活到九十 学到一百
第1楼2016/02/17
婴儿 :0到12月龄 较大婴儿:6到12月龄 幼儿:12到36月龄
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指以乳类及乳蛋白质品和/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按一定配方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辅料制成的产品,适合婴幼儿食用,其营养成分能满足婴幼儿的部分营养需要。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是区别于配方食品而言,适合婴幼儿食用,可能会强化某些营养素。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的时候,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第八十一条第五款规定: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