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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2016年能力验证CNCA-16-B13“食品接触材料聚乙烯成型品蒸发残渣的测定”

能力验证

  • 关于邀请参加国家认监委2016年能力验证计划“食品接触材料聚乙烯成型品蒸发残渣的测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加强食品接触检测领域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国家认监委决定2016年组织开展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领域实验室的能力验证工作。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承担了“食品接触材料聚乙烯成型品蒸发残渣的测定”能力验证项目(CNCA-16-B13)的实施和协调工作,现邀请您所在的实验室报名参加。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下达2016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通知(国认实22号)的要求,为使此次能力验证活动有序、顺利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本次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的目的是了解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领域的整体水平,本次实验室能力验证的结果是实验室在相关领域检测能力的客观反映。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国家认监委将建议有关部门在相应领域指定、授权、委托检验任务时,优先选用;并计入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记录。
      二、建议凡具有食品接触材料品质检测能力的实验室,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
      三、本次能力验证活动不限制参加实验室对验证项目检测标准/方法的使用,参与实验室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精密度、准确度较好的检测方法。
      四、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的实验室,需向项目协调单位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支付能力验证费用1000元,实验室将能力验证费寄交下列帐户,汇款请注明“能力验证费”,汇款后请将银行回执和开票资料邮件发送至wanghao@nbciq.gov.cn
    账户1: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户 名:宁波中盛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波交通银行柳汀支行
    帐 号:332006263012015000921 行号:301332000071
    备注:请提供开增值税发票所需的相关资料(你单位的户名、税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等)。
    账户2:只能开普通发票,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户 名: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开户行:宁波交通银行柳汀支行
    帐 号:332006263012015033471 行号:301332000071
      五、为保证此次能力验证的顺利进行,请各实验室将《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邮件发至wanghao@nbciq.gov.cn
      更为详尽的内容可在网站上查询(www.nbciqtc.com)。各单位在参加能力验证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我们的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联系人:王豪
    邮箱:wanghao@nbciq.gov.cn
    电话:0574-87022678
    手机:13819870227
    传真:0574-87022682
    网址:www.nbciqtc.com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马园路9号2201房间
    附件1: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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