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检定/校准/计量
WUYUWUQIU
第1楼2016/06/04
这个是新增加的规定吗
刘彦刚
第2楼2016/06/04
你是说:是新增的吗?好像不是,而是一直就有哦!起码是没有修订的CNAS-CL01:2006本来就有哦!
第3楼2016/06/04
是的 这个属于职业道德,就像警察和法院的人员一样,会有潜规则
秋醉虞阳
第4楼2016/06/06
这个正常的 毕竟一线实验人员有商业目的的接触后,实验结果连自己老板都不会信了
承之
第5楼2016/06/07
我到是觉得4.1.4 的注2 可能涉及这个。
第6楼2016/06/07
是哦。注2:如果实验室希望作为第三方实验室得到承认,实验室应能证明其公正性,并能证明实验室及其员工不受任何可能影响其技术判断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或其他方面的压力。第三方检测或校准实验室不应当参与任何可能损害其判断独立性和检测或校准诚信度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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