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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楼2017/01/31
你的检测项目没有纳入实验室认可范围,该检测项目使用的检测方法是供应商或顾客提供的方法,没有编号,属于供需双方的市场行为,体现了供需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与CNAS实验室认可无关,不属于CNAS认可的项目也就不能使用CNAS认可标识,那么在实验室认可资料整理发放中也就没有必要将该项目的检测方法纳入CNAS实验室文件资料库中,即便你纳入了CNAS文件目录中,CNAS认可机构也不会承认。但,作为实验室的质量管理基本要求,它也是实验室的在用有效版本文件,一样要受控,文件的有效性确认、编号、发放、管理和受控还是应该做到。只不过该检测方法不属于CNAS实验室认可管理体系中的“非标方法”,要从CNAS受控文件目录中剔除,禁止加入到CNAS受控文件目录。
但,如果你是将CNAS认可的检测项目分包给了你们的检测服务“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的检测结果用于你们已被认可的检测项目,且顾客要求加盖CNAS标识,检测服务“供应商”的检测方法又不是标准的方法,该方法就必须要进行有效性确认,经确认有效的方法就应该编号并纳入你们的CNAS体系有效版本受控文件目录中进行文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