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刚
第3楼2017/03/05
你说得太对了,它应该是附录C的派出所例及案例分析,在这里点应该放在第七节之前,那样就一切都顺理成章了哦!谢谢你的回复!
刘彦刚
第4楼2017/03/06
路云说:
案例分析并没有摆错位置,所谓“简化考评”,是指所建立的计量标准只能用于开展计量检定,不能用于开展计量校准(见JJF1033-2016第6.1条的“注”,以及《实施指南》第七章第七节第四条)。
a.png (264.73 KB, 下载次数: 0)
下载附件
昨天 23:25 上传
如果所建立的计量标准要用于校准,则不适用于简化考评。根据这一规定,如果进行了简化考评,日后只能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不能出具《校准证书》。
刘彦刚
第6楼2017/03/06
路专家:似乎你的理解有点偏颇,是的用于开展计量校准的,即使列入了《……目录》也不能简化考评。既然是采用了简化考评,说明该标准是列入了〈……目录〉,且仅开展检定。而第七章第七节就是基于这样的前提来讨论的,自然不应出现现有的案例及案例分析。你说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