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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成分表示法疑义(台湾及或地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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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定葡萄酒有机酸等成分之合理参考值,相关标准如下:
    (一)葡萄酒有机酸成分:
    1.琥珀酸:0.03(%, w/w, 以纯酒精计)以上。
    2.酒石酸:1.2(g/L)以上。
    3.柠檬酸:1(g/L)以下。
    (二)干抽出物(固形物):18.2(%, w/w, 以纯酒精计)以上。
    (三)酒精与甘油比值:5.2(%, w/w, 以纯酒精计)以上。
    请教下列计算方法是否有误?

    依某葡萄酒有机酸成分标准
    葡萄酒有机酸成分:
    1.琥珀酸:0.03(%, w/w, 以纯酒精计)以上。
    (二)干抽出物(固形物):18.2(%, w/w, 以纯酒精计)以上。
    (三)酒精与甘油比值:5.2(%, w/w, 以纯酒精计)以上。
    (A)琥珀酸计算疑义
    琥珀酸检出值:263 mg/L,酒精度检出值为:10.7(%,V/V)
    换算为上述表示法之方法为:(263/1000)/(10.7/100*1000*0.79)=0.00311=0.31%,w/w 以纯酒精计,是否妥当正确?

    (B)甘油计算疑义
    甘油检出值:4904 mg/L,酒精度检出值为:10.7(%,V/V) ,w/w
    换算为上述表示法之方法为(4904/1000)/(10.7/100*1000*0.79)=0.0579=5.79%,w/w 以纯酒精计,是否妥当正确?
    (C)干抽出物计算疑义
    以XXX红酒为例

    抽出物检出值7.8 g/L
    酒精度检出值:9.8 v/v % 无单位
    样品密度(样品未经蒸馏)未经测试,为不详,通常葡萄酒的密度位于0.99至1.01 g/cm3附近,假设密度为1 g/cm3=1000g/L
    请问算式一或算式二,何者正确?
    算式一:

    检出值表示为重量/体积表示法,改为重量/重量表示法则为
    7.8 g/L ÷1000 g/L(密度)=0.0078 g/g,表1g 样品中含抽出物(g)的重量
    若以纯酒精计时,换算为
    0.0078 g/g ÷ 0.098=0.0796=8.0 %(w/w,以纯酒精计)
    算式二:

    (干抽出物)/(酒精度/100*1000*0.79)=7.8 g/L÷(9.8÷100*1000*0.79)=0.1007
    =10.07% (w/w,以纯酒精计)
    0.79 为纯乙醇 20℃密度(或比重)
    +关注 私聊
  • mahailong8202

    第1楼2017/09/10

    天天喝酒,但不知道有这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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