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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2017/03/16
GB/T19001-2016将“文件”改称为“文件信息”,把文件信息分为“应保持的文件信息”和“应保留的文件信息”两种,前者是指导过程实施(即指导开展工作)的依据性文件,包括过去所说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第三层次文件、技术文件(标准、规范、作业指导书、图纸工艺等)。后者是用作过程(工作)是否进行、是否按前述文件不折不扣进行,过程的效果如何等的“证据”,过去称之为“原始记录”,现在还包括照片、摄像、录音等影音记录以及实物证据。当“表单”处于空白时用于指导工作,属于应保持的文件信息,表单上一旦填写了信息(文字、数字、符号等)也就变为应保留的文件信息,因此表单具有应保持的文件信息和应保留的文件信息双重身份。
现在让我们回到你的问题,“营业执照”和检测人员的各种“资格证书”是什么东西,应该如何管理?首先我们应该知道这些东西不是用来指导工作如何进行的,它们不属于“应保持的文件信息”,因此可以肯定地说,不能用过去所说的管理受控文件的方式管理营业执照和检测人员的各种资格证书。其实营业执照和检测人员的各种资格证书是用来证明组织和个人的能力与资质的,是用作“证据”的东西,因此它们属于“应保留的文件信息”。如果这个道理搞清楚了,那就很容易想到它们的管理方法应该是什么了,即应该按过去管理“原始记录”的管理方法管理“营业执照”和检测人员的各种“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