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G700-2016《气相色谱仪检定规程》解读
胡树国 盖良京
一、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气相色谱仪检定规程于1988年开始调研起草,1990年开始实施JJG700-1990《气相色谱仪检定规程》。1998年重新修订,1999年开始执行JJG700-1999《气相色谱仪检定规程》(以下简称旧规程)。旧规程的实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近百个计量单位建立了气相色谱仪检定标准,每年检定的气相色谱仪数量超过万台。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气相色谱仪也不断更新,其在分离效率、检测灵敏度、选择性等方面都有了快速发展。旧规程在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此外,旧规程执行的过程中,各地方检定人员还发现了其中不太完善的地方,给检定过程增加了麻烦。在标准物质浓度方面,也不能很好地满足检定要求。综上所述,对旧规程进行修订十分必要。JJG700-2016已于2016年6月27日经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并自2016年12月27日实施。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在旧规程执行的过程中,气相色谱仪又增加了很多种新型检测器,如放电离子检测器(DID)、光离子化检测器(PID)、硫化学发光检测器(SCD)等。但考虑新型检测器的应用范围以及性能指标等因素,JJG700-2016《气相色谱仪检定规程》(以下简称新规程)中并没有增加对新检测器的检定指标。对于新检测器的检定,会根据今后需求情况,单独制定相应的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