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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知:10月1日起,环评资质取消!“环境监理没了!环保部门不再参与竣工验收!环评”不允许收费!

环境监测政策法规

  •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决定》对现行条例主要作了三方面修改:
    其中一点要求,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服务。明确审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进行相关的技术评估,均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并要求环境保护部门推进政务电子化、信息化,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网上审批、备案和信息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2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17年6月21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7年7月16日

    决定主要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删除对环评单位的资质管理规定;
    二是将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三是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报批时间由可行性研究阶段调整为开工建建设前,“串联改并联”,具体报批时间由建设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灵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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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兵

    第1楼2017/09/20

    应助达人

    四是取消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水土保持方案预审等环境影响评价的前置审批;
    五是将环境影响评价和工商登记脱钩,落实“证照分离”要求;
    六是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删除条例关于试生产的规定;
    七是取消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审批,改为建设单位依照规定自主验收。
    与旧版《条例》相比,新《条例》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作出了重大修改:
    一是删除"环评单位资质"条款,取消了资格证书审查制度的要求;
    二是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将竣工验收的主体由环保部门调整为建设单位;
    三是增加“不予审批情形”条款,明确环评审批要求;
    四是明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法律地位;
    五是取消“试生产期间要求”;
    六是进一步加大了违法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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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dtomcat

    第2楼2017/09/21

    是说环评文件评估、审批不收费,建设单位进行环评仍要交费给环评文件编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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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dtomcat

    第3楼2017/09/21

    审批一直是不收费的,环评报告书评估费用,就是给评估专家的劳务费,以前由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负担,现在改由财政负担,砖家的收入估计要减少了。
    老兵也经常当专家吧?评审报告书一般拿多少钱?我们这里现在普遍是1000元/次,改财政负担后可能降到80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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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3167735

    第4楼2017/09/21

    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发现潜在不符合项,都有预防措施,是必须做的。这下子,预防措施没了,仅剩下事后纠正措施了。发生了再说,凡正环评也是空的虚的假的乱的居多。中国人就是自干堕落,走不上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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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dtomcat

    第5楼2017/09/22

    最新说法:“10月1日起环评资质取消”也是不正确的,上位法《环境影响评价法》里的第十九条、二十条尚未修订,所以10.1后编制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仍然需要资质。

    看看《环评法》:
    第十九条
    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资质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取得资质证书的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名单,应当予以公布。
    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第二十条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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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兵

    第6楼2017/09/24

    应助达人

    十年来只当过一次。长期以来专家的劳务费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双拿,其实不论是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负担还是改由财政负担,专家的收入不见得会减少。

    gdtomcat(gdtomcat) 发表:审批一直是不收费的,环评报告书评估费用,就是给评估专家的劳务费,以前由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负担,现在改由财政负担,砖家的收入估计要减少了。
    老兵也经常当专家吧?评审报告书一般拿多少钱?我们这里现在普遍是1000元/次,改财政负担后可能降到80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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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兵

    第7楼2017/09/24

    应助达人

    也是正是空的、虚的、假的走过程,所以便直奔主题,只看结果。一旦运行期间的监督性监测超标,那就重罚排污单位。上面的审批风险是没有了,都变成了排污单位和基层(尤其是县级)环保部门来承担。

    m3167735(m3167735) 发表: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发现潜在不符合项,都有预防措施,是必须做的。这下子,预防措施没了,仅剩下事后纠正措施了。发生了再说,凡正环评也是空的虚的假的乱的居多。中国人就是自干堕落,走不上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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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兵

    第8楼2017/09/24

    应助达人

    中国时下的法律和部门规章的确存在理不清道不明,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法大不如人大”。

    gdtomcat(gdtomcat) 发表:最新说法:“10月1日起环评资质取消”也是不正确的,上位法《环境影响评价法》里的第十九条、二十条尚未修订,所以10.1后编制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仍然需要资质。

    看看《环评法》:
    第十九条
    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资质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取得资质证书的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名单,应当予以公布。
    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第二十条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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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梧桐烟火

    第9楼2017/09/25

    应助达人

    总理说的放管结合,“放”是放了,怎样加强“管”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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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ngmao21

    第10楼2017/09/29

    环评不会削弱,只会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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