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T
第5楼2017/12/06
4.2.3 参加能力验证工作计划应至少满足本规则4. 3条款的要求,同时应考虑以下因素(不限于):
a) 认可范围所覆盖的领域;
b) 人员的培训、知识和经验;
c) 内部质量控制情况;
d) 检测、校准和检验的数量 、种类以及结果的用途;
e) 检测、校准和检验技术的稳定性;
f) 能力验证是否可获得。
注 1:当合格评定机构使用了不同型号设备、多台相同设备和/或不同方法对于同一项目(或 参数)出具数据时,鼓励这类机构参加针对每一设备和方法的不同能力验证。
注 2:当同一子领域存在多个可获得的能力验证时,鼓励合格评定机构基于自身风险分析, 在持续参加同一能力验证项目的基础上,参加涉及不同检测参数和方法的能力验证。
石头雨
第8楼2017/12/07
这个比较全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