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政策法规
玉米馒头
第1楼2017/12/27
说一些个人感受,可能不太客观全面,现在落后地区的土壤污染情况应该远甚于发达地区,考虑经济 土地类型/用途。严重的话,可能选择弃置 生态移民的措施,不用自然就算安全了(地下水问题比较复杂,但可以考虑末端控制);如果可以治理/修复的话,从经济角度来看最值得推广的应该是生物修复手段,而后替代种植(通过对可利用部分的检测进行控制),到这一步也勉强算安全了;如果经济实力雄厚,比如城市建设新核心区,也许就是换土 异位修复,能满足住宅或建设用地的要求,也算安全呗。
forth
第2楼2017/12/27
应该要看使用目的吧
老兵
第3楼2017/12/27
美国在上个世纪的90年代对此展开过大讨论,其他国家也根据自己的国情提出了多种方法来确定土壤修复目标值。自2014年起,我国可能是全世界唯一的国家明文规定只能用“基于每个场地风险评估计算”方法计算确定修复目标值。这在起初看起来有可能是符合国情或者正确的,而且逻辑上很能让人理解和接受,但是经过几年的实践,结果却不如人意。 某个场地的调查评估报告显示,10个指标的8个风险评估计算值小于北京筛选值,其中5个是数量级的小并最小到2个数量级,其他2个高于北京筛选值且有一个是高两个数量级。有趣的是,最后10个指标都采用北京筛选值作为修复目标值。
第4楼2017/12/27
建设用地不涉及地下水,全部土壤硬化和覆盖应该对居民没有健康风险了吧?
skytoboo
第5楼2017/12/27
看了土壤修复的方法, 我觉得土壤 比如重金属是不可能完全修复的, 只能抑制溶出。 万一PH若干年后变化呢?
第6楼2017/12/27
其实需要面对的就是风险评估计算值还有无必要的问题。上述案例并不是个案,据国内一知名专家透露,其所经历的场地最多只有30%采用了风险评估计算值作为场地修复目标值,而且只有在风险评估计算值大于筛选值的情况。另外一名专家更是直接表示,风险评估计算值确实没啥用处。 根据风险评估的方法学,筛选值是比较保守的,如果超过70%的风险评估计算值都小于筛选值且大多是数量级的小,那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还有,如果采用风险评估计算值作为修复目标值,恐怕容易产生过度修复问题,而这个问题过去一直被认为是“一刀切”才会导致的。
第7楼2017/12/27
过度修复的可能在近几期的EST上也有看到,是讲Pb的问题,计算限值愈发下探,修复技术难以满足要求。当年北京污染场地筛选值等制定期间碰巧在环科院土壤室学习,部分用于计算的参数设置较之发达国家低数量级。场地修复确实需要因地制宜,但如果大家都是通过算算算抄抄抄制定标准的话(科研滞后可能也是原因之一),那确实意义不大。
第8楼2017/12/27
我个人感觉也是,先前有提供城市土壤监测的想法,但感觉除了原有工业场地,实在无法切中痛点(现有居民小区除了硬化地面就是绿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影响确实微乎其微,VOCs倒是有,但一般是政府的事儿了)。
rr丿
第9楼2017/12/27
我觉得应该根据土壤用途来决定。比如农田土,促进农作物生长,而不影响人类或动物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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