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P消费者信息 生产者须提供给消费者的信息于「消费者信息Consumer Information (Article 14)」,包括: -设计者提供有关生产程序之信息; -消费者参考比较之信息提供,例如:产品重大环境考虑面的相关信息; -消费者安装、使用、维护以及产品寿终后回收之相关信息,亦可提供维修与产品升级的相关信息; -废弃物处理的信息,包括拆解、回收再利用及最终处置等。
EuP咨询论坛 在实施方法决定前,会召开「咨询论坛(Consultation Forum (Article 18)」,使各利害团体能够共同参与,以集思广益俾广纳建言。这些团体包括:联合国会员代表、中小企业、贸易单位、贸易商、零售商、进口商、环境保护团体及消费者组织等。在论坛中必须定义与审查实施方法,并检视市场调查机制的有效性,评估产业界的自愿协定与其它自律措施。
EuP工作计划 EuP指令并订定「工作计划(Working Plan (Article 16)」,执委会应由本指令立法2年内(2007/7/6前)建立并公开工作计划。此工作计划应建立后续3年内,优先考虑纳入执行准则的产品清单,且在咨询论坛后定期修订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