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ke
第1楼2018/05/10
03
CNAS-CL01:2018
条款号 1
实验室的客户、法定管理机构、使用同行评审的组织和方案、认可机构及其他机构采用本准则确认或承认实验室能力。
CNAS-CL01:2006
条款号 1.4
1.4 本准则是实验室建立质量、行政和技术运作的管理体系,以及为实验室的客户、法定管理机构对实验室的能力进行确认或承认提供指南。本准则并不意图用作实验室认证的基础。
注 1:术语“管理体系”在本准则中是指控制实验室运作的质量、行政和技术体系。
注 2:管理体系的认证有时也称为注册。
差异分析:
1. 删除了“本准则是实验室建立质量、行政和技术运作的管理体系”、“本准则并不意图用作实验室认证的基础。”以及注。
2. 删除了原1.3关于“注”。
3. 删除了原1.5“本准则不包含实验室运作中应符合的法规和安全要求。”。
4. 原1.6中的内容移入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