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刚
第2楼2018/08/09
按理检定规程是我们的技术法规,应该是权威的、神圣的,具有法律效应的。但是对于不负责,或者水平本就达不到的起草人起草的规程,误导规程执行者的规程。按理技术委员会就应该把好关。既然我们的委员会一时没注意,,使其成了漏网之鱼。那么我们规程的执行者,同样有责任帮助其改正和完善。
应该说《离子计》检定规程,起码不是定得好的规程,是写得较为零乱的规程,特别是列入了不少不应列入的检定项目,更是使得他头绪太多。比如:斜率、等电位和定位调节器调节范围的检定项目,有必要吗?我觉如起草者实在觉得重要,可用一句话提一下就可。
为了逐步把问题弄清楚,我想一步一步,将能肯定的先肯定下来,应该更能把问题搞清楚。我觉得规程中:
调节数显式离子计示值为100,指针式离子计示值为1.00。应该就是不当的,是否应该是调节以活度(从量值看还不一定是活,暂且这样认为)为100,pX示值的示值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