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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楼2019/05/13
第一,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各部门是接受审核的单位,处在被动地位,内审员是执行审核的人员,处在主动地位。因此所谓“分工”是对审核组的每个内审员的分工。各接受审核的部门要说“分工”,就只能是听审核员的安排,配合审核员的审核,审核员要求拿什么证据就拿什么证据。
第二,每个审核员在接受审核组组长安排的分工任务后,应针对自己拟去审核的单位主要职责,与接受审核的部门领导沟通,根据审核计划拟定具体的“审核日程表”,并编制“审核检查表”,报主持内部审核的部门领导批准,然后就可以按日程表计划和检查表的审核内容逐条实施审核。
第三,“审核检查表”的拟定应以《管理手册》附录中的部门职责分配表为依据,凡该部门承担的决策层职责和管理层职责,与该职责有关的条款要求是必审内容。作为决策部门决策了什么,管理部门编制了什么管理程序或管理细则,如何管理的,管理效果如何,等等都必须要求其提供证据。如果是执行层的职责,则属于提供执行的证据,目的仍然是为了落实管理层管理的效果。因此属于执行层的职责可以根据内部审核的时间进行抽查,时间充裕多抽查几个条款,时间紧张就少抽查几个条款,重中之重要放在审核其决策层和管理层的职责履行情况。
第四,审核检查表的内容,在查到拟审核部门职责后,同时可查到该职责对应的标准条款号,然后根据条款号查《管理手册》的另一个附录《标准要求与本组织体系文件的对照总目录》,立即可得该职责对应的手册条款号和程序文件号及文件名。打开管理手册的那个条款和相应的程序文件,立刻看到拟审核部门应该何时、何地、用什么方法、干什么事,以及如何干,干到什么程度等等,将此内容“复制粘贴”到“检查表”内,就是非常有效和有针对性的“内部审核检查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