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liang421981
第4楼2007/03/06
UV254法作为地表水在线监测的技术标准已经出来了.污水方面扔在延用CODcr.
目前有多种在线测量水中有机物的仪器,臭氧法/羟基法/燃烧法/UV254法/全光谱法/铬法/锰法.
最终的测量值均需换算成CODcr值,这个值需要通过与实验室数据经过比对,以确定相关性,当水值发生变化时,相关性亦发生变化,故用换算值反而缺乏了代表性.
这也许是当今铬法COD大行其到的关键之一了.而就我接触到的产品,在进口品牌中,目前除了HACH公司仍在大力推铬法COD之外,其他著名的仪表供应商(大多是欧洲和日本)均首推UV254法,TOC燃烧法,全光谱法等.
有时候很愤慨,为什么老外总要把那些在其本过已经废弃的产品塞到中国来!(发发牢骚,呵呵)
作为一个环保人,殷切等待一部真正适合中国水体有机物测量的标准方法.
应时,应地
UVCOD标准
高卧东山
第5楼2007/03/07
我来谈谈自己的看法,仅代表个人意见,说的不对请指出,也希望借此与大家交流一下。
(UVA的优点不再赘述,COD的污染也没必要再说。)
首先,六价铬应该是一种“传统”的毒物了。也就是说,出现COD法的那时候,人们就已经认识到六价铬的危害。那为什么COD这么长时间内仍然能大行其道呢?至少我认为这是有原因的。那就是COD可能在效果和成本两大要素上达成一个较好的平衡。通常情况下,COD的氧化率都在95%以上。环境污染物多种多样,氧化率越高就意味着不同废水达到相似氧化率的可能性就越大。这对于制定标准是很重要的,因为有了比较的基础。UVA值至少直观感觉上这一点是不及COD的吧。为什么要算UVA和COD的相关性?原因之一可能就是COD值的稳定性更好一些吧。
COD应该被淘汰,但在淘汰前我们需要一种能完全取代它的技术。对于现在的在线标准我不太了解,工作关系也不可能接触很多,还希望熟悉的朋友能多介绍一些。
对于欧洲和日本的做法,我觉得应该相对的看,这问题很可能已经超出了技术范畴。我们都知道,西方国家已经纷纷把其生产基地移到发展中国家,这本身就是一个环境风险转移的问题。他们的标准那么严格,也是因为他们有技术基础、有经济基础、加之一部分难处理的污染物可以放在海外处理;所以这些标准我国根本就没有可操作性。面对本国相对比较简单的污染类型,制定一个UVA方面的标准可能难度就会小很多。
haypiny
第7楼2007/03/30
大家讨论得都很认真,各有各的道理,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大家对环境水质检测很关心,在中肯地发表自己的意见,所以我在此给你们加分,为关心环境的良知加分.
yinwei版主的一篇文章中就UV的优点他说了一些,我借花献佛,摘抄如下:
由于一些突发的污染事故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引起了各方面广泛的关注,应急监测也越来越引起大家的重视.应急监测要求快速、方便、易行。传统的方法多要求加热回流,在野外现场由于电源的问题,会有多种不便。现在国家环保总局也在抓这方面的工作。我谈一些个人不成熟的看法,即然应急监测是突出一个快速、方便、易行,在线COD监测仪器中就数UV法最符合要求,我觉得UV法有几大特点适宜于用在应急环境监测之中。
1、符合绿色(清洁)监测技术,纯物理过程,无须化学剂,无二次污染。
2、无须加热装置,在现场可以使用电池作为电源。
3、测定周期短,对应急事故的判断反应快。
4、对锰法各铬法无法应付的苯系物类,吡啶类有机化合物可以测出。
5、可以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牵头,争取制订出UV的排放及水质标准。
6、有关UV和COD、BOD、TOC的相关关系可作进一步的工作。
7、氯离子在254nm处无吸收,无须掩蔽氯离子的干扰。
在应用UV技术的过程中,有一个关键的问题是标准问题,究竟多少算超标,这需要做进一步的工作,既然COD和UV都被称之为有机物污染的综合指标,我们可以撇开UV与COD等指标的关系,将UV或SAC值作为一个单独的指标来考虑。我认为,作为一个有机物的综合指标,很多有机物在254nm处是有吸收的,在大部分情况下,UV计是有可能反映应急事故的污染特征的,如将UV计配上紫外处的扫描,再全面分析污染源源头情况,可从最大吸收定性地判断主要污染组分,为应急事故的处理提供更多信息
mqj23957197
第8楼2007/04/03
我个人觉得,UV测量没有必要转换成COD铬的试剂。总觉得现在是为了适应中国的国情,而且属于企业的行为。政府部门肯定不认同这个说法。各个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才会编出个相关性。
不过要想将UV吸光系数完全控制排放,还是非常难得事情。因为各个行业的不同,其主要污染物的摩尔吸光系数是有很大差异的。如果千篇一律,那就会出现很多的不公平。如果分行业的制定排放标准,肯定会有很多企业偷改自己单位的所属行业,在中国很多企业都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如果石化行业的要求松,肯定会有炼钢企业改成石化企业的)。
反正整个中国的目前现状就是这样,不管什么行业只要有利益,企业不择手段。不管什么行业,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吃闲饭。不管什么行业,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有法不依。尤其在中国的所谓环保职能部门。他们最应该反思了。
real_lu
第10楼2007/05/08
PY,能解释下如何解决UV法在实际运用中很难避免色度,浊度等的干扰吗,如何保证它的重现性?
个人试验过实际污染源排放口的水样,UV法测量值重现较差,有的根本无法进行验收或重复性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