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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标准器引入的不确定度的评定

仪器检定/校准/计量

  • 标准器引入的不确定度每次送检之后标准器不确定度不一样怎么解决,难道送校一次评一次,还是说标准器引入的不确定度就用标准允许误差,按均匀分布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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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1楼2019/07/15

    应助达人

    该问题分两种情况:
    1、如果你送检的标准器是被检定,且给出的检定证书宣称等级是一样的话,可以不应重新评定不确定度。如果是被降级什么的,则应重评。
    2、如果你送去的标准器是被校准,且给出的校准不确定度较之前大,当然要重评。如果较之前小,可以不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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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2楼2019/07/16

    应助达人

    既然上级机构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已经给出了“检定/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尽管每次都不一样,我个人认为那也无需重新评估,完全可以作为计量标准器引入的不确定度。在进行本级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的评定时,可用B类评定的方式求得“计量标准器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分量”直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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