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
第6楼2020/01/05
不过这个标准仍然存在不合逻辑和不接地气的通病,还是样品的保存期问题,HJ1082-2019的7.1规定“ 样品采集和保存按照HJ/T 166或HJ 25.2的相关要求进行土壤样品的采集和保存,”而HJ/T 166规定保存期是1天(见下截图)。
且按照HJ1082-2019中7.2 样品的制备的规定:“按照 HJ/T 166,将采集的样品在实验室中风干、破碎、过尼龙筛”。这不接地气的规定能保证新鲜样品在不到1天的时间内风干吗?除非是干燥的表层土或采用少量冷冻干燥的方法。
但在HJ1082-2019中7.4 试样的制备又备注说明:“注 2: 制备好的试样,若不能立即分析,在 0℃ ~ 4℃下密封保存,保存期为 30 d。”显然新鲜样只能保存1天与制备好的试样能保存30 d的双重标准规定,在逻辑上是说不过去的。
因此在HJ1082-2019中关于样品的保存时间,居然同时规定了1d和30d,这种混乱规定让检测人员无所适从。
GRANT
第7楼2020/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