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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知识问答(10)!

综合仪器采购

  • 问:磋商文件前后出现不一致的情形,磋商现场能澄清吗?

    答:不可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关注 私聊
  • wccd

    第1楼2020/04/30

    应助达人

    一旦进入评审现场,任何影响文件实质内容的因素,都需要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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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 私聊
  • wccd

    第2楼2021/09/01

    应助达人

    对供应商的价格是可以进行磋商的,可以进行二次报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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