佑
第7楼2021/03/27
依据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 (一)依法界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逐步实现资质认定范围清单管理。1. 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无需取得资质认定。对于仅从事科研、医学及保健、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动植物检疫以及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房屋鉴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领域的机构,不再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已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有效期内不再受理相关资质认定事项申请,不再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2. 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避免相同事项的重复认定、评审。北京从去年年初开始一些领域就不再给资质认定了。我们目前没有资质的项目给客户出的话出测试报告不盖CMA章,也在报告说明里说明了不具有社会证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