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muyangzi
第2楼2007/05/02
这三个问题都是属于内审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1、2都是属于记录方面的不符合项,3是属于仪器设备方面的不符合项。(具体不符合哪一条得看你们单位的质量手册)。
第3题中,只是标识丢失,就是属于一般不符合,不能臆测因为仪器没有校准而没标识判其为严重不符合。
端慎木渐
第3楼2007/05/04
内审不同于第二方、第三方审核,有着一定的特殊性。内审是由实验室自己或以实验室名义聘请非本实验室的评审员或专家进行的审核。
内审的目的是为了完善自身质量管理体系的活动,所以内审的审核准则一般为实验室自己的质量体系文件,亦可附加其他准则,如《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所以,第一得看你单位此次内审依据为什么?
如果仅为你单位质量体系文件,则要看你单位质量体系文件是如何规定的。
如果除你单位质量体系文件外,也以《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外部评审员一般以该准则为评审准则)为评审准则,则:
第一条,在内审过程中,发现同一项工作有两种不同的记录表格存在,并且两者间的记录不一致。 该条属于记录方面的不符合项。
1.可参考《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第12.1条文。违反了其中控制要求:实验室应有符合现行规章的记录制度,实验室记录应规范,防止未经授权的修改。
2.按实施情况可界定为实施型不符合;按严重程度则需要进一步查看该不符合项对体系造成的影响,看是否已经影响了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实现,如果已经影响了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实现,则可以判严重不符合,类似情况至少判一般不符合。
第二条,两个检验员对同一件样品检验的结果表述不一样。
该题本身就存在一定问题,前提没有说的很清楚。两个检验员对同一件样品进行检测且出两分原始记录,这是什么情况下才会发生的事实,我认为只有在复检的情况下才会这样,如果是复检则属于正常情况。
第三条,内审员在审核仪器设备时,发现一台进口的仪器没有校准/检定标识。该条属于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方面的不符合项。
1.可参考《准则》第8.1、8.3条文。违反了其中控制要求:a.未经定型的专用仪器需提供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b.每一台仪器都应有明显的标志来标识其状态。
2.按实施情况可界定为实施型不符合;按严重程度可界定为一般不符合。
强烈建议版主将本贴转移至计量认证认可版块。
yasihan
第4楼2011/05/05
第一条属记录问题,应认真学习控制程序文件及相关三级文件中对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记录表格编号、格式、填写内容),由归口部门统一管理。废除不是用的记录表格。
第二条前提条件表述不明确无法具体判断。检验结果不一样就会涉及到合格与不合格的问题,根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文件中具体要求进行控制。如果是复检就属正常了。
第三条要看你们单位质量手册中如何界定监视测量设备的种类了,如果是用于贸易结算类的就应该有国家检验部门出具的鉴定证书且在有效使用期内,如过是其他类的就可以本单位进行自检,也应该贴上校准标签并在校准期内使用。所有的监视测量设备都应建立健全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