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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问:政府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有三项内容报价其中一项为零,该如何处理?

综合仪器采购

  • 问:政府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有三项内容报价其中一项为零,该如何处理?

    答: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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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ccd

    第1楼2022/03/16

    应助达人

    最近本人就参与了一个与此题极为相似的采购项目评审,供应商在现场无法证明XXXXXXX的合理性,也无法提供XXXXXXX证明材料,最后作无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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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jchan48

    第2楼2022/04/06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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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ccd

    第3楼2022/04/07

    应助达人

    报价是否合理,无法判断,因为有些供应商为了抢占某地方市场,他就有可能低于成本价中标,他是用其他的利润来填补此低价的亏损。
    政府采购文件只要求最高限价,没有规定最低限价,所以这就是会出现1元中标怪现象。

    jjchan48(jjchan48) 发表: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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