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检定/校准/计量
刘彦刚
第1楼2022/04/11
原则上由签发者负责!如果你能知或明知道源端超资质签发证书,你就要负连带责任,你说这样对吗?
路云
第2楼2022/04/11
这种情况属于校准机构超能力范围经营,只要他出具的《校准证书》盖有CNAS认可标识,或带有获认可状态声明,完全可以向CNAS举报,CNAS必定重罚。如果你在委托合同中没有约定《校准证书》必须盖CNAS认可标识(或带认可状态声明),他出具的《校准证书》未盖CNAS认可标识,也未带认可状态声明,那只能怪你们自己事先没有约定。否则就可以不认该校准结果,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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