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 HUI
第3楼2023/02/14
楼主,这个可以参考CNAS GL042<<测量设备期间核查的方法指南>>,对于不需要校准的设备 ,可以按照如下要求去做:
5.1.1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机构应按照检测/校准方法的要求对其进行符合性验证,验证的内容包括功能或计量特性,验证的方法包括校准和核查两种方式。按照方法对设备功能或计量特性的不同要求可将设备分为以下3类:
a) A类设备:检测/校准方法对其有量值要求、需要校准(如CNAS-CL01:20186.4.6所列的设备)的设备。该类设备的验证采用校准的方式,验证其计量特性是否符合方法要求,适用时,机构可在相邻两次校准之间对设备进行期间核查。
b) B类设备:检测/校准方法对其有量值要求、无需校准(通过核查即可判定设备与方法要求的符合性),计量特性影响测量结果有效性的设备。该类设备的验证采用核查的方式,核查其计量特性是否符合方法要求,期间核查方法与设备投入使用前的核查方法相同,是在使用过程中对设备进行的再核查。
c) C类设备:检测/校准方法对其无量值要求(无法校准),功能的正常性影响测量结果有效性的设备。该类设备的验证同样采用核查的方式,核查其功能是否符合方法要求,期间核查方法与设备投入使用前的核查方法相同,是在使用过程中对设备进行的再核查。
我们实验室是将相关内容写进程序文件《核查管理程序》里面,对于某些辅助设备等功能性核查可以参照实验室期间核查指引去实施,但不包含准确度或精确度等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