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助达人
如果实验室希望在实施复评审的同时进行扩项评审,只需在“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业务系统”填写并按要求提交扩项申请,由CNAS项目主管将复评审和扩项任务合并安排评审。但需注意的是CNAS不允许因扩项而延期安排复评审,实验室须按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第5.2.3条款要求的时间提交申请,即:“5.2.3 ……当获准认可实验室需要在监督评审或复评审的同时扩大认可范围时,应至少在现场评审前2个月提出扩大认可范围的申请。” 复评审现场评审的最终截止时间可以根据上次复评审现场评审时间推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