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信息网APP
选仪器、听讲座、看资讯

这一领域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迎来重大变化!

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

  •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并发布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按照新标准提出申请。详细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为确保新旧资质标准平稳过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按照新标准提出申请。对于新标准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尚未作出许可决定的资质申请事项,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可以按照原标准要求继续申请,或者按照新标准重新提出申请。按照原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颁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

    二、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

    三、按照原标准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新标准申请重新核定。逾期未办理重新核定的检测机构,原资质证书作废。

    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新旧资质过渡工作方案,确保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发展平稳有序,切实保障工程质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4月18日


    +关注 私聊
  • Whening

    第1楼2023/04/21

    推倒重来,希望能遏制建设工程检测乱象,保障建筑工程质量。

0
    +关注 私聊
  • tooshuje

    第2楼2023/04/21

    结合此前发布的57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彻底与CMA计量认证脱钩。
    新的资质专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质量验收的检测”,因为这与163号令中“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存在本质性的差异。
    现在,工程三大领域(建工、交通、水利)中的交通、建工先后与CMA计量认证脱钩。这是顺应了“不对同一项行政许可重复资质认定”的大趋势。
    但是计量认证领域的改革依然迫在眉睫。资质认定范围至今没有出台。一些明显符合“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测行为被排除在计量认证领域之外(比如房屋安全鉴定)。

0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举报帖子

执行举报

点赞用户
好友列表
加载中...
正在为您切换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