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清楚了, 我们没有“数据信息管理程序”,所以有数据保护程序也无妨。风险评估与控制程序可以把应对风险和机遇放在一起——是的,我们正准备这样做。
ztyzb(zxz19900120) 发表:最近正在对体系文件进行改版,我们现在用的程序文件是借鉴其他公司的版本的。其中有几个程序,如偏离许可控制程序、数据保护程序、风险评估与控制程序实际中基本没什么用处,且RB/T 214也没有针对以上几个要素说一定要有一个程序,所以就像把一些用不着的程序删掉,各位看看。哪些可以删,哪些是不能删掉的?
楼主,方法偏离相关的程序要有一个,对偏离申请条件、批准、验证和征得客户同意等流程做一下规定;数据保护程序可以在数据信息管理相关程序上,没必要单独做一个;风险评估与控制程序可以把应对风险和机遇放在一起,没必要非得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