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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土地储备中心CSGDYJY-02(潮汕高等研究院)储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土壤固体废弃物监测

  • 潮州市土地储备中心CSGDYJY-02(潮汕高等研究院)储备地块壤污染状况

    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拟流转、出让或用途拟变更为住宅用地(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园与绿地、公共设施用地)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调查报告,按要求报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地块拟划拨、用途变更为教育用地(A3),属于第二类用地,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潮州市教育局委托广东广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为后期土地是否需要进行土壤采样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等工作提供科学参考,并为后续场地开发利用提供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的数据依据。
    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潮州市土地储备中心CSGDYJY-02(潮汕高等研究院)储备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湘桥区官塘镇象山村,地块总用地面积约399943.98平方米。项目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为农用地,未来规划用作教育用地(A3)。土地使用权人为潮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二、调查方式
    现场踏勘、现场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检测等。
    三、调查结论
    根据收集的资料分析、现场勘查、现场快筛以及实验室数据、人员访谈的结果分析,判断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的活动对地块影响不大,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技术规范,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开展下一步布点采样调查。
    四、信息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哲
    邮箱:caishaojie@gwjctest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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