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3楼2024/09/08
1、“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不是给检测人员看的,而是给客户看的。是供客户对该检测结果能否用于下一级应用做决断的参考依据之一。
2、您所给出的CNAS规范文件里所说的这两点,其不确定度的主要来源都是指人、机、法、环这四个能由实验室主动把控的不确定度来源。也就是说,实验室能够主动控制的,是“测量过程的不确定度”(即:人、机、法、环四因素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而不是“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由人、机、料、法、环五因素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而唯一不能由实验室主动控制的,也是不确定的,也不可能由检测方法规定的,就是被测对象“料”自身因素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且该分量完全有可能成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的主要贡献分量。
3、CNAS-CL01-G003:2021《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对检测实验室有如下要求:
不难看出,楼主所说的这两点,就是6.1条的两条注释。这两种情况只会出现在以单次测量结果作为最终测量结果的情形。因为此时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中,没有包含被测对象“料”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因此,当出现6.7条所说的四种情况时,不管你是否符合6.1条注释所说的情况,都要求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而且6.7条的注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ztyzb
第5楼2024/09/09
占楼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