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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过氧化物酶等6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

食品安全法规

  • 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过氧化物酶和木聚糖酶、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3’-唾液酸乳糖钠盐和乳糖-N-新四糖、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氧化镁和过氧化氢的申请,其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具体情况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1月24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邮箱(zqyj@cfsa.net.cn),逾期将视为无意见。

    附件-过氧化物酶等6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相关材料.pdf转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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