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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CDM 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情况简报

RoHS/WEEE指令

  • 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EB)第三十一
    次会议于2007 年5 月1-4 日在德国波恩举行。我作为该理事会成员
    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做出了一系列决定。现把会议的主要决定
    及会议讨论过程中一些值得注意的动向总结归纳如下。这些情况对我
    国开展CDM 合作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提请各有关机构和相关人员
    给予应有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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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名

    第1楼2007/05/24

    一、 关于与经营实体(DOE)相关的问题。会议决定今后将对
    不遵守EB 决定或缔约方会议决定的经营实体给予惩处,具体惩处措
    施将在下次会议讨论确定。这一问题主要原于一个经营实体没有按照
    EB 要求的时间期限提交年度报告。会议还决定,如果一个经营实体
    所在的母公司为一个CDM 项目提供了监测(monitoring)方面的服
    务,如帮助校准仪表等,则该经营实体将不能够对该项目做审核
    (verification)服务,以避免利益冲突问题。会议还讨论了是否应该对
    一个经营实体的派出机构(地区代表处或办公室)也进行委任
    (accreditation)或进行资格核查问题,以确保其能力和水平能够符合
    作为DOE 的要求。因为还有很多疑问没有解决,会议没有对此做出
    最后决定,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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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名

    第2楼2007/05/24

    二、 关于方法学问题。方法学是CDM 执行理事会讨论最激烈、
    也是最困难的问题。本次会议讨论的方法学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批准了5 个新的方法学:源于尼日利亚的低碳热电联供方法
    学、源于南非的燃气供能给工业设施的方法学、源于印度的氨水-尿
    素生产设施原料替代方法学、源于墨西哥硝酸生产过程N2O 分解方
    法学、以及源于阿塞拜疆的水电优化管理增加发电能力方法学。另外,
    批准了源于我国天津的垃圾焚烧方法学,把该方法学纳入原AM0025
    方法学;批准了源于印度的余热和废气发电和供热方法学,并将其并
    入ACM0004,但因为EB 没有能够批准修改后的ACM0004,EB 要
    求方法学委员会进一步考虑该方法学。
    2. 会议对ACM0004 的修改进行了很长时间的辩论,决定暂时
    不批准方法学委员会提出的对该方法学的修改建议。会议决定修改后
    的ACM004,无论是新设施还是现有设施,将仍然可以自由选择采用
    额外性论证工具,而不必被强制采用联合基准线和额外性论证工具,
    也不必被强制采用投资分析来进行额外性论证。会议要求方法学委员
    会考虑扩大该方法学应用范围,包括可以用于供热。会议还要求方法
    学委员会重新审查其提出的要求在项目开始前对工业设施排放的余
    热、废气、余压等有三年以上监测记录的要求是否合理。EB 将在6
    月中旬的会议上继续讨论该方法学。
    3. 批准了一系列方法学修改问题,以及澄清了方法学应用的一
    系列问题。EB 会议报告对这些问题有详细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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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名

    第3楼2007/05/24

    三、 关于造林方法学问题。会议建议项目业主尽可能利用现有
    的方法学,或对现有方法学做一些小的修改后应用;会议对确定造林
    项目土地合格性的程序草案进行了讨论,决定公布该草案,征求公众
    意见后再做决定;会议批准了监测样本数量计算方法学工具、确定排
    放量或碳汇显著性工具等。
    四、 关于小项目方法学。会议批准了两个新的小项目方法学:
    利用控制条件避免生物质排放甲烷方法学、造纸过程中碳酸钠回收以
    减少电耗方法学。同时,还修改了一系列原有的方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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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名

    第4楼2007/05/24

    五、 关于项目注册问题。到2007 年5 月4 日,EB 已经批准注
    册了650 个项目;签发了近4600 万吨减排量。会议对上次会议以来
    EB 成员要求审查的项目进行了逐个审查;对上次会议决定进行复审
    的项目进行了深入讨论,主要结果如下:
    1. 决定无条件批准中国的两个项目:“深圳下坪垃圾填埋甲烷
    回收利用项目”、“安徽宁国水泥厂余热发电项目”,这两个项目将在
    EB 会后马上得到注册,并通知项目业主。在批准前,会议对这两个
    项目存在的问题、尤其是EB 审批专家组提出的政策和技术问题进行
    了两轮激烈辩论。
    2. 决定有条件批准6 个项目,这些项目必须再次做相应的修改
    并报给EB、由秘书处核查认为可以满意后,报给EB 主席才能够注
    册。6 个项目中包括中国阳泉煤层气回收利用项目。阳泉项目一直被
    要求复审,经过几轮辩论,在最后做决定时,EB 同意该项目可以注
    册,但是需要提交新的用于额外性论证的项目全部装机容量的投资分
    析结论以及就公示的时候公众提出的一个问题给予答复或提出解决
    方案,并在DOE 核实报告中对此做出说明。在这里,特别提醒并建
    议阳泉项目业主和DOE 对这些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以避免再次陷
    入被审查的麻烦。
    3. 决定对8 个被认为问题较严重的项目进行复审。下次会议将
    讨论审查这8 个项目复审情况并最终决定是批准、修改后批准或拒绝
    批准。这些项目的前景将很难预料。
    4. 上次会议决定复审的3 个项目,在本次会议前提交了新的文
    件并对有问题的内容做了修改。会议对这3 个项目进行了激烈的辩
    论,最后决定批准这3 个项目注册。这是在EB 最近的几次会议中,
    第一次没有否决复审项目。
    5. 会议对PDD 在公示时的“项目参加者”,在提交注册时不再
    作为“项目参加者”的情况进行了讨论。上次EB 会议曾做出决定,
    要求注册时不再作为参加者的机构要出具自愿退出信件。原则上,EB
    希望退出机构能够提交自愿退出的说明信件,但是,如果退出机构因
    某种原因没有提交这样的信件,项目业主则可以重新公示一次后,马
    上提交注册。EB 会议决定,对这个问题和其它相关问题,将在下次
    会议上进一步讨论,做出一个综合的涉及参加者退出、参与国政府退
    出等问题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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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名

    第5楼2007/05/24

    六、 会议用了近一天时间再次讨论“规划类CDM 项目”的注
    册程序、PDD 格式等,讨论过程非常激烈。会议没有对这些问题做
    出最终决定,同意下次会议继续讨论;同时,要求秘书处根据会议讨
    论的情况,重新修改这些文件,作为下次EB 会议的草案,供审议做
    出决定。公众将可以从下次EB 会议日程的附件中下载这些文件。
    七、 EB 下次会议将于6 月20-22 日在德国波恩召开。希望作
    为观察员参加会议的,需要在5 月30 日前向EB 秘书处提出申请。
    根据这次会议的决定,以及会议期间我自己与其他EB 成员和秘
    书处之间的交流,有下面几点体会和建议,供从事CDM 工作的各机
    构和有关人员共享和参考。
    一、 关于CDM 项目设计文件(PDD 文件)的质量问题。EB
    现在对项目质量要求很严格。我国开发的CDM 项目,到目前的情况
    看,质量还是可以的,虽然我国有些项目在EB 审查时也遇到问题和
    麻烦,但还没有致命性问题。建议我国的项目业主和CDM 中介和技
    术服务机构,要更加进一步重视项目的质量问题,首先要从根本上判
    断项目是否符合CDM 基本规则的要求,不要抱有侥幸心里。在确定
    把一个项目作为CDM 项目开发前,要进行可行性判断;一定要有足
    够的证据证明,没有CDM 的收益,该拟议的项目就不会象常规情况
    那样发生。如果缺乏证据证明额外性,就不要再继续去考虑该项目作
    为CDM 项目了。另外,我国项目的英文质量也需要大大提高,普遍
    认为我国项目文件的可读性非常差。请编写项目的专家特别注意提高
    PDD 文件的英文水平。
    二、 需要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是涉及电网排放因子计算
    的,建议按照国家颁布的方法计算。因为这个方法基本上是得到认可
    的,尽管还有一些小的疑问。目前提出问题的内容有:采用该方法的
    依据、表格、为什么煤炭不是低成本必须运行的发电设施等。这些问
    题即使被提出来,回答还是比较容易的;二是项目额外性论证所用的
    基准收益率是否是官方的(例如,1995 年水利部颁布的小水电基准
    收益率是否还适用?等等)。建议国内按照行业采用统一基准收益率,
    用国家、或行业部门、或行业协会等颁布的广泛适用的基准收益率。
    三是部分法律法规的影响和适用等问题。最主要的是一个法律法规是
    否是强制性的;如果是强制性的,是否已经得到广泛执行等。国内相
    关部门在出台有关政策时,需要考虑这些政策与CDM 的执行相配套
    和协调,使CDM 能够成为促进政策有效执行的工具。四是普遍性分
    析中对拟议的CDM 项目与“普遍性”项目的区别,必须非常清楚、
    能够指向拟议的项目与“普遍性”有明显的不同,具有“额外性”。
    三、 还有一个问题是,认为中国很多项目在项目描述、基准线
    论证、额外性论证等方面过于简单,尤其是水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
    类的项目。虽然主要或核心内容都有,但是只有几句话,很难判断。
    建议今后要加强项目的论述,说明项目采用什么技术,如何产生减排
    量等;对可再生能源类项目,在论证基准线、额外性方面做详细论述。
    四、 对那些被提出审查的项目,请项目业主、负责编写PDD
    文件的机构,及时与负责核实该项目的DOE 沟通,认真研究EB 提
    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认真答复,尤其是答复的文件语言要通畅,千
    万不能够敷衍了事。这与向法庭应诉非常相似。第一轮答复非常重要,
    如果顺利,第一轮答复后就能够解决问题。应尽可能争取在第一轮答
    复时就解决问题,避免进入复审。进入复审的项目,命运就很难预料
    了,目前有约一半进入复审的项目被最终否决。
    五、 请有关机构注意规划类CDM 项目的发展,当EB 下次会
    议日程公布后,规划类项目讨论草案也将公布。请有兴趣研究规划类
    CDM 项目的机构或个人,积极研究这个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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