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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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相关的资讯

  •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拟写入环保法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27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家对重点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尚未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以及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的地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可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在作关于环保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时表示,总量控制制度是环境保护工作从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到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我国从20世纪末开始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在“十一五”和“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重点污染物减排指标还被列为约束性指标。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时已对总量控制制度作了规定。所以,此次环保法修正案草案补充总量控制制度。   草案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应当遵循公平、科学、合理原则,研究提出国家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分配意见,报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下达的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和本行政区域需要,分解落实指标,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草案,对尚未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以及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的地区,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地方政府应当确定该重点区域、流域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种类及控制指标,在规定期限内达到环境质量标准。   草案强调,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国家和地区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确定的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通过实施的。近年来,社会各方面对修改这部法律的呼声很高。
  • 环保十三五规划或新增四项总量控制指标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指出要全面推进&ldquo 十三五&rdquo 环保规划编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环保部编制完成《国家环境保护&ldquo 十三五&rdquo 规划基本思路》(以下简称《基本思路》),提出了环保&ldquo 十三五&rdquo 规划的基础与形势、目标、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和项目以及制度建设和政策创新。   &ldquo 环保&lsquo 十三五&rsquo 规划坚持远近结合,既要以五年为主,必须要提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奋斗目标,又要考虑更长时期的远景发展,注重深化生态文明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必须牢牢把握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生态环境是否健康和安全的出发点、着力点,全面体现深化改革、依法治国和经济新常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适应社会新期待,国家、区域、城市、乡村相结合,建立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排放总量双重体系,综合反映治污减排、风险防范、空间优化、制度建设进展,注重在重点地区、行业精准发力、精益管控,打赢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rdquo 环保部规划财务司司长赵华林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   赵华林指出,&ldquo 在经济新常态下,环境管理需要新思维,管理手段应在继续坚持、深化完善总量控制制度的基础上,向分地区、分时段的流量控制转变,这是基于环境容量的精细化管控模式,既可以在确保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然环境的自净能力,又可以在不良环境条件下精准地采取措施以确保环境质量。&rdquo   &ldquo 十三五&rdquo 环保规划目标初定   &ldquo 十三五&rdquo 环保工作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   根据《基本思路》,机遇之一即经济增速换挡,污染物新增量进入收窄期。对此赵华林解释,"GDP增长进入中高速发展通道,重化工业快速发展的势头减缓,第三产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力,总量和结构都在向有利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粗钢、水泥以及铜、铝、铅、锌等主要有色金属产品产量预期在2015年至2020年左右出现峰值,传统污染物新增量同比下降,污染物排放高位趋缓。   同时,挑战也十分明显,挑战之一即污染治理迟疑不决、患得患失。&ldquo 随着宏观经济增长步入新常态,如何处理好节能减排与经济增长和就业保障的关系成为难题,环保资金投入和增长的可持续性存在变数。&rdquo 赵华林解释,一些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企业效益下滑,政府环保投入长效机制难以为继,企业治污决心和行动出现迟疑,有的企业可能不上治污设施、上了治污设施也不正常运行,甚至偷排漏排,监管难度加大。   综合考虑我国环境保护现阶段的特点和&ldquo 十三五&rdquo 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基本思路》初步提出了&ldquo 十三五&rdquo 期间环境保护奋斗目标,主要包括两个阶段性目标。   首先,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土壤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系统完整,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   其次,到2030年,全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标,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得到好转,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基本协调,生态文明水平全面提高。   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体系扩容   《基本思路》提出要以质量改善为核心,优化和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赵华林指出,根据质量改善需求,继续实施全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控制,进一步完善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提出必要的总量控制指标,以倒逼经济转型。   根据《基本思路》,初步考虑,对全国实施重点行业工业烟粉尘总量控制,对总氮、总磷和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实施重点区域与重点行业相结合的总量控制,增强差别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ldquo 新增的四种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并不是在所有的区域和所有的行业实施,而是在某些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分别实施,这也是它们区别于既有的四种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的地方。&rdquo 赵华林解释。   同时,根据《基本思路》,初步考虑在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开展烟粉尘总量控制,实施基于新排放标准的行业治污减排管理,把问题突出、影响范围广的区域大点源烟粉尘排放量降下去。   相比烟粉尘,VOCs的控制难度更大。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所谓VOCs是指沸点在50℃-250℃的化合物,室温下饱和蒸汽压超过133.32Pa,在常温下以蒸汽形式存在于空气中的一类有机物。VOCs主要产生于石化、有机化工、合成材料、化学药品原料制造、塑料(8185, -170.00, -2.03%)产品制造、装备制造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   &ldquo VOCs也是作为二次污染物PM2.5的重要前体物之一,因此它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对控制PM2.5将具有重要作用。&rdquo 中国环科院副院长柴发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相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VOCs的治理基础还十分薄弱。   目前,针对VOCs产生量最大的石化行业,环保部已于去年年底发布了《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根据这一方案,环保部提出,到2017年,全国石化行业基本完成VOCs综合整治工作,建成VOCs监测监控体系,VOCs排放总量较2014年削减30%以上。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对石化企业VOCs排放环节、治理措施和效果、VOCs排放量和VOCs物质清单等开展排查,并作为VOCs排污收费、总量控制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等的依据。   对VOCs治理的难度,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英民曾经解释,由于VOCs无组织排放的特点,其治理很难像治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那样,主要通过制定重点行业强制排放标准和电价补贴政策,就能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ldquo 不是出一个政策就可以监管,而是要更多地发挥市场的作用。&rdquo   他进一步指出,很多发达国家制定了国家排放标准,并对排放VOCs产品进行征税,即含VOCs多的产品,税收就高,通过价格手段来减少VOCs的排放。   在烟粉尘和VOCs之外,总氮、总磷这两种总量控制新指标也值得关注。实际上,在&ldquo 十二五&rdquo 环保规划里面,国家已经提出,在已富营养化的湖泊水库和东海、渤海等易发生赤潮的沿海地区实施总氮或总磷排放总量控制。   根据《基本思路》,&ldquo 十三五&rdquo 期间初步考虑在三湖一库、海河流域以及长三角等污染最严重、问题最突出的地区实行总氮或总磷区域排放量总量控制,要求沿海城市污水处理厂实施脱氮除磷。   赵华林介绍,在设置水、大气环境质量和总量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初步考虑将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牧草地土壤环境质量、生态红线保护面积、生态服务功能提升等指标纳入&ldquo 十三五&rdquo 规划,力争突破既往规划土壤和生态保护规划目标薄弱状况,实现水、大气、土壤、生态系统等全要素目标指标管理,奠定对所有环境介质监管的规划基础。   空气质量目标分区管理   根据《基本思路》,在&ldquo 十三五&rdquo 期间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大行动计划,分区域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其中,空气质量的改善尤为值得关注。&ldquo 为实现空气质量改善,需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次颗粒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的共同减排。&rdquo 赵华林解释,在全国层面坚持不懈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的同时,由国家制定分区域、有差别的空气质量目标,各地区依据基于排放清单等法规推荐方法确定达到空气质量目标的多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根据《基本思路》,在PM2.5严重、大气污染传输影响显著的东中部12个省、珠三角、成渝区域全面实施第六阶段新车排放标准、非道路机械实施第四阶段排放标准 大力推进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控制,形成区域统一的环境决策协商机制、信息通告与报告机制、环评区域会商机制、区域联合执法机制和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 建立反映区域污染特征的差别化质量目标和任务。   同时,珠三角区域重点抓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控制PM2.5和O3等二次污染物形成,力争PM2.5年均浓度基本达标 成渝地区重点控制以PM2.5、PM10为代表的颗粒物污染,力争总体达到珠三角现状水平 东中部12省市(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湖北、湖南、安徽、上海、江苏、浙江等)重点控制以PM2.5、PM10为代表的颗粒物污染,兼顾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的O3污染,力争总体水平达到成渝现状水平。   《基本思路》提出,全国其他地区以控制PM10为重点,省会及计划单列市等中心城市兼顾PM2.5和O3的控制。根据城市污染程度和改善的不同,对接近标准的城市提出达标时间要求,对超标严重的城市提出浓度下降比例要求。   通过上述分区分类管理空气质量的措施,环保部期望到&ldquo 十三五&rdquo 末,PM2.5超标30%以内城市率先实现PM2.5年均浓度达标,PM2.5超标1倍以上的城市力争到&ldquo 十三五&rdquo 末将超标程度缩小三分之一以上,其它超标程度的城市力争到&ldquo 十三五&rdquo 末有所改善,力争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重污染天气减少60%左右,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明显提高。
  • 2022两会之声:梳理“存量”严控“增量”,确保国家实验室总量控制
    国家实验室建设是重塑我国科技创新体系、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影响深远的重大举措。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北京市委主委、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刘忠范建议,应认真梳理存量,严格控制增量,确保国家实验室总量控制。全国政协委员刘忠范刘忠范说,过去一年,九三学社北京市委高度重视国家实验室建设问题,成立了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课题组开展专项研究。国家实验室建设是我国科技界的一件大事,得到了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广泛关注和热议,国家实验室建设要做好顶层设计,充分依靠专家,集聚智慧,科学决策,做到战略上稳健、战术上果断、战役上放手,充分体现制度优势。刘忠范建议,国家实验室建设要严格控制增量,不能盲目上马,以确保持续稳定的中央财政经费投入,充分体现国家意志。而在总量控制上,既要关注增量,也要关注存量,避免与现有存量资源过度功能重叠。“事实上,在现有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许多机构符合或基本符合国家实验室的定位,应对这些‘存量’资源认真梳理并认证挂牌,以确保真正意义上的总量控制。”刘忠范说,国家实验室建设还应与中国科学院的改革重组密切结合。中国科学院肩负着我国科技创新“国家队”和“排头兵”的角色。在国家实验室顶层设计中,应分配一定数量的“名额”给中科院,推动中科院现有科研院所的改革重组。刘忠范还建议,要从政策层面重视解决“一女多嫁”、“强者通吃”等极端化倾向。国家实验室需要一批“铁杆”人才,要避免从大学和科研院所把人才“一网打尽”“竭泽而渔”,要积极整合现有人才资源,确保国家实验室的高起点和“国家队”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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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不一YOUNG】重金属总量控制

    问题:《广东省“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粤环【2022】11号)是不是针对重点行业,只有重点行业才控制总量? 该文总体要求中明确:“重点重金属。以铅、汞、镉、铬、砷、铊和锑为重点,对铅、汞、镉、铬和砷五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总量控制。”这句没分是否重点行业,是不是只要排放这5种重金属的项目就要实施总量控制,就要有总量来源? 另外,该文主要任务中仅说明了对重点行业重金属总量替代的执行原则,未说明非重点行业该如何执行。是否可以理解为:非重点行业无需执行重金属总量控制?回复: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和《广东省“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目前仅对涉五种重点重金属的六大重点行业企业实行总量替代原则,非重点行业企业不纳入重金属总量管控范围。

  • 国家将对总氮、总磷实行总量控制

    目前环保部正在加快制定“十三五”规划,规划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气水土三大环境战役将推进实施,在“十三五”规划中要体现几方面重要内容,包括将参照“水十条”和“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量化出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和治理目标,比如除继续对四种常规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外,还将新增工业烟粉尘、VOCs、总氮、总磷等四种污染物,并且将新增在河湖、近岸海域等重点区域以及重点行业对总氮、总磷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

  • 北京今年出台机动车总量控制政策

    据了解,作为今年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之一,北京市正在研究完善机动车总量控制政策。根据时间安排,总量控制政策将在三季度末完成征求意见,最终在今年10月底完成。 在7月24日开幕的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北京市环保局局长陈添就条例草案作说明时表示,条例草案在制度构建上遵循的思路是: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为主线,以控制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将大气污染防治同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机结合。  据介绍,在大气污染物防治过程中将注重“三个转变”:由注重末端治理向注重源头治理转变,由浓度控制为主向浓度与总量控制并重转变,由注重企业治理向企业治理与区域、行业治理并重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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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相关的仪器

  • 成套定量控制仪——江苏奥科仪表有限公司定量控制器是由流量传感器、流量定量控制仪、电磁阀和配电箱等装置组成。可实现对流体的定量计量、定量灌装、定量配料等过程的控制。结构如图所示。定量控器可实现的功能1.可外接启、停止清零按扭。2.可同时控制阀及泵的开启。3.可设置8个常用量。4.断电,重新启动后按之前定量值继续定量。5.可查询定量次数,定量量值,定量时间。6.安装微型打印机可以打印定量数据。7.全中文液晶显示,操作简单方便。8.可安装大小阀控制定量,精度更精确。以上特点是其他定量控制器无法同时实现的,定量控制仪完美配置,而且可以根据用户要求更改内部程序,使操作更符合现场要求。定量控制器原理:定量计量开始时流量定量控制仪指示电磁阀开启,流体进入流量传感器。流量传感器将流量信号传给定量积算控制仪并开始计量,当流量达到设定值时,定量积算控制仪发出指令使电磁阀断开,恢复到初始的关闭状态。流量定量控制仪工作原理根据脉冲(电流)输出的流量传感器计算公式 Q=N/K式中 Q --------累积流量(单位 升)N-------- 流量信号脉冲数(次)K- ------ 仪表常数(次/升)将仪表常数置入控制仪内,控制仪根据设定值自动计算出其对应的脉冲数(电流),控制仪启动时改变内置的继电器状态,使得控制阀开启,控制仪对来自传感器的脉冲(电流)信号进行计数,到达设定量时恢复继电器的原始状态,控制阀将关闭,从而实现对管道内流量的定量(批量)控制。三、技术参数1. 测量介质: 液体或气体,由传感器决定2. 输入信号: 1-4000Hz,方波 低电平1.5V 高电平4.5V,4-20ma3. 定量范围: 0.1-999999 升4. 可置入仪表常数值: 999999 次/升5. 为传感器提供:12VDC , 50mA 电源6. 环境条件: 0-45℃, 相对湿度85%7. 电源:220V(187-242)AC 50Hz8. 11 位LCD 显示累积总量与定量值和仪表参数,4 位LCD 显示瞬时值。9. 外形尺寸: 宽160 高80 深15010. 对累积总量、仪表常数及前次定量值进行掉电保护,保护时间大于10 年。11. 保修期为十二个月。四、定量控制技术要求给罐子定量加水(比如10L),在流量积算仪(定量控制仪)上输入10L 的定量值,然后按一下启动按钮(或确认键),流量积算仪继电器闭合(电磁阀打开,加水灯亮),流量积算仪开始累积,当累积数到达10L 后,流量积算仪继电器断开(电磁阀关闭,加水灯灭),本次定量完成。如果要进行下一次定量控制,需按一下清零按钮,再按以上步骤操作,如中间需要暂停,可按下停止按钮。如果定量值与上次一致直接按启动按钮即可。五、控制仪表要求控制仪输入为4-20mA 或脉冲信号,带外接启动、停止、清零,两个继电器输出。继电器到电磁阀需加一个中间继电器,如果电磁阀是24V 供电,需增加一个24V开关电源。注:指示灯、按钮、中间继电器、空气开关、交流接触器(可省)、定量控制仪(液晶显示)、控制箱、组成一个控制系统,控制现场(24VDC)电磁阀启动或停止,另要加一个总电源开关、流量计,电磁阀,需要按照现场要求来做。(配件可以用户自己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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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仪器简介:可以监控流量,记录累积总流量,或选择批量控制。在流量监控和控制时时,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适应性调节。用户可以选用输入信号为脉冲输入的型号或模拟信号输入的产品,同时具有数字信号输出(RS-485)和模拟信号输出。双继电器型产品可以允许用户控制阀门、泵或其他设备以维持预定流量、流量或分配。 模拟输出型产品具有15点线性化和开方根功能对不具有线性输出的流量传感器进行调节。 批量控制器:具有所有流量/累加器的功能,而且还允许单-或双阀门配置以便实现更精确的控制并可防止超出量程。批量控制器随机配备一个批量控制器、累加器以及循环计数器。 批量计数器在每批数据开始时复位,累加器可以持续累加计数。 循环计数器记录已提交的批数。技术参数:33114-00 流量/累加器,脉冲输入 环境温度:32至122华氏度(0至50摄氏度) 准度:读数的± 0.1%,± 1位 显示:6数位,1/2英寸红色发光二极管 输入信号:脉冲(最大28伏直流) 电源:85至265伏交流,50/60赫兹 规格:4英寸宽x 2-1/16英寸高x 3-7/8英寸厚 33114-02 流量/累加器,脉冲输入,两个继电器,模拟输出 33114-06 批量控制器,脉冲输入,两个继电器 33114-10 流量/累加器,模拟输入 33114-12 流量/累加器,模拟输入,两个继电器,模拟输出 33114-16 批量控制器,模拟输入,两个继电器主要特点:具有用户可配置的高值、低值和总量的实时流量 批量型仪表包括流量和总量功能同时具有倍乘批量函数 NEMA 4X型前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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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仪器简介:可以监控流量,记录累积总流量,或选择批量控制。在流量监控和控制时时,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适应性调节。用户可以选用输入信号为脉冲输入的型号或模拟信号输入的产品,同时具有数字信号输出(RS-485)和模拟信号输出。双继电器型产品可以允许用户控制阀门、泵或其他设备以维持预定流量、流量或分配。 模拟输出型产品具有15点线性化和开方根功能对不具有线性输出的流量传感器进行调节。 批量控制器:具有所有流量/累加器的功能,而且还允许单-或双阀门配置以便实现更精确的控制并可防止超出量程。批量控制器随机配备一个批量控制器、累加器以及循环计数器。 批量计数器在每批数据开始时复位,累加器可以持续累加计数。 循环计数器记录已提交的批数。技术参数:33114-00 流量/累加器,脉冲输入 环境温度:32至122华氏度(0至50摄氏度) 准度:读数的±0.1%,±1位 显示:6数位,1/2英寸红色发光二极管 输入信号:脉冲(最大28伏直流) 电源:85至265伏交流,50/60赫兹 规格:4英寸宽x 2-1/16英寸高x 3-7/8英寸厚 33114-02 流量/累加器,脉冲输入,两个继电器,模拟输出 33114-06 批量控制器,脉冲输入,两个继电器 33114-10 流量/累加器,模拟输入 33114-12 流量/累加器,模拟输入,两个继电器,模拟输出 33114-16 批量控制器,模拟输入,两个继电器主要特点:具有用户可配置的高值、低值和总量的实时流量 批量型仪表包括流量和总量功能同时具有倍乘批量函数 NEMA 4X型前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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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相关的耗材

  • 计量控制阀
    计量控制阀(不锈钢 , Sulfinert 处理的)1、计量控制阀 减少取样气瓶和GC进样器之间的压力。2、计量控制阀 保持精密的计量控制。3、计量控制阀 包含Kel-F 阀座。 不锈钢 Sulfinert处理的产品描述 cat.# 货号# 3,500 psig DOT压力范围计量控制阀,1/4"外螺纹NPT x 1/4"外螺纹NPT 26326 26327
  • 202型气体流量控制器 – 可调量程入口流量控制器
    202型气体流量控制器 &ndash 可调量程入口流量控制器 气体流量控制器 l 在压力改变的情况下提供稳定的流量。 l 入口流量控制器&mdash 在入口流路压力恒定的情况下,提供稳定的流量。 l 出口流量控制器&mdash 在出口流路压力恒定的情况下,提供稳定的流量。 l 所有的流量控制器,入口压力必须比出口压力高10 psi 。 202型气体流量控制器&ndash 可调量程入口流量控制器 l 提供用户可变流量调整,允许用于各种流量范围从最小5.0 mL/min到最高流量1.6 l/min (N2 为40 psi)。 l 与1/8" NPT阴螺纹的接口一起提供,包括接1/16"外径管路适配器,也可选择其它接头。 l 可以安装旋钮式流量数字显示(3组或4组),直观显示流量设定,大于1%的重现性。 l 最大入口压力:200 psi。 流量/ 分钟 铝质 Viton 隔膜货号 铝质 不锈钢隔膜 货号 不锈钢材质 Viton 隔膜 货号 不锈钢材质 不锈钢隔膜 货号 带标准控制旋钮 FC22AV1K FC22AS1K FC22SV1K FC22SS1K 带三列数字显示盘 FC22AV1S3 FC22AS1S3 FC22SV1S3 FC22SS1S3 带四列数字显示盘 FC22AV1S4 FC22AS1S4 FC22SV1S4 FC22SS1S4
  • 计量控制阀
    计量控制阀(不锈钢 , Sulfinert 处理的)减少取样气瓶和GC进样器之间的压力。保持精密的计量控制。包含Kel-F 阀座。订货信息:不锈钢Sulfinert 处理的产品描述cat.#货号#计量控制阀,1/4"外螺纹NPT x 1/4"外螺纹NPT 3,500 psig DOT压力范围263262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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