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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迈入新征程
    创新能力是民族进步、国家兴旺发达的动力源泉,建设科技强国是新时代中国发展的重要方略,国际化的科技人才队伍是我国掌握全球科技竞争先机的核心力量,而科学、公正、多元的评价与激励体系则是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的关键所在。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在人才评价上,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2018年,《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等若干措施的通知》发布,我国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迈入了新征程,31个省、市、自治区针对“三评”改革、科技人才分类评价纷纷出台相应政策与实施办法、开展试点工作,掀起破除“四唯”、给科技人员“减负”授权的改革浪潮。  各省市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共性特征  通过对31个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发布的“三评”改革或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措施梳理总结可以发现,新时期各地科技人才评价改革以中央相关文件为核心,拥有十点共性特征。  一是坚持以分类评价为主线,针对各领域人才特点分类施策。各地纷纷根据自身科研与产业创新发展的现实需求,对人才队伍进行了不同的类型划分与评价考核。  二是破除“四唯”,强调品德、能力、业绩兼具的评价体系。德才并重,以德为先,对学术造假、学术不端的科研人才“零容忍”,破除人才“帽子”与物质奖励相关联的现象。  三是尊重用人单位自主权,推动有能力的单位切实开展自我评审与聘任。去“行政化”,防“官本位”。  四是创新发展多元评价方式,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对于基础研究人才、应用技术与研究人才等各领域人才采用同行评价、市场与社会评价不同的组合评价方法,认可和尊重多维、有价值的科学贡献。  五是改进人才评价机制与流程,促进人才评价结果互通共享。科学设置评价周期,畅通评价渠道、打破户籍、地域、所有制等关系限制、简化评价流程、并推行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实现评价结果公开共享。  六是完善激励评价措施,增加人才在评价中的“获得感”。赋予人才在科研项目的“人权、事权、财权”,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薪酬、选人用人结果紧密相连,推行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年薪制,让人才真实地从评价中获得利好。  七是优化人才评价环境,打造公平公正的健康生态。开展人才评价法制建设,完善评价规章制度,建立专家数据库、资源共享制度、专家责任和信誉制度,让公正评价从制度生根,逐渐发展形成平等、开放、包容的科技创新环境。  八是健全人才评价服务保障体系,推进政府部门简政放权。积极鼓励市场和社会专业机构提供评价服务,有序承接政府人才评价职能。  九是加快人才评价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契约精神管理模式。建立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人才评价监管体系,建立全流程的监督管理回溯制度。  十是实行特殊人才专项评价方式,设置特殊人才破格聘用与评价渠道。对重点领域人才实现举荐制度并采用特殊评价渠道。  各省市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特色经验  各地在落实中央关于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要求的过程中,纷纷结合自身情况,对改革进行了一些新的尝试。  北京推出以职称代表作制度为核心的人才评价体系。职称制度涉及科技工作者待遇与晋升等直接利益,长期以来备受关注,北京市职称制度改革以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为抓手,针对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人工智能)、农业技术人员等各领域分别提出了详细的改革意见,以实行职称代表作制度、拓展职称评价范围、创新职称晋升制度为核心,为推进科技人才分类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上海推出与国际接轨的重点产业人才评价体系。上海市在推动人才分类评价改革过程中牢牢把握自身特色,金融行业对标国际标准,采用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等国际认证结果,推动国内职称评价机制与国际标准接轨,简化评价手续,提高金融人才国际化水平。同时,推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内部的行业龙头与协会制定领域内人才评价标准,填补了相关领域人才评价空白,为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打入“强心剂”。  广东推出关注科技成果转化与专利发明的人才评价体系。广东省提出科研人员作为第一主持(责任)人研发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高新技术并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的,单个技术转让项目或技术交易额都可以按一定比例代替纵向课题参与评审。加大职称评审中专利指标的权重,专利指标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代替论文发表。开展知识产权专业资格评价,将专利服务和专利代理纳入职称评价体系。鼓励纳入高层次人才工程或获得国际国内高级奖项的人才可直接获得正高职称。各项改革措施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市场价值、专利发明和知识产权予以认可,为产权保护和制度创新增添活力。  浙江推出以科技创新实践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浙江在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过程中,督促各科研事业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实行职称评聘与专技岗位竞聘相结合,以岗位作为等级阶梯,鼓励优秀科研人员越级竞聘,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同时,为了促进企业科研事业的发展,鼓励博士、博士后到企业进行科研工作,并且对于取得重大成果的博士后可直接晋升研究员职务,真正做到高层次人才去企业工作“不浪费”,打通企业科技评价与传统科研职称评比的制度壁垒。  各省市针对自身产业、科技事业发展特点,纷纷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方法。河北省、辽宁省提出科研项目的容错免责机制。对于探索性强、容错性高的科研项目,如果目标清晰、方案合理,成员尽职履责但仍没有完成项目的,经确认后可视为结题,不影响其从事其他科学研究,极大激励科研人员进行基础研究、困难问题研究的积极性。福建省针对自身台湾人才聚焦的特点,鼓励支持台湾同胞参加向台湾居民开放的国际职业资格考试,各单位已经引进台湾专业人才的,可根据需要直接认定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自主聘任,促进台湾人才带动科技进步、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  国外科技人才评价的经验做法  各国在科技人才评价上也有不少独特的经验和做法。  德国马普学会采用“哈纳克原则”——让最优秀的人来领导研究所,宏观统筹研究方向并向科研人员授予自主权,同时,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评价的动态管理理念,结合定量和定性数据及时评价科研人员工作。进行同行评价,并采用适合的遴选机制与回避制度,马普学会的科学咨询委员会共有830名评议委员,集中了行业翘楚,充足的评审团基数也保证了参评人员和评议委员可以在有利益关系时能够实行回避,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实行可观的激励机制。德国公立大学、公立研究所实行W系列工资标准,注重绩效和竞争导向,教授税前月薪可达7000欧元左右。同时德国设立了莱布尼茨奖、索菲亚奖等全球性奖项,为对人类科学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提供至高的荣誉和高额的科研资助。  剑桥大学于2004年正式推行“员工评议与发展计划”。一是将员工发展和组织发展相结合,评价指标让员工的个人职业生涯与组织的长期繁荣稳定地维系在一起。二是双向评议的制度体现了组织与员工互相的尊重和信任,双方良好的沟通意见反馈方式让员工和组织都能够为了彼此的发展共同努力。三是为员工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坚实保障,为员工解决后顾之忧。  日本文部科学省实行分层考核,强调团队合作。在科研机构内部进行直接领导考核、中层主管考核与高层领导考核,注重科研团队的配合协作。考核公开公正透明,日本各高校对于人才考核的细则都公开向社会发布。另外还有完整的数据跟踪反馈。为了保证科研项目按计划完成设立“进度表”,方便进行及时反馈与追踪。  我国科技人才评价的问题与未来发展建议  “三评”改革和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实行以来,我国以分类评价为主线、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精简人才“帽子”、破除“四唯”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改革在各地开花结果,但几年来的实践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同行评议制度建设存在困难,“三评”改革后“四唯”现象仍然存在,青年人才、企业人才举荐与评价仍存在困境,等等。  针对目前我国科技人才评价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树立正确的评价理念,推行代表作评议制度。正确认识到评价科技人才的目的是为了服务科技创新产业的发展,评价应突出品德、业绩与能力的综合考核,尤其是要推进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与影响。其次,要完善同行评议制度,多措并举建设专家数据库。同行评议制度需要强有力的专家资源库来支撑,其建设需要遵循动态、开放、多元的基本原则,规范专家入库标准、拓宽专家入库渠道、完善专家入库分类,既要避免“人情评审”“圈子文化”,又要防止过度规避导致的评审失真现象。最后,对企业、优秀青年和特殊人才应予以政策倾斜和支持。对于当前走在科技创新创业一线的企业科研人才、出于创新发展成长期的优秀青年人才、涉及国家核心产业发展的特殊人才以及国家需要的高层次海外人才的评价需要专事专议、甚至专人专评,为不同类型的人才提供更加公开、公正、有激励性的人才评价机制。
  • 两办:改变片面将论文、项目等与科技人才评价直接挂钩的做法
    p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p p   对科技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技术技能人才以及企业、基层一线和青年人才的评价机制改革列为重点领域,其中科技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被列为首位。 /p p   对于科技人才评价制度,《意见》指出: /p p   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目标,结合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以科研诚信为基础,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对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对从事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的人才,重在评价考核工作绩效,引导其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支持能力。 /p p   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改变片面将论文、专利、项目、经费数量等与科技人才评价直接挂钩的做法,建立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 /p p   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适应科技协同创新和跨学科、跨领域发展等特点,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团队评价办法,实行以合作解决重大科技问题为重点的整体性评价。对创新团队负责人以把握研究发展方向、学术造诣水平、组织协调和团队建设等为评价重点。尊重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杜绝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 /p p   科技人才评价制度一直受到广泛讨论,去年SCI被卖的消息传出之后,几家国外期刊和部分高校就提出要淡化SCI在人才评价制度的作用,国内虽然没有实质性响应单位,但是关于SCI评价是否公平,如果SCI取消之后我们能否找到更公平的评价方式等讨论不绝于耳。此次《意见》指出,要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 /p p   也许不久的将来,“以SCI论英雄”的时代将会过去,科技人员的重要发现可以有时间将其变为论文、专利和现实,而不仅仅是一些“纸”。 /p p   相关链接:《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80302/240964.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 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a 》 /p
  • 重磅!科技部等八部门推出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方案,“破四唯”、“立新标”
    科技人才评价再度迎来重磅消息!11月9日,科技部会同教育部等7部门联合召开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启动会,部署推进《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围绕国家科技任务用好用活人才,以“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为着力点,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深化改革和政策协同为保障,按照创新活动类型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方案》明确,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推进、使用牵引、协同实施。“在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等国家重大创新活动中推动人才评价改革落地见效,着力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科技部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司相关负责人说,改革突出国家目标和使命导向,坚持谁使用谁评价,以用定评、评用相适,科学使用评价结果。为期两年的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将在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12家科研院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9家高校,以及上海市、山东省等6个地方展开。(附后)直面人才评价改革落实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人才评价工作。2018年,中办、国办分别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对分类健全评价标准、推进“三评”改革等作出系统部署。“各地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出台‘破四唯’等一系列改革举措,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取得积极进展。”这位负责人坦言,但是,与广大科研人员的诉求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相比,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还存在落实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科技人才“获得感”不强。针对人才评价“破四唯”后“立新标”、评价方式创新和用人单位评价制度建设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方案》明确了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路线图,从单位内部和外部环境两方面进行系统部署。单位内部主要根据不同科技创新活动类型探索新的评价指标、方式、周期、内部制度等进行系统设计;外部环境主要从有关部门推动“三评”改革联动、构建行业特色的人才评价体系等方面部署任务,通过内外协同联动,探索形成有利于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通过2年试点,探索形成不同创新活动类型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科技人才发现、培养、使用、激励的评价机制更加完善,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上述负责人说。聚焦国家使命分类开展试点值得关注的是,试点任务把品德作为科技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突出国家使命导向,按照国家重大攻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4类创新活动部署试点任务。具体而言,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科技人才评价以支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建立体现支撑国家安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实际贡献和创新价值的评价指标;基础研究类人才的评价以学术贡献和创新价值为导向,着力破除“唯论文”数量倾向,避免数论文数量和看影响因子高低等,探索低频次、长周期的考核机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的评价以技术突破和产业贡献为导向,重点评价产学研和团队合作、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科技成果应用和市场价值实现、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等方面的成效,避免以发表论文为评价硬杠杠,不能数专利数量和国家项目经费数量;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的评价主要以服务支撑能力和社会贡献为导向,客观反映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高危岗位、基层一线和从事科研基础性工作科研人员的贡献,不得设立硬性经济效益。不仅如此,《方案》还对地方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提出明确要求,突出区域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特色,加强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创新和资源集成,对地方人才评价改革进行系统设计,推进综合改革试验。“人才评价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复杂程度高、改革难度大,关乎科研人员切身利益,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离不开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指导监督、服务保障,也离不开试点单位的主动担当和狠抓落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方案》对有关部门、试点地方和单位分别提出要求,比如,教育部、工信部等六部门作为试点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单位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构建本行业的人才评价体系等。作为主责部门,科技部将肩负起组织推动责任并率先改革,如在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科研机构绩效评价、科技人才计划评选中破除“四唯”,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导向,并及时总结凝练、固化成果。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的重要部署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安排,针对人才评价“破四唯”后“立新标”不到位、评价方式创新不到位、资源配置评价改革不到位、用人单位评价制度建设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制定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聚焦“四个面向”,围绕国家科技任务用好用活人才,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机制,以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以“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为着力点,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深化改革和政策协同为保障,按照创新活动类型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引导各类科技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在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等国家重大创新活动中推动人才评价改革落地见效,着力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重点解决好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落实难等问题。——坚持分类推进。探索科技人才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等创新活动中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人才,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坚持使用牵引。突出国家目标和使命导向,发挥激励作用,坚持谁使用谁评价,以用定评、评用相适,科学使用评价结果,合理衔接科技人才激励,引导各类科研人员服务国家、潜心研究、尽职履责、作出贡献。——坚持协同实施。加强部门协同和地方联动,充分集成科技成果评价、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相关自主权等现有改革试点政策,在科技人才发现、培养、使用、激励等方面形成改革合力。试点单位和地方:选择建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承担国家科技任务多、示范效应较好、有较好人才评价基础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附属机构,以及科研人员数量较多的农业、卫生健康、水利、工业和信息化等行业领域科研院所,分类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同时,选择科研单位相对集中、承担国家任务较多、具备较好基础的部分省市,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试点期限:2年(自试点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二、试点任务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科技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在加强对科技人才科学精神、学术道德等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人才评价以及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研究类的人才评价,从构建符合科研活动特点的评价指标、创新评价方式、完善用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试点任务,推动人才评价体系更加完善,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做法。(一)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人才评价1. 突出支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建立体现支撑国家安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实际贡献和创新价值的评价指标,重点评价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完成情况。2. 完善科研任务用户导向的评价方式,充分听取任务委托方、成果采用方意见。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3. 对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等并作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大倾斜支持力度。(二)基础研究类人才评价1. 实行以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为标志的代表作评价,建立体现重大原创性贡献、国家战略需求以及学科特点、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等的人才评价指标。破除“唯论文”数量倾向,不把论文数量、影响因子高低等相关指标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鼓励科研人员把高质量论文更多发表在国内科技期刊上。2. 按照学科特点和任务性质,科学确定评价周期,着力探索低频次、长周期的考核机制。3. 探索建立同行评价的责任机制,在专家选用、管理和信用记录等方面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同行评价的方式和程序、评价意见反馈等行为。探索引入学术团体等第三方评价、国际同行评价等。4. 建立完善体现基础研究人才评价特点的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加大对重大科学发现和取得原创性突破的基础研究人员的倾斜支持。5. 探索由一线科学家举荐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重要科研岗位、承担“从0到1”基础研究任务的机制。(三)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评价1. 以技术突破和产业贡献为导向,重点评价技术标准、技术解决方案、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产业化、产学研深度融合成效等代表性成果,建立体现产学研和团队合作、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成果的市场价值和应用实效、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评价指标。不得以是否发表论文、取得专利多少和申请国家项目经费数量为主要评价指标。2. 探索构建专家重点评价技术水平、市场评价产业价值相结合,市场、用户、第三方深度参与的评价方式。3. 对承担国家科研任务特别是急难险重科研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等并作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在绩效考核权重方面予以倾斜,引导优秀科研人员投身国家科技任务。4. 探索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重点评价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的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四)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评价1. 突出行业特色和岗位特点,重点评价服务公共管理、应对突发事件、保障民生和社会安全等共性关键技术开发、服务的能力与效果,探索建立体现成果应用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和社会效益的评价指标,引导科研人员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突出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高危岗位、基层一线和从事科研基础性工作科研人员的贡献。不得设立硬性经济效益的评价指标。2. 完善社会化评价方式,充分听取行业用户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注重政府和社会评价。依据不同科研和服务活动类型确定合理评价周期。3. 对承担和支撑国家科研任务并作出贡献,成果应用实效显著的科研人员,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倾斜,引导优秀科研人员投身国家公益事业。(五)地方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任务试点地方政府要围绕本地区科技创新任务和人才队伍建设,以“破四唯”、“立新标”为突破口,组织并指导本地区优势科研单位、新型研发机构深化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大胆创新人才发现、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发挥政策集成效应,推动人才、项目、基地、资金一体化配置,有效激发科技人才活力,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地区经验。三、试点保障措施有关部门和地方要深入落实科技人才评价改革部署,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压实改革主体责任,强化对试点工作的监督,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科技部作为主责单位要肩负起组织推动责任并率先改革,推动落实科研单位自主权,在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科研机构绩效评价、科技人才计划评选中破除“四唯”,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导向。完善“首席科学家负责制”、“揭榜挂帅制”、“赛马制”等项目组织实施中的人才评价机制,发现遴选有实力、能攻关、出成果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学院等作为试点单位的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工作贯彻落实人才评价改革要求,完善行业人才评价机制,赋予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组织并指导所属试点单位积极开展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把完成国家任务特别是急难险重科研攻关任务、原创性科学发现、重大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化实效、社会公益服务效益等作为试点单位创新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教育部要在“双一流”建设和学科评估中科学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完善“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动态监测和周期评价。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构建以产业科技创新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突出支撑国家重点工程、重大技术和装备科技创新,引导科技人才服务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水利部要构建以应用创新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突出效益指标,引导人才服务重大工程建设。农业农村部要构建突出服务“三农”的主责主业和业绩贡献的分类评价体系,向长期扎根基层生产一线从事科研和技术推广服务的科研人员倾斜。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构建以临床实践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基于病历备案数据的大数据评价方式,引导人才提升医疗卫生技术能力、服务人民健康。中国科学院要探索通过设置特聘研究岗位制度,精准激励和稳定支持一批核心和骨干人才潜心从事基础前沿交叉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四、组织实施(一)建立工作机制在中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科技部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学院等部门联合推进实施试点工作方案,选择试点单位,明确任务分工,协调解决重点问题,督促试点工作落实,开展评估总结和示范推广。(二)编制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工作方案印发后,相关主管部门组织试点单位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特点选择试点内容,编制具体实施方案,鼓励全面试点,突出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人才评价;地方制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做好系统设计。试点单位实施方案、地方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报科技部,由科技部商相关部门研究同意后启动实施。(三)推进试点实施试点单位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履行法人主体责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在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切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完善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等人才评价相关制度,在加强合理激励的同时,加强对科研诚信、勤勉尽责的监督,强化对学术不端、科研违规违纪行为的约束,引导科技人才潜心研究、担当作为,使试点成果更加有利于本单位事业发展、能力提升、环境优化。科技部和相关部门要做好试点工作统筹协调,做好改革试点的宣传解读,及时跟踪了解试点工作进展,组织开展试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交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做到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试点工作期满后,由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地方对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宣传推广。附件: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和地方名单科研院所(共12家):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附属机构(共9家):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江南大学、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地方(共6个):上海市、山东省、湖北省、四川省、深圳市、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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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size=18px]定了!此地计量等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这样评[/size][size=15px]计量资讯速递[/size] [size=15px]前天[/size]第一章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从事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 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领域设置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等四个专业(下称“本专业”)。 标准化专业包括标准化理论研究、标准制(修)订、标准实施、标准技术开发、标准化咨询和标准化管理等技术岗位。 计量专业包括计量科学和技术研究,计量技术法规的制(修)订,计量标准的建立,计量检定、校准、检测和测试,计量管理,计量信息化,计量相关考核与咨询培训等技术岗位。 质量专业包括质量检验、质量安全鉴定与评价、质量管理、质量认证、质检技术与仪器设备开发、设备监理等技术岗位。 特种设备专业包括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安全评价、研究、技术管理等技术岗位。以上专业设置可根据科技发展和工程技术工作实际变化和需要进行合理调整。第二章 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制度。二、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奉献,作风端正。三、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委会自主确定。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六、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第三章 评价条件 本专业职称分为三个层次五个等级,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各等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b]一、技术员(一)学历资历条件。[/b]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b](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b] 熟悉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导性工作的实际能力。[b]二、助理工程师(一)学历资历条件。[/b]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b](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b]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的一般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两项:(1)参加完成1项以上标准化、计量、质量或特种设备相关科研项目,承担其中部分专项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2)参加完成1项以上新标准或计量规程应用、技术引进、技术改造、产品开发或成果应用项目,或1项以上本行业和本单位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承担其中部分标准化或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3)作为工作组成员完成制(修)订标准1项以上,并负责其中部分技术内容的编制或实验验证工作。(4)参加完成1项以上本专业相关技术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贯彻执行或实施监督工作,编写相应技术资料、讲义,或发现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过1项以上的解决措施和建议,并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用户采纳。(5)参加完成1项以上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国家认证实施规则及其他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实际承担其中技术内容的编写。(6)参加完成1项以上本行业标准化、计量、质量或特种设备相关技术咨询、考核审核、设备监理、风险监测、安全评价等项目,实际承担其中部分专项技术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7)参加完成1项以上经市(厅)级以上行政部门立项的标准化、计量、质量或特种设备公共服务平台或信息化项目建设,负责其中部分技术性工作。(8)参加完成1项以上标准验证或针对标准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参与验证方案设计和制定,编写相应技术报告,或提出1条以上的实质性意见被采纳;或参与计量基标准或标准物质研制工作1项以上;或参与计量标准的建标工作2项以上;或参加完成1项以上省内先进水平的新开展领域检验或认证项目的建立工作,实际承担其中部分技术工作,参与编制相应的技术报告。(9)参加完成1项以上标准、计量规程水平分析或比对分析,承担相关技术报告编制;或参加完成1项能力验证比对、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计量技术开发应用、计量工程测试或非标计量测试项目,承担部分技术工作,编写相应技术报告;或参加完成1项以上复杂产品全项目、仲裁检验项目、能力验证比对或国家、省级专项检验项目工作,承担其部分要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或独立或主持完成1项以上某类产品常规的全项目质量检验工作,制定相关检验规程并被企业(组织)确认。(10)针对企业(组织)生产运营中存在的标准化和计量相关突出技术问题、或质量管理问题,作为主要参加成员完成1份专业分析报告,提出可查证、有价值的建议;或在计量和质量检测中发现1项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或以书面形式提出1项以上技术问题,并被企业(组织)确认。(11)参加完成1项以上企业或行业标准体系、计量保证质量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计量质量攻关项目的设计和建立工作,负责专项技术内容,并在企业(组织)或相关行业(区域)组织实施。

  • 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迎来重大改革

    [align=center][size=17px][color=#d92142][b]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b][/color][/size][/align][align=center][size=17px][color=#d92142][b]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b][/color][/size][/align][align=center][/align][size=15px]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部门、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有关中央企业人事部门:[/size][size=15px] 实验技术人才是学校和科研机构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科学技术研究和教学工作,加强科技实践与创新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促进实验技术人才职业发展,激发实验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现就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size][size=15px][b]一、总体要求[/b][/size][size=15px][b](一)指导思想[/b][/size][size=15px]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遵循实验技术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符合实验技术人才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实验技术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全面推动科研实践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size][size=15px][b](二)基本原则[/b][/size][size=15px]1. 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实验技术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激发实验技术人才创新活力,服务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发展,支撑团队建设。[/size][size=15px]2. 坚持品德为先、科学评价。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对实验技术人才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和实际贡献进行综合评价,促进优秀实验技术人才脱颖而出。[/size][size=15px]3. 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推进。针对影响实验技术人才队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优化改革举措,完善体制机制,体现不同行业、不同机构、不同层级实验技术人才的特点,分类管理、分类评价,促进实验技术人才评价与使用相结合,提升实验技术人才的职业荣誉感和获得感。[/size][size=15px][b]二、主要内容[/b][/size][size=15px] 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加强评审监管、强化结果应用等改革措施,形成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促进实验技术人才职业发展为核心,覆盖全面、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的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size][size=15px][b](一)健全制度体系[/b][/size][size=15px][b]1. 优化职称层级设置[/b]。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实验师、高级实验师、正高级实验师。[/size][size=15px]2.实验技术人才各层级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关系为: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size][size=15px][b](二)完善评价标准[/b][/size][size=15px]1.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放在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的首位,倡导科学精神,强化道德责任,综合考察实验技术人才的思想状况、职业道德、社会责任和从业操守。对侵占他人技术成果、伪造实验数据、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按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size][size=15px]2.突出评价实验能力和工作业绩。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唯项目等倾向,根据不同单位、不同岗位任务等特点,科学合理进行分类评价,着重考察实验技术人才在单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实验安全、技术开发或学科专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和支撑作用。对论文、专利数量不作硬性要求,注重实验教学效果、实验技术成果,注重实验创新意识和方法,注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突出实验技术人才在实验教学、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实验管理、实验创新、实验设备研制改造、技术开发、平台建设、解决问题、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实绩和贡献。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实验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size][size=15px]3.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国家制定《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见附件)。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按行业、机构等进行细化,制定本地区的评价标准。具有自主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体现具体岗位特点和要求,制定单位评价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军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办法。[/size][size=15px]4.向优秀实验技术人才倾斜。综合考虑各类学校、科研机构等实际,对于少数特别优秀的实验技术人才,可制定相应的破格评审条件,适当放宽学历、资历条件,在严把质量和程序的前提下,优先评价使用,畅通人才发展通道。[/size][size=15px][b](三)创新评价机制[/b][/size][size=15px]1. 完善职称评价方式。进一步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社会和业内认可。灵活采用考试、评审、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给内、外部评审专家预留充足时间进行评鉴,引导评审专家负责任地提供客观公正的专业评议意见,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初、中级职称评价可适当设置基础知识考试、实践技能操作、业绩展示等,高级职称评价侧重评估实验技术人才所做工作的价值以及影响力。探索代表性成果评价,注重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size][size=15px]2.加强评委会建设。完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注重遴选能力业绩突出、声望较高的同行专家和活跃在实验技术第一线的人才担任评委。评委原则上由从事实验技术工作或熟悉实验工作的相关领域专家担任。[/size][size=15px]3.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将职称评审权下放至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等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体作用。实验技术人才队伍规模较大、职称制度完善的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自主开展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所制定的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须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实验技术人才队伍规模较小的单位,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确定委托职称评审的相关办法。[/size][size=15px]4.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鼓励实验技术人才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社会需求,潜心钻研、攻坚克难,提高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对在重点研发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做出重大贡献的实验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实验技术人才等,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制定较为灵活的评价办法,允许直接申报评审高级或正高级实验师。对国防科技涉密领域实验技术人才采取特殊评价办法。[/size][size=15px][b](四)加强职称评审监管[/b][/size][size=15px]1. 压实评审专家和相关人员责任。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明确评审专家责任,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建立完善评审专家的诚信记录、利益冲突回避、履职尽责考核、动态调整等制度,严格规范专家评审行为,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及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列入失信“黑名单”。 对相关领导及责任人员违纪违法,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按照有关规定处理。[/size][size=15px]2.健全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建立复查、投诉机制,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强化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突出评审公正性。[/size][size=15px][b](五)强化结果应用[/b][/size][size=15px] 将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结果作为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紧密结合,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实验技术人才聘用到相应岗位,及时兑现工资等相关待遇,实现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有效衔接。加强岗位考核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size][size=15px][b]三、 组织实施[/b][/size][size=15px](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是分系列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负责职称政策制定、制度建设、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状况,自主组织开展职称评审或推荐本单位实验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size][size=15px](二)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改革的贯彻落实。各地要开展全面深入的调研,充分掌握本地区科研院所、高校、中小学等实验技术人才队伍状况,发现、研究和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细化政策举措,周密安排部署,落实改革要求。[/size][size=15px](三)加强宣传,平稳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实验技术人才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工作,深入开展政策宣传与解读,加强思想引导,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实施工作平稳有序进行。[/size][size=15px]本意见适用于科研院所、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普通中小学等机构中的实验技术人才,其他机构和学校可参照执行。[/size][size=15px] [/size][size=15px]附件: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size][align=right][/align][align=right][size=15px]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size][/align][align=right][size=15px] 2021年8月9日[/size][/align][align=right][/align][align=right][/align][hr/][align=center][/align]

  • 现代人才测评面面观

    由于现代人才测评缺少广为接受的理论基础,所以始终存在被“窄化”和“工具化”的危险。为应对人才竞争对人才测评提出的更高要求,现代人才测评亟需完成从专业工具到应用学科的升华,发展出一整套完备的基础理论。   20世纪初,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以及管理科学的发展促进了现代人才测评的产生,而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测量学、统计学等学科则使得现代人才测评逐渐趋于成熟。作为人才评价的手段,人才测评最早被人们认为是一种选拔人才的工具,因而虽然有众多学科的理论支撑,却始终没有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而发展出自己的理论体系。   步入21世纪,全球化经济和跨国公司的迅猛发展对本土企业产生了强有力的冲击,市场竞争加剧,人才争夺成为企业关注的焦点,由此对现代人才测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对人才进行准确、有效的甄选和鉴别,更要为组织的人才发展提供科学、全面的指引。为此,现代人才测评亟需完成从专业工具到应用学科的升华,发展出一整套完备的基础理论,对测评的内涵、原理、内容、方法和操作路径进行系统的论述。   究竟什么是现代人才测评  重新界定概念  现代人才测评是相对于古老、传统的识人术而言的。对现代人才测评的理解经历了三个阶段:20世纪初,在现代人才测评最初产生的时候,人们一般将其等同于心理测量工具;到50年代,随着评价中心、多源行为反馈等技术的发展,测评逐渐演变为一套方法和技术系统,被广泛应用于政府、**、企业等组织的人才甄选工作,可以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其依然被当作行为科学的一种应用实践;直到21世纪初,随着国内外院校纷纷开设专门的人才测评课程,其理论价值才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为其作为独立学科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然而,笔者在长期的咨询实践中发现,由于人才测评缺少广为接受的理论基础,所以始终存在被“窄化”和“工具化”的危险。为此,有必要对人才测评的概念进行重新的界定和诠释。笔者认为,现代人才测评是根据一定目的,综合运用定量与定性方法对人才的德、智、能、绩、勤、体进行客观、准确评价的一种社会活动。   四个主要特点  为了更好地理解现代人才测评的概念,我们需要对其主要特点进行诠释,这些特点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现代人才测评是一种社会活动。之所以说现代人才测评是一种社会活动,是因为所有的测评活动背后都传递了组织选拔人才的理念和对人才的态度。比如,微软公司除了它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之外,更多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就是它的面试题,比如:井盖为什么是圆的?美国有多少个加油站?诸如此类精心设计的题目无不传递着微软对创造性思维的推崇,让每一个有志于加入微软的年轻人都能明确地体会到其鲜明的企业文化特点。然而,反观国内的一些企业,不愿意在人才测评工作上下功夫,通过草草的面试就轻易地作出判断,往往给候选人留下不重视人才的印象,更令高素质人才望而却步。由此可见,现代人才测评早已超出了甄选工具的范畴,成为传递组织人才观的重要途径,具有明显的社会化属性。另外,除了组织内测评之外,还有一类我们称之为社会性测评,比如被誉为“中国第一考”的公务员选拔,无疑更是一种拥有巨大影响力的社会活动。   第二,现代人才测评的评价范畴具有多样性。现代人才测评的测评范畴是多方面的,包括德、智、能、绩、勤、体。“德”在中国社会得到了高度的关注,是区别于西方社会所特有的维度,包括道德和品德;“智”包括认知水平、个性特征、基本潜能等心智素质;“能”是指实际工作能力、业务技能以及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等;“绩”是在工作岗位上的业绩;“勤”是指一个人对工作的敬业程度;“体”则是指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素质。由此可见,我们在这里讲的人才测评是一个“大测评”的概念,涵盖了所有对“人”的评价,而不仅仅局限于对测评对象心理层面的考察。   第三,现代人才测评具有明确的目的。无论是组织内测评还是社会性测评,都具有明确的目的。以组织内测评为例,通常按照目的不同可以分为任职测评、选拔测评、发展测评和考核测评。其中,社会招聘是我们最熟悉的一种任职测评,即为某一特定岗位从组织外部甄选合适的任职人选;校园招聘则带有更多的选拔性质,往往不会设定明确具体的目标岗位;而发展测评则旨在通过测评了解组织的人力资源发展状况,为后续的人才发展工作提供指引,比较典型的有培训诊断、领导力发展测评等;考核测评则是直接对评价对象的绩效(包括任务绩效和行为绩效)进行评估。可见,人才测评并不是对个体完整的考察,更不是为了判断一个人是否绝对的优秀,测评的目的决定了测评内容的制定和测评工具的选择,因而人才测评要始终围绕测评目的展开,才能达到准确科学、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四,现代人才测评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根据特定的测评目的,人才测评需要综合运用定量和定性的方法来给出评价结论。定量分析以测量学为基础,把所需测量的指标进行科学量化,以便于统计和分析;而定性分析则是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对测评结果进行深入的解释和阐述,给出一个便于理解的客观结论,从而进一步预测测评对象可能的行为和业绩表现,为组织的人事决策和人才发展提供科学的建议。因此,只有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才能确保测评结果的准确性和应用性。《HR经理人》8月刊-作者:纪超(诺姆四达执行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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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剖剂性能评价方法 400-860-5168转3662
    一、调剖剂力学性能测试仪介绍:随着油田开采程度的不断加深,地下油水分布状况越来越复杂,高渗透厚层和薄层高吸水导致的低效、无效循环问题日益突出,调剖对象也相应地向高渗透厚层和高吸水薄层转移。目前使用的高强度调剖剂注入压力上升快,易造成接替油层污染,抑制了潜力油层作用效果的发挥。若调剖层渗透率较低,调剖目的层有效厚度。上海保圣TA.XTC-20调剖剂力学性能测试仪测定调剖剂的强度,通过调剖剂在地层中运移过程中发生挤压、剪切、变形等力学行为,测量调剖剂形变过程,不同的预交联体膨颗粒调剖剂其抗压强度明显不同,说明抗压强度能够反映预交联体膨颗粒调剖剂内部的分子间作用力及胶结强度,该参数能够作为评价预交联体膨颗粒调剖剂的一个重要指标。二、调剖剂力学性能测试仪应用:1.不同聚合物种类对调剖剂性能影响2.不同性质木质素对调剖剂性能的影响3.调剖剂成胶性能评价4.调剖剂的长期稳定性评价5.Na+对调剖剂性能的影响三、调剖剂力学性能测试仪特点:TA.XTC-20调剖剂力学性能测试仪,装置结构简单、设计合理,能够充分模拟凝胶调剖剂在储层孔隙中的受力状况,采用该装置测试调剖剂强度,能够反映凝胶调剖剂在地层中的受力状况,是一种准确、方便、快捷的凝胶调剖剂强度评价方法。每次测试取样量较少,且取样时能够解决凝胶黏弹性对取样多少影响较大的问题,不同配方的凝胶在同一标准下对比,测试结果类比性强,测试时间短,操作简便。四、调剖剂力学性能测试仪参数:1.力量精度:0.0001g,可使用标准砝码进行力量校正。2.位移精度:0.0001mm,测试臂移动距离:400mm;3.检测速度:0.001~50 mm/s,速度解析度:0.001mm/s.4.数据采集率:不低于500组/秒,每组4个通道同时读取。5.数据分析时,用户可直接指选所要的参数,内置软件即可自动计算结果。6.安全措施:数据可紧急停止、上下极限控制装置、力量感应元过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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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岩征仪器vocs评价装置采用可编程控制器和计算机控制的自动化微型实验装置。装置自动化操作,各操作点的温度、流量、压力信号及探测器信号由系统自动采集,并通过计算机实时显示反应过程中的各参数变化。通过计算机系统设定温度和流量值,操作人员可对装置实现自动化操作。根据不同的要求装置的反应压力可采用背压阀自动控制的方式进行调解。可用于高温高压或者高温常压下进行的催化剂的评价,装置配备的高压/常压供气系统、高压/常压固气转换(硫转换成硫蒸气)系统。将一定量的催化剂放置于反应器中,在特定的工艺条件下,对催化剂性能进行长时间连续的测试。装置的核心工艺组件如反应器、冷凝器以及高低压分离器根据不同的工艺要求,采用特别的内表面处理工艺和结构设计,满足不同催化剂和工艺的实验要求;装置的仪表如减压阀、背压阀、流量计以及管阀件均选用进口元件,zui大限度的保证使用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vocs评价装置设计参数:反应器结构:间歇釜盖密封形式:O型圈自紧密封搅拌密封形式:磁子搅拌反应釜材质:316L使用温度:KT~50oC使用压力:120bar设计压力:150bar换热方式:电加盘(磁力搅拌器(IKA)搅拌形式:磁子搅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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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c-3双通道全自动催化剂评价装置适用于催化剂研发与筛选阶段反应,可为您节省大量时间、人力和物力。该装置以微反应技术为核心,全自动流程控制为基础,保障气液固反应效率。这款全自动、紧凑型、具有创新控制技术的系统能够提供催化剂测试所需要的各种配置与选项。通过一套交互式软件控制系统进行一系列实验,实时获取高精度、高重现性的结果。 催化剂评价装置产品特点:基于清华大学微反应器技术的气液混合器,能够控制气泡达到微米级,气液混合效率更高,传质速度是普通300倍,反应效果更好日平均评价10-20种催化剂配方,同时根据用户需求扩展4、6、8通道同时评价多任务管理模式,一套软件可实现多台评价装置同时运行,可视化操作界面,全流程控制,数据参数可追溯可通过触摸屏快速更改气液流速、反应压力、温度催化剂筛选及催化剂寿命评价,筛选速度快,效率高系统平衡时间短,数分钟,死体积小,不易反混,副产物少体积小,可将仪器放入通风橱内,节省实验室空间加装双注射高压恒流输液泵,适用于粘性反应物或纳米颗粒悬浊液输送全自动气液分离器,分离罐体积5mL预留100位样品自动采样接口,可设置采样间隔时间,自动完成样品采样预留在线红外、在线紫外、在线液相、在线气相接口,可根据应用需求,在线实时检测评价结果催化剂评价装置技术参数型 号EMC-3反应单元材 质316L反应器通道数双通道(标配)反应压力≤10Mpa反应温度室温~500℃预热器温度室温~500℃液路伴热温度(选装)室温~200℃供液单元液路数量2路(可根据应用需要扩增)液体流速0.01~3ml/min液体精度±1% F.S.供气单元气路数量3路(可根据应用需要扩增)气体流速5~100sccm气体精度±1% F.S.气液分离单元气液分离器体积5mL出液滞后体积1mL检测液体体积±0.1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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