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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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稿】关于进口科学仪器免税政策的思考
    国内高等院校及国家科研机构是科学仪器的重要客户,占有科学仪器的主要消费市场。长期以来,国家海关对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购买进口大型科学仪器给予关税和增值税的减免政策,相当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这些院校机构采购进口产品的实际价格。一方面,这样的免税政策表面减轻了国家因为科研经费拨款带来的财政负担。而在实际上,由于这种政策并不给予国产的科学仪器生产商,从而造成了进口仪器与国产仪器在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大大地损害了国产科学仪器的健康发展。  长期以来,人们观念上总是有个误区:即认为国产仪器制造成本上要比进口仪器来得低。这和和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一方面,进口仪器起步早,经过多年的研制,技术,工艺上比较成熟,许多仪器已经没有前期开发的费用。即便是新款仪器的迭代,也是从已有的仪器的基础上改进,并不需要有许多的研发投入。相反,国产仪器大多从零起步,一台能满足市场需求的仪器,往往需要有许多前期研发投入。无论是机械、电子,国内供应商的制造能力和先进国家还存在在差距,许多部件的成品率还是比较低,造成了生产成本的上升。毋庸讳言,目前国产仪器的一些关键部件,如质谱仪中需要的分子泵、检测器等,需从国外采购。而国外的供应商一方面把这些卖给中国客户的部件的价格订得比给本国的客户要高,另一方面获取这些部件还要通过他们在中国代理商的渠道,代理商再从中加价。这也是国产仪器成本高的另一个重要原因。进口仪器的一些劳动密集型的制造,实际上许多也是在劳动力比较低廉的国家完成的。所以,相比进口仪器,国产的仪器亦没有劳动成本的优势。综合而言,国内目前科学仪器制造的成本,接近或高于进口仪器。  为了发展我国的科学仪器事业,政府采取的优惠政策本应向国内生产厂商倾斜。但遗憾的是,目前国内进口仪器的这些免税政策只给外国公司带来利益。考虑到免进口关税,增值税等,进口仪器的优惠达到仪器价格的17%以上。外国公司为了打压国产仪器,通常视情况已对国内买家采取一些价格上的灵活策略。海关的免税政策,等于在这价格上再打上个八折。而国产仪器却要付清全部的税收,国内仪器公司可能的盈利空间大大地被挤压。  以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ICP-MS)为例。目前国外三大生产商的的每台价格在12万美元左右,折合人民币80多万元。在免税政策的优惠下,这80多万就是进口仪器供应商的实际收入。如果国产商的定价也在相同的范围,则国产商要向国家缴纳大约20万元人民币的税收。实际的收入就可能只有60万。即便是国产仪器商再降低价格(不盈利甚至亏本),由于许多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用来购买仪器的都是国家拨款的经费,价格上节省10%不会是采购者优先考虑的因素。加上行业中普遍对国产仪器的偏见,国产科学仪器进入高校或国有科研机构困难重重。一方面对进口仪器采取减税,一方面国产仪器又得缴纳全税收,这相当国产仪器在为进口仪器买单。对于国产仪器来说,这种政策是极为不公平的。  近二十年来,政府对国产科学仪器的研发有了不少的投入。在国家“863”、“973”、科技部重大科学仪器等专项的支持下,国产仪器产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国内的仪器制造商也非常努力,研制出如等离子质谱仪,液相色谱 — 极杆串联质谱仪等一批较为高端的科学仪器。有些仪器在性能和可靠性上并不比进口仪器差,完全可以满足具体应用单位的实际需要,甚至满足高校及科研机构的科研需要。但研发出来的仪器要能产业化,要能当成商品仪器卖给所需要的机构才有意义。国产仪器商同样需要盈利才能生存和发展。而仪器市场的公平竞争,是国产仪器产业化能长期进行下去的基础。继续推行进口仪器的免税政策,使国产仪器在市场竞争上处于政策上的不利位置,势必使得国内仪器制造商开发新产品时踌躇不前,使我们几十年的努力付诸东流。  当然,要求政府对国内的科学仪器制造商采取与进口仪器一样的免税政策的可能性不大,因为税收毕竟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但为了国产仪器与进口仪器能够在市场上公平的竞争位置,我们呼吁政府对目前的进口仪器免税政策进行重新考虑,对进口仪器采取与国产仪器相同或相似的税收政策。对进口仪器征收的税,可以用来增加高等院校及国有科研机构采购科学仪器的投入。原则上,并没有给国家带来额外的经费负担。在特殊的情况下,对我们国家目前不能自己生产,而科研上又有实际需要的仪器的进口采取一些税收上的优惠政策是合理的,但有关当局应和进口仪器商,使用单位在招标时应采取“一事一议”的方针,真正做到进口仪器合情合理的免税。使我们的国产仪器再市场上能有公平的竞争地位。这种政策的改变必将成为国产仪器发展的一个转折点。   李刚强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科学仪器首席科学家  张良库 实验室业务部销售总监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附:关于免税政策的背景  2011年6月14日,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修改后的规定表示,在2015年12月31日前,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机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016年12月27日,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2020年12月31日截止。
  • 进口仪器免税政策是否该取消?听听专家们怎么说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进口仪器免税政策是否该取消?听听专家们怎么说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两会期间,关于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是否取消进口仪器免税政策 /span 的话题引起仪器圈内用户广泛讨论。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3/uepic/9bef59c7-b037-45a0-bc84-688a06c790f8.jpg" title=" 企业微信截图_20190318153607.png" alt=" 企业微信截图_20190318153607.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图源于网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那么是否应该取消进口仪器免税政策,业内专家持有怎样的意见?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大多数专家表示支持取消该免税政策。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有专家表示:“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首先支持提案,对于一些不是高精密的国产仪器有帮助!另一方面,还是要加大对高精密仪器的国家投入。我感觉,能够免税的科研单位,都是国家财政掏钱,一是不差钱,国家的钱很多人也不想省,也没有制度约束 二是左口袋右口袋而已,意义不大。关键还是要提高国产仪器的水平,加大投入和知识产权保护。向华为学习,现在用华为手机的很多,不是因为税,而是因为质量。 /strong /span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也有专家认为:“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该政策增加工作复杂程度,强烈建议取消进口仪器免税政策!这样少了很多工作! /strong /span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另外,也有专家为国产仪器发声:“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能用国产仪器的,禁止进口!这样才能提高仪器厂家的研发积极性,才能是国产仪器提高质量! /strong /span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对于进口仪器是否应该减税,这本身是一个矛盾的问题,也是一个权衡利弊的过程。一方面,如果对进口仪器全面实施免征关税,势必会使进口仪器价格进一步降低,不利于国产仪器在市场中的竞争。另一方面,如果对进口仪器不实行减免关税,与此同时国内厂商技术尚未达到相应的标准,高校仪器用户政府采购时依旧会选择更加昂贵的进口仪器,这就未能将纳税人的钱做到最有效利用。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对于企业而言,使用大量昂贵的含税进口仪器,会增加其运营成本,从而增加产品的价格,最终也会提高消费者的购买价格。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近年来,国产仪器厂商技术突飞猛进,市场格局也在不断变化。因此,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辩证去看待进口仪器免征税问题,下一步研究调整政策及免税进口物资清单时,统筹考虑各方面内容,在实践中找到解决该问题的最佳平衡点。 /strong /span /p
  • 五洲东方举办海关减免税政策答疑会专题讲座
    由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办的,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承办的北京海关&ldquo 减免税政策宣讲暨答疑会&rdquo 专题讲座于9月24日在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多功能厅举行。 来自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科学院、高校系统、医院系统、以及部分天津高校的总共六十多个单位代表参加支持本次讲座。讲座专程邀请北京海关关税处官员主讲,分别从政策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办理手续基本情况、关于规范申报、关于商品归类、部分政策条文详解等五个方面全面详细宣贯了科研教学免税政策及操作流程等方面内容,并在课后完成结合实际操作工作的现场提问答疑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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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认为税收政策对环境保护行业的影响有多大

    我国现在已经是污染大国,近年重大环保事故高发,已呈应接不暇之态。环保行业非常热闹,但多年以来,业内领先的国内企业并未有较大的基础实力尤其是创新性企业出现。财税政策作为杠杆,应如何刺激环保产业?此处列了三条,增加第四条,您可以说明行业发展与财税相关之处,也可列举说明与财税政策无关之处:1.财税增速为GDP增速的3倍,企业和个人的税负过重;2.环保企业多属中小企业,资金尚且成问题,财税负担更使其难以发展;3.环保属于公益事业部分,政府原已在财税政策上倾斜,因此不存在财税阻碍发展之说;4.其它影响,各位行家可以列举!

  • 具有主体资格的单位采购进口科研设备可申请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一、免税设备范围 实验室用减免税设备通常包括多种类别,如分析、测量、检查、计量、观测等仪器、仪表及其附件,实验、教学用的设备(不包括用于中试和生产的设备),以及计算机工作站、中型和大型计算机等。具体来说,这些设备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高精尖科研设备,如超高分辨扫描电子显微镜、眼镜式眼动仪等。样品制备设备和装置,如特种泵类、培养设备、分离纯化设备等。实验室专用设备,如特种照相和摄影设备、科研飞机和船舶用关键设备和部件等。 这些设备的免税范围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来确定。 二、申请条件 实验室申请减免税设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 主体资格:申请单位需为具有免税资格的主体,如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外资研发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设备用途:设备必须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目的,且为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品种。 三、申请流程 实验室申请减免税设备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减免税备案:申请人需向所在地海关提交《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备案申请表》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以确认其免税主体资格。减免税审批:在备案通过后,申请人需提交《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及与设备相关的进出口合同、发票、产品资料等,以确认设备是否符合免税条件。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主管海关将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进口通关:申请人凭《征免税证明》在进口通关时享受免税待遇。四、政策支持 为支持科技创新和实验室建设,我国政府不断出台和完善进口科研设备减免税政策。各级海关也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加强政策宣传等措施,确保科研机构和企业能够及时、充分地享受政策红利。例如,镇海海关为甬江实验室等科研机构提供了全方位的减免税政策支持和服务,助力其引进先进科研设备,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五、注意事项 在申请和使用减免税设备时,实验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设备符合免税清单的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申请流程和时间节点办理相关手续。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和要求,及时报告设备使用情况和变更情况。综上所述,实验室用减免税设备是支持科研活动、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措施。实验室在申请和使用这些设备时,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确保合规操作并充分发挥设备的作用。 参考文件:《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 进口科研用仪器免税优惠延至2015年末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规定表示,在2015年12月31日前,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机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决定全文如下:  关于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  《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中的“在2010年12月31日前”修改为“在2015年12月31日前”。  (二)将附件《免税进口科技开发用品清单》中的第二项修改为:“(二)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提供必要条件的科研实验用设备(用于中试和生产的设备除外)”。  二、对《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作如下修改:  将附件《免税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清单》中的第二项修改为:“(二)为科学研究和教学提供必要条件的科研实验用设备(用于中试和生产的设备除外)”。  本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  (2007年1月31日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公布 根据2011年6月14日《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科技开发用品的免税进口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对科教用品进口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下列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在2015年12月31日前,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一)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转制为企业和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  (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核定的企业技术中心;  (四)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五)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定的其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  第三条 免税进口科技开发用品的具体范围,按照本规定所附《免税进口科技开发用品清单》执行。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科技开发用品的需求变化及国内生产发展情况,适时对《免税进口科技开发用品清单》进行调整。  第四条 依照本规定免税进口的科技开发用品,应当直接用于本单位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不得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第五条 经海关核准的单位,其免税进口的科技开发用品可以用于其他单位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  第六条 违反规定,将免税进口的科技开发用品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罚,有关单位在1年内不得享受本税收优惠政策;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单位在3年内不得享受本税收优惠政策。  第七条 海关总署根据本规定制定海关具体实施办法。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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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概述  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2016年11月环保部印发 《“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系列政策文件将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提到了新的高度,如何防范数据造假、保障数据质量成了环境监测行业的一个重要难题。  为此,聚光科技自主研发了QCD-2000系列水远程质控仪器,通过加标回收、标样核查、平行样测量等手段对水质在线分析仪进行数据质量控制。系统原理  QCD-2000系列远程质控仪器与水质在线分析仪联用,可实现加标回收测试支持、标样核查测试支持、平行样测试支持,以及正常样品测试支持功能。其中,加标回收测试充分考虑加标回收实验的一致原则、可比原则、相近原则和不变原则等,通过计量装置定量样品体积和加标样体积,在加标回收罐中实现水样的采集、储存、加标、混匀。产品特点  RS232、RS485数字量通讯方式;  支持周期、定时等多种触发方式;  智能液位检测,水样不足报警,避免样品不足空转;  注射式标液加入,无挂滴残留,保证加标量准确;  通过标样核查可判断在线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通过加标回收可判断待测水样是否存在基体干扰;  通过平行样测是可判断分析数据稳定性。应用领域  污染源废水排放在线监测数据质控  市政污水在线监测数据质控地表水在线监测数据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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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前我国的大气污染具有复合型污染特征,大气灰霾污染和大气光化学污染是困扰空气质量综合治理评估的两大首要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是造成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部分VOCs可以在大气中通过化学反应生成二次有机气溶胶,加重大气灰霾污染;还有部分VOCs是O3的前体物,参与复杂的光化学反应过程,致使O3超标,发生光化学污染;并且大部分VOCs具有生物毒性,有些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效应,并且异味严重,直接危害人体健康。随着对VOCs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我国陆续颁布了VOCs污染控制相关的法规政策。2011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013年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2016年颁布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政策中多次强调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推进VOCs排放总量控制。实现对VOCs综合治理监测先行。由于环境大气中的VOCs成分复杂、分布范围广、浓度梯度大、并且随气象因素变化快,这对VOCs监测技术提出新的挑战:多物种同时监测、准确的定性识别、高灵敏度以及走航快速监测等要求。TOFMS-100 VOCs在线监测质谱系统具有高分辨率、高灵敏度、高分析速度、全谱同时测量的特点,正是针对环境VOCs的上述监测需求而开发,产品与可车载使用-TOFMS走航监测车,可以实现环境空气中数百种VOCs秒级、在线、原位分析。产品性能指标:产品特点:TOFMS-100开发过程中,突破了大流量无歧视进样技术;冷却聚焦、微调、整形,离子高效率传输技术;MCP检测器阳极阻抗匹配技术;克服了空气中O2的负面影响等;开发了车载系统和软件操作系统。其主要特点如下:1、毛细管直接进样,无需样品前处理,相比于膜进样,无样品丢失;2、检出限优于0.1ppb,灵敏度高 3、离子源基于单光子紫外软电离技术,相比于EI源,无碎片产生,环境中复杂VOCs解谱准确率高;4、分析速度快,秒级出数,并能实现实时定性定量分析;5、分析器采用飞行时间质谱技术,全谱同时测量,可同时检测300余种VOCs;6、仪器动态范围宽,可监测ppt~ppm水平的VOCs;7、集成GIS,将监测点污染信息与地理位置关联,实现区域污染情况摸底画像,建立污染变化规律直读模式。应用领域: TOFMS走航监测车主要应用于环境空气中VOCs、恶臭气体的秒级在线、定性定量分析,满足但不限于以下领域的应用。1、 化工园区、城市空气等的走航监测;2、 突发事件、临时任务等的应急监测;3、 恶臭问题引起的公民投诉、责任划分等的溯源排查。4、 化学反应过程监控。包装:1. 包装箱的适当、明显位置上用油墨或油漆刷写下列标志:a)型号、名称和商标;b)制造厂名称、地址;c)包装箱体积:长mm×宽mm×高mm;毛重和净重;d)GB/T 191-2008规定的“向上”、“怕湿”、“小心轻放”等贮运标志图案;e)发送地点及收货单位。2. 产品包装按GB/T 15464中防潮、防震包装规定进行。售后服务:在用户遵守保管和使用规则的条件下,从制造厂发货给用户之日起一年内,产品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无偿地为用户修理产品或更换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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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信息和仅供参考,详细可留言咨询。  水资源匮乏与水资源的污染如今已是各大头条的关注词汇。大到政策条例的力度加大,小到老百姓的生活用水,我们正在面临着水资源污染和水资源严重匮乏的双重问题,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将会受到影响。  中水回用,是指已用过的水,经过处理后,能够达到某种使用水的使用标准。例如废水经处理可以应用到生活清洗用水、道路冲洗、小区绿化、工业设备清洗等,使水资源得到了充分的利用。  淡水资源紧缺是我国面临的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而以现有的技术来看,有效解决的方法有海水淡化处理和中水回用处理。中水回用处理方法在将废水进行资源化回用的同时,节省新鲜水的使用,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  中水回用设备的特点:  在中水回用领域中,更多的采用膜技术实现水体的脱盐净化。Neterfo极限分离技术作为莱特莱德主要技术之一,在中水回用处理中可实现高回收率和低能耗,突破传统回用水系统50%回收率瓶颈,综合回收率高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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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石墨烯材料研究院服务
    内蒙古石墨烯材料研究院以内蒙古石墨烯产业为己任,注重产学研合作。在了解国际发展前沿技术的同时,将调研全国石墨烯技术需求,编制产业发路线图,为政府决策及企业发展提供技术参考。研究院为石墨烯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技术服务。改造传统产业、扶持新兴产业,提升内蒙古石墨烯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与国际竞争能力。研究院将根据调研情况,凝练行业公共关键技术课题,组织实验室、企业共同进行课题攻关,充分发挥实验室的科研特长和企业的市场灵敏性,开发出具有技术与市场前瞻性的产品。公共技术服务产业人才培养为相关企业在石墨烯制备及应用技术创新方面的研究提供雄厚的人力资源和先进的技术设备。引进团队引进国内外相关领域的高水平团队,吸引、支持相关团队来研究院开展研究活动、创业探索。孵化企业鼓励引进具有高水平科研成果的相关团队创办企业。通过研究院的资金、运营团队和下游实体企业的支持,孵化石墨烯相关初创企业。培育产业初创企业运行一段时间后,积极帮助企业寻找下游用户,开拓市场,并通过各种政策如科技计划支持、税收政策优惠、科技金融贷款、创投公司融资等服务,支持初创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从而达到培育产业的目标。服务模式共建研发中心:以我院科技力量作为技术支撑,共建企业研发中心,为企业服务共同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任务:以企业为主体或研究院为主体,共同承担国家创新基金,科技支撑以及地方科技攻关项目委托研究开发:由企业出题,承担全部的研发费用,知识产权归企业所有共同开发:由企业或研究所共同提出科技项目,双方共同投入,知识产权根据双方投入比例和前期技术积累而定技术转让和技术入股:将我院成熟的技术进行转让或以知识产权入股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以研究院的人力资源作投入,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石墨烯制备实验室石墨烯制备及表征石墨烯材料的宏量可控制备石墨烯薄膜大规模CVD制备及转片技术开发石墨烯储能实验室高性能石墨烯基超级电容器产品的开发新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及高性能负极材料开发与石墨烯负极相匹配的高电压和高容量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开发高性能石墨烯基储能锂离子电池材料的实用化研究石墨烯复合材料实验室石墨烯复合材料的开发石墨烯吸油材料的开发高性能石墨烯复合材料的开发 石墨烯分析测试中心石墨矿的分析测试石墨烯材料的分析检测石墨烯应用产品的检测石墨烯标准研究中心石墨烯材料标准研究石墨烯相关应用标准研究
  • 工业废水双氧水残留含量检测双氧水测试条
    工业废水双氧水残留含量检测双氧水测试条 工业废水双氧水残留含量检测双氧水测试条主要针对于工业生产所排放的废水中双氧水的含量进行检测,而工业生产所排放的废水包括纺织、电镀、其他废水等。该测试纸采用铝制试管盒装,每100条/盒(周)。 双氧水测试条91319测试量程:00.5251025 mg/l包装规格:100条/盒供货日期:每天品牌:德国MN大小:铝制试管盒装生产商:德国MACHEREY-NAGEL公司产地:德国售货点:深圳南山区/上海闵行区价格:电议 双氧水测试条91312测试量程:0131030100mg/l包装规格:100条/盒供货日期:每天品牌:德国MN大小:铝制试管盒装生产商:德国MACHEREY-NAGEL公司产地:德国售货点:深圳南山区/上海闵行区价格:电议 双氧水测试条91333测试量程:0501503005008001000mg/l包装规格:100条/盒供货日期:每天品牌:德国MN大小:铝制试管盒装生产商:德国MACHEREY-NAGEL公司产地:德国售货点:深圳南山区/上海闵行区价格:电议 操作流程:取出所需的测试条数量,取出后立刻盖好盖子。请不要接触测试条的反应区。将测试条浸入待测溶液中大约1 秒钟,立即取出测试条,甩掉测试条上多余的液体。15 秒钟后,将测试条的反应区域与比色卡进行对比。当存在双氧水时,反应区域变为蓝色。工业废水双氧水残留含量检测双氧水测试条也可用于测试过氧酸、其它有机酸和无机酸以及过氧化物。对于有机溶剂内的过氧化氢的测试,测试条的反应区域应该在有机溶剂蒸发后加一滴水。 相关测试产品:过氧化氢试纸过氧化氢测试条水质应急检测箱纽扣强力机双氧水浓度计双氧水测试条/试纸氨氮测试盒/包 水硬度测试条余氯测试条余氯试纸硝酸盐测试条硝酸盐试纸亚硝酸盐试纸/测试条氰化物试纸/盒/包/条德国MN试纸水硬度试纸磷酸盐试纸/包砷试纸氰根测试纸铜试纸热敏试纸温度试纸测温贴爱拓ATAGO折光仪ATAGO爱拓折射仪双氧水浓度仪双氧水浓度测试电镀废水测试包工业废水测试包污水测试包 中国代理商:深圳市方源仪器有限公司
  • 速测工业废水
    速测工业废水速测工业废水,工业废水中有很多有害物质,在电镀生产生中产生的危害极大,在电镀生产过程中,相机而出的一些有害物质就会诞生。所以要运用更好的,更精确的测试试剂才能分析出来。速测工业废水(电镀废水测试包)产品保质期:见包装盒上产品特点:污水测试包特长:无需PH校正 …………… PH5~PH9之间都可以使用 不用任何器具…………… 只要将预埋线拉出 快速得出结果…………… 大部分项目仅需约5分钟时间轻巧方便 …………… 每只试管重量约1公克 不会损坏 …………… 外层以PE塑胶制试管制成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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