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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科研项目的申请,几乎人人都有一把“辛酸泪”。几个月的准备时间,为经费多熬出了几丝白发,到头来却仍然还是没中,白当了分母。看着中了的人兴高采烈,要说自己心中没有点羡慕嫉妒恨那是不可能的。但又能怎么样呢?收拾收拾明年重新来过呗。别人写成功经验,这里就说说能够从失败中总结点什么教训。 首先是管理好自己的情绪。项目不中肯定会失望,但是也要客观地承认申请本来就不是百分百能成功的。很多项目,基金申请的成功率是在30%的样子,就是说三份本子里面,肯定有两个是要当分母的。所以一知道没中就立马出现过激的情绪反应还真没啥必要。骂什么评审制度不公平,肯定早就内定了呀,评审人员根本就不懂我们这行呀。其实这些话自个儿心里想想也就行了,骂出来也是没用的。结果反正已经定了,坏话传千里,影响到下一次申请就更不好了。 接下来就是重新审视项目申请书,找自己的问题。一些申请可能只给最终结果没有补充意见,这时候如果能够联系经费管理单位,询问有没有更详细的申请意见,对下次申请的帮助会很大。大致来说,处理不中的基金有几种做法。一个是把它变大,联合一些合适的合作单位,把可行性和项目影响方面弄得更加漂亮,说不定还可以申请到更多的经费。一个是变小,重点抓中某个创新点,深入挖掘一下,把下一个版本变得更加精练、清楚。当然最常见的还是就在塬先的本子上进行修改,在文字上多下功夫。虽然本子写得好坏会很大程度上影响中的概率,但是从长远上来看,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在相关领域积累更多的基础是最实用的。 现在很多所谓专家教人写基金申请,中间不乏一些教人走捷径的烂招数。也许有人用这些投机取巧的方式获得了成功,但这肯定不是长法。拿项目是很重要,但把项目做好更重要,积累多了,形成良性循环,就会得到别人的认可。也有人这么形容,项目就像自已的爱人,追的时候不容易,追求到后更要珍惜! 本文源自:莱博医学
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17220.htm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简报(2007年第1期) --------------------------------------------------------------------- 作者: 发表时间:2007-06-19 摘自: 监督委员会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对部分投诉和举报进行了初核、调查和处理。现将涉及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弄虚作假、发表论文一稿多投的典型案例,隐去名字和单位名称,将其事实以简报的形式予以公布,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1.陈某某等因疏漏造成事实上抄袭他人论文的不端行为。 科技工作者实名反映,王某某和陈某某(通讯作者)等在《工程热物理学报》、《Energy》等刊物上发表的标注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涉嫌抄袭举报人的论文。经核实,陈某某等在其所发表的论文中未按国际学术规范正确引用和标注他人发表的论文,已造成事实上的抄袭现象。《Energy》杂志认为,陈某某等人未能正确引用和说明他人的研究成果,可以归因于一个严重的、粗心的疏漏,而不是有意的剽窃。陈某某已在《Energy》杂志刊登了他的道歉信。 2.文某某引用文献未标注而造成抄袭他人论著的不端行为。 科技工作者来信反映,文某某等2001年、2004年和2005年编著和发表的标注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论著中的内容,可能存在抄袭剽窃他人论文的嫌疑。 经核实,文某某等撰写的上述3篇论著确实存在抄袭同一篇他人论文中部分内容的不端行为。文某某已向原作者道歉;原作者致函依托单位表示已谅解文某某的错误。此外,文某某在2001年被聘为副研究员,却在2000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填报为“副研究员”(单位内聘)。 3.某科研人员对科学实验失于管理、又未审查实验数据,造成抄袭剽窃他人学术论文的不端行为。 科技工作者来信反映,四位科研人员在2005年发表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论文A)可能存在抄袭剽窃他人在2002年发表的论文(论文B)的嫌疑。 经核实,某科研人员(四位署名作者中的第一作者)安排其雇用的大学毕业待业人员以高梁为材料,做磷素对根系生长影响方面的实验。雇用人员用两个月时间“完成”了“土培”、“水培”实验,并提交了一份基本整理好的“实验数据和总结报告”。该报告的文字和数据来自论文B,除了研究材料不同,几乎照抄了论文B。该科研人员未做审核而相信了“实验数据与总结报告”,经整理后发表了“论文A”。在论文形成过程中,论文A的第二和四作者分别帮助对文稿的英文进行了修改与完善,被列为署名作者;另外,该科研人员参与第三署名作者的一个课题的研究工作,在没有征求本人意见的情况下,也将其作为作者署名。 该科研人员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已辞去行政和学术职务;并主动与期刊编辑部联系,已发表撤稿声明,表示道歉、挽回影响。 4.陈某将香港联合资助局已资助的项目申请书中大部分内容翻译编写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并获得资助的不端行为。 科技工作者实名来信反映,陈某2004年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存在抄袭香港RGC项目申请书的嫌疑。 经核实,陈某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与香港RGC资助的某项目申请书的立项依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等内容基本雷同。陈某在香港与某教授合作期间,曾得到该教授的两份申请香港RGC资助的申请书,将其中的一份编译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直接采用了香港RGC项目的研究内容和思路。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陈某积极配合,承认抄袭事实,表示诚恳道歉。 5.邓某某引文不严谨的行为。 科技工作者来信反映,邓某某等2005年发表的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有抄袭剽窃他人2001年发表的文章的嫌疑。 经核实,邓某某为了追求论文内容的完整性,在推导数学模型过程中,过多录用文献内容,使用了文献中的图和公式,有相当多的表述与文献相同。虽然有文献引用标注,但是忽略了论文的严谨性和严肃性。 邓某某承认其学风不严谨的事实。 6.聂某某在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提供虚假信息,发表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论文存在一稿多投的不端行为。 科技工作者来信反映,聂某某等的论文有违反科学道德的嫌疑,主要表现为发表标注有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文章可能存在一稿多投行为。 经核实,聂某某等发表的论文A(2004年12月19日收稿)、论文B(2004年10月5日收稿)和论文C(会议文集论文,2004年7月召开的会议),内容雷同。聂某某承认3篇论文存在事实上的一搞多投并愿意负主要责任。 聂某某2005年申请并获得资助的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自称是Z单位的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聂某某在Z单位的真实身份是具有副教授资格(Y学院)的博士后。另外,其申请书中列举了3篇当时还没有发表的文章,作为代表性论著;事实上该3篇文章只发表了1篇,另2篇已被拒绝发表。 7.沈某在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个人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科技工作者来信反映,沈某2005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其个人信息可能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经核实,沈某2000年9月开始攻读硕士学位,2002年转为博士研究生,2005年6月30日获得博士学位。但其2005年3月提交的申请书中的基本信息为“博士学位”、“讲师”,申请人简历为“理学博士”、“2004年获得博士学位”。 沈某的申请系鲍某某主使与推荐。鲍某某系沈某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因为限项的原因,鲍某某当年不能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明知沈某不具备科学基金申请资格的情况下,仍然让其学生申报,且在推荐信中提供虚假信息。
自从国自然基金公布后,网友们都跟炸了窝一样,议论纷纷,几家欢喜几家愁。中榜欢呼的,淡然面对的,抱感恩心态的大有人在,总体说来更多的是对自己工作的肯定。再看落榜者有些自嘲,有些抱怨,有些质疑评审的公正性。其实没中也不一定说明自己的研究水平低。http://images02.cdn86.net/kps01/M00/7E/28/wKiAiVXa32Kzk-NPAAHt6b60o2I926.png 不过事实如此,不管你承认与否。就像不管你有没有高质量论文,在世界上的任何国家,能获得国家级的基金资助对科研工作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小编以英国工程与物理科学研究会(EPSRC)(相当于中国的自然科学基金会)为例,为小伙伴们扒一扒EPSRC的基金申请评审过程。 EPSRC项目一般分为专题项目(special calls)和一般项目(responsive mode)。专题项目有截止日期,一般还有预审,即要求先递交一份Letter of Intent)它基本上是项目申请书的一个简短版本。预审申请书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基金会决定是否邀请你在规定日期内再递交完整的项目申请书。一般项目则没有固定的截止日期,且只需递交完整版。 项目申请书的评审一般也分通讯评审(函审)和会审两个阶段。函审一般有3-5份。申请人在递交项目书时可以推荐3个评审人,基金会一般会从中选一个。 函审有正式的表格,要求评审人对申请内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审: 1)质量(quality),包括a) 创新性、与现有研究的关系、时效性;b) 雄心(ambition)、冒险性(adventure)及通用性(transformativeness); 和c) 方法和技术路线的适用性。 2)申请人研究基础(track record) 3)重要性(national importance, 即对国家社会经济的潜在意义); 4)学术影响(academic impact) 5)所申请经费的合理性和项目管理。 最后,评审人需根据上述评审内容给出一个综合评审意见并打分(1-6)。 一般在收到三份以上评审意见后,项目申请将进入会审阶段。会审前基金会会把每份通讯评审意见发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以对每份评审意见写份答复(一般最多一页),特别是反驳负面的评审意见。这些回复将与评审意见一起进入会审。 会审时,每份申请书一般由两位专家对评审意见进行综合并在评审会上介绍。这两位会审专家大多是所谓的小同行。基金会明确说明会审专家并不是写一份新的评审意见,而是对通讯评审意见的评审结果及合理性作出综合评估。同时,基金会也一再强调scientific excellence,即quality 和applicant是评审的关键内容,其它方面次之。有趣的是,会审过程完全可能颠覆某个函审的结论,特别是以下几种情形: 1)评审意见与其它评审相差太多; 2)评审意见对申请书的评价与最后打分极不一致; 3)打分很高,但没有实质性的评审意见; 4)打分很低,但评审意见的措辞过于激烈,且会审专家觉得申请人反驳意见合理。 需要注意的是,哪怕你觉得某份评审意见胡说八道,你的反驳也必须有理、有据、有节。只有这样,才能获得会审专家的共鸣。 写到最后小编想叨叨的是,由于项目批准的成功率很低,项目申请成功与否有很大的随机性。总的来说,决定你的基金申请是否成功的因素有三,三分之一是你的过去,三分之一是你对未来的设想,剩下的三分之一则是你的运气。 本文源自:莱博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