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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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相关的资讯

  • 警示 | 2家检测机构被行政处罚
    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两起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件行政处罚的信息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庆市监开处罚〔2023〕1号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安庆市舒怡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91340800MA2TWW4R5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夏云飞主要违法事实: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19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庆市监开处罚〔2023〕2号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安庆市晶彩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91340800MA2UW8JY3P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何升来主要违法事实: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19日
  • 在线监测数据可作为环保行政处罚证据
    环保部修订《环境行政处罚办法》3月1日起施行   在线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保行政处罚的证据———这是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出的明确规定。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是在原国家环保总局1999年发布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的基础上重新修订的,将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新《办法》规定,环保主管部门可以利用在线监控或者其他技术监控手段收集违法行为证据。经环保主管部门认定的有效性数据,可以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   他同时表示,按照新《办法》规定,现场监测数据也可作为证据。“环保主管部门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   对于取得的违法证据,在当事人拒不到场的情形该如何认定?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按照新《办法》的规定:当事人拒不到场的 无法找到当事人的 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的 暗查或者其他方式调查的 当事人未到场的其他情形等不影响调查取证的进行。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对重点污染企业管理划分了国控、省控两类。按照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规定,这两类重点污染企业都必须安装污染源时时在线监控设施,这些在线监控设施必须与有监管权的环保部门进行联网。也就是说,对应监管的环保部门在它自己的网站上,可以直接看到污染企业的治污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以及排污是否达标。
  • 某仪器公司因走私仪器遭行政处罚
    近日,惠州海关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惠州关缉普查字〔2022〕0003号),涉及惠州市金池精密仪器有限公司。详情如下:当事人:惠州市金池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海关编码:441336154M法定代表人:张华宾 企业地址: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华泰路南路2号惠南科技创业中心AB栋第2层 203号当事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11月期间,通过低报价格的方式,以一般贸易形式向海关申报进口三丰牌便携式粗糙度仪、检出器、高度计、粗糙度仪、测高仪、影像测量机、三坐标测量仪等货物,共涉及12票报关单(报关单号分别为: 532020181202107424、532020181202141728、532020181202175228、532020181202242910、532020181202279641、 532020181202319264、532020181202353793、532020181202407704、532020191202114834、 530120191012276124、530120191012422318、530120191012548431),涉案货物价值共计人民币438.078476万元,偷逃税款人民币17.154704万元。此外,当事人为逃避海关监管,安排员工将原始发票号970011849上的测针、说明书等部分商品配件携带走私入境,不向海关申报,涉案货物价值人民币7.135567万元,偷逃税款人民币1.033679万元。综上,本案当事人走私涉案货物价值共计人民币445.214043万元,偷逃税款合计人民币18.188383万元。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走私行为。2022年4月15日我关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惠州海关行政处罚告知单》(文书号:惠州关缉普查告字[2022]0003号)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上述《行政处罚告知单》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认为应适用其他法律规定,请求变更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于2022年4月22日向办案部门提交书面听证申请,本案于2022年5月16日在惠州海关缉私分局办案中心举行听证会。以上行为有当事人营业执照、当事人陈述报告、查问笔录、涉嫌走私案件偷逃税款计核书、扣留决定书、商品鉴定报告、进口报关单及随附资料、真实成交发票、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为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第九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走私货物高度计(型号LH-600E,货号518-351DC)一台、影像测量机(型号QIA3017D,货号361-853DC)一台。2、追缴走私货物的等值价款为人民币71.530925万元。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22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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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三次部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1999年8月6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法规 行政处罚 令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实施主体与管辖  第三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立案  第二节 调查取证  第三节 案件审查  第四节 告知和听证  第五节 处理决定  第四章 简易程序  第五章 执行  第六章 结案和归档  第七章 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监督和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给予环境行政处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三条【罚教结合】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引导和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四条【维护合法权益】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应当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守相对人的有关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五条【查处分离】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分开、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分离的规定。  第六条【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并综合考虑以下情节:  (一)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及社会影响;  (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三)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  (四)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  (五)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  (六)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  同类违法行为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相当。  第七条【不予处罚情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八条【回避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回避情形。  符合回避条件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  第九条【法条适用规则】当事人的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环境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条款,应当适用效力等级较高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效力等级相同的,可以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  第十条【处罚种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停产整顿;  (四)责令停产、停业、关闭;  (五)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  (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七)行政拘留;  (八)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  第十一条【责令改正与连续违法认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及时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  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当事人未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仍处于继续或者连续状态的,可以认定为新的环境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责令改正形式】根据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的具体形式有:  (一)责令停止建设;  (二)责令停止试生产;  (三)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四)责令限期建设配套设施;  (五)责令重新安装使用;  (六)责令限期拆除;  (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八)责令限期治理;  (九)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设定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的其他具体形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行为种类和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规定,行政命令不属行政处罚。行政命令不适用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  第十三条【处罚不免除缴纳排污费义务】实施环境行政处罚,不免除当事人依法缴纳排污费的义务。

  •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解读④ | 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 助力基层执法效能再提升

    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于2023年7月1日实施,与已实施13年的原《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相比,《处罚办法》紧跟时代发展,紧密联系执法实际,平衡法律理论与实践需求,进一步为基层执法人员加强和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指明方向,提供遵循。  一是更好适应新形势。《处罚办法》的修订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生态环境系统监测监察执法垂直改革的精神,严格遵循行政处罚法修订内容的要求,紧密结合各地改革工作的实际,修改完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实施主体与委托处罚的有关表述,为各地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等组织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提供依据。  二是更多关注新变化。《处罚办法》的修订是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也是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的重要举措。《处罚办法》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需遵循的基本原则、处罚工作的基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裁量等具体内容系统完整地规定在一部部门规章中,有利于基层执法人员学习使用。如单独增加“信息公开”和“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两节内容,明确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应记录的内容,进一步细化了生态环境执法处罚过程中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要求。  三是更优解决新需求。《处罚办法》的修订充分考虑地方执法实际,对长期以来基层执法提出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如按照生态环境方面法律法规内容,补充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明确“一定时期内不得申请行政许可”“责令停产整治”“责令限期拆除”“禁止从业”等属于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解答了基层执法人员的困惑;规定立案审查期限、决定下达期限等可以延长的特殊情形,解决了基层执法机构办理复杂案件时办案时限紧张的难题;统一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的适用范围,并提高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组织听证、法制审核以及集体讨论等程序的工作压力,提高了行政处罚效能。  四是更实贯彻新理念。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化,优化执法方式、转变执法理念、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又一新要求。《处罚办法》不仅严格约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也注重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其中,根据“回避”对象的不同,对执法“回避”审批进行细化,使之更具操作性;新增了执法人员对监测(检测)结果的告知义务,有利于增强当事人对重要生态环境执法证据运用的认同感,减少对该类证据的争议,进而减少复议、诉讼。另外,《处罚办法》中对“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也为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坚持过罚相当原则、探索审慎包容监管机制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来宾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行政执法和处罚工作的各项规定,努力克服管理事项庞杂而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的困难,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在提升案件查办效能、强化部门联动、落实执法普法制度以及帮扶指导企业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下一步,来宾市将认真组织学习《处罚办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学习培训,在“懂”字上下功夫。丰富学习培训的形式和内容,已在《处罚办法》实施前依托执法业务培训班完成全员培训,确保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均能基本掌握《处罚办法》的修订内容;后续将针对行政处罚各个环节、《处罚办法》各个章节以及修改较多、较为重要的内容,不定期组织专题培训,促进执法人员深入理解修订内涵;在《处罚办法》实施一段时间后,分析、收集基层执法人员实践运用问题,邀请律师、专家进行实地帮扶指导,力争培养一批法制审核和案件审查“领头羊”。  二是抓实干实用,在“用”字上下功夫。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建立的移动执法系统和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系统,针对《处罚办法》中现场调查取证、陈述申辩时限、听证范围等新要求新规定,及时调整、修改部分文书模板,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指引。对部分《处罚办法》未明确规定、需要结合地方实际综合考虑的问题,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时限、下达不予处罚决定相关程序规定等,将及时与司法部门沟通联系,力求达成统一的理解与认识,确保尽职履责的同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抓制度保障,在“通”字上下功夫。全面梳理全市现行的生态环境处罚相关程序规定,根据《处罚办法》修订内容,制定出台与地方实际工作相适应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内部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同步更新现场检查要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以及组织听证相关规定,既要保证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办理时效,又要保障案件办理质量。  四是抓宣传引导,在“活”字上下功夫。扎实开展各项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党员服务普法”“日常监管普法”“重点行业专项普法”“送法入企”等常态化普法形式以及其他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处罚办法》修订情况,营造良好普法宣传氛围,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市县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自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将《处罚办法》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第七章 监 督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第八十二条[/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font=微软雅黑] [/font]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下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第八十三条[/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font=微软雅黑] [/font]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行政处罚备案制度。[/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下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督办的处罚案件,应当在结案后二十日内向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第八十四条[/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font=微软雅黑] [/font]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第八十五条[/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font=微软雅黑] [/font]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行政处罚决定有文字表述错误、笔误或者计算错误,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部分内容缺失等情形,但未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更正。[/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补正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决定的方式及时作出。[/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第八十六条[/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font=微软雅黑] [/font]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接受申诉和检举,或者通过备案审查等途径,发现下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或者显失公正的,应当督促其纠正。[/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有处罚权的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第八十七条[/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font=微软雅黑] [/font]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案件评查或者其他方式评议、考核行政处罚工作,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规范和保障行政处罚的实施。对在行政处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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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定位 PRODUCT POSITIONING排污企业监管是生态环境局的重点工作。目前主要业务科室均涉及排污企业监管工作,均有一套排污企业台账,各业务科室台账间存在着“数据不完整”、“一数多源”、甚至是“数据打架”问题。当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想要获取工业企业环境管理数据,则需要打开多个不同的系统,才能获取该企业的完整环境管理资料,这种情况显著增加了环境监管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平台以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为核心,利用我公司自主研发的AI数据整合技术,整合环境统计数据、污染源普查数据、污染源企业档案数据、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重点污染源督办数据、污染源手工监测数据、污染源执法数据、行政处罚数据、视频监控数据等,按照统一数据标准,建立排污企业超级档案,实现工业企业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使监管人员快速获取各个时期或要素阶段的数据及文件。同时深化排污企业数据关联性分析,全面透视企业的污染排放状况,构建企业动态评估模型,筛选重点关注企业,实现对企业实施差异化与精细化的综合管理策略。 产品功能 PRODUCT FUNCTION1.档案总览展示超级档案已收录排污企业量、数据来源量、总数据量、上月新增数据量。从建设项目、排污许可、在线监测、督办企业、执法、行政处罚、危废企业、园区企业、正面清单企业等多个维度分类展示所属企业量。2.超级档案查询通过指定区域、企业类型或关键词等筛选条件,本系统能够精确检索并呈现符合条件的排污企业档案信息。3.排污企业概要排污企业概要是企业关键信息的汇总统计。为企业打特征标签,透过大数据智能关联分析,直接将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执行情况、许可排污量情况、企业自行监测情况、执法情况等重点关注的关键结论性信息给到监管人员。这些信息的集中展示旨在提供一个直观的视角,以便快速把握企业的环保执行情况。4.排污企业档案详情通过切换的方式方便的了解企业基本信息、建设项目、排污许可、在线监测、手工监测、视频监控、用电监控、信访投诉、监察执法、专项检查、行政处罚、应急管控、危固废监管数据等,可以全方位把握企业信息。 产品特色 PRODUCTS ADVANTAGES1.为排污企业打标签,勾勒排污企业画像基于企业类别和行为特征,为企业标记特征标签和问题标签,构建排污企业画像。方便监管人员更加直观地识别企业关键特点,提升排污企业监管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2.深化排污企业数据关联性分析,全面透视企业的污染排放状况根据排污许可证载明的产治污设施、排放许可要求,并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建设项目、在线监测、手工监测之间的相关性分析,实现“产治排平衡状态”精准监控,及时发现许可报告超期未提交、超限排放、监测数据不实等问题,实现监管信息的及时提醒,违规行为的及时处置。3.建立企业动态评价模型,实现企业差异化、精细化管理根据企业规模、行业、排放量、超标情况、传输率、信用评价等建立企业动态评价模型。对于评级低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和深度;对于评级高企业降低监管力度,可以适当减少现场检查频次,采用远程监管、数据核查等方式进行监管。通过构建这样的企业动态评价模型并实施差异化管理策略,可以更加精准地把握企业的环保状况和需求,提高环保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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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该产品将传统的执法工作与智能终端无缝结合,通过智能移动端、C/S客户端、业务管理平台把现有业务流程融合,打造智能执法监督体系,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违法行为现场取证提供便利,实现执法数据标准化采集、传输、存储,按照执法业务流程,做到执法过程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推动环境监察执法向规范化、精细化转变。产品特点● 随时了解污染源在线监测情况、历史事件情况以及污染源详细信息(许可证数据、常规监测数据、污染源详细情况等);● 定位执法人员、污染源位置,能随时了解现场执法完成情况,掌握污染源最新的动态信息;● 根据系统设置,对执法任务过期、行政处罚过期未执行等进行预警;● 可完成现场检查笔录制作、拍摄、录音、摄像、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 能够统计分析工作情况、数据情况等;● 事件督办管理对事件处理可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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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保移动执法系统3-1一、背景介绍1、项目背景移动执法系统基于省环保局电子政务专网,运用空间网格技术、地理编码技术,将移动信息化技术应用到环保管理中,建设环保移动执法系统。通过与现有的审批系统、许可证管理、行政处罚、排污收费、环境信访、监测数据、在线监测、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等系统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信息共享和信息交换,实现对污染源编码库、环境管理事件编码库快捷访问,实现环境管理监管全过程。通过建设移动现场执法终端应用和后台环保执法工作平台,推进环境管理达到主动、精确、快速和统一的目标,真正整合优化环境管理信息资源和各级环保部门数据库,建立覆盖全空间全区域的环境管理体系。1.1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目前现场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只能根据现场情况以及有限的信息对执法对象进行核查,无法对执法对象进行全方面的核查。通过移动执法系统的建设,执法人员可以在现场了解污染源的审批信息、试生产信息、验收信息、排污口整治情况、总量情况、监测信息以及该污染源有无被投诉或者处罚的情况,并且可以查看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每个管理对象的现场检查作业指导书,以便对现场情况进行处理。1.2解决“执法人员少、执法任务重”的矛盾由于环保局执法行动比较多、执法任务繁重,系统使用后可以使执法人员快速、便捷的了解污染源的情况,从而使得少量的执法人员可以完成现有的执法任务。1.3建立严格的考核体系,提高管理效率实现考核体系。根据环保执法各类数据与执法责任人的关系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在客户端为责任人提供查看自己考核结果和考核标准的功能;在客户端为领导提供查看责任人考核结果和考核标准,签署考核意见。1.4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近期天津市环境污染事故为我市的应急处理能力敲响了警钟,市领导也在不同的场合多次强调环保部门要高度警惕,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建立应急响应及移动监管系统,提高应急快速响应能力极有必要。2、建设依据HJ/T460-2009 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HJ/T461-2009 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规范HJ/T419-2007 环境数据库设计与运行管理规范GB/T 16706—1996 环境污染源类别代码HJ/T416-2007 环境信息术语HJ/T417-2007 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HJ/T 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352—2007 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 622-2011 环境保护应用软件开发管理技术规范GB/T22239-2008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二、建设方案1、系统概况智易时代环保移动执法系统是为提高环保现场执法效率、规范执法流程而开发的执法辅助工具,帮助执法人员随时随地了解污染源详细信息、处理执法任务、汇报工作进程,帮助管理人员随时了解执法人员的去向和任务执行情况,监督其执法过程。智易时代环保移动执法系统利用计算机互联网、3G移动通讯、GPS卫星定位、GIS地理信息系统等各种技术,构建了后台信息门户系统和“手机PDA+笔记本”现场执法终端于一体的移动执法平台。环境移动执法的软件平台分为环境监察业务管理平台和现场移动执法终端两大部分。环境监察业务管理平台是移动执法的核心平台,提供完整的任务管理服务,完成执法任务的分配、流转、监督和评价等。在现场执法终端方面,平台具有手机PDA和笔记本双重终端的支持。执法人员既能通过手机随时随地查询任务信息、在线监控数据、监控视频、法律法规等,也能在现场通过笔记本终端速度连接各种外设,完成文书打印、扫描、取证资料上传等工作。总体框架: 环保执法通是系统表现层的重要表现方式,终端内具备嵌入式地理引擎部署,网格地图数据和污染源地图数据存储能力。产品功能以环保执法现场监察需求为出发点,实现了接收任务、数据查询、污染源查询、综合查询、地图查询、现场执法、稽查管理、考核查询等多个功能模块。业务层即环保执法支撑系统主要是 5 个部分组成。包括数据整合服务中间件、环境执法通接口、污染源管理子系统、执法通服务子系统、考核评价管理子系统等;数据整合服务中间件,完成省环保局各个主要业务系统数据的获得。需要整合的业务系统主要包括环保审批系统,许可证系统,在线监测数据,视频监控图像等,以及获得行政处罚系统、排污收费系统、环保信访系统、监测系统等。污染源管理子系统建立了环保执法基础数据库,实现了网格、污染源、事件的标准化和维护管理手段;以GIS 系统实现网格、污染源、事件的直观形象展示和管理;管理和规划网格责任体系;通过GIS 图层,实现对环境功能区域分析。系统提供了对法律法规、作业指导书、职位说明书等维护和管理;通过数据挖掘,将过去监察案例,构成环保知识库,提供开发接口支持环保知识的导入,丰富环保知识库,从而最终形成环保执法及应急手册。提供面向领导和执法人员的管理模块,提供与客户端功能类似的WEB 应用服务。污染源管理子系统可以查看有关污染源的所有相关信息。执法通服务子系统是系统基础服务,包括工作流中间件、消息中间件、WEBGIS 中间件、移动资源服务、任务引擎、打印引擎等。移动资源服务包括短信、定位等接口调用服务。工作流中间件主要负责执法监察任务的发起,任务发起包括常规任务发起、领导任务发起、其他任务发起等,从而推动责任人按时完成环保现场监察任务。责任体系考核系统是基于网格、污染源、责任人关系,根据确定的责任评价模型对责任人进行自动打分,逐步建立和完善责任体系考核评价模型。数据层是平台运行的基础,存储了系统运行需要展示的各类业务数据和现场执法监察数据。2、功能特点根据移动执法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及任务要求,系统划分为2 个平台,包含5 个子系统,其体系结构如图所示。 2.1环保执法通子系统环保执法通子系统是指智能手机客户端程序和数据。在智能手机里,安装专门定制的“环保执法通”程序,实现责任人接收环境监督任务,环境管理现场业务的执行、监管,通过实现灵活表单、现场拍照、录音、视频等并提供GIS 网络单元责任区进行选择,同时满足对环境管理全覆盖的信息查询。“环保执法通”将现场数据上报到环保执法通服务器,环保执法通以应用创新为主题,突出了现场监察执法特征,一个智能手机通过环保执法支撑平台的支持,实现了各类业务数据的查询。客户端详细功能如下:2.1.1任务管理执法人员可看到系统推送的执法任务。包括常规任务、领导任务、其他任务;以任务重要程度和完成时间作为任务排序。执法人员可以进行任务查询,并对自己以往的工作记录可以查询统计。日程安排系统主要让工作人员可以对日常工作预先进行安排(现场执法任务、投诉处理任务、后台处理任务),随时了解需要处理的业务情况。另外也可以查看有关领导的日程安排,以方便进行工作的沟通。2.1.2污染源管理主要查询有关监督管理的各类信息,包括污染源的基本信息、审批信息、验收信息、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及总量批准情况、各个时段的监测信息、排污申报信息、排污收费信息、环境统计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环境投诉信息等内容。2.1.3现场执法执法人员首先通过客户端引擎找到污染源或通过查询找到污染源,使用此功能,通过选择执法种类:1.日常监察;2.现场罚款;3.立案登记;4.行政处罚系统根据不同类型,选择不同的业务表单供执法者完成输入。表单有拍照,录音等子项,并且提供打印功能,可以现场输出打印交付企业的内容如笔录通知等。2.1.4在线监控在线查询系统分为在线监测查询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1.稽查管理指派任务、签署批示、查看位置、查看任务完成情况、浏览考评结果和签署考评意见。 2.环保手册可查询法律法规、作业指导书、职位说明书、工作程序、应急预案、案例知识库、危险化学品应急等相关文档,方便现场执法时随时了解相关信息。3.地图功能根据网格单元查询,也可浏览地图查询。网格地图查询系统主要功能是查询使用PDA 当前人所在的单元网格的地图信息,并在地图上标识出有关功能区、重点管理污染源、当前主要工作任务。4.内部资讯将环保局、各相关处室的有关通知信息随时通过现场执法平台进行发布,方便现场执法人员随时了解环保局及各相关处室的工作安排。5.数据同步完成服务器和客户端数据传输同步,系统具备断点续传,自动版本检测,自动数据更新。2.2执法通服务子系统执法通服务子系统主要提供各个子系统消息分发、任务流转、WebGIS 服务、和日志管理。执法通服务子系统主要包括多任务引擎、GPS 定位引擎、MPS 补充定位引擎、打印服务引擎、数据服务引擎以及自动更新引擎,为执法终端子系统提供各类服务,保证各类信息在执法终端的显示及处理。2.3污染源管理子系统污染源管理子系统是环保执法的核心模块之一,通过提供 WEB 界面,结合WEBGIS 技术,对环境监督管理进行了信息化工作。实现了网格、污染源、事件管理与维护;环保执法及应急手册管理维护;2.4考核评价子系统建立考核体系模型,按照网格单元责任划分,根据网格单元发生的事件进行统计分析。根据环境事件检查责任人发起的各类执法任务和事件数据,自动按照评价权值进行业务工作分析及评价,输出考核结果。2.5数据整合子系统数据整合子系统主要将染污源的建设项目审批、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污染源监测、行政处罚、固废转移、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现场检查记录、限期整改、限期治理等信息进行整合,方便执法终端对数据的利用。数据整合子系统是环保移动执法系统的数据采集服务,包括主动采集和被动采集两种方式。主动采集是指环保移动执法系统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到特定的业务系统采集自己需要的业务数据。被动采集是指环保移动执法系统提供数据接收服务,接收来自环保内部或外部数据,根据数据类型,进行数据存储和分发,分发服务调用消息中间件进行分发,接收消息处理单位返回的消息结果,并反馈给数据提供者动作结果。数据整合中间件主动访问环保其他业务系统和被动接收城市管理系统的信息。数据存入数据库,消息分发给环保执法服务模块的消息中间件,产生执法任务。3、系统优势3.1企业可视化展示技术系统应用三维GIS、360度全景视频等技术,实现了高度逼真的三维可视化企业展示。使执法人员通过系统即可便捷的了解企业厂区布局、设施运行及排放情况。 三维可视化企业场景3.2“手机PDA+笔记本”双重支持的现场移动执法终端系统通过SOA面向服务的架构体系,向PDA手机平台和笔记本客户端平台提供一致的数据访问服务,主要包括污染源信息查询、导航、现场执法文书处理、环保执法手册查询。移动执法终端功能3.3客户端支持离线使用现场移动执法客户端在网络通畅的情况下,与中心系统实时交互,如果网络不正常,则自动将数据暂存在终端上,不影响现场执法任务处理,待网络恢复后自动与中心进行数据同步,保持数据的一致性。3.4移动视频解决方案系统采用移动视频解决方案,实现跨区域、跨平台的统一监控、统一管理。无论是车载移动视频,还是便携式3G移动视频均可接入系统,用户通过电脑或手机均可实时浏览或回放重播。3.5对接原有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平台的设计和开发始终从项目的整体考虑,兼顾其它现有业务系统的数据和应用功能的交互。3.6智易时代自主的移动执法箱平台和智易时代拥有专利技术的移动执法箱完全融合一体,可以更加方便,更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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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相关的耗材

  • 触发分配器
    触发分配器,trigger distribution 可以提供10路脉冲同步输出,信道间无抖动,内置1KHZ的频率发生器,是多通道脉冲分配器。触发分配器应用 通用触发 同步触发多个装置 触发分配器特点 ?10个同步输出 ?信道间无抖动 ?内置频率发生器为1kHz ?输出电压为30V(50?) ?音频和视觉指示灯 ?闭塞触发装置指示灯 ?110 / 240 V 交流电源触发分配器规格 触发装置 通用5V,50?,+ve 阈值 通过前面板微调1~4V 触发器的输出抖动 ≤10ps RMS 通道间抖动 约0(使用无源分配器) 触发延迟 约17ns 输出 10(BNC) 振幅 为30V为50欧姆 上升时间 1ns 脉冲波形 快速上升、缓慢衰减,脉宽约10ns FWHM 脉冲重复频率 高达1kHz 功能 外部触发 内部触发(0.1~1000Hz) 单幅触发(前面板按钮) 音频指示器 开/关 触发指示灯,闭塞或100ms的脉冲 机械规格 3U x 42HP (约134mm x 214mm) 电源 交流电100 / 240V
  • 触发再同步器
    触发再同步器在收到触发信号后会即时产生超低抖动的脉冲输出与RF波形同步,非常适合那些要求任意时间都与RF波形同步的触发信号的应用。触发再同步器规格 高电压输出的最大重复率为25KHz 5V输出电压的最大重复率为 4MHz 触发输入灵敏度:要求 1.5V为50? 发生触发 触发输入时间:装置触发初始为5ns,2.5V(到50?脉冲) 触发感:低电压输出状态与在RF边缘的触发输入时相同。该触发再同步器可用于脉冲正沿或负沿目的,不能用于交流耦合的高电压输出,此时只能从脉冲正沿进行操作。抖动装置只适用于正沿触发。 射频带宽:1MHz-1GHz(抖动装置在带宽高度500MHz时有效)。 射频灵敏度:300mV(峰值),110MHz 750mV(峰值),500MHz 输出:电压输出5V时将提供大约5V 为50欧姆负荷 电压输出30V时将提供30V,开路或是15V为50欧姆负荷 但是,该输出是反向终止到50欧姆,此时不必终止电缆。如果输出短路,反向终止会降低失败概率。如果删除反向终止,该触发再同步器将提供30V为50欧姆负荷,但随时可能会短路。 触发沿方向:该触发再同步器指定只使用正沿,但原理上正/负沿都会与时钟边沿同步。注意:输出电压是交流耦合的结果,只与正向脉冲沿同步。然后输出将衰减。在检测到射频RF边沿,触发输入低前,输出电压保持在5V。 抖动:测量到的约为50ps, 500MHz但部分或大部分抖动可能是由射频源的噪声造成的。 指示灯:通电(红) 检测到射频RF(黄色) 触发(绿色) 输入电源:通用 85 -264 V , A.C.,功率为 47 -440Hz. 2A保险丝,T型(防喘振) 该触发再同步器有自动复位热跳闸,额定温度在70°C 最大平均功耗为10W 连接器:电源:IEC 触发输入:BNC 射频输入:BNC 5V输出:BNC 30V输出:BNC型触发再同步器总结 脉冲发生器 振幅 T /上升 /PW PRF RMS 功能 选项 抖动APG1 100V 150ps/150ps 10kHz 10ps S/DASG1 200V 100ps/8ns step 1kHz 10ps St/DSPSV 1kV 0.7ns/1,2,4,8,10 & 12ns 100Hz 10ps S/DCPS1 2kV 150ps/2ns延迟 1kHz 20ps /SCPS2 4kV 150ps/2ns延迟 100Hz 20ps /SCPS3 6kV 50ps/2ns 延迟 10Hz 20ps /SHMP1 4kV 120ps/5ns 100Hz 10ps S/D/Q/V/FHMP2 2 x 4kV 120ps/5ns 100Hz 10ps S/D/Q/V/FPBG1 6.5kV 100ps/5ns 100Hz 10ps S/D/V/FPBG2 8.5kV 00ps/5ns 100Hz 10ps S/D/V/FPBG3 12.5kV 100ps/5ns 100Hz 10ps S/D/V/FPBG5 24kV 150ps/3ns 1kHz 20ps S/D/V/F/BPBG7 45kV 150ps/3ns 500Hz 20ps /B触发再同步器功能和选项 S 整形脉冲 St 阶跃脉冲 D 内部切换时延、速率发生器,触发指示灯,辅助低电平输出 Q 快速上升时间(快速) V 可变输出(约60%-100%) F 1kHz重复频率(一些脉冲发生器没有这个选项也可以达到1KHZ重复频率,具体请咨询厂商) B 平衡输出 装置可进行多同步输出, 例如PBG5脉冲发生器驱动16个50?输出电压为6.4kv 负荷为50?,正/负极输出都可以。从小型到大型装置;定制的脉冲发生器可用于广泛的应用程序。Kentech 仪器有限公司制造大量的脉冲发生器,并且根据顾客要求建立装置系统。如果这里没有列出您需要的合适设备,请咨询厂商讨论您的要求。Kentech仪器公司还生产了一系列的时间分率和成像设备用于X射线和光学波长。该公司还特别生产门控光学图像增强器系统,门宽小至50ps和带宽为GHz的高重复率的系统。关于X射线,该公司提供门控成像仪和超高速扫描相机。
  • 触发分配器 FPKEN-Trigger-distributio
    触发分配器trigger distribution 可以提供10路脉冲同步输出,信道间无抖动,触发分配器内置1KHZ的频率发生器,是多通道脉冲分配器。触发分配器应用 通用触发 同步触发多个装置触发分配器特点 ?10个同步输出 ?信道间无抖动 ?内置频率发生器为1kHz ?输出电压为30V(50?) ?音频和视觉指示灯 ?闭塞触发装置指示灯 ?110 / 240 V 交流电源触发分配器规格 触发装置 通用5V,50?,+ve 阈值 通过前面板微调1~4V 触发器的输出抖动 ≤10ps RMS 通道间抖动 约0(使用无源分配器) 触发延迟 约17ns 输出 10(BNC) 振幅 为30V为50欧姆 上升时间 1ns 脉冲波形 快速上升、缓慢衰减,脉宽约10ns FWHM 脉冲重复频率 高达1kHz 功能 外部触发 内部触发(0.1~1000Hz) 单幅触发(前面板按钮) 音频指示器 开/关 触发指示灯,闭塞或100ms的脉冲 机械规格 3U x 42HP (约134mm x 214mm) 电源 交流电100 / 24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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