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活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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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新升级
    民以食为天。无论置身繁华都市,还是深居山乡村野,世上的滋味在餐桌上千回百转。每一个制造和享用美食的人,体味着食物带来的幸福感,也希望有一日三餐的安全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用“四个最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如今,吃饱已不再是难题,“食以安为先”成为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一些群众反映对吃的、喝的不放心:吃米要多淘、吃菜要多泡、吃瓜果要去皮,吃面少面味、吃肉少肉味、吃菜少菜味、吃蛋少蛋味… … 这些反映出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和品质越来越关注。保证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是最基本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生产环节到加工、消费环节,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三审稿新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现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2006年制定的,2018年对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正。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时,建议抓紧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议案。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1年10月,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2022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8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此次审议为三审。9月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摄影/许麟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社会公众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应全面体现“四个最严”的要求。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以下简称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一是,在本法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定义中增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内容;二是,在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基础上,明确要求“确保严格实施”;三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中增加“储存、运输”农产品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门、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一是,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结果及时通报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同时,还应当通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二是,增加规定,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突出被约谈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三是,明确被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约谈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有的常委委员提出,应规范有关部门的履职行为,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提高执法效能。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时,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明确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门、地方、社会公众提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应当从生产环节到加工、消费环节,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一是,食品生产者采购农产品等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查验许可证和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验;二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质量安全。有的常委委员和部门建议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内容,增强可操作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明确在承诺达标合格证中承诺:不使用禁用的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同时,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进行分组审议时,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农产品作为国计民生的必需品,建议增设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重大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需要系统治理、溯源治理。近年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办理了一系列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促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保护农产品产地,规范农产品生产,整治农产品包装、标识和销售中的违法行为,取得积极成效。”陈国民委员说,司法实践表明,有必要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衔接协同增强法律的供给和法律保障。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对于有关民生方面“急难愁盼”的大事要事,需采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治理方式。“国务院已经决定成立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这充分说明质量是底线、是红线、是不可逾越的生命线,需要最严密的监督和最严格的保护。具体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确确实实是民生大事,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涉及民生安全。”吕世明委员说,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的职能作用,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取得了很好成效,也总结出了一些很好的方法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保护农产品产地,规范农产品的生产流程,对小到包装标识、大到销售过程中的违法不良行为都采取了非常有力、有效的治理措施。最终在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规定,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实现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以立法担当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生动体现。”李锐委员说,修订草案自2021年10月提交审议以来,修改历经了10个月,充分吸纳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完善了风险管理制度和全过程管控措施,规范加强了相关监督管理措施,并且加大了处罚力度,提高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成本,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对于修订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和标准制定、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五个方面。一是将农户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地方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加强收储运环节监管,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企业、食品生产者等的检测、合格证明查验等义务;针对出现的新业态和农产品销售的新形式,规定了网络平台销售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从事农产品冷链物流的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二是明确实行源头治理、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农产品品种的风险管理。同时,强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内容,并确保严格实施。三是坚持源头治理,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价制度,对控肥、控药、控添加剂,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农产品生产者的内部质量控制;明确储存运输环节的监管要求,防止对农产品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追溯管理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实现生产记录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责任可明晰。四是明确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并明确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同时,强调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和执法衔接,建立全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质量安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五是与食品安全法相衔接,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对做好行刑衔接作了规定。此外,考虑到我国国情、农情,对农户规定了较轻的处罚,既起到震慑作用,又兼顾农户的发展现状,引导农户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法律严格实施让农产品从田间“鲜”到餐桌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在法律实施中,需要注重与相关法律衔接起来,形成合力,不仅要保证在生产环节生产出符合标准的安全农产品,还要保证在储存、运输、交易、加工等环节的绝对安全,强化从田间地头到百姓最终消费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用什么样的办法才能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从大量的调查研究中,我看需要集中力量抓好3个环节。”吉炳轩副委员长说,第一个是生产环节。主要是4个方面的问题要解决好:一是污染问题,包括土壤污染、大气污染对农产品质量造成的危害。二是药害问题,即农药的残留对农产品质量造成的危害。三是虫害问题,虫吃鼠咬等对农产品质量造成的危害。四是霉变问题,由于天气条件,在收获季节对农产品质量造成危害,小麦、玉米、水稻,包括一些薯类,每年或多或少都存在这个问题。要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在生产环节这4个方面的问题要解决好,有问题的农产品不能进入市场。吉炳轩说,第二个是贮运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有不少是在贮藏和运输环节造成的,这也有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保鲜问题,一些鲜活产品怎样保证鲜活,特别是瓜果蔬菜和肉蛋奶,应是当前着力攻关的重点。二是腐烂问题,这方面造成的浪费最多,损失最大,虽然很少上市危害人的身体健康,但损失是有的。三是霉变问题,也是经常发生的一个问题。四是虫咬问题,谷类、豆类时有发生。吉炳轩说,第三个是销售环节。这也有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保质问题。任何农产品都有保质期,有些时间长些,有些时间短些,到底多长时间为宜,包括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保存,可使产品不变质。这方面的问题较多,浪费也很多。另外,保鲜和保质是不同的概念和要求,不能混淆。这些标准怎样划分和确定,应该有参照的标准为好。二是包装问题,过度包装,包装危害,因包装而影响品质,甚至导致变质的问题也不少。三是变质问题,因保管不当,出售不及时,虽没有腐烂、霉变,但串了味儿、变了质,这种食品、商品也有。四是污染问题,在销售的过程中受到污染。“以上3个环节12个方面的问题,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在法律的贯彻实施中,需要重视解决。”吉炳轩说。
  • 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标增至122项
    p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掌握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日,农业部印发2018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计划,作为2018年农业部“农业质量年”活动的重要措施启动实施。 br/ /p p   2018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计划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指标。进一步调整完善监测方案,扩大监测范围,重点增加农药和兽用抗生素等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监测指标,由2017年的94项增加到2018年的122项,增幅29.8%,增强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二是突出重点品种。重点抽检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5大类老百姓日常消费量大的大宗鲜活农产品,约110个品种4.05万个样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突出重点范围。抽检范围重点涵盖全国31个省(区、市)150多个大中城市的蔬菜生产基地、生猪屠宰场、水产品运输车或暂养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实施精准监管。 /p p   农业部自2001年在京津沪深四城市试点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以来,经过不断完善,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例行监测制度,对发现问题隐患、开展风险预警、加强风险防控、组织风险评估和加强执法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其结果已成为评估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主要指标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决策的重要依据。2018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将继续坚持“六项制度”。一是异地抽检制度。承担例行监测(风险监测)任务的各部级质检机构均不承担所在省(区、市)的抽样检测任务,全部实行异地抽检,确保监测工作的公正性。二是复检制度。统一指定承担复检工作的技术单位,每次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结束后,随机选择例行监测(风险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开展复检,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三是能力验证制度。每年组织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要求所有承担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的部级质检机构,必须参加与承担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项目,不合格的将取消承担任务资格,确保检测机构规范管理和检测能力。四是会商制度。针对每次例行监测结果,邀请有关专家和一线监管人员进行会商,深入分析监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查找原因,确保监管措施整改到位。五是结果通报制度。及时将每季度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结果通报有关部门和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针对突出问题较多的地区,发函督办,确保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改。六是检打联动制度。根据部省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结果以及日常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问题多的地区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依法处罚的力度。 /p p   据悉,为了保障春节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让人民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第一季度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工作将于春节前完成。 /p p & nbsp & nbsp 【原标题:农业部全面启动实施2018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p
  • 关于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strong /p p   各有关单位: /p p   为充分发挥快速检测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中的作用,有效开展农产品生产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及风险预警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从业人员快速检测技术管理和应用能力,我单位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培训班”,针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技术政策法规、农兽药残留、霉菌毒素、重金属等快检技术进行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p p   strong  一、培训内容 /strong /p p   (一)农产品安全快检技术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p p   1. 快检技术在食品质量安全监测中的地位 /p p   2.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快速检测技术执法现状 /p p   3. 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构成及生产环节风险分析 /p p   4. 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评价规范 /p p   5 我国农产品安全现状、快检技术产品及企业发展现状 /p p   (二)农兽药、霉菌毒素快检技术应用 /p p   1. 种养殖环境农兽药残留现状及相关标准 /p p   2. 酶联免疫及化学发光免疫技术 /p p   3. 胶体金及荧光免疫层析技术 /p p   4. 酶抑制法农药快检技术 /p p   (三)鲜活农产品微生物快检技术应用 /p p   1. 鲜活农产品微生物污染现状及相关标准 /p p   2. 培养基纸片法等微生物培养鉴定技术 /p p   3. PCR等分子生物学技术 /p p   4. 测序微流控等新型微生物快检技术 /p p   (四)优质农产品掺伪等其他快检技术应用 /p p   1. 掺伪等其他农产品安全现状及相关标准 /p p   2. 化学比色分析技术 /p p   3. 红外、拉曼等光谱技术 /p p   strong  二、培训安排 /strong /p p   报到时间:2016年6月27日13:00-20:00 /p p   培训时间:2017年6月28-30日 /p p   培训地点:贵州省铜仁市 /p p    strong 三、注册方式 /strong /p p   请于6月15日前将培训班回执发邮件至会务组邮箱 培训费共计2000元/人,请于会前提前办理转账汇款。 /p p   户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p p   账户号:11050601040011011 /p p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北下关支行 /p p   汇款用途处务必请标明:学员姓名+快检培训 /p p    strong 四、联系人 /strong /p p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p p   陈爱亮 010-82106557,13811661539 /p p   徐贞贞 010-82106560,13811076769 /p p   张新新 010-82106557,18301673761 /p p    strong 报名者请填写以下回执,并于2017年6月15日前E-mail至联系人邮箱。如有其它需要,请在备注中说明。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5月15日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trong 附件1 /strong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76, 240) "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5/ueattachment/b202951c-0add-4747-aa76-57494aad9f0f.docx"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会议回执.docx /span /a /p p   (备注: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text-decoration: none " 此回执发邮件至wzwsc2012@126.com /span )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附件2 /strong : img style=" width: 16px height: 16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height=" 16" width=" 16" / a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76, 240) "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5/ueattachment/2b053c8a-9e0d-4db9-87c3-a7af7864a70f.pdf"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关于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培训班”的通知.pdf /span /a /p p 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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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创大赛】《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GB/T 32950-2016)解读

    【原创大赛】《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GB/T 32950-2016)解读

    文/王华东(华测检测团队)为切实改善鲜活农产品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GB/T 32950-2016)应运而生。该标准于2016年8月29日发布,2017年3月1日开始实施,适用于鲜活农产品的标签标识,包括预包装、散装、裸装、储运包装以及现制现售的可食用鲜活农产品和非食用鲜活农产品的标签标识。这是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之后统一和规范农产品标识的又一重磅标准。本文将对其作相关解读。[b](一) 基本框架[/b]《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GB/T 32950-2016)基本框架如下图所示。[img=,676,343]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7/201707031331_01_3051334_3.jpg[/img][b](二)术语和定义[/b]《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GB/T 32950-2016)规定了5项术语和定义,本文重点介绍鲜活农产品的定义。鲜活农产品:通过种植、养殖、捕捞、野生采集等方式获得,且未经深加工、未改变其物理化学形态和形状、保留其自然特性的农产品。由此看来,鲜活农产品是指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新鲜蔬菜、水果、水产品、禽畜及其肉类产品等。[b](三)基本要求[/b]基本要求具体分为4.1~4.8条款,内容围绕如何保障消费者健康和安全与合法权益、满足消费者识别鲜活农产品的需要展开,明确标签标识的内容应真实、规范、准确、科学、通俗易懂,不应标识“比较好的”、“最好的”、“卫生的”、“健康的”、“有益健康的”等容易引起消费者误导的表述,同时,当标签标识内容中使用“天然的”、“纯的”、“新鲜的”、“自制的”、“有机生长的”、“生态的”等描述词汇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或标准的规定,并应有相关的质量保证文件,不应含有不真实的信息或无法证实的内容。[b](四)标签标识的内容[/b]标签标识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载体,既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手段,又满足了实现农产品安全科学管理的需求。《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GB/T 32950-2016)规定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质量状况、产地、日期、贮存条件与保质期、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净含量和规格、安全标识、营养标识、其他要求等,其中鲜活农产品的营养标识可参照GB 28050的规定执行,安全标识部分规定了鲜活农产品应标示的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并对标示方式进行了统一,是该标准的一大亮点。如下表所示。 [table=568][tr][td][b]条款[/b][/td][td][b]标示要点[/b][/td][/tr][tr][td=1,7] [b]5.8 安全标识[/b][/td][td][color=#333333]5.8.1 [/color][color=#333333]植物性鲜活农产品、食用菌产品经检验合格可标示[/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本产品农药残留[/color][color=#333333]、重金属含量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动物性鲜活农产品经检验合格可标示[/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本产品兽药残留及其他安全指标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color][/td][/tr][tr][td][color=#333333]5.8.2 [/color][color=#333333]鲜活畜禽产品应有检疫合格标识。[/color][/td][/tr][tr][td][color=#333333]5.8.3 [/color][color=#333333]养殖动物防疫标识应遵照[/color][color=#333333]NY/T938[/color][color=#333333]的规定。[/color][/td][/tr][tr][td][color=#333333]5.8.4 [/color][color=#333333]若在鲜活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藏、配送、销售过程中使用了防腐剂、保鲜剂及违禁物质时,应注明所使用物质的名称。[/color][/td][/tr][tr][td][color=#333333]5.8.5 [/color][color=#333333]若鲜活农产品中含有致敏成分、毒性物质或其他由于使用或食用不当可能危及健康和安全的物质,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color][/td][/tr][tr][td][color=#333333]5.8.6 [/color][color=#333333]一些含天然毒物的水产品,如[/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河豚[/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应在醒目位置标明[/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有毒[/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并在销售时附带书面的正确处理和烹饪方式。[/color][/td][/tr][tr][td][color=#333333]5.8.7 [/color][color=#333333]经过辐照的鲜活食用农产品[/color][color=#333333],其包装上应贴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辐照食品标签标识,并标注中文说明。[/color] [/td][/tr][/table]另外,《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GB/T 32950-2016)其他要求部分对农作物种子、活体畜禽耳标、脚环、特殊用途的鲜活农产品、产品条码、储运注意事项等信息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补充了鲜活农产品特殊条件下的标示信息和标示方式。[b](五)标签标识的方式[/b]《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GB/T 32950-2016)对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的方式作了具体规定,即标签标识应印刷或标示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鲜活农产品包装上,也可以标签的形式粘贴在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其中“标签标识的内容表述应准确、清晰、真实、简要”、“标签标识应牢固,易于识别”、“标签标识的字迹应清晰、持久、易于辨认和识读”等要求和基本要求部分的内容前后呼应,“直接接触食用鲜活农产品的包装材料应清洁、无毒”、“包装所用的印刷油墨、标签粘合剂应无毒无害,且不可直接接触产品”等要求也充分体现了该标准的以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知情权出发点,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b] [/b]《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GB/T 32950-2016)实施在即,CTI建议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包装销售的鲜活农产品都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标示,同时,还应结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等法规标准的要求重新完善自己的产品标签、说明书等信息。

  • 食用农产品质量风险的“防火墙”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通知。《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农村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五有”“五不”。“五有”即有机构、有牌子、有设备、有队伍、有保障;“五不”即定位不变、职能不弱、任务不减、效率不降、能力不退。[align=center][img]https://r.sinaimg.cn/large/article/8204947868b6d31bd3312b9976f92cc4[/img][/align][align=center][img]https://r.sinaimg.cn/large/article/b9f199476652ad210e66bfbf230db333[/img][/align] 与食品、工业品相比较,农产品种类繁多,生产储运链条长,鲜活易腐保存时间短,影响质量安全的风险因子众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覆盖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农业投入品、种子种苗以及产地环境,检测参数3900多项,且在样品抽样、处理和检测等方面特点鲜明。其作用,不仅服务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要求,守住“管出来”安全;而且服务于农业生产,指导农业生产主体控肥、控药,按标生产,保障“产出来”安全。 农产品中可食用农产品关系到千家万户的“菜篮子”,更是重中之重。早在2016年3月1日,国家便正式施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即前国家食药总局第20号令,就是专门负责规范“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的法令法规,其主要内容包含:[list][*]目的: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原则;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保证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具体工作: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进行建档、日常监督检查、违规处罚、公布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信息。[*]信息化:汇总分析质量安全信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建立安全追溯体系,采集和记录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信息。[/list]

  • 个人理解食品、食用农产品、农产品(初级农产品)三者的关系

    [font=SimSun, STSong, &]对于食品的定义我非常熟悉,但是对于食用农产品和初级农产品我还有点模糊。[/font][font=SimSun, STSong,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对农产品的定义是: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在此我认为在该法的农产品就是初级农产品,而农产品大类包括食用农产品和初级农产品。)[/font][font=SimSun, STSong, &]因此我认为,在加工程度上,食品>食用农产品>本法的农产品(初级农产品),好比旺旺雪饼>大米>稻谷。[/font][font=SimSun, STSong, &]在包含范围内,我认为食用农产品属于食品大类,也属于农产品大类。[/font][font=SimSun, STSong, &]不知道有没有老师同行给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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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产品合格证打印机 400-860-5168转3452
    CSY-N24A农产品合格证打印机是深圳市芬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新一代智能型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仪+农产品合格证打印一体机;通过条形码打印机可以打印条形码、二维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溯源)系统,大大提高了对于农产品安全的监管力度,追溯体系建设是采集记录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国家追溯平台、健全数据规范,实现数据互通,确保平台稳定,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实现全国追溯‘一张网’ 技术参数:1、检测通道:24通道2、通道间差:≤0.2%3、透射比重复性:≤0.1%4、透射比误差:±1%5、波长范围: 412nm±2nm6、吸光度范围:0.000~4.000ABS7、稳 定 性: ±0.001A/hr8、数据储存80万条以上9、样品检测时间:≤3分钟10、比色皿:10×10mm标准样品池 仪器功能:1、10.1寸彩色中文液晶触摸显示屏,分辨率1920*12002、Android智能操作系统,支持扩展MicroSD(TF)卡、支持APP应用、远程数据升级完善、数据上传、数据汇总、故障排除等优点。3、同时启动和单通道分别启动两种测量模式。进行多个样品测量时,客户可根据操作熟练程度,自行选择测量模式,最大限度消除通道间的变异系数而引起的测量误差。4、准确性高:采用进口特制LED光源,具有良好的波长准确度和重复性,全面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5、内置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打印机,条形码、二维码混合打印,可外链A4打印机。6、仪器配有多种通讯接口7、可将检测相关数据上传至“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支持手机二维码扫描监控功能; 以上是农产品合格证打印机的产品信息,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农药残留检测一体机产品资料;请致电深圳市芬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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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量安全追溯子系统是以物联网感知与追溯系统相结合的高科技信息管理技术平台,它贯穿了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检验、监管和消费各个环节,建立了“从农田进超市到餐桌”产品信息跟踪和追溯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有效地追踪到食品的源头,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将安全风险以及经济损失降低。同时,在此过程中提取了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供应链环节消费者关心的公共追溯和防伪要素,有效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从源头上提供了食品安全透明度,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采用顶层设计方法,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统一平台,支撑县、乡镇多层级使用,实现县内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跨区域、零距离查询的创新业务模式,建成功能强大、实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以标识为载体、以信息化为手段、技术标准统一、运行模式规范的农产品生产信息查询、流向追踪、责任追溯,面向生产企业、加工企业、仓储企业、物流企业、销售终端和消费者的实时追溯管理系统,全面覆盖“三品一标”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为“政府决策、企业管理、消费者追溯”提供全方位服务,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任危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农产品溯源是通过采集农产品在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环节的相关数据,为农产品建立可视化产品档案,向消费者充分展示产品安全与品质相关信息,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双向可追溯。同时,通过一物一码技术,帮助农业生产和流通企业实现产品防伪鉴真,并获取客户分布数据,是消费者购买农产品的溯源依据,更是企业全面展示、营销优质农产品的利器。1.1 功能简介1、支持PC端溯源信息查询(主要包括:产品信息、生产信息、环境参数等);2、支持手机二维码扫描查询;3、管理溯源产品生产农户或企业的基本信息;4、管理生产农户或企业生产管理人员信息;5、管理产品生产基地的信息及相应介绍;6、管理产品生长过程的农事活动信息;7、配置管理溯源产品图片、包装、规格等信息;8、管理溯源产品溯源码、溯源二维码生成及下载功能;9、可将溯源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信息接、视频画面或图片入溯源系统;10、可接入第三方监管机构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对农产品生产相关环节信息的审核,不满足相应条件的产品取消溯源查询资格;11、提供溯源产品查询的数据接口。 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性监管与追溯信息平台包括:农业生产环境监测系统、农业投入品监管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农产品检测数据监管系统、移动稽查数据管理系统、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农产品质量监管装备信息管理系统和对外信息公示服务平台。  农业生产环境监测系统,依托云计算应用平台,面向农业大田、大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等集约、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需求,基于智能传感器组成的无线传感网、无线通信网、信息处理平台与远程智能控制等等组成的物联网技术。是集数据采集、信息处理、信息预警、决策支持、远程控制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生产物联网系统。  农户可以通过计算机、手机、PDA等信息终端,实时掌握农业生产环境信息,及时获取异常报警信息及环境预警信息,并可以根据环境监测结果,实时自动地调整控制设备,实现农业生产的科学种植与管理,最终实现节能降耗、绿色环保、增产增收的目标。  农业投入品监管系统,主要是对农药经销流向进行监管。平台包括登记备案管理子系统、进销台帐管理子系统、投入品追溯标签管理子系统、移动APP监管通子系统、农资店农资经营管理系统构成。系统包括准入申请管理、准入备案管理、标签申领管理、产品溯源管理、实名销售管理、进销台帐管理、电子地图监管管理、信誉等级划分管理、日常监管笔录、农药过期预警、农药登记证号过期预警、通知发布、会员管理、追溯标签管理、系统管理等功能模块。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综合信息数据库,实现对本地农产品的溯源查询,问题产品可追溯到户。平台由农产品生产履历管理子系统、追溯信息识别与传递子系统、追溯码生成管理子系统和追溯信息公共查询子系统构成。系统包括企业信息管理、基地信息管理、农户信息管理、地块信息管理、产品信息管理、品种信息管理、生产计划管理、定植管理、施肥管理、病虫害防治管理、灌溉管理、采收管理、产地证明管理、追溯标签管理、追溯查询等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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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活农产品相关的耗材

  • ZYD-N03农残,ZYD-N03-ZYD-N03 ,农残、亚硝酸盐,重金属铅,农产品安全检测仪
    ZYD-N03农残,ZYD-N03-ZYD-N03 ,农残、亚硝酸盐,重金属铅,农产品安全检测仪,售后服务,试剂耗材,特点:* 仪器全金属机壳,坚固耐用。* 5英寸大屏幕全中文液晶显示屏。* 光源采用超高亮发光二极管,具有低功耗、可靠性高,响应速度快等优点。* 采用闭环回路光源自动校准系统,避免了长时间使用,或者外部条件变化导致的光源过强或过弱等现象,保证光源始终工作在最佳状态。* 光源预热及恒温管理系统,有效避免漂移,保证长时间测量的稳定性。* 12组独立检测单元,每单元均由一组光源系统,一个样品仓,一组检测系统构成。* 仪器自动校正 0%及 100%,不需要人工进行此校正操作。* 仪器具备自检功能。能判断故障并给予提示,帮助人员对仪器进行维护。* 超大容量内存,可存储上万条数据。* 可随时进行数据查询、打印、删除等操作。* 仪器配备 USB接口, 可将数据上传到电脑,进行数据存储、数据查询、数据处理、数据上传和统计分析。* 监控网络信息功能强大,包括测量数据系统和监控管理系统,实施数集、统计、查询、交换和打印等功能。可有效实施远程监控管理。* 配备大容量可充电电池,无外接电源时,可维持超过 8小时工作。* 配有汽车电源接口,方便用户用于装备流动检测车。 ZYD-N03农残,ZYD-N03-ZYD-N03 ,农残、亚硝酸盐,重金属铅,农产品安全检测仪,售后服务,试剂耗材,技术指标* 光电流稳定性:≤1%T/3min* 透射比准确度:±1.5%T* 透射比重复性:≤0.5%T* 线性误差:±5%* 绝缘电阻:>20MΩ* 农 残: 检出下限:抑制率 5% ,检测范围:抑制率 0%~100%* 亚硝酸盐: 检出下限:1 mg/kg ,检测范围: (0~100) mg/kg* 重金属:(以Pb计) 检出下限:0.5mg/kg ,0.2 mg/L ,检测范围:(0~50)mg/kg,(0~20) mg/LZYD-N03农残,ZYD-N03-ZYD-N03 ,农残、亚硝酸盐,重金属铅,农产品安全检测仪,售后服务,试剂耗材,特点
  • 氨基酸/农产品标准物质 用于Elementar系列仪器
    氨基酸、食品、农作物 元素标准物质Amino acid、Food、Crops谷气酸、蛋氨酸、甘氨酸、天冬氨酸、奶粉、面食、苹果片、番茄片、蛋白质、蔗糖、EDTA大豆、紫花首蓓、玉米面筋、小麦面粉、燕麦面、米粉、黑麦面、大豆蛋白、大麦粉用于元素分析,提供标准物质认证证书
  • 海荭兴多联农残胶体金检测卡
    产品简介:灵活配置、靶向检测、简便准确、经济适用,可同时检测吡虫啉、噻虫嗪、百菌清等多个项目。适用范围:该产品满足七部委联合发布的《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适用于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等重点品种禁限用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技术原理:多联胶体金检测卡应用了竞争抑制免疫层析的原理,样本中的农、兽药残留在流动的过程中与胶体金标记的特异性抗体结合,抑制了抗体和 NC 膜检测线(T)上的抗原-BSA偶联物的结合,从而导致检测线颜色出现深浅的变化,而无论样本中是否含有待检测物,质控线(C)都会显色,以示检测有效。特点优势:检测时间短——检测时间短,适用于现场或实验室的快速检测。高准确度——通过省级以上权威认证,准确度高。操作简单——操作简单,非专业人士按照说明书可自主检测。精准检测——可精准检测蔬果中具体某一种农药残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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