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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拟从活性物质肯定列表中撤消丁苯吗啉等6种农药2008年12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8/8/EC将丁苯吗啉、硫酰氟、氧化硼、硼酸、四硼酸钠和四水硼酸二钠作为活性物质包括在附录Ⅰ中的欧盟委员会指令草案。这6个指令草案将可能用于生物农药产品的丁苯吗啉、硫酰氟、氧化硼、硼酸、四硼酸钠和四水硼酸二钠包括在欧共体活性物质肯定列表中,该决议草案涉及企业原先打算提交风险及功效评估信息。基于此,这些活性物质被允许保留在生物农药市场上的活性物质清单中。然而,提交信息的最后截止期限到来时,文件没有被提交。因此,这些物质无法按照生物指令98/8/EC第16条第2款规定的10年审查计划被审查,现决定12个月的逐步退出期之后从生物农药市场撤消这些物质。(摘自:农业质量标准)
2016年,德国绿色和平组织对目前欧盟市场上获得批准的520种活性成分进行了危害性积分,并最后决定将209种农药活性成分列入黑名单,并建议分三批逐步淘汰黑名单中的农药。据悉,“农药黑名单”考虑到了额外的危害评价标准,更新了现有的数据并补充了新的材料。也将更多的标准,例如农药对水生生物和有益生物的毒性加入到了环境影响评价中。新的标准体系也被用来判断农药的环境归宿,比如在植物体内的半衰期、淋溶潜能和挥发性。黑名单积分系统如下表所示:表1 2016年黑名单积分系统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1/201701300105_01_1623180_3.jpg *:没有数据的农药积分都是5。**:BL表示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包含209种农药活性成分,占欧盟所有授权农药的40%左右。在这些农药中,173种农药至少具有一个类别的高毒性,它们符合黑名单截止标准条件。在这173个农药中,35个活性成分符合至少一个健康截止标准,62活性成分至少符合选定的六个环境标准中的2个,还有76个活性成分符合卫生和环境截止标准。这173个活性成分再加上积分较高的36个活性物质正好是总数209个被列入黑名单的活性成分。表2 具有最高积分的36种农药有效成分名单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1/201701300106_01_1623180_3.jpg绿色和平组织建议,分三步逐渐淘汰列入黑名单的209种农药活性成分:(1)第一步,逐步淘汰111种至少有一项符合人体健康毒害的“截止标准(cut-off criteria)”的农药;(2)第二步,逐步淘汰62种至少符合2个环境危害“截止标准”的农药;(3)第三步,淘汰其余36种因为总积分高而被列入黑名单的农药。
欧盟禁止在农药中使用22种有毒物质近日,欧盟各成员和欧盟议会达成一项协议,从2009年起将禁止使用22种有毒物质制造农药,包括8种除莠剂成分、11种杀真菌剂成分,以及3种杀虫剂成分,涉及杀草强、碘苯腈、得杀草、氟环唑、异菌脲(别名咪唑霉)、灭特座、戊唑醇以及噻虫啉等。协议预定于本月17日通过欧盟议会和各国政府的正式批准。协议规定,欧盟的目标是削减50%的农药市场份额,重新拟定活性化学物质肯定列表名单,禁用致癌、损害生殖系统,或干扰内分泌系统的化学物质,即使某些化学物质符合安全标准,其授权许可的时间也须持续5年,而某些替换物质的寻找时限将从5年降为3年。[color=#DC143C][center]欧盟禁止在农药中使用22种有毒物质[/center][/color] [color=#00008B]近日,欧盟各成员和欧盟议会达成一项协议,从2009年起将禁止使用22种有毒物质制造农药,包括8种除莠剂成分、11种杀真菌剂成分,以及3种杀虫剂成分,涉及杀草强、碘苯腈、得杀草、氟环唑、异菌脲(别名咪唑霉)、灭特座、戊唑醇以及噻虫啉等。协议预定于本月17日通过欧盟议会和各国政府的正式批准。 协议规定,欧盟的目标是削减50%的农药市场份额,重新拟定活性化学物质肯定列表名单,禁用致癌、损害生殖系统,或干扰内分泌系统的化学物质,即使某些化学物质符合安全标准,其授权许可的时间也须持续5年,而某些替换物质的寻找时限将从5年降为3年。 欧盟对这些活性物质的禁令将直接影响我国农药产品出口。农药是我国出口的大宗化学品之一,出口量约占全部产量的1/3,其中欧盟是中国农药的重要市场之一。欧盟目前已禁止销售450种农药,此次禁令又新增22种新农药品种,即已经把超过一半的农药逐出了欧盟市场,未来农药输欧门槛严苛程度难以想象! 欧盟的禁令还将影响我国农产品的顺利出口。禁令涉及中国正在使用的某些农药,如异菌脲、戊唑醇、噻虫啉等还是我国种植业中推广使用的品种,在禾谷类、水果、蔬菜、花卉及一些经济作物上广泛使用。可以想象,禁令实现后的不久,相关产品的农药残留限量也将随之加严。我国用于苹果、柑橘、番茄、黄瓜等农产品生产过程的60多种农药在欧盟遭禁售后相关产品的出口随之大幅萎缩就是前车之鉴。 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针对欧盟的禁令,我国农药生产、销售及使用企业务必调整心态,积极应对。一是密切跟踪欧盟禁令的最新进展,及时调整农药产品出口策略,在农产中种植中尽量使用欧盟允许的农药,保证出口顺畅;二是完善农药管理制度,把好农药生产企业的生产源头关口,加强农药成分管理,确保在产品上市前完成农药活性物质的检测和批准程序;三是在有关部门的帮扶下积极进行替代农药品种的开发研究,积极研发符合欧盟要求的新型安全农药,降低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的影响。[/color]----来源:农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