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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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登记相关的资讯

  • 因应《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保部颁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p   应《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正案的要求,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详细解读。与审批制要求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不同,建设单位办理登记表备案手续的时间要求是在建设项目建成后、投入生产运营前。实行备案制改革,有利于把基层环保部门有限的行政力量集中到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和事中事后监管上,提高管理效率。环保部门可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上,对完成备案的建设项目,纳入县级人民政府划定的环境监管网格,实施网格化管理,开展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同时,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公众如果发现相关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可以向环保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环境保护部令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部令 第41号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p p   br/ /p p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1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p p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环境保护部部长 陈吉宁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11月16日 /p p br/ /p p   附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strong /p p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p p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p p   第三条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p p   第四条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 /p p   建设单位对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p p   第五条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p p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备案管理。 /p p   第六条 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涉及多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建设单位应当分别向各建设地点所在地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p p   第七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 /p p   对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纸质备案方式。 /p p   第八条 环境保护部统一布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备案系统)。 /p p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应用网上备案系统,通过提供地址链接方式,向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分配网上备案系统使用权限。 /p p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网上备案系统地址链接信息。 /p p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相关的管理要求,及时在其网站的网上备案系统中公开,为建设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提供便利。 /p p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 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p p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时,应当认真查阅、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认其备案的建设项目属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p p   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 /p p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时,应当同时就其填报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作出承诺,并在登记表中的相应栏目由该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姓名。 /p p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线提交环境影响登记表后,网上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回执,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即为完成。 /p p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打印留存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 /p p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收到建设单位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证明。 /p p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再次办理备案手续。 /p p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关环境管理规定,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中填报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p p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其网站的网上备案系统同步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对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备案信息不公开。 /p p   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有关规定,将其完成备案的建设项目纳入有关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范围。 /p p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建设单位有以下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p p   (一)环境影响登记表存在弄虚作假的 /p p   (二)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 /p p   (三)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的。 /p p   举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 /p p   第十七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抽查、根据举报进行检查等方式,对建设单位遵守本办法规定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根据监督检查认定的事实,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p p   (一)构成行政违法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p p   (二)构成环境侵权的,依法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p p   (三)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p p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p p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违反承诺,在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时弄虚作假,致使备案内容失实的,由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该建设单位违反承诺情况记入其环境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布。 /p p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经查证属实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建设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向社会公布,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p p   (一)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处分。 /p p   (二)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擅自投入生产或者经营的,分别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p p   第二十一条 对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处理的建设单位,由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该建设单位违法失信信息记入其环境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布。 /p p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p p   附: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12/ueattachment/143a89b1-8a69-41f3-b9b1-ef1cc956bbbf.doc"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a /p p br/ /p
  • 司法部 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 nbsp & nbsp 2015年11月23日,甘肃省陇南市发生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泄漏造成的次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该事件造成太石河、西汉水、嘉陵江约346公里河段锑浓度超标,甘、陕、川三省地方政府以及责任企业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展事件的应急处置,该事件造成的应急处置费用为多少?应急处置费用是否合理?上游因尾矿砂淤积采取河道疏浚措施对河流水生态会造成什么影响?被超标地表水浸泡多日的农田是否还能够继续耕种?下游用超标地表水灌溉和养殖的农作物与水产品是否安全?残留在河流与水库沉积物中的重金属是否有二次释放进而影响水生生物的风险?这些都是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需要回答的问题。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环境科学的技术或者专门知识,采用监测、检测、现场勘察、实验模拟或者综合分析等技术方法,对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为法院个案审判提供专业性意见,有助于法官确定生态环境损害的类型和大小、赔偿金额以及修复方案,是推动生态环境修复、实现损害担责原则的专业保障。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环境资源诉讼和环境行政执法技术保障,2015年以来,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先后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办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行统一规范管理。近日,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密切沟通协作,联合制定印发《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细则》规范了专家对申请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能力进行评审的活动,分为正文部分和5个附件。正文部分是一般性规定 5个附件分别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评分标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专业能力要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配置要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专家评审意见书》和《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工作方案(参考模板)》。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细则》针对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空气污染、土壤与地下水、近海海洋与海岸带、生态系统和其他环境损害鉴定等7个鉴定类别,分别提出鉴定机构和人员登记准入的具体要求和条件,确保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高资质、高水平 《细则》以鉴定人专业能力评价为核心,进一步明确了鉴定人相关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等要求,以及环境损害各个鉴定类别的执业范围、鉴定人学历或职称专业目录、鉴定人专业能力所涉及的领域等,既适应了当前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精细化、专门化的需要,也是落实司法鉴定人独立负责制度的具体体现。《细则》还进一步强化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工作中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如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共同研究解决专家评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的业务水平等,有利于进一步形成管理合力,加强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监管。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细则》既为专家评审工作提供了明确依据,又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细则》的出台,对于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价申请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力水平,切实提高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准入登记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推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具有重要意义。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br/ /p
  • 农业部公布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名单
    日前,根据《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管理办法》(农业部公告第374号)的规定,经农业部考核合格,批准化学工业农药安全评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13家单位为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有效期三年。   附件: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名单 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名单与资格范围 序号 单位名称 资格范围 证书编号 1 化学工业农药安全评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1 2 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2 3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3 4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4 5 中国农业大学应化系农药环境评价实验室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5 6 浙江大学农药与环境毒理研究所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6 7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7 8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环境安全评价中心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8 9 山西省农药重点实验室 环境行为 环境-009 10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环境毒理 环境-010 11 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 环境毒理 环境-011 12 山东农业大学农药环境毒理研究中心 环境毒理 环境-012 13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药生物生态研究中心 环境毒理 环境-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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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已于2012年7月4日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2012年10月10日 附件: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  第三章 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防范环境风险,履行国际公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危险化学品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以及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第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特性和环境风险程度等,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制定、公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从事化学品环境管理的机构,具体承担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举报事项,应当及时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分享】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新)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新)从2008年1月1日执行。[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7886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新)[/url]

  • 两部印发《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

    [align=center] 司 法 部[/align][align=center] 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center]司发通54号[b]司法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的通知[/b][/alig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环境保护局:  为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业务能力,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司法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司发通〔2016〕101号)等法律、规章及文件有关规定,司法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组织制定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具体规定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的程序、评分标准、专业能力要求、实验室和仪器设备配置要求等,对于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价申请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力水平,切实提高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准入登记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  请各地严格按照《细则》规定组织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工作,严把入口关,不断提高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水平,努力为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新贡献。[align=right]  司法部 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  2018年6月14日[/align][align=center][/align][align=center][b]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b][/align]  本细则适用于专家对申请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能力进行评审的活动。  一、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等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根据审查情况,按照法定时限出具受理决定书或者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受理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二、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司法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司发通〔2016〕101号)的规定,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确定评审专家,按鉴定事项组织建立专家评审组,每个鉴定事项的评审专家组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国家库专家不少于1人。  三、专家评审组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开展评审工作:  (一)推选组长。采取专家自荐、组内推荐等方式,确定一名组长(若以上方式未能推选出组长,则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组长),负责召集专家、主持评审工作等。  (二)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申请人拟从事鉴定事项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明确评审的时限、组织方式、实施程序、主要内容、专家分工等,作为开展评审工作的指南和参考。  (三)开展评审工作。专家评审组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的主要内容为查阅有关申请材料,听取汇报、答辩,对专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考核,实地查看工作场所和环境,核查申请人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情况,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配置和质量管理水平,现场进行勘验和评估,也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评审内容。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回避等要求,严格按照本细则所列的各个考核评审项目,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并对评审意见负责。  (四)按项目进行评分。评审组的每名专家分别按照本细则确定的评分标准逐项进行打分,平均得出各项目最终评分结果,经求和后计算出专家评审总得分。  评审总得分为100分,其中人员条件、技术能力和设施设备情况占比为2:5:3。  (五)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书。评审工作完成后,根据评审得分情况及评审专家意见认真填写《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专家评审意见书》(以下简称《评审意见书》)。专家评审得分为70分(含)以上,且人员条件、技术能力和设施设备分别不低于12 分、30分和18分的申请人,应当给予“具备设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能力”的评审结论;专家评审得分为70分以下或人员条件、技术能力和设施设备得分中有一项未达到该项满分60%的申请人,应当给予“不具备设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能力”的评审结论。各省份可以根据本地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行业发展实际对该分数适当进行调整,但上下幅度不得超过10分,即最低60分(含),最高80分(含)。  要根据申请人综合情况,特别是拟申请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人员适合从事的执业类别(评审专家根据附件1(二)《申请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评分表》的评分结果及专业特长对拟申请从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人员适合从事的执业类别提出建议,原则上每个人员的执业类别不超过两项,特殊专业人才执业类别不超过三项),在评审意见中明确适合从事的具体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执业类别。  《评审意见书》填写完成后,由每位评审专家签名,并送交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评审专家对评审结论有不同意见的,应当记录在《评审意见书》中。  四、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专家评审组组织及联络沟通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与专家评审工作形成的其他材料一起作为工作档案留存。  五、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与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联络沟通,共同研究解决专家评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家评审工作正常进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专家评审以及《评审意见书》等材料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反馈省级司法行政机关。  六、本细则发布前已经登记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的期限内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该机构进行能力评估,仍不能满足基本能力要求,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依法予以注销。  七、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url=http://sws.mep.gov.cn/gkml/hbb/gwy/201807/W020180712351976197592.pdf][color=blue]《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评分标准》[/color][/url]  附件2、[url=http://sws.mep.gov.cn/gkml/hbb/gwy/201807/W020180712351976259034.pdf][color=blue]《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专业能力要求》[/color][/url]  附件3、[url=http://sws.mep.gov.cn/gkml/hbb/gwy/201807/W020180712351976293159.pdf][color=blue]《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配置要求》[/color][/url]  附件4、[url=http://sws.mep.gov.cn/gkml/hbb/gwy/201807/W020180712351976338819.doc][color=blue]《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专家评审意见书》[/color][/url]  附件5、[url=http://sws.mep.gov.cn/gkml/hbb/gwy/201807/W020180712351976360800.pdf][color=blue]《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工作方案(参考模板)》[/color][/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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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楚秀科技智能设备监测系统采购有据可依丨控制运营成本丨合理布局调配提升设备使用率丨控制维修成本丨提前发现设备故障应用场景适用于实验室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异常和故障预警报警、真实使用率监测、实验流程监测等。 为什么选择我们?- 合规 -1. 监测精度合规 2. 数据记录合规 3. 报警机制合规4. 保存年限合规 5. 每年校准支持- 便捷 -1. 无感部署,不影响企业生产,不干扰设备运行2. 具备最灵活、方便的消息通知和报警机制3. 覆盖设备的预约-使用-维保等全生命周期管理4. 覆盖实验室多种监测需求,统一监测更高效- 专业 -1. 智能硬件、软件自主研发设计,登记多项知识产权2. 智能硬件、软件已稳定运行8年多,性能持续升级3. 真正全方位的安全考量和实用价值,客户口碑极佳实时状态监测全天候实时自动采集设备数据精准识别设备处于关机/工作/故障等状态运行时长统计为使用率提供数据支撑判断实验时长是否合理 设备异常判断智能比对数据,实时预警可对异常数据进行追溯 预判设备故障智能预判设备故障发生立即推送报警通知 实验流程监测身份识别、智能指引、忠实记录、及时提醒 耗材/配件寿命监测精准监测设备运转时长,提醒耗材/零配件更换 标签扫码功能支持扫码识别操作员身份信息和物料信息自动记录,及时纠错 超限多重报警 灵活的消息机制可设置报警上下限值,添加3~5名报警联系人通过声光/电话/短信/微信报警(任选) 数据随时导出 断网依旧记录数据自动上传云平台,存储5年起不丢失支持任意时段数据查看,一键快捷导出报表 3D可视 天眼视角 首创数字孪生监测大屏,1:1还原实验室现场总览所有设备工作状态可交互,看得见,管得着优质售后 即时响应 为每家企业客户配备专业项目团队随时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或48小时上门维护About Us楚秀科技以数字技术提升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行业的进步发展广州楚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实验室数字化升级服务商。公司拥有自主硬件、软件研发团队,面向生物医药、医疗器械行业打造实验室智能监测系统,帮助实验室安全、合规、高效运行。公司现有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42项,服务了400+行业领先企业,包含数十家头部企业和上市公司,覆盖基因检测、药企、IVD、医疗器械等领域! 合作客户每天有400余家领先企业/医院在使用楚秀科技的产品和服务!详细产品介绍、免费试用机会、以及更多解决方案欢迎联系获取!(因未购买网站会员,请拨打电话或扫码申请试用,谢谢!)电话:020-38799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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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氙灯环境试验箱 风冷式氙灯试验机技术参数正航型号DR-H301-150DR-H301-225DR-H301-408DR-H301-512DR-H301-800DR-H301-1000内尺寸WHD(cm)50x60x5075x50x6085x60x8080×80×80100×80×100100×100×100精度范围设定精度:温度±0.1℃、湿度±2%R.H,指示精度:温度±0.1℃、湿度±1%R.H湿度偏差±2.5%R.H(湿度≥75%R.H) ±3%R.H(湿度≤75%R.H)(不开光照的情况下)喷水周期喷水时间:0~99h59min,连续可调 , 停喷时间:0~99h59min,连续可调温度范围0℃~80℃湿度范围30%~98%R.H温度偏差±2℃ (不开光照的情况下)降雨时间1~9999分钟,可调降雨周期1~240分钟,间隔(断)可调光谱波长290nm~800nm光源辐照度1200w/m2 (可调)试样旋转筐转速≥1r/min(无级调速)光源种类全光谱长弧氙灯(平均使用寿命1600小时左右)光照时间可连续编程调控黑板温度85±3℃制冷方式机械制冷控制系统触摸屏可程式控制系统氙灯环境试验箱 风冷式氙灯试验机氙灯试验箱是科研生产过程中节选配方、优化产品组成的重要手段,也是产品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应用材料如:涂料、塑胶、铝塑板、油漆,以及汽车安/全玻璃等产品标准要示做耐候性试验。 氙灯试验箱与氙灯老化试验箱均可以模拟太阳光的所有光谱,包括可见光、红外线(IR)和紫外光(UV),氙灯光谱在250nm到800nm范围内基本上与太阳光的光谱相吻合。250-800nm,限度的再现太阳光的老化机理,可设定将被测样品连续24小时暴露在相当于夏天正午时光照环境中,与户外实际环境相比,其平均光照强度更强,日均暴露时间更长,从而可以很快得出测试结果。辐照强度300-600W/M2可调,辐照强度调节:微电脑+PID+数字电源+氙灯无极调节。氙灯环境试验箱是一种利用氙灯模拟太阳光谱和环境条件的试验设备,用于评估材料和产品在不同气候环境下的耐久性和稳定性。而风冷式氙灯试验机则是一种基于氙灯技术,并配备风冷系统的试验设备。风冷式氙灯试验机的主要特点和功能包括:氙灯模拟:采用特殊设计的氙灯作为光源,能够产生接近太阳光谱的光线,模拟真实的紫外辐射环境,加速材料的老化过程。风冷系统:设备内置风冷系统,通过强制对试验室进行循环风扇通风,以控制试验室内温度,并提高试验效果。控制系统:采用先进的控制仪器,可以精确设定和调节光辐射强度、温度、湿度等参数,同时实时监测和记录试验过程中的数据。样品展示:试验箱内配备样品架或转盘,方便将待测试的材料和产品进行放置和测试,确保充分暴露于氙灯光和环境条件中。可编程功能:支持设定不同的测试程序和循环模式,以满足不同材料和产品的测试需求,并自动进行测试过程。安全保护:设备配备过载保护、过温保护等安全措施,确保试验过程的安全可靠性。风冷式氙灯试验机广泛应用于汽车零部件、塑料、涂料、电子产品等领域,用于模拟日光、紫外辐射、高温高湿等多种环境条件,评估材料和产品的性能和耐久性。通过该设备的测试,可以预测材料老化、褪色、劣化等问题,指导产品设计、改进和质量控制,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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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P-SC-500灯具沙尘试验箱|砂尘实验机|IP5等级沙尘试验箱用途:灯具沙尘试验箱|进口砂尘实验机|IP5等级沙尘试验箱电工电子产品、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密封件在砂尘环境中防止砂尘进入密封件和外壳的试验,测试部件包含有车灯、仪表、电气防尘套、转向系统、门锁等。技术参数:1、金属筛网标标称线径:50μm,线间标称间距为75μm;2、气流速度:≤2m/s或≥2m/s;3、连续、周期任意选择时间设定;4、爱佩沙尘浓度:2kg/m3~4kg/m3; 5、试验用尘:干燥滑石粉、硅酸盐水泥、烟通灰等;6、振动时间:0~999H 可调保护系统:1、无熔丝保护开关、超温、过载、漏电、全护套式接线端子,具有自动关机等保护2、严格按GB2423.37-89La外壳防尘2?1、GB7001-86灯具外壳防护4.4.1、GB10485-89等相对应的国家标准技术参数设计制造,模拟尘埃环境试验. AP-SC-1500灯具沙尘试验箱|砂尘实验机|IP5等级沙尘试验箱型号:1、型号:AP-SC-15002、内胆尺寸:1000×1000×15003、外形尺寸 :1230×1320×2360箱体结构:1、箱体外壳材料:优质钢板喷塑处理。2、内胆材料:。进口SUS不锈钢光板3、可视玻璃门,便于观测试验箱体内被测试样状况;4、试验箱底部采用高品质可固定式PU活动轮5、试验箱底部有更换粉尘装置售后服务◆ 负责将设备运输到客户指定地点的一楼,并承担相关费用◆ 工程师亲自上门,免费安装调试设备至正常运作◆ 工程师会免费培训贵公司设备使用人员,使其具备日常操作及维护之能力◆ 发货之日起,对设备进行免费保固壹年(天灾、电力异常、操作及保养不当、自行检修或改装而造成的损坏除外);半年一次到厂定期保养;技术支援终生免费 ◆ 我司技术力量雄厚,对其他厂家的环试产品(包含国外同类产品)也能提供维修、改造、升级和长期的维护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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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登记相关的耗材

  • 紫外灯试验机的荧光紫外等可以再现阳光的影响
    商标申请号:7183337 宏展仪器生产的Q8紫外线加速老化试验机您的首选品牌! 宏展仪器生产的Q8紫外线加速老化试验机结束进口设备长期对国内市场的垄断! Q8/UV紫外光加速老化试验机主要用于模拟对阳光、潮湿和温度对材料的破坏作用;材料老化包括褪色、失光、强度降低、开裂、剥落、粉化和氧化等。紫外光老化试验箱通过模拟阳光、冷凝、模仿自然潮湿,试样在模拟的环境中试验几天或几周的时间,可再现户外可能几个月或几年发生的损坏。 Q8/UV紫外光加速老化试验机中,紫外灯的荧光紫外等可以再现阳光的影响,冷凝和水喷淋系统可以再现雨水和露水的影响。整个的测试循环中,温度都是可控的。典型的测试循环通常是高温下的紫外光照射和相对湿度在100%的黑暗潮湿冷凝周期;典型应用在油漆涂料、汽车工业、塑胶制品、木制品、胶水等。 模拟阳光 阳光中的紫外线是造成大多数材料耐久性能破坏的主要因素。我们使用紫外灯来模拟阳光中的短波紫外部分,它产生很少的可见光或红外光谱能量。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测试要求选择不同波长的UV紫外灯,因为每种灯在总的紫外线辐照能量和波长都不一样。通常,UV灯管可分为UVA和UVB两种。 Q8/UV灯管 UVA-340灯管:UVA-340 灯管可极好地模拟太阳光中的短波紫外光,即从365 纳米到太阳光截止点 295 纳米的波长范围。 UVB-313灯管:UVB-313 灯管发出的短波紫外光比通常照射在地球表面的太阳紫外线强烈,从而可以最大程度的加速材料老化。然而,该灯管可能会对某些材料造成不符合实际的破坏。UVB-313 灯管主要用于质量控制和研究开发,或对耐候性极强的材料运行测试。 UVA-351灯管:模拟透过窗玻璃的阳光紫外光,它对于测试室内材料的老化最为有效。 潮湿冷凝环境 在很多户外环境中,材料每天的潮湿时间可长达12小时。研究表明造成这种户外潮湿的主要因素是露水,而不是雨水。Q8/UV通过独特的冷凝功能来模拟户外的潮湿侵蚀。在试验过程中的冷凝循环中,测试室底部蓄水池中的水被加热以产生热蒸气,并充满整个测试室,热蒸汽使测试室内的相对湿度维持在100%,并保持一个相对高温。试样被固定在测试室的侧壁,从而试样的测试面曝露在测试室内的环境空气中。试样向外的一面暴露在自然环境中具有冷却效果,导致试样内外表面具备温差,这一温差的出现导致试样在整个冷凝循环过程中,其测试面始终有冷凝生成的液态水。 由于户外曝晒接触潮湿的时间每天可以长达十几小时,因此典型的冷凝循环一般持续几个小时。Q8/UV提供两种潮湿模拟方法。应用最多的是冷凝方法,它是模拟户外潮湿侵蚀的最好方法。所有的Q8/UV型号都可运行冷凝循环。因为有些应用条件也要求使用水喷淋以达到实际的效果,所以有些Q8/UV型号既可运行冷凝循环又可运行水喷淋循环。 温度控制 在每个循环中,温度都可控制在一个设定值。同时黑板温度计可以监控温度。温度的提高可以加速老化的进程,同时,温度的控制对于测试的可再现性也是很重要的。 水喷淋系统 对于某些应用而言,水喷淋能更好地模拟最终使用的环境条件。水喷淋在模拟由于温度剧变和由于雨水冲刷所造成的热冲击或机械侵蚀是非常有效的。在某些实际应用条件下,例如阳光下,聚集的热量由于突降的阵雨而迅速消散时,材料的温度就会发生急剧变化,产生热冲击,这种热冲击对于许多材料而言是一种考验。Q8/UV的水喷淋可以模拟热冲击和/或应力腐蚀。 喷淋系统有12个喷嘴,在测试室的每一边各有6个;喷淋系统可运行几分钟然后关闭。这短时间的喷水可快速冷却样品,营造热冲击的条件。 照射强度控制:可选 选配照射强度控制选件可得到精确型和重复性好的测试结果;光强控制系统允许用户根据不同的测试要求设置不同的光照强度。通过其反馈回路装置精确控制照射强度;同时也可以延长荧光灯的使用寿命 温湿度控制器: 符合标准: ASTM G 153, ASTM G 154, ASTM D 4329, ASTM D 4799, ASTM D 4587, SAE J 2020, ISO 4892技术参数: 型号 Model Q8/UV3 Q8/UV2 Q8/UV1 UV 照射 Exposure ● ● ● 冷凝 Condensation ● ● ● 光照控制 Irradiancs Control ● ● 可调光线 Adjustable irradiance ● ● 喷水 Water Spray ● 热冲击 Thermal Shock ● 自动侦路 Self-diagnostics ● ● ● 灯泡数量 Lamp Q'ty 紫外线灯管 8 支,备品 4 支 Ultravloiet lamp 6pcs, spares 4 pcs (美国Q-LAB,Q-Panel,美国ATLAS,UVA340,UVB313,UVC351) 记录器 Recorder 选配 (Optional) 辐射计 Q8-CR Calibration Radiometer 选配 (Optional) 机器辐射强度: 1.0W/m2/340nm以内可调 1.1W/m2/313nm以内可调 UV 温度 Temp 50 ℃ -75 ℃ 冷凝温度 Condensation Temp 40 ℃ -60 ℃ 测试容量 Test Capacity 48pcs 片/se spray( 75 x 150m m ) 50pcs片/basic ( 75 x 150m m ) 水凉及耗量 Water 蒸馏水每分钟 蒸馏水每日 8 公升 体积 Dimension(W x D x H) 137 x 53 x 136cm 重量 Weight 136kg 电源 Power 1 &psi , 120V/60Hz,16A or 230V/50Hz, 9A,1800W(max)
  • XH-2010高灵敏环境级χ 、γ 测量仪
    XH-2010高灵敏环境级χ、γ测量仪,简介,办事处,操作说明书,规格,现货:销售热线:15300030867,13718811058,张经理,欢迎您的来电咨询! XH-2010高灵敏环境级χ、γ测量仪采用大体积(NaI)闪烁晶体,配用高灵敏光电倍增管,对χ、γ射线具有极高的探测灵敏度,仪器能量响应宽、能量探测下限低,具有宇宙射线反符合功能,可用于专门测量人工放射性。仪器具有数据存储功能、数据传输功能。特别适用于环保部对环境中放射性微小变化的测定及卫生疾控部门用于评估χ光机开机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XH-2010高灵敏环境级χ、γ测量仪,简介,办事处,操作说明书,特点 1、大体积闪烁晶体,配用高灵敏光电倍增管,确保仪器量程下限达1nSv/h(0.001μSv/h)。2、采用薄壁晶体,使仪器的能量响应下限可达25Kev。3、大屏幕液晶显示,自动量程转换,自动报警,自动背光。4、可存储100组测量数据,并具有数据下载功能。5、仪器配备铝合金手提箱,方便携带。XH-2010高灵敏环境级χ、γ测量仪,简介,办事处,操作说明书,性能指标测量范围:剂量率: 1n Sv/h~150μSv/h 累计剂量:0.01~108μSv/h相对固有误差: ±10%稳定性:连续工作8h误差≤7%角响应:0~90° <±25% 90°~180° ≤±35%灵 敏 度:1μSv/h ≥1000 Cps能量响应:25Kev ~ 7Mev ±15%报 警:声音报警报警阈:0.1~150μSv/h,测量范围内连续可调。背 光:仪器有背光灯,方便在较暗环境中读数。数据下载:可通过专用软件下载数据。供 电:充电电池供电,可连续工作24h。工作环境:环境温度:-20℃~50℃ 环境湿度:≤ 90%(40±2℃)重 量:1.2kg(含电池)
  • 紫外线耐候试验机进口灯管
    商标登记证号:7183337 宏展仪器生产的Q8紫外光耐气候试验箱您的首选品牌! 宏展仪器生产的Q8紫外光耐气候试验箱结束进口设备长期对国内市场的垄断! Q8/UV紫外光耐气候试验箱主要用于模拟对阳光、潮湿和温度对材料的破坏作用;材料老化包括褪色、失光、强度降低、开裂、剥落、粉化和氧化等。紫外光耐气候试验箱通过模拟阳光、冷凝、模仿自然潮湿,试样在模拟的环境中试验几天或几周的时间,可再现户外可能几个月或几年发生的损坏。 Q8/UV紫外光加速老化试验机中,紫外灯的荧光紫外等可以再现阳光的影响,冷凝和水喷淋系统可以再现雨水和露水的影响。整个的测试循环中,温度都是可控的。典型的测试循环通常是高温下的紫外光照射和相对湿度在100%的黑暗潮湿冷凝周期;典型应用在油漆涂料、汽车工业、塑胶制品、木制品、胶水等。 模拟阳光 阳光中的紫外线是造成大多数材料耐久性能破坏的主要因素。我们使用紫外灯来模拟阳光中的短波紫外部分,它产生很少的可见光或红外光谱能量。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测试要求选择不同波长的UV紫外灯,因为每种灯在总的紫外线辐照能量和波长都不一样。通常,UV灯管可分为UVA和UVB两种。 Q8/UV灯管 UVA-340灯管:UVA-340 灯管可极好地模拟太阳光中的短波紫外光,即从365 纳米到太阳光截止点 295 纳米的波长范围。 UVB-313灯管:UVB-313 灯管发出的短波紫外光比通常照射在地球表面的太阳紫外线强烈,从而可以最大程度的加速材料老化。然而,该灯管可能会对某些材料造成不符合实际的破坏。UVB-313 灯管主要用于质量控制和研究开发,或对耐候性极强的材料运行测试。 UVA-351灯管:模拟透过窗玻璃的阳光紫外光,它对于测试室内材料的老化最为有效。 潮湿冷凝环境 在很多户外环境中,材料每天的潮湿时间可长达12小时。研究表明造成这种户外潮湿的主要因素是露水,而不是雨水。Q8/UV通过独特的冷凝功能来模拟户外的潮湿侵蚀。在试验过程中的冷凝循环中,测试室底部蓄水池中的水被加热以产生热蒸气,并充满整个测试室,热蒸汽使测试室内的相对湿度维持在100%,并保持一个相对高温。试样被固定在测试室的侧壁,从而试样的测试面曝露在测试室内的环境空气中。试样向外的一面暴露在自然环境中具有冷却效果,导致试样内外表面具备温差,这一温差的出现导致试样在整个冷凝循环过程中,其测试面始终有冷凝生成的液态水。 由于户外曝晒接触潮湿的时间每天可以长达十几小时,因此典型的冷凝循环一般持续几个小时。Q8/UV提供两种潮湿模拟方法。应用最多的是冷凝方法,它是模拟户外潮湿侵蚀的最好方法。所有的Q8/UV型号都可运行冷凝循环。因为有些应用条件也要求使用水喷淋以达到实际的效果,所以有些Q8/UV型号既可运行冷凝循环又可运行水喷淋循环。 温度控制 在每个循环中,温度都可控制在一个设定值。同时黑板温度计可以监控温度。温度的提高可以加速老化的进程,同时,温度的控制对于测试的可再现性也是很重要的。 水喷淋系统 对于某些应用而言,水喷淋能更好地模拟最终使用的环境条件。水喷淋在模拟由于温度剧变和由于雨水冲刷所造成的热冲击或机械侵蚀是非常有效的。在某些实际应用条件下,例如阳光下,聚集的热量由于突降的阵雨而迅速消散时,材料的温度就会发生急剧变化,产生热冲击,这种热冲击对于许多材料而言是一种考验。Q8/UV的水喷淋可以模拟热冲击和/或应力腐蚀。 喷淋系统有12个喷嘴,在测试室的每一边各有6个;喷淋系统可运行几分钟然后关闭。这短时间的喷水可快速冷却样品,营造热冲击的条件。 照射强度控制:可选 选配照射强度控制选件可得到精确型和重复性好的测试结果;光强控制系统允许用户根据不同的测试要求设置不同的光照强度。通过其反馈回路装置精确控制照射强度;同时也可以延长荧光灯的使用寿命 温湿度控制器: 符合标准: ASTM G 153, ASTM G 154, ASTM D 4329, ASTM D 4799, ASTM D 4587, SAE J 2020, ISO 4892 技术参数: 型号 Model Q8/UV3 Q8/UV2Q8/UV1 UV 照射 Exposure ● ● ● 冷凝 Condensation ● ● ● 光照控制 Irradiancs Control ● ● 可调光线 Adjustable irradiance ● ● 喷水 Water Spray ● 热冲击 Thermal Shock ● 自动侦路 Self-diagnostics ● ● ● 灯泡数量 Lamp Q' ty 紫外线灯管 8 支,备品 4 支 Ultravloiet lamp 6pcs, spares 4 pcs (美国Q-LAB,Q-Panel,美国ATLAS,UVA340,UVB313,UVC351) 记录器 Recorder 选配 (Optional) 辐射计 Q8-CR Calibration Radiometer 选配 (Optional) 机器辐射强度: 1.0W/m2/340nm以内可调 1.1W/m2/313nm以内可调 UV 温度 Temp 50 ℃ -75 ℃ 冷凝温度 Condensation Temp 40 ℃ -60 ℃ 测试容量 Test Capacity 48pcs 片/se spray( 75 x 150m m ) 50pcs片/basic ( 75 x 150m m ) 水凉及耗量 Water 蒸馏水每分钟 蒸馏水每日 8 公升 体积 Dimension(W x D x H) 137 x 53 x 136cm 重量 Weight 136kg 电源 Power 1 &psi , 120V/60Hz,16A or 230V/50Hz, 9A,1800W(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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