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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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公布 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传染病预防   第三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五章 医疗救治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 国家发展现代医学和中医药等传统医学,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科学研究,提高传染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   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国际合作。   第九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第十条 国家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医学院校应当加强预防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对在校学生以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进行预防医学教育和培训,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   第十一条 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二章 传染病预防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水利、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组织消除农田、湖区、河流、牧场、林区的鼠害与血吸虫危害,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和病媒生物的危害。   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消除交通工具以及相关场所的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第十八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三)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四)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   (五)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七)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   (八)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国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传染病发生、流行以及分布进行监测,对重大传染病流行趋势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参与并指导对暴发的疫情进行调查处理,开展传染病病原学鉴定,建立检测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   设区的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的落实,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负责本地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见病原微生物检测。   第十九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预警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传染病预防控制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传染病的监测、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的任务与职责;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的分级以及相应的应急工作方案;   (五)传染病预防、疫点疫区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用。   地方人民政府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出的传染病预警后,应当按照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第二十二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实验室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按照规定的措施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严防传染病病原体的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的扩散。   第二十三条 采供血机构、生物制品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证血液、血液制品的质量。禁止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因输入血液、使用血液制品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艾滋病的防治工作,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艾滋病的传播。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负责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动物传染病的防治管理工作。   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野生动物、家畜家禽,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售、运输。   第二十六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菌种、毒种库。   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   对可能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确需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的,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二十七条 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第二十八条 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计划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的,应当事先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施工环境进行卫生调查。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设专人负责工地上的卫生防疫工作。工程竣工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第二十九条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和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三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三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军队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发现前款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报告。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第三十二条 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国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互相通报。   第三十三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主动收集、分析、调查、核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接到甲类、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或者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专门的部门、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行政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通报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接到通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本单位的有关人员。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全国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   毗邻的以及相关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互相通报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第三十六条 动物防疫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互相通报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以及相关信息。   第三十七条 依照本法的规定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第三十八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 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第四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四条 发生甲类传染病时,为了防止该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物资传播,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   第四十六条 患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的,应当将尸体立即进行卫生处理,就近火化。患其他传染病死亡的,必要时,应当将尸体进行卫生处理后火化或者按照规定深埋。   为了查找传染病病因,医疗机构在必要时可以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进行解剖查验,并应当告知死者家属。   第四十七条 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经消毒可以使用的,应当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使用、出售和运输。   第四十八条 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派的其他与传染病有关的专业技术机构,可以进入传染病疫点、疫区进行调查、采集样本、技术分析和检验。   第四十九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供应单位应当及时生产、供应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必须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章 医疗救治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服务网络的建设,指定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救治任务,或者根据传染病救治需要设置传染病医院。   第五十一条 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建筑设计和服务流程,应当符合预防传染病医院感染的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在使用后予以销毁。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   第五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履行下列监督检查职责:   (一)对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履行本法规定的传染病防治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进行监督检/P   第七十五条 未经检疫出售、运输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野生动物、家畜家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十六条 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调查进行施工的,或者未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依据职责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第七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二)病原携带者:指感染病原体无临床症状但能排出病原体的人。   (三)流行病学调查:指对人群中疾病或者健康状况的分布及其决定因素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保健对策。   (四)疫点:指病原体从传染源向周围播散的范围较小或者单个疫源地。   (五)疫区: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暴发、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播散时所能波及的地区。   (六)人畜共患传染病:指人与脊椎动物共同罹患的传染病,如鼠疫、狂犬病、血吸虫病等。   (七)自然疫源地:指某些可引起人类传染病的病原体在自然界的野生动物中长期存在和循环的地区。   (八)病媒生物: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生物,如蚊、蝇、蚤类等。   (九)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十)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十一)实验室感染:指从事实验室工作时,因接触病原体所致的感染。   (十二)菌种、毒种:指可能引起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发生的细菌菌种、病毒毒种。   (十三)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十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从事疾病预防控制活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与上述机构业务活动相同的单位。   (十五)医疗机构: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机构。   第七十九条 传染病防治中有关食品、药品、血液、水、医疗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管理以及动物防疫和国境卫生检疫,本法未规定的,分别适用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八十条 本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 2017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审定会在京召开
    在国家动物防疫支持政策调整的背景下,为推动《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和《国家口蹄疫防治计划(2016-2020年)》等纲领性文件确定的防控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及早谋划2017年全国动物疫病监测工作,2016年10月28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北京召开2017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审定会。会议由疫情监测处翟新验处长主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辛盛鹏副主任出席会议并听取与会专家意见。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林典生处长和蔺东调研员到会指导。来自兰州兽医研究所等13家国家动物疫病参考或专业实验室的专家学者,以及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3个省份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测工作负责人共约32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2017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任务分工、保障措施和近年来监测计划的实施情况等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对口蹄疫、动物流感、马鼻疽和马传染性贫血等优先防治动物疫病及布鲁氏菌病、血吸虫病、包虫病和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监测计划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建议。来源:中国疫控中心疫情监测处
  • 全军结核病防治重点实验室落户石家庄
    日前,解放军第三○九医院全军结核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协作实验室)项目在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揭牌成立,标志着中国首家军地合作实验室、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成立。   该项目为解放军总参谋部总医院(解放军第三○九医院)与禾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建立的“结核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协作实验室)”。该实验室将开展结核病快速诊断技术、结核病新型疫苗和抗结核病新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并以结核病防治研究为起点,进行各类型传染病防治研发和成果转化。产品将实现结核病的早期诊断,降低结核病的危害。预计国内市场年收益将达到20亿元,全球市场年收益将超过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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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物医药热点】] 艾滋病防治研究遭重大挫折

    艾滋病防治研究遭重大挫折来源:人民网 2011年11月28日艾滋病防治研究遭遇重大挫折,针对一种被认为能够降低艾滋病病毒(HIV)感染风险的新型阴道凝胶的临床实验已经被叫停,因为此前的研究表明这种凝胶是无效的 来自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创立的杀菌剂实验网络的研究人员对这一结果表示惊讶,因为此前针对含有药物替诺福韦凝胶的一项研究得出了振奋人心的结果  南非艾滋病规划研究中心进行的首次实验表明,在使用了替诺福韦凝胶的女性中,艾滋病感染率降低了3g%,在定期使用这种凝胶的女性中,感染率降低了54%。在2010年公布的上述结果令人们看到了希望:一种新型凝胶可以减缓艾滋病的传播,最终为女性提供一种自我保护的突破性方法。5 观察人士曾经希望,一项缩写为 VOICE(控制艾滋病的阴道和口腔干预)的研究将印证上述发现。这一研究始于2009 年9月,研究的进行得到了南非、乌干达和津巴布韦三国的5000名女性的帮助。  然而,一个独立的数据和安全监督委员会对VOICE项目所进行的临时评估确定,替诺福韦凝胶的疗效甚至不如安慰剂。这项研究的部分内容目前已经被取消。  研究人员沙伦·希利尔和伊恩· 麦高恩写道: “就目前而言,这项研究将继续进行,我们将完成对继续参与研究的妇女的疗效间访工作。我们都急切地想要弄清楚,坚持用药、我们的日常剂量安排、炎症或其他因素是否能够解释,在VOICE项目中,替诺福韦在口腔和阴道中的应用为何缺乏疗效。我们不大可能在明年晚些时候之前完成所有化验分析。  希利尔说,她对研究结果感到“意外和失望”。这些研究人员说,他们必须要等到剩下的实验结束才能进行更加全面的分析。  南非艾滋病规划研究中心主任、 VOICE实验的区域负责人萨利姆· 阿卜杜勒·卡里姆坦承对这样的结果感到非常失望。他说: “这些结果完全出人意料,因为来自实验室研究、动物实验和临床实验的诸多证据表明,替诺福韦凝胶能够预防HIV感染。然而,科学并不总是能够得出我们希望的结果。”

  • 【云唐仪器】动物疫病快速检测仪的用途有哪些

    [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3/202403190925291148_4704_5604214_3.jpg!w690x690.jpg[/img]  动物疫病快速检测仪作为一种先进的检测工具,其在动物疫病的预防、监测和控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以下是动物疫病快速检测仪的主要用途:  1. 疫病预防:动物疫病快速检测仪可用于动物疫病的早期预防。通过对动物群体的快速检测,可以及时发现携带病原体的动物,从而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治疗措施,防止疫病的扩散。  2. 疫病监测:在动物养殖过程中,定期使用动物疫病快速检测仪对动物群体进行检测,可以及时了解动物的健康状况,监测疫病的流行趋势,为疫病的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3. 疫病控制:一旦发生动物疫病,快速、准确的检测是控制疫病传播的关键。动物疫病快速检测仪能够在短时间内提供检测结果,帮助兽医和养殖人员迅速确定感染范围,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控制疫病的进一步传播。  4. 食品安全保障:动物疫病快速检测仪在食品安全领域也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对食品中动物源性成分的检测,可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5. 科学研究:动物疫病快速检测仪为动物疫病的研究提供了有力的工具。通过对不同动物疫病的快速检测和分析,可以深入了解疫病的发病机理、传播途径和防控策略,为动物疫病的防治提供理论支持。  总之,动物疫病快速检测仪在动物疫病的预防、监测、控制以及食品安全保障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动物疫病快速检测仪将在未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 【资料】手足口病防治培训资料--分享

    视频名称:手足口病防治培训(1)(2)视频简介:《手足口病防治培训》——浙江省卫生厅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img]http://ww.zjwst.gov.cn/wstmedia/images/20080507051810.jpg[/img]下载播放下载播放http://ww.zjwst.gov.cn/wstmedia/images/20080507051810.wmvhttp://ww.zjwst.gov.cn/wstmedia/images/20080506035738.wmv[flash]http://ww.zjwst.gov.cn/wstmedia/images/20080506035738.wmv[/flash][flash]http://ww.zjwst.gov.cn/wstmedia/images/20080507051810.wmv[/flash]

动物疫病防治相关的资料

动物疫病防治相关的仪器

  • 动物疫病快速诊断仪 400-860-5168转4275
    产品说明: HM-Y96A动物疫病诊断仪是我公司在新推出的一款全新检测仪器,本仪器与相应试剂配合可定性或定量检测多种动物疫病,例如:猪蓝耳病病毒(PRRSV),猪瘟病毒抗体检测CSFAb,鸡禽流感H5N1抗体检测,禽新城疫抗体检测(HDV-Ab)。 牛白血病gp51抗体检测BLVAb(血清/牛乳),牛口蹄疫抗体检测FMDV。 狗狂犬抗体检测(Rabie),犬瘟热抗体检测(CDV),猫弓形虫抗体检测(TOX)等。 本产品还具有药物残留(抗生素、激素和霉菌毒素)定量快速检测功能,并且可以和多功能药物残留检测系统联网工作。可广泛用于高校科研机构、疾病控制中心、技术质量监督局、动植物检验检疫以及食品、饲料行业等,除开展血液学、免疫学、肿瘤免疫学、传染病免疫学、TORCH感染免疫学、基因检验项目外,还可以对食品安全三聚氰胺、黄曲霉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渔药残留等所单位,并且有相应版本的软件支持。 一、产品亮点 HM-Y96A动物疫病诊断仪是一台八通道垂直光路的检测仪,以朗伯-比耳定律是食品多参数检测仪的光学理论基础——在一定条件下,当入射光一定时,溶液对光的吸收程度与溶液的浓度及液层厚度成正比。根据朗伯-比尔定律,可以通过检测96孔板中溶液吸光度的大小来分析抗原或抗体的含量。 由光源灯发出的光波经过滤光片变成一束单色光,该单色光通过光纤进入塑料微孔极中的待测标本。该单色光一部分被标本吸收,另一部分则透过标本照射到光电检测器上。光电检测器将这一强弱不同的光信号转换成相应的电信号。电信号经前置放大,对数放大,模数转换等信号处理后送入微处理器进行处理和计算,最后由电脑或打印机显示结果。 1、超大彩色液晶触摸屏 新一代HM-Y96A动物疫病诊断仪采用18.5英寸彩色超大液晶显示,触摸屏操作,96孔可视化布板,触摸PC软件可实现单板多种项目测试。系统采用触摸屏。它可接受来自手指、戴手套的手、触摸屏专用笔的输入,方便可靠。 2、超长的灵活性 HM-Y96A动物疫病诊断仪是一种高级光度计式HM-Y96A动物疫病诊断仪读数仪,对所有用酶标板的酶联免疫测定(包括常规应用和科学实验)它能提供可靠的灵活性。 3、优秀的光学系统 HM-Y96A动物疫病诊断仪光学系统包括一个高质量的卤素灯,八通道光纤,检测器及滤光片,可以保证仪器长期稳定运行,测得结果准确。。 4、扩展记忆 HM-Y96A动物疫病诊断仪自身携带的多功能软件可进行终点法,动力学法检测,灵活的临界值定性计算及曲线回归定量计算使UTRAO-ABDJ-96D食品多参数检测仪在各种诊断应用中数据处理的范围更广,弹性更大。 二、HM-Y96A动物疫病诊断仪的检测项目 近年来,食品安全形势越来越严峻,世界各国都很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先后制定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加强了监测力度。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食品多参数检测仪的应用初步归纳了以下几个方面: 1.动物疾病检测 猪弓形体IgG抗体检测: (1)猪口蹄疫ELISA诊断试剂盒用于检测O型口蹄疫病毒抗体。 (2)猪蓝耳病ELISA诊断试剂盒用于检测猪蓝耳病病毒抗体。 (3)猪伪狂犬病ELISA抗体检测诊断试剂盒用于伪狂犬病毒抗体。 (4)猪瘟ELISA诊断试剂盒用于检测猪瘟抗体。 (5)猪细小病毒ELISA诊断试剂盒用于检测细小病毒抗体。 (6)马传染性贫血ELISAKit检测抗体;牛病毒性腹泻抗体ELISAKit检测抗体; (7)牛病毒性腹泻抗原ELISAKit检测抗体;牛传染性鼻气管炎ELISA检测抗体; (8)牛副结核ELISAKit检测抗体;牛口蹄疫非结构蛋白抗体ELISAKit检测抗体 (9)犬传染性肝炎ELISAKit检测抗体;犬瘟热ELISAKit检测抗体; (10)犬细小病毒ELISAKit检测抗体;猪布鲁氏杆菌病ELISAKit检测抗体; (11)猪传染性胃肠炎ELISAKit检测抗体;猪喘气病ELISAKit检测抗体; 2.禽病类检测: (1)禽流感H5N1抗体ELISA诊断试剂盒用于检测鸡血清中的禽流感病毒抗体。评估鸡场禽流感疫苗免疫状况。又如: (2)新城疫ELISA试剂盒(NDV-Ab)检测抗体; (3)传染性法氏囊ELISA试剂盒(IBD-Ab)检测抗体; (4)传染性支气管炎ELISA试剂盒(IBV-Ab); (5)病毒性关节炎ELISA试剂盒(REO-Ab); (6)禽鼻气管炎ELISA试剂盒(ART-Ab); (7)减蛋综合症ELISA试剂盒(EDS-Ab); (8)败血支原体ELISA试剂盒(MG-Ab)检测抗体; (9)滑液支原体快速诊断试剂盒(MS-Ab)检测抗体; (10)火鸡支原体ELISA试剂盒(MM-Ab)检测抗体; (11)肠炎沙门氏菌ELISA试剂盒(SE-Ab); (12)鼠伤寒沙门氏菌ELISA试剂盒(ST-Ab)检测抗体; (13)鼻气管炎鸟杆菌ELISA试剂盒(ORT-Ab); (14)鸭肠炎沙门氏菌ELISA试剂盒(SE-Ab)检测抗体; (15)鸭鼠伤寒沙门氏菌ELISA试剂盒(ST-Ab)检测抗体; (16)鸡传染性贫血ELISA试剂盒(CAV-Ab)检测抗体。 3.激素及代谢产物检测(兽药残留) 3.1克伦特罗(Clenbuterol),俗称瘦肉精,是一种β—兴奋剂。因其能改善脂肪型动物的肉与脂肪的比例,并能加速动物生长,而被广泛添加于动物饲料中,克伦特罗可以残留在动物的体内。然而这种药物对人有严重的副作用,轻则导致心跳及心律不正常,重则可引发心脏病。 3.2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属于β-兴奋剂,β-兴奋剂是营养重分配剂一种,是一类结构和功能类似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的苯乙醇胺类衍生物,它可以加快畜禽生长速度,降低酮体脂肪含量,提高瘦肉率。 3.3己烯雌酚是甾类同化激素,被大量用于促进反刍动物的生长。但由于己烯雌酚存在明显的致癌性,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相继禁止或严格禁止使用。 3.4诺龙“19-去甲睾酮”(19-Nortestosterone)是雄性激素睾酮的衍生物,为一种蛋白质同化类激素.有促进蛋白质合成,减少蛋白质分解,刺激骨髓造血,加速骨生长等作用。有引起性功能紊乱,肝肾功能损害,甚至于诱发肿瘤等潜在危害。 4.抗生素检测(兽药残留) 4.1氯霉素:为广谱抗菌素,因有严重的毒副作用,氯霉素一般不用于轻度感染。主要用于伤寒、副伤寒和其他沙门氏菌属感染。氯霉素由于有严重的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的不良反应(Varma,etal,1986)及少数可引起黄疸,原有肝脏疾病者甚至可引起急性肝坏死。许多国家已禁止氯霉素在动物疾病防治上的使用,尤其是食品动物。 4.2链霉素:是一种从灰链霉菌的培养液中提取的抗菌素。属于氨基糖甙碱性化合物,它与结核杆菌菌体核糖核酸蛋白体蛋白质结合,起到了干扰结核杆菌蛋白质合成的作用,从而杀灭或者抑制结核杆菌生长的作用。 4.3青霉素:是抗菌素的一种,是指从青霉菌培养液中提制的分子中含有青霉烷、能破坏细菌的细胞壁并在细菌细胞的繁殖期起杀菌作用的一类抗生素,是第一种能够治疗人类疾病的抗生素。还有:四环素、庆大霉素、氟苯尼考等。 4.4磺胺类(三合一,五合一):适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脑膜炎球菌、肺炎球菌等感染疾病,药效持久。用作饲料添加剂,用于防治葡萄球菌及溶血性链球菌等的感染,即主要治疗禽霍乱、禽伤寒,鸡球虫病等。 4.5硝基呋喃类(Nitrofurans)药物是一种广谱抗生素,因价格较低且效果好,而广泛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但由于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副作用,1995年起欧盟禁止硝基呋喃类药物在畜禽及水产动物食品中使用,并严格执行对水产中硝基呋喃的残留检测。 4.6孔雀石绿是一种带有金属光泽的绿色结晶体,其既是杀真菌剂,又是染料。长期以来,渔民都用它来预防鱼的水霉病、鳃霉病、小瓜虫病等,而且为了使鳞受损的鱼延长生命,在运输过程中和存放池内,也常使用孔雀石绿。研究显示,孔雀石绿在鱼内残留时间太长,且其具有高毒性、高残留和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副作用。 4.7苏丹红色素:是一种常用的化学制剂。由于这种被当成食用色素的染色剂,只会缓慢影响食用者的健康,并不会快速致病,因此隐蔽性很强。但长期食用含“苏丹红”食品的消费者,对其身体造成的最突出危害可能会使肝部DNA结构变化,导致肝部病症。 4.8恩诺沙星是喹诺酮类抗菌药,因其抗菌谱广、高效、低毒、组织穿透力强,已成为兽医临诊和水产养殖中最重要的抗感染药物之一,被大量用于治疗、预防和促进生长。但由于其耐药性和潜在的致癌性,欧盟、日本及我国均制定了在组织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ppb。 5.三聚氰胺检测(ELISA): 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三聚氰胺检测试剂盒是利用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竞争法)进行测定的,可用于食品及饲料中三聚氰胺的定量测定。 6.霉菌毒素检测主要有: (1)黄曲霉毒素B1; (2)黄曲霉毒素M1; (3)黄曲霉毒素总量(B1、B2、G1、G2、M1、M2); (4)伏马菌毒素; (5)赭曲霉毒素A; (6)玉米赤霉烯酮; (7)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 (8)T-2毒素等。 三、HM-Y96A动物疫病快速诊断仪简介 产品名称:动物疫病快速诊断仪 生产厂家:恒美科技型号:HM-Y96A 基本工作原理:光源灯发出的光线通过隔热玻璃,经过滤光片后,成为一束单色光束。该单色光束经过光纤,透镜,使光束穿过微孔,样品和透镜后,到达光电检测器。光信号通过光电转换,前置放大、模数转换等模拟信号处理后,送入MCU进行数据处理和计算。最后得到测试结果。 预期用途和适用范围:用于酶联免疫测定 产品组成结构:1、卤素灯2、滤光片3、光纤4、透镜5、光电池6、运动机构 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光源:12V,20W卤素灯 光谱范围:400nm到750nm具有单波长,双波长设定 比色检测器:8个硅光二极管 滤光片数量:标准配置滤光片405,450,492,630nm 读板速度:单波长6秒,双波长10秒 吸光度范围:0.000到3.500Abs 分辨率:0.001Abs 吸光度稳定性:405nm处,间隔10分钟检测吸光度漂移≤0.003Abs 准确度:ΔA≤±0.01Abs(0≤A1.0Abs);≤2.5%(1.0Abs≤A≤2.5Abs); 灵敏度:≥0.010Abs 重复性:≤0.2%(0≤A≤1.5Abs);≤1.0%(1.5Abs); 通道差异:8个通道读数的极差值≤0.02Abs 线性:线性范围0.000-2.500Abs,相关系数≥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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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4月10-12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在江苏南京举办2019年全国动物疫病监测技术培训班。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就大数据融合技术在监测系统中的应用、预警模型发展趋势及在疫病监测中的应用、国家CDC疾病监测系统、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口蹄疫、禽流感流行现状及防控等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还就新版动物监测信息系统的使用、动物疫病监测信息上报、动物疫情快报等工作进行了讲解。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辛盛鹏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分管动物疫病监测工作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骨干、有关国家兽医参考/专业实验室技术骨干共计11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上海飞测生物FD系列动物疫病快速诊断仪,具有仪器体积小(可便携)、读数时间短(7s),操作简便(傻瓜式),结果准确(CV≤1%),智能化程度高(可联网)、数据可溯源管理(云端数据管理软件支持)等优点,实现了快速检测的便携化、定量化、智能化、溯源化。    FD-100型动物疫病快速诊断仪  FD-100型动物疫病快速诊断仪基本参数及功能  1、仪器尺寸:210mm×197mm×84mm ,触屏尺寸:3.5英寸,重量:约1kg,轻巧便携,体积精巧,既适合实验室操作,也适合现场操作   2、激发光源采用LED,激发光谱波长λ0=365nm,接收光谱波长λ1=610nm 并且具有时间分辨荧光功能,读数时间为200us-600us,提高检测的准确度和特异性   3、测量重复性:台内精密度CV≤1.0% 台间精密度CV≤1.5% 仪器信噪比:0.01%  4、内置标准曲线,通过ID卡导入标准曲线,不需要现场定标   5、通过仪器内置光电扫描仪扫描条形码切换不同检测项目和批号,检测项目包括猪病系列、牛病系列、宠物疾病系列等   6、仪器检测响应时间小于8秒,定量检测结果显示与液晶屏上,显示的结果包括项目名称、浓度、阴阳性判断,参考范围等   7、可通过内置热敏打印机,也可通过RS232、USB接口传输到电脑,还可通过WIFI无线模块实现数据的远程传输,实现检测数据和信息的溯源管理及大数据分析   8、可存储记录检测时间,样品编号,产品批次、检测值、阴阳性判断等多种信息,数据储存≥10000条   9、可根据日期、检测项目进行检索     FD-600型动物疫病快速诊断仪  FD-600型动物疫病快速诊断仪基本参数及功能  1、 动物疫病快速诊断仪仪器尺寸:249mm(长)×244.2mm(宽)×152.9mm(高) ,触摸屏尺寸:7.0英寸,整机重量:约1.7kg,轻巧便携,体积精巧,既适合实验室操作,也适合现场操作   2、 激发光源采用LED,激发光谱波长λ0=365nm,接收光谱波长λ1=610nm 并且具有时间分辨荧光功能,读数时间为200us-600us,提高检测的准确度和特异性   3、 测量重复性:台内精密度CV≤1.0% 台间精密度CV≤1.5%   4、 仪器内置GPRS无线模块,实现操作系统和标准曲线的远程自动下载和更新,也可实现检测结果和数据的自动上传   5、 通过ID卡导入或远程自动下载标准曲线,不需要现场定标   6、 通过扫描条形码自动切换或通过触屏选择切换不同的检测项目和批号,检测项目包括猪病系列、牛病系列、宠物疾病系列等 阿  7、 仪器具有微动功能,将待测试纸条插到底后无需按键即可自动检测   8、 检测响应时间小于10秒,检测结果和图谱显示于液晶屏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检测浓度、阴阳性判断,正常范围、检测人员、检测时间、样本名称、样品来源等信息,可通过内置热敏打印机打印   9、 检测结果可保存于仪器中,储存数量≥9999条 检测结果可通过USB接口导出至U盘或传输到电脑,也可通过仪器内置GPRS无线模块自动上传至云平台(此功能可根据客户的需求自主选择打开或关闭),实现检测数据和信息的溯源管理及大数据分析 还可以开放仪器的数据端口,将检测结果接入客户的数据管理平台   10、 检测结果可根据日期、检测项目、检测人员、检测时间等参数进行进行检索   11、 仪器具有质检质控模块,通过标准卡即可实现对仪器是否在控的监测,避免仪器失控情况的发生   动物疫病快速诊断仪上海飞测生物科技是一个致力于不断开拓新的快速检测及诊断技术的高科技新锐企业,同时通过与我们全球战略伙伴的紧密合作,整合优质资源,持续为目标客户提供颇具创新性、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快速检测及诊断技术解决方案和产品,实现与客户互利共赢,良性互动,共同成长。  飞测生物的核心人员拥有多年国内外诊断试剂领域优秀公司的工作经历及海外背景,在关键标记物制备、产品研发、生产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集采众长。创新的思维,开放的态度,阔达的视野,协作的精神,共赢的理念让我们摒弃了闭门造车的窠臼,不断开发出让人惊叹的技术。同时我们与国内外众多优秀的上下游公司、同行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充分整合国内外优质资源服务国内快检与诊断行业。  动物疫病快速诊断仪我们承诺依靠我们专注且专业的团队力量,任何时候客户需要,我们都尽全力提供创新并完美的技术和方案、优秀的产品、出众的服务和支持。  我们承诺为客户提供严格的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确保客户的相关利益不受损害。  飞测生物本着“开拓、创新、合作、发展”的态度,以“做全球卓越的快速检测与诊断一站式解决方案供应商”为奋斗目标,通过服务客户成就自我发展 同时,怀着对合作伙伴认真负责的态度,真诚欢迎每一位合作伙伴加盟公司,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创飞测,共享飞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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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动物疫病检测仪型号:BG-XM096一、动物疫病检测仪介绍广泛适用于动物疫病检测、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等可进行动物疫病快速诊断,包括但不于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规定管理的动物疫病,一类 动物疫病(17种)、二类 动物疫病(77种)、三类 动物疫病(63种)如猪蓝耳病毒、猪瘟病毒、猪伪狂犬病毒、猪伪狂犬病毒gE蛋白、猪圆环病毒、猪乙型脑炎病毒、猪口蹄疫3ABC蛋白、猪口蹄疫病毒IgG、猪细小病毒、鸡禽流感、蓝舌病、白斑综合征、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瘟、绵羊痘和山羊痘等定量快速检测,并且可以和疫病诊断分析系统联网工作。二、仪器主要技术指标1.波长范围: 400-800nm2.滤光片配置:8个滤光片位置,标配405nm、450nm、492nm、630nm,选配414nm、546nm、578nm、690nm3.吸光度范围:0.0004.000(A)4.线性度:±1%5.分辨率:0.001(A)6.重复性:0.005(A)7.线性误差:±0.1%(0-2A)8.光通道数/信号传输方式:8+1通道光路系统,8通道光纤(可增配参比通道),另外1通道用于校准光源,作为光源系统的补偿与光源工作情况的检测。9.测定速度:3秒/96孔10.振板功能:具备(振板方式和时间可调 )11.测量模式:单波长检测,双波长检测,两点法,动力学法,多波长检测,可通过计算机操该仪器;在无电脑支持下,可以独立使用。12.计算方式:吸光度法、系数浓度法/标准浓度法、标准曲线法、单限检测、双限检测、等级检测、列减法等。三、仪器特点1.显示:LCD大屏幕全点阵中文液晶显示屏,全屏显示测量结果,实现即时观察。2.软件功能:功能全面的定性和定量处理系统,具备丰富的计算化工和曲线方程,可以同一板上进行多种不同项目检测,并可根据用户需要自定义设置。有质控功能。3.存储空间:常规存储8000个检测程序和20000次96孔检测结果(或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拓展)。4.外部接口:串行接口,外接计算机;并行接口和USB接口,外接打印机。5.结果输出:标配打印机6.体积:440mm*340mm*180mm7.电源:AC110-220V, 50/60Hz8.重量:11kg9.环境温度:04010.相对湿度: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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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病防治相关的耗材

  • 动物尸体袋
    动物尸体袋采用高密度复合材料制做,具有密度高、强度高、不透气、不渗漏等优点,主要用于疫病死鸡鸭的尸体和医疗废弃垃圾的处理,尸体袋的颜色为白色和黄色,承重50公斤左右。可降解,符合环保要求。
  • DecapiCones 小动物限制袋
    本产品是一种锥形塑料管,在大鼠、小鼠、其他小动物腹腔注射或断头时使用更为直接、方便、快捷。DecapiCones可以术后防止小动物理毛行为,从而保护手术或治疗部位。使用时一手拿DecapiCones小动物限制袋,另一只手把小动物撵向对侧小口呼吸洞方向,随后闭合并捏紧入口处,将小动物限制在锥顶部狭小空间内,进行各种操作。可重复使用,脏污后直接丢弃。 订购信息:货号产品名称规格BT-012DecapiCones,for Mice2 Dispensers, 100 Cone/盒BT-013DecapiCones,for Large Rats4 Dispensers, 30 Cones/盒BT-014DecapiCones,for Rats4 Dispensers, 50 Cones/盒
  • Matheson回火防止器
    Matheson回火防止器由于乙炔是一种极不稳定的气体,因此用户会在仪器燃烧头处看到火舌回闪现象。回火防止器可阻止这类可能存在危险的从调节器至气体钢瓶之间的回火。订货信息:产品描述部件编号乙炔的最大工作压力:15 psigN930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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