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抽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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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餐饮服务食品抽检将实行抽、检分离制度
    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转包抽检任务   中新网8月26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该局印发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于发布之日起施行。《规范》指出,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检验部门同意,不得分包、转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规范》规定,承检机构应当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食品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采样记录是否相符,对检验样品和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检验方法应当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方法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方法。   《规范》指出,承检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应标准建立本实验室的标准操作程序,并经食品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核发布。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初步筛查。对初步筛查结果表明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可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检验。   《规范》明确指出,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检验部门同意,不得分包、转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者其他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经食品检验机构的质量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规范》进一步明确,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结果及时报送委托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还应当附具检验报告。 附: 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通知 国食药监食[2010]3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福建省卫生厅(局):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监督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所使用的食品(含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餐饮服务场所和环境等依法进行抽样和检验的活动。   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本规范。   第四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当按成本价购买所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被抽检单位的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第二章 计划和方案   第五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点是: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的主要食品原、辅料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三)餐饮服务食品加工经营的重点环节   (四)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较多的业态和场所   (五)对人体有潜在危害、对其安全性必须严格控制的物质。   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风险通报、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结果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制定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第七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和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方案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八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承担抽样任务的监管机构、负责人及其负责的抽样区域等   (二)承担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负责人及其负责的检验任务等   (三)抽检样品的种类、来源、批次、频次和检验项目等   (四)采样方法、抽样量、样品封装、传递和储运条件等   (五)检验方法标准和检验依据或其他判定标准等   (六)结果汇总和报送机构   (七)完成时间和结果报送日期。   第九条 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评价与监督抽检联动机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将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通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通报,确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重点危害因素,及时开展监督抽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可适时调整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的区域、环节、品种、项目和频率等。   第十条 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对经确认不合格的样品或按程序进行复检后仍不合格的样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第三章 抽 样   第十一条 监督抽检实行抽、检分离制度。抽样任务主要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其执法机构负责。检验任务主要由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负责。根据需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要求检验机构协助进行抽样和样品预处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 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抽样人员在抽样前应当向被抽检单位出示证件和监督抽检通知书,并告知监督抽检的性质和抽样内容等。   抽样人员应当准确、客观、完整填写《产品样品采样记录》或《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并分别加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被抽检单位公章,且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检单位在场人员签字。被抽检单位无公章或无法现场盖章的,由被抽检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签字确认。   现场无法抽取到样品的,应当由被抽检单位出具抽样未果证明。   第十三条 抽取样品时,抽样量应当不少于检验需要量的3倍。对于均匀性较好的样品,应当现场分为三份,一份检验,两份留样 对于均匀性不好的样品,抽样量应当满足实验室处理分样的需要,检验前将抽取的样本分为三份,一份检验,两份留样,并做好分样操作记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抽样量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四条 被抽检单位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拒绝接受抽样:   (一)抽样人员少于2人   (二)抽样人员应当携带的监督抽检通知书和证件等材料不齐全   (三)被抽检单位或抽检品种等与监督抽检通知书不一致   (四)抽样日期超过监督抽检通知书有效期限。   第十五条 被抽检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抽样,抽样人员应当向被抽检单位告知拒绝抽样的后果和处理措施。如果被抽检单位仍拒绝抽样,抽样人员应当现场填写拒绝抽样说明书并签字,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抽检不合格处理。   第十六条 抽取的样品应当严格按照样品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特性,或其标签标识上注明的储运条件储藏运输,以确保样品在检测前的完整性和原始性。在样品储运过程中,应当配备温、湿度测量仪表,建立温、湿度测量记录。   第四章 检 验   第十七条 承检机构应当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并由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遴选和公告。   第十八条 食品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采样记录是否相符,对检验样品和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必要时,在不影响样品检验结果的情况下,可以将样品进行分装或者重新包装编号。   第十九条 样品的前处理应当严格按照检验方法标准的要求进行,样品处理量应当能满足方法检测限的要求。   第二十条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遵循检验规程,按照监督抽检方案中规定的方法和依据进行检验和判定。检验方法应当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方法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方法。   第二十一条 承检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对检测方法进行方法学验证,按照相应标准建立本实验室的标准操作程序,并经食品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核发布。   第二十二条 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初步筛查。   对初步筛查结果表明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可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检验。   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办法另行规定。经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第二十三条 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检验部门同意,不得分包、转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第二十四条 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者其他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经食品检验机构的质量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五条 检验数据处理应当遵循测量误差与数据处理技术规程。   第二十六条 检验结果接近限量标准的临界值时,承检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重新选择实验室备份样品安排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二十七条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结果及时报送委托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还应当附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八条 被抽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委托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则视为认同结果。   复检依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监督抽检任务,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样品登记汇总表、抽检结果汇总表、不合格样品汇总表和不合格被抽检单位名录等材料,并编制监督抽检年度总结报告。   第三十条 监督抽检的结果公开应当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关于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的规定,并按照本规范规定的程序,对不合格样品进行确认后方可发布。   抽检不合格产品涉及其他监管环节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将抽检结果通报有关监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相关要求,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并在项目总结时,将自评报告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项目完成3个月内,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 参与监督抽检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秉公执法,廉洁公正,不得弄虚作假。检验人员应当独立按时完成任务,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第三十三条 承担监督抽检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监督抽检结果未经管理部门许可,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权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的情况告知举报人。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抽样工作规定的,由抽样单位做出相应的处理,并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如抽样单位明知有违纪行为而不做处理的,由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成其做出处理并给予通报批评。   对违反检验工作规定,伪造检验结果,或因出具检验结果不实而造成损失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处理。   第三十六条 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间要求上报数据结果的,由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其他相关监督抽检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食品分析方法学验证     2.监督抽检文书要求     3.项目绩效自评要求
  • 乳品被增为餐饮服务食品抽检必检项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乳品安全监管。   通知指出,将乳品增加为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必检项目。各地要及时调整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方案,确保乳品监督抽验的覆盖面和频次。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将乳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作为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重要内容进行记录 建立健全乳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餐饮服务违法违规经营者 建立健全问题乳品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 药监局下发《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下发了《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更具有针对性。《计划》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沙拉、凉拌菜、生食水产品、鲜榨果蔬汁、熟肉制品、非发酵豆制品、盒饭等高风险食品和餐盒、一次性筷子、集中消毒餐具等餐饮具进行重点抽检,将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场所。二是更具有科学性。《计划》的抽检内容,是根据2009年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结果、食物中毒报告及日常监管的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评估和综合评价确定的。三是更具可操作性。《计划》将国家统一要求与各省实际情况相结合,既包括全国必检的品种,也包括各省(区、市)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选择的可选品种和自行安排的抽检品种。   《计划》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完成。国家局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组织开展相关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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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印发

    [table=100%][tr][td]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监督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范》包括总则、计划和方案、抽样、检验、监督管理和附则共六章,明确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范围、原则等,并规定了监督抽检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实施过程中抽样、检验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规范》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风险通报、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结果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制定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和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监督抽检实行抽、检分离制度,抽样任务主要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其执法机构负责;承检机构应当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并由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遴选和公告。[/td][/tr][tr][td][/td][/tr][tr][td][/td][/tr][tr][td]【相关链接】[/td][/tr][tr][td][/td][/tr][tr][td][url=http://news.sda.gov.cn/WS01/CL0055/52933.html]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通知[/url]原文连接:http://news.sda.gov.cn/WS01/CL0050/52955.html[/td][/tr][/table]

  • 【分享】关于印发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  现将《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时报送监督抽检结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b]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b]  为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url=http://www.foodmate.net/news/guonei/2009/02/133105.html][color=#0000ff]食品安全法[/color][/url]》、《[url=http://www.foodmate.net/law/shipin/142697.html][color=#0000ff]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color][/url]》、《[url=http://www.foodmate.net/law/shipin/158651.html][color=#0000ff]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color][/url]》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财政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公共卫生专项基金的通知》(财社〔2009〕189号),制定本计划。  一、抽检内容  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为各省必须抽检的品种;第二部分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原料,为限选抽检品种,各省可以从中选择5个品种开展抽检;第三部分为自选抽检品种,各省可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选择6个品种及相匹配的检验项目开展抽检。抽检频次根据各品种的时令性和季节特点有所不同,每次抽检涉及品种的抽检数量不少于100件/品种;抽检场所应尽量覆盖各种类型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抽检重点。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总体要求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本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特点,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省(区、市)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10年4月3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监督抽检工作,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落实工作责任,完成计划任务。  (二)各抽样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抽样程序和准则购买样品,各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食品检验工作规范》(见附件3)开展检验工作,根据需要编写操作手册。各地应加强对参与抽检工作实施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并落实责任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规要求,程序合法有效,结果准确可靠。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三)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准确汇总各季度监督抽检信息,包括附件4至附件6的电子版和纸质文件、不合格产品公布情况等,并分别于2010年6月15日、9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将二、三、四季度汇总信息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11月30日前上报全年汇总信息,并按照附件7的要求报送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总结报告。  (四)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各检验机构,要加强对抽检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落实工作经费。中央补助地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各地应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和中央补助地方专项经费的管理要求,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地抽检工作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地抽检工作的重点。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国家局食品安全监管司监测评价处  联 系 人:孙建平  联系电话:010-88330549  传  真:010-88370947  邮  箱:[email=sunjp@sda.gov.cn][color=#0066cc]sunjp@sda.gov.cn[/color][/email]  附件:1.[url=http://www.sda.gov.cn/gsyjs10132/f1.rar][color=#0000ff][b]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表[/b][/color][/url]     2.[url=http://www.sda.gov.cn/gsyjs10132/f2.rar][color=#0000ff][b]项目检测方法对照表[/b][/color][/url]     3.[url=http://www.sda.gov.cn/gsyjs10132/f3.rar][color=#0000ff][b]食品检验工作规范[/b][/color][/url]     4.[url=http://www.sda.gov.cn/gsyjs10132/f4.rar][color=#0000ff][b]样品信息登记表[/b][/color][/url]     5.[url=http://www.sda.gov.cn/gsyjs10132/f5.rar][color=#0000ff][b]样品检验结果汇总表[/b][/color][/url]     6.[url=http://www.sda.gov.cn/gsyjs10132/f6.rar][color=#0000ff][b]不合格产品信息表[/b][/color][/url]     7.[url=http://www.sda.gov.cn/gsyjs10132/f7.rar][color=#0000ff][b]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总结报告框架[/b][/color][/url]

  • 北京市集中抽检食品安全 节日食品纳入抽检范围

    市卫生局下发了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60余种食品将在未来半年多的时间内经受卫生部门抽检的"考验".学校食堂、小餐馆及农家乐等场所为此次抽检"重点关注对象".抽检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抽检重点将是高风险食品、餐饮具和食品原料。包括所有的肉类、海鲜、家禽、奶制品、鸡蛋,加工过的水果和蔬菜等。此次,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以及小餐馆为抽检重点。 记者注意到,在昨日公布的详细计划中,涉及60余种食品及饮料等,大到猪牛羊肉及副产品、蛋类及豆制品食用油,小到辣椒粉、调味料、方便面等。针对学生营养餐以及社会上的快餐盒饭,检查人员还会在全市16个区县各抽取25份送检。 除日常餐饮外,节日食品也纳入了抽检范围。针对备受关注的火锅底料问题,卫生部门也专门安排了抽检时间。 另据了解,本市餐饮企业目前实行卫生量化分级,卫生情况最好的为A级,其次为B级、C级。近期卫生监督部门将全面复核已经量化分级的餐饮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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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车间抽湿机 400-860-5168转3155
    食品车间抽湿机 技术动态:对于食品行业来说,食品的安全问题是重中之重,每一个食品厂在各类食品的生产,储存过程中都要特别关注环境湿度的控制,如果湿度过高,很多食品极易受湿气影响出现受潮发霉变质的问题,进而使食品原有风味及卫生质量受到很大影响; 据有关食品科研报告指出,食品行业的相对湿度以≤50%为宜,达到75%为潮湿环境;达到80%以上则易滋生细菌,导致食品霉变。由此看出,湿度对食品行业的车间生产及仓库存储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而使用正岛ZD-8168C及ZD系列食品车间抽湿机进行湿度控制就显得尤其重要! 正岛ZD-8168C食品车间抽湿机适用面积130-180平方米左右,除湿量为168公斤/天(7公斤/小时),广泛的适用于精密电子、光学仪器、生物工程、医药、包装、食品、氯化锂电池、印刷业、地下工程及国防等所有场所。 正岛ZD-8168C及ZD系列食品车间抽湿机采用先进高效能压缩机、高效亲水铝箔换热器、大风量低噪音外转子风机,使除湿能力更能满足产品和环境低湿要求。 TEL: 欢迎您来咨询食品车间抽湿机,食品厂包装车间抽湿机,工业抽湿机厂家的详细信息!工业用除湿机型号和种类有很多,不同品牌和型号的工业用除湿机价格及应用范围也会有细微的差别,而我们将会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全方位的售后服务。 正岛ZD-8168C食品车间抽湿机技术参数: 型 号ZD-8168C控制方式湿度智能设定除 湿 量168升/天排水方式塑胶软管 连续排水适用面积130~180m²智能保护三分钟延时 压缩机启动电 源380V~50Hz活性碳滤网标 配运转噪音52dB自动检测有无故障 一目了然输入功率2800w适用温度5~38℃体积(宽深高)605X410X1650mm设备重量126 kg正岛ZD-8168C及ZD系列食品车间抽湿机产品六大核心配置优势: 优势一:【整机内结构精巧】机组框架结构精巧,管路布置合理有序;采用风系统和制冷系统相对独立的结构,便于维修保养。 优势二:【高效节能压缩机】机组制冷系统采用国际品牌涡旋式压缩机和绿色环保制冷剂,更具高效、节能、环保、静音等特点。 优势三:【配套内螺纹铜管】机组优化后的热交换器,配以高亲水性能的铝翅片套内螺纹铜管, 热交换充分;人性化的设计,智能调节简易。 优势四:【大风量高效风机】机组选用工业通风外转子低噪音大风量高效风机,双离心风轮空气循环系统,体积小,效率高,噪声低,运转平稳。 优势五:【微电脑自动控制】机组配有微电脑自动控制器&日本神荣高精度温湿度传感器,全自动控制面板,人机对话界面,智能化轻触式按键操作。 优势六:【配多重安全保护】机组电气组件如空气开关,交流接触器和热继电器等均采用国际品牌,并配置高低压、过载、欠压逆压等安全保护装置。您可能还对以下内容感兴趣...1. 车间抽湿机(ZD-8138C)2. 工业干燥机(ZD-8166C)3.车间抽湿机(ZD-890C)4. 仓库抽湿机(ZD-8168C)5. 仓库抽湿机(ZD-8240C)车间抽湿机厂家记者核心提示:正岛ZD-8168C及ZD系列食品车间抽湿机主要应用于食品的除湿干燥过程中不发生显色、变色、裉色、氧化等现象,以及在干燥后食品储存过程中防止食品吸湿出现潮解,结块,液化以及变色而影响口感等问题产生,使食品保持在脱水干燥的状态,储存藏长时间而不损坏食品品质,同时也便于食品的包装和运输。以上关于食品车间抽湿机,食品厂包装车间抽湿机,工业抽湿机厂家的相关资讯是正岛电器为大家提供的! 您可以在这里更详细地了解食品车间抽湿机相关信息: 食品厂包装间的湿度问题 食厂工作过的人都知道包装间的环境温度是十------十五度,这一奌各食厂做的都很好,可经常忽视了另一问题,也就是湿度,都认为不重要,亊实恰恰相反,湿度低或过高都会影响产品品质和感观,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湿度低会使工作人员吸呼道不适,从而产生烦燥心理,如用臭氧空气杀菌会大大降低杀菌效果,如是切片包装产品会引响口感和感观。湿度高同样会使工作人员不适,有利于细菌的快速繁殖对产品的保质期不利,对设备不利。所以湿度控制实分重要,如在建厂时增加湿度控制设备,投资少,选择多样,安装工作量小。 食品厂净化车间缓冲间的杀菌问题 大家都知道净化车问有物流进出缓冲区,物流会在缓冲区内短暂停留,一般不为人重视,可它确是引发产品品质问题的要害 奌。一般在设计时它的杀菌是和净化间同步的,所以便遗留下了问题,污染的空气通过这里流入到净化间,从而净化间失去意义,而我的处理是在缓冲间内按装杀菌灯实施空气杀菌,按装后效果十分明显。 食品的变质因素往往十分复杂,贮存不当是导致食品腐败变质的重要因素之一。贮存食品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低温贮存和常温贮存。低温贮存主要适用于易腐食品,如动物性食品。常温贮存主要适用于粮食、食用油、调味品、糖果、瓶装饮料等不易腐败的食品。 常温贮存的基本要求是,贮存场所清洁卫生、阴凉干燥、避免高温、潮湿;无虫害。如遇梅雨季节或是黄梅天,大批量储存食品,应在储存仓库配置相应型号的正岛ZD-8168C及ZD系列食品车间抽湿机,对房间进行抽湿保持其环境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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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厂抽湿机 除湿机企业新闻记者最新报道:众所周知,食品安全是我们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有些工厂企业可能只是购买一些干燥剂来抑制潮湿,先不说这化学成分的物质不小心弄到食品里面会产生什么危害,就说这能不能很好的除湿防潮到一定的程度和时效。所以,国内的很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选择了购置正岛ZD-8240C及ZD系列食品厂车间抽湿机等专业的防潮除湿设备对车间或仓库等生产环境的湿度予以严格控制! 正岛ZD-8240C及ZD系列食品厂抽湿机配置多重安全保护装置,并设有多项运行和故障显示功能,运行安全稳定。热交换器换热效率高,结构紧凑,因而运行震动小,噪音低,除湿量大,故障率低,使用寿命长。 正岛ZD-8240C食品厂抽湿机适用面积180-240平方米左右,除湿量为240公斤/天,广泛应用于食品厂、超市、档案室、资料室、图书馆、电脑房、精密仪器室、医院及贵重物品仓库等场所,使电子产品、光学仪器、精密设备、档案资料等避免了潮湿、霉变的噩运。 电话: 欢迎您来电咨询食品厂抽湿机,食品车间抽湿机,工业用抽湿机厂家的详细信息!工业用抽湿机的种类有很多,不同品牌的工业用抽湿机价格及应用范围也会有细微的差别,而我们将会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全方位的售后服务。 正岛ZD-8240C食品厂抽湿机技术参数: 型 号ZD-8240C控制方式湿度智能设定除 湿 量240升/天排水方式塑胶软管 连续排水适用面积180 ~ 240智能保护三分钟延时 压缩机启动电 源380V~50Hz活性碳滤网标 配运转噪音52dB自动检测有无故障 一目了然输入功率4900w适用温度5~38℃体积(宽深高)770× 470× 1650mm设备重量160 kg 查看更多食品厂抽湿机,食品车间抽湿机,工业用抽湿机厂家的详细信息尽在:正岛电器 正岛ZD-8240C及ZD系列食品厂抽湿机产品六大核心配置优势: 优势一:【整机内结构精巧】机组框架结构精巧,管路布置合理有序;采用风系统和制冷系统相对独立的结构,便于维修保养。 优势二:【高效节能压缩机】机组制冷系统采用国际品牌涡旋式压缩机和绿色环保制冷剂,更具高效、节能、环保、静音等特点。 优势三:【配套内螺纹铜管】机组优化后的热交换器,配以高亲水性能的铝翅片套内螺纹铜管, 热交换充分;人性化的设计,智能调节简易。 优势四:【大风量高效风机】机组选用工业通风外转子低噪音大风量高效风机,双离心风轮空气循环系统,体积小,效率高,噪声低,运转平稳。 优势五:【微电脑自动控制】机组配有微电脑自动控制器&日本神荣高精度温湿度传感器,全自动控制面板,人机对话界面,智能化轻触式按键操作。 优势六:【配多重安全保护】机组电气组件如空气开关,交流接触器和热继电器等均采用国际品牌,并配置高低压、过载、欠压逆压等安全保护装置。 您可能还对以下内容感兴趣...1. 食品厂抽湿机(ZD-8138C)2. 工业干燥机(ZD-8166C)3.车间抽湿机(ZD-890C)4. 仓库抽湿机(ZD-8168C)5. 仓库抽湿机(ZD-8240C) 本站记者核心提示:如何才能有效的延长食品的保质期?如何才能使得食品不在保质期内变质?这些都是我们日常关心的问题,同样也是食品厂商关心的问题,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防潮除湿工作是关键!以上关于食品厂抽湿机,食品车间抽湿机,工业用抽湿机厂家的最新相关新闻报道是正岛电器为大家提供的! 您可以在这里更详细地了解食品厂抽湿机产品的相关资讯信息: 常言说"民以食为天"。确实,只要活着,人就要吃饭。尤其是随着现在生活节奏的加快,食品加工的越来越精细,食品在深加工上也是发展的很快。为了实现食品加工业的全年了连续生产,就需要一种低温低湿的室内生产环境。这就需要使用抽湿机。 一般情况下,食品储存和加工的条件都需要合理的降低空气的温度和湿度。因此,首先就应该是进行设备配置。为了实现风干食品的特殊要求,在选择上应该是工业上使用的调温型抽湿机,还要在装配一个特殊的送风系统。 因为各种食物对于风干的温度湿度的要求不同,在选择冷冻型抽湿机还是高温型抽湿机的时候,要进行客观的分析。并根据不同季节中自然环境的不同,最大限度的利用自然资源,降低能耗。风干室内的食品就需要向周围空气内散发水蒸气。让后利用抽湿机的工作,把空气中多于的水蒸气排出。 这就是冷冻抽湿机的工作原理。另外,为了在除湿的过程中,能够消除异味,可以适当的从室外吸入一些新鲜的空气,同时进行少量的换气工作。但是这点要注意把握分寸,不能数量过大,而导致抽湿机工作失去效果。当使用抽湿机室内温度降低以后,可以以一定的风量送到干风室内。这样循环,就达到了食物风干的效果。 抽湿机在进行食物风干的过程中,先是回风部分循环,然后调温抽湿机和部分新风进行混合后处理,再送入食物烘干房里面。不同的季节,不同的食物品种,在使用除湿机的过程中要灵活运用,合理调节。根据机器的实际运转状况,要最大程度的降低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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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工业抽湿机 400-860-5168转3155
    食品工业抽湿机 除湿机企业新闻资讯报道:食品厂车间,仓库内对湿度都有一定的标准要求,这根据不同种类的食品所需所决定的。一些易吸潮的加工原料,以及食品对生产车间和存放仓库内湿度要求较高,一般不宜超出55%RH为佳。 然而,季节的变化往往是带来高湿环境的主要因素,在高湿环境下的很多食品避免不了的就是受潮发霉变,给食品厂造成造成很大的损失,食品安全更是无法提到保证。为了解决食品行业困扰已久的潮湿问题,正岛电器生产的ZD-8138C食品工业抽湿机及ZD系列工业除湿机是很多食品厂的首选,轻松可通过将空气湿度降低达到防潮的目的。 正岛电器生产的ZD-8138C食品工业抽湿机及ZD系列工业除湿机是利用冷冻干燥的原理,把潮湿空气吸入蒸发器降到露点温度以下,使空气中的气态水凝结成水珠分离,再通过冷冻压缩机冷凝热升温后排出干燥的空气,以此达到干燥除湿的目的。 正岛ZD-8138C食品工业抽湿机适用面积100-150平方米左右,除湿量为138公斤/天,广泛应用于医院以及生产车间,银行金库,档案资料,图书馆,精密仪器室,贵重物品仓库等场所。 点击此处查看食品工业抽湿机全部新闻图片 电话: 欢迎您来电咨询食品工业抽湿机,食品厂专用抽湿机,工业除湿机厂家的详细信息!工业用除湿机的种类有很多,不同品牌的工业用除湿机价格及应用范围也会有细微的差别,而我们将会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和全方位的售后服务。 正岛ZD-8138C食品工业抽湿机技术参数: 型 号ZD-8138C控制方式湿度智能设定除 湿 量138升/天排水方式塑胶软管 连续排水适用面积100 ~ 150智能保护三分钟延时 压缩机启动电 源220V~50Hz活性碳滤网标 配运转噪音50dB自动检测有无故障 一目了然输入功率2000w适用温度5~38℃体积(宽深高)480X430X1100mm设备重量58 kg 查看更多食品工业抽湿机,食品厂专用抽湿机,工业除湿机厂家的详细信息尽在:正岛电器 正岛ZD-8138C食品工业抽湿机及ZD系列工业除湿机产品六大核心配置优势: 优势一:【整机内结构精巧】机组框架结构精巧,管路布置合理有序;采用风系统和制冷系统相对独立的结构,便于维修保养。 优势二:【高效节能压缩机】机组制冷系统采用国际品牌涡旋式压缩机和绿色环保制冷剂,更具高效、节能、环保、静音等特点。 优势三:【配套内螺纹铜管】机组优化后的热交换器,配以高亲水性能的铝翅片套内螺纹铜管, 热交换充分;人性化的设计,智能调节简易。 优势四:【大风量高效风机】机组选用工业通风外转子低噪音大风量高效风机,双离心风轮空气循环系统,体积小,效率高,噪声低,运转平稳。 优势五:【微电脑自动控制】机组配有微电脑自动控制器&日本神荣高精度温湿度传感器,全自动控制面板,人机对话界面,智能化轻触式按键操作。 优势六:【配多重安全保护】机组电气组件如空气开关,交流接触器和热继电器等均采用国际品牌,并配置高低压、过载、欠压逆压等安全保护装置。您可能还对以下内容感兴趣...1. 工业抽湿机(ZD-8138C)2. 工业干燥机(ZD-8166C)3.车间除湿机(ZD-890C)4. 仓库抽湿机(ZD-8168C)5. 仓库除湿机(ZD-8240C)工业除湿机厂家记者核心提示:至今还有很多食品厂车间,仓库中没有使用除湿机,因潮湿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是非常大的。随着雨水天气的不断增多,除湿机的应用也将越来越频繁,成为现在工业生产最理想的辅助湿度控制设备。 正岛电ZD-8138C食品工业抽湿机及ZD系列工业除湿机可用于快速降低各种高湿环境的湿度,是目前食品厂最理想的防潮设备。以上关于食品工业抽湿机,食品厂专用抽湿机,工业除湿机厂家的最新相关新闻资讯是正岛电器为大家提供的! 您可以在这里更详细地了解食品工业抽湿机的最新相关信息: 南方春天雨水比较多,湿度大,一些干燥的食物(腊肠、木耳、火腿等)就容易变质,因此我们一定要做好防潮、防霉工作。下面小编来给您讲述一下我们平常所用的防潮、防霉方法有哪些? 1、干燥剂。现在市场上卖的普通、便宜的成袋的吸氧剂、干燥剂、除氧剂等,它一般用在火腿肠、木糖醇、果冻等。 2、干石灰法。用干石灰是预防香菇、花生、等食物的最好的方法,将干石灰和这些食品均匀的放在一块儿。 3、菜油防潮。过年所用的腊肠、火腿等一些腌制肉类食品如果在潮湿的环境下,很容易长一些能导致癌症的霉菌。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在食品的表面涂抹一层菜油,然后再将其放到通风阴凉处。 4、海带吸潮。平常我们吃的米、面等,买回来之后一定要在通风阴凉处存放。海带在大米中可起到防霉剂的作用,因此为防止大米生虫,可在里面放入一些干海带。 包装件在储存与流通过程中均易遭受空气中水蒸气的影响,以致内装食品品质降低,甚至完全失去食用价值。食品的防潮包装就是采用对水蒸气有阻隔能力的防潮材料,防潮技术,对产品进行包封,隔绝空气中的水蒸气的食品的侵袭,避免其潮湿,变质,发霉,腐烂等。 食品在制造、包装、运输、保管期间,在内部气体和温度、湿度及周围环境等各项条件影响下,都必须妥善保持食品的质量不变.食品的保鲜,应当从食品和包装以及周围环境系统加以考虑,才可以推定食品的保质期. 食品防潮包装包括两个方面的意义:外部水分不能进去,内部水分不易排出。食品在环境湿度超过它允许的临界湿度时,食品就会迅速吸湿,导致食品含水量过多而迅速腐败变质,尤其对于环境湿度敏感的干制食品。 因此,在食品包装时应采用防潮包装技术,防潮包装的目的是防止含有水分的食品,果品等因脱湿而发生变质防止食品,纤维制品,皮革等因受潮而霉变 防止吸湿产品因潮解而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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