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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34号公告) 2010年第34号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做好企业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按照有关法规,现将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及使用办法公告如下:一、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式样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表示,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其统一制定式样详见附件。二、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使用的要求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行加印(贴)。企业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时,可根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从2010年6月1日起,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应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之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在2010年6月1日起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国家质检总局24日注销了北京吉雅食品有限公司等564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621张食品生产许可证。3家企业的3个产品的许可证因违法被吊销。 本次公告注销564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原因包括: 35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因期满未申请换证、企业搬迁、重组等原因,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占被注销企业总数的56.5%; 24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因工厂倒闭、企业停产、不再生产该类食品等原因,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占被注销企业总数的40%; 17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由于生产条件不能持续保持达到市场准入的要求,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占被注销企业总数的3%; 石家庄市好厨师食品厂(产品名称:味精)、合肥皖毛毛速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产品名称:速冻米面食品)、开平市沙冈区新丰盛精米厂(产品名称:大米)等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由于违法行为严重,卫生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被吊销而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占被注销企业总数的0.5%。
广州日报2月17日报道 昨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网获悉,该局日前发布公告,注销了720家企业的768张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包括了石家庄三鹿集团、广州金鼎乳制品厂等卷入三聚氰胺事件的企业。记者在公告发布的最新一批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名单中看到,涉及的食品涵盖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饮料、肉制品、冰淇淋、大米、罐头、食用油、饼干等多个类别。其中,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编号为“QS1300 0501 0152”的许可证被吊销,被吊销的许可证涉及包括灭菌乳、酸牛乳、全脂乳粉等在内的乳制品。另外,丰宁三鹿乳业有限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产品的许可证“XK00-004-00008”,也因为有效期届满未延续而被注销。在去年卷入三聚氰胺事件的广州金鼎乳制品厂,同样出现在名单之中,其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四张许可证(见小表)均被注销,原因是“不再生产许可产品”。昨日,广州市质监局食品处处长李红兵对记者表示,广州金鼎早在两三年前停止生产,改为在外地委托生产,在广州的只是一家贸易公司。 乐百氏、小洋人等720家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被注销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何颖思、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