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河排污口监测

仪器信息网入河排污口监测专题为您整合入河排污口监测相关的最新文章,在入河排污口监测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入河排污口监测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入河排污口监测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入河排污口监测话题讨论。
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入河排污口监测相关的资讯

  •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和《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全文发布!
    据了解,《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和《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于近日发布,两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指导各地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组织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的总体要求、工作流程、整治方案制定,以及依法取缔、清理合并、规范整治及销号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详细内容见附件)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指导各地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提升信息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入河排污口监测采样点、检查井、标识牌、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设置,档案建设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详细内容见附件)《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pdf《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pdf
  • 生态环境部发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部组织编制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数据库设计、运行管理》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电子版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黄俊  电话:(010)65645442  邮箱:ssswry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006)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标准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王军霞  电话:(010)84943175  邮箱:wangjx@cnemc.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数据库设计、运行管理》标准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杨海军  电话:(010)58311520  邮箱:yanghj@lreis.ac.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丰德东路4号(邮编:100094)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征求意见稿)     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数据库设计、运行管理(征求意见稿)     5.《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数据库设计、运行管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6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 征求意见!生态环境部发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部组织编制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数据库设计、运行管理》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电子版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黄俊  电话:(010)65645442  邮箱:ssswry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006)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标准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王军霞  电话:(010)84943175  邮箱:wangjx@cnemc.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  《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数据库设计、运行管理》标准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杨海军  电话:(010)58311520  邮箱:yanghj@lreis.ac.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丰德东路4号(邮编:100094)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征求意见稿)     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数据库设计、运行管理(征求意见稿)     5.《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数据库设计、运行管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6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相关直播会议推荐,免费看直播:7月18日,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新技术进展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ocean2023/ 6月28-29日,2023第八届水质分析技术与应用网络会议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wateranalysis2023/

入河排污口监测相关的方案

入河排污口监测相关的论坛

  • 《四川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解读

    一、出台背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是从源头推动污染治理、改善水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基础性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生态环境厅会同水利厅编制了《四川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省政府同意,《方案》于7月15日正式印发。二、指导思想《方案》明确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逐步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为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奠定坚实基础,为四川美丽河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三、工作目标《方案》明确分三步走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启动入河排污口整治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形成管理体系比较完备、技术体系较为科学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及监督管理体系。2024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平台。四、重点任务《方案》明确排查溯源、分类整治、监督管理3项工作任务。一是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区域、一般区域的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日常的监督管理,建立本行政区入河排污口名录和责任主体清单,排查溯源过程中应同步监测研判排污状况,确掌握流域水环境突出问题及成因。二是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既统筹考虑现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又切实厘清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与要求,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推进责任主体落实整治任务。三是从规划引领、排污口设置审批、落实监督管理责任、严格环境执法、信息化管理方面提出了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要求。五、保障措施为确保任务落实,《方案》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省级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协调和工作衔接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要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激励问责机制,将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纳入市(州)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并作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公众监督,加大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 生态环境部发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分类》等3项标准

    入河入海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是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是打通水里和岸上的关键环节。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对于改善水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保护和建设美丽河湖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部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启动了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无人机航测、人工徒步排查、专家质控核查“三级排查”方式,坚持“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运用高科技、下足笨功夫,基本摸清了长江、黄河、渤海等地区排污口底数。在充分吸纳借鉴地方经验、总结试点成效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2022年1月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按照《实施意见》工作部署,各地全面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全国已累计排查43.6万公里河湖岸线,查出入河排污口20.9万个,推动解决12.2万个污水直排乱排问题。  为落实《实施意见》中“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排污口监督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指导各地规范开展排污口分类、溯源及信息采集与交换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311/t20231106_1055238.html]《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排污口分类》[/url](以下简称《排污口分类》)、[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311/t20231106_1055238.html]《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溯源总则》[/url](以下简称《溯源总则》)、[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311/t20231106_1055238.html]《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信息采集与交换》[/url](以下简称《信息采集与交换》)三项标准。  三项标准是落实《实施意见》要求、构建“1+N”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技术文件。《排污口分类》明确了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入河入海排污口的类型划分要求;《溯源总则》明确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的溯源调查方法、责任主体确定及溯源结果记录要求;《信息采集与交换》明确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采集与交换的总体框架,信息采集、交换及安全要求。三项标准的发布对各地开展排污口分类、溯源及信息采集与交换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有利于加快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全面做好宣贯解读和培训指导等工作,确保标准落地实施,推动《实施意见》各项目标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 上海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及权限划分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等有关要求,规范本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上海市[url=http://www.h2o-china.com/news/field?fid=83]生态环境[/url]局制定了《上海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及权限划分方案》。全文如下↓上海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及权限划分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公告2023年第7号)等有关要求,规范本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url=http://www.h2o-china.com/news/search?stype=title&schv=%E6%B0%B4%E6%B1%A1%E6%9F%93]水污染[/url]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制定本方案。一、设置审批范围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url=http://www.h2o-china.com/news/search?stype=title&schv=%E6%B1%A1%E6%B0%B4%E5%A4%84%E7%90%86]污水处理[/url]厂、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包括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依法依规实行设置审批。新建,是指入河排污口的首次建造或者使用 改建,是指已有入河排污口的排放位置、排放方式等事项的重大改变 扩大,是指已有入河排污口设计及批准排污能力的提高,包括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污染物种类等的增加。二、设置有关规定(一)禁止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有关规定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1.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入河排污口的(范围见附件1~4) 2.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设置入河排污口的(范围见附件5~6) 3. 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新建入河排污口的 4. 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查意见中禁止建设排污口的水体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5. 入河排污口设置不符合防洪、供水、提防安全和河势稳定要求的 6.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的。(二)限制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有关规定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禁止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区域外,符合下列情形的,限制设置入河排污口:1. 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外,应当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 2. 在工业用水区和农业用水区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排污单位应当保证该水功能区水质符合工业和农业用水目标要求 3. 在饮用水源区和保留区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不影响该水功能区水质目标 4. 水功能区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地区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设置入河排污口 5.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的。三、设置审批权限(一)国家级设置审批权限本市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国家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入河排污口设置,以及位于省界缓冲区、存在省际争议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由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审批。省界缓冲区具体范围分别见附件7~8。(二)市级设置审批权限1.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入河排污口设置。2. 存在区际争议的入河排污口设置。(三)区级设置审批权限1. 除国家级、市级审批范围外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由所在区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负责审批。2. 拟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在跨区河流上,且位于区界上下游2公里范围内或河流存在区际左右岸关系的,由该入河排污口所在位置的区负责审批,审批过程中应征求上下游所在区或岸线共岸区的意见 存在区际争议的,提级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四、加强监督管理(一)规范设置审批。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依据本方案确定的分级审批权限,按照上海市“一网通办”办事指南明确的审批标准和程序开展设置审批工作。设置审批过程要严把质量关,原则上应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对可能影响防洪、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应征求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确保入河排污口设置科学、合理,并将设置审批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二)加强规范化建设。对于经审批同意设置的入河排污口,生态环境部门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按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 1309—2023)要求,规范设置入河排污口标识牌、监测采样点或必要的检查井,鼓励规模以上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入河排污口实时动态监管。(三)严格监督管理。各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入河排污口的水质监测和日常监管,对水质较差区域的入河排污口要加大监测频次,及时掌握入河排污口污染物排放状况。督促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依法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要求。加强入河排污口环境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偷排直排、借道排污、私设排污口等违法行为。五、其他本方案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4月30日。国家及本市对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及权限划分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附件:1. 青草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2. 陈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3. 东风西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4. 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5. 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范围6. 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范围7.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相关省界缓冲区名录及范围8. 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相关省界缓冲区名录及范围

入河排污口监测相关的资料

入河排污口监测相关的仪器

  • 产品概述MOST 8000系列水环境巡航监测系统以无人船、载人船等为载体,以光谱、电化学、色谱、质谱等多种水质分析仪为核心,综合运用大数据、云平台、智能AI、信息化等技术,可实现全自动、实时的水环境巡航监测。该系统可广泛应用于大江大河、湖泊水库、城市水体、近岸海域等应用场合,可实现水质督查、流域水质测绘、排污口精准摸排、污染通量监测、应急监测、“河长制”管理等功能。性能优势标准的检测方法基于HJ行业标准分析方法,可实现多种水质指标现场自动、快速、准确定里分析,结合全光谱技术做快速定性分析,双模式印证,避免误判。模块化检测仪器全自动水质分析仪试剂瓶与仪器采用高度集成、模块化设计,分析仪具备冷却功能,支持船载、车载、便携等多种应用模式。高集成度系统设计检测仪器、采配水系统、废液收集系统、供电系统及数据采集传输系统釆用集约化设计,小型无人船同时搭载多检测模块,实现水质多指标的同时检测。应用领域大江大河 城市水体 湖泊水库 近岸海域
    留言咨询
  • 简介该产品依据“查、测、溯、治、管”的的思路和流程,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入河排污口排污情况,对入河排口进行实时监控;运用大数据、AI等先进技术,建立智能化监测预警与溯源体系,进一步加强对排污口、污水排放情况、水质状况等全面掌握,全方位管控入河排污口,实现排污口“一口一档、一口一策”的管理,为水污染防治提供科学数据和分析研判的依据。产品特点应用“查测溯治管”的管理模式,对入河排口进行全方位管控,对超标污染排口进行溯源排查,精准有效治理污染源头。● 对区域内所有入河排口进行监测巡查,精准找到超标入河排口进行治理管控,实现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不留死角;● 对入河排口进行定期巡查,随时更新入河排口现场情况信息;● 对超标入河排口实现治理全过程的监管,保证治理成效;
    留言咨询
  • 排污口在线监测系统排水末端智能监管系统OWL-SMART一、产品背景随着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发展和水质网格化监测的推广,水环境自动监测站需要进行更密集的布点,以满足污染溯源、水质预警、河长考核等大数据应用需求。常规水质自动监测站占地面积大、基建投入高,难以适应环境监测新形势下的应用需求,我司开发了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该系统采用预集成户外监测,占地面积小,综合智能微型监测传感器、自动控制、计算机应用和通讯网络等技术;可充分适应管理需求,采用低成本网格化布点、高频监测手段,配备一套严密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满足流域水质评价、污染溯源、水质预警、河(湖)长考核等大数据监测需求。二、产品简介排水末端智能监管系统属于OWL-SMART物联网环境监测系统产品,是由深圳市猫头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综合软硬件一体化物联网解决方案;监监测指标可根据需求灵活配置,涵盖氨氮、亚硝酸盐、pH、溶解氧、浊度、电导率、温度、COD、叶绿素a等水质参数;系统基于环境网格化监测系统的一套实时在线监控,数据24小时全天侯实时,接收、保存,下载、图表显示、智能分析、智能告警提醒(支持5路,短信,电话,微信)、联动控制(增氧机、投料机)等功能。猫头鹰智慧科技提供物联网平台,通过浏览器即可登录查看与管理。平台具有HJ/T212-2017、工控协议等数据协议覆盖全,系统集成度高,功能丰富,工具集众多,安全可靠和开放兼容性好等特点,具备高可定制性,实现了前端设备“云端管理,自动报警,远程查看”的排水物联网管理。排水末端智能监管系统能满足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对城市排水设施、城区河道、中水站、泉站末端运行等方面的在线监测需要,满足污水末端和其他工程管理需要,满足城市排水管理业务工作需要,可以帮助相关部门智能高效地处理排水末端设施的海量信息和数据、实现对排水末端水质安全情况的有效准确监督、实现业务办理快速高效协同。目前已经批量应用于市政排水监测、河道水环境治理、企业排水监测、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智慧城市建设… … 三、平台系统架构排水户排水末端智能系统由排水末端监控(排水证监控)设备、物联网传输网络、猫头鹰智慧科技云平台-排污企业监管系统三个部分组成。排水末端监控(排水证监控)设备将采集的监测数据,通过wifi,网口,gprs/4G /NB-iot/zigBee等数据链路往我司云平台上传数据(默认采用4G上传,客户要求除外);或者传输至排污企业监管系统平台,进行储存和进行数据分析。设备集成了物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数据仓库技术、自动化控制等先进技术,提供了对排水末端水质进行信息自动采集、在线视频(可选)、动态监测、实时监控管理、辅助决策和应急处置管理等功能。平台系统架构 基于物联网理念,并结合了“多端显示”的思想,监测硬件设备作为前端,24小时不停电监测现场水质环境数据,当数据超标时,可自动预警;云平台实现了24小时全天侯实时,接收、保存,下载、图表显示、智能分析、智能告警提醒(支持5路,短信,电话,微信),用户可以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端,电脑端,大液晶电视屏都可以直观查看实时数据,历史数据,数据变化趋势,规律等。整体上,排污末端水质实现了“在线监测,云端管理,自动报警,远程查看”的排水物联网管理效果。四、功能特点与优势设备:(1) IP65防水,防尘;(2) 设备可实现联网,可在我司平台上远程查看数据。(3) 可将监测数据和设备状态数据传输至官方排污企业监管系统平台。(4) 基于国际先进的“3C+S”(Computer-计算机、Communication-通讯、Control-控制、Sensor-传感器)之上的监控和数据采集系统。(5) 设备外壳采用工程级材料,防水、防腐蚀、防爆,坚固耐用,可长期稳定运行;(6) 抗干扰能力强,能够抵抗水中杂质的干扰;(7) 监测设备对安装空间的要求低,并且易于固定;(8) 超限预警,实时指标值超过设定的警戒线后立即预警;(9) 系统探头采用高性能进口电机,耐高温高压,抗腐蚀,不受物质交叉干扰,测值更准确;(10) 数据采集终端配备多种数据接口,采用工业级低功耗高性能嵌入式处理器,用户可自行设置水质传感器报警上下限,也可实现远程监控、管理;(11) 配套云平台,实时监测数据图形化地显示在系统界面上,便于观察和监控。(12) 数据传输系统需使用可靠的工业无线通讯模块,能够在恶劣环境下持续稳定的运行,本体能够承受长期被水浸泡、腐蚀性气体侵蚀,为无线通讯模块长期挂网运行提供有效保障。(13) 支持水质PH,电导率,溶氧,水温,盐度,氨氮,亚硝酸盐,水中油等定制参数的监测平台:(1) 平台支持设备多种状态管理,如设备停运,维护状态,手工输入状态,故障状态,校准状态,超标,离线,通讯异常等状态分类管理;(2) 支持GIS电子地图状态显示,离线,在线,与报警闪动,(3) 通过网络实现远程登陆,无需安装任何软件,通过浏览器即可登录查看。(4) 满足政府监管平台框架及功能要求,分区域监管(5) 实时数据查看(6) 历史数据变化曲线图查看(7) 设备状态查看(8) 各项指标污染排行榜查看(9) 实时告警页面查看,报警阀值远程可配置。(10) 历史告警记录查询(11) 数据导出(12) 设备管理(13) 用户管理(14) 用户中心(15) 可不用到现场就能配置设备,或者可不用到现场就能启动远程对讲(16) 标准GIS实时地图(17) 开放web service接口(18) 支持大于10000套设备接入(19) 支持OEM定制开发(20) 支持水质PH,电导率,溶氧,水温,盐度,氨氮,亚硝酸盐,水中油等定制参数的监测(21) 支持接入华为云、阿里云iot物联网平台等大型平台接入(22) 支持一个账号一个平台管理所有鱼塘
    留言咨询

入河排污口监测相关的耗材

  • 美国YSI 600TBD浊度监测仪
    唐海红 13120400643 美国YSI 600TBD浊度监测仪 美国YSI 600TBD浊度监测仪 YSI 600TBD浊度监测仪 在线水质分析仪 YSI 600TBD浊度监测仪 YSI 600TBD浊度监测仪 YSI 600TBD浊度监测仪 YSI600TBD浊度监测仪 是在YSI600OMS光学监测系统平台上,以YSI 6136型 浊度传感器 为核心的浊度监测系统,用于河流、湖泊、池塘、河口及饮用水源水中悬浮固体状况的研究、调查和监测。 该监测仪亦可同时测量温度、电导和深度或透气式水位。 YSI 6136型浊度传感器 采用ISO7027标准方法,利用90度红外光散射法进行浊度监测。 YSI浊度传感器针对野外长期监测而设计,全球销量超过1万支,是野外浊度测量公认的行业标准 在71个不同场合YSI 6136与实验室浊度测量参考设备的表现比较 l 符合ISO7027 浊度分析标准方法 l 体积细小,轻便、耐固、低电耗 l YSI 600TBD型 浊度监测仪 l 光学传感器带自动清洁刷,防止沾污和消除气泡 l RS232或SDI-12输出接口,可与数据采集平台连接 l 内置高容量存贮器(150,000个读数) l 兼容YSI 650型多参数显示和记录系统 l 兼容EcoWatch数据分析软件 l 理想的便携式测量 l 长期在线监测工具 应用领域 · 海岸、海湾和河口 · 饮用水贮水池 · 垂直剖面 · 调水调沙 · 地下水 · 洪水 · 疏浚 YSI 600TBD系统规格 参数 测量原理 测量范围 分辨率 准确度 浊度 90° 散射法 0至1000 NTU 0.1 NTU 读数之± 2%或0.3NTU,以较大者为准* 温度 热敏电阻法 -5至+70℃ 0.01℃ ± 0.15℃ 电导率 四电极流通式 电导测量管法 0至100 毫西门子/厘米 0.001至0.1毫西门子/厘米(视量程而定) 读数之± 0.5%+0.001毫 西门子/厘米 盐度 由电导和温度计算 0至70ppt 0.01ppt 读数之± 1.0%或0.1ppt,以较大者为准 使用AMCO-AEPA聚合物标准 可选参数和指标 透气式水位 不锈钢应力传感器 0至9米 0.0003米 ± 0.003米(0至3米) ± 0.01米(3至9米) 深度(浅水) 不锈钢应力传感器 0至9米 0.001米 ± 0.02米 深度(中水) 不锈钢应力传感器 0至61米 0.001米 ± 0.12米 注:仪器准确度规格是主机与探头的总和 物理性能 尺寸 4.19厘米(外径)× 54.1厘米(长) 重量 0.7公斤(含电池);0.6公斤(不含电池) 内置电源 4节5号碱性电池(可选,25℃,每15分钟采样间隔,25-30天) 外部电源 12伏直流 最大工作深度 61米 YSI 600TBD浊度监测仪155
  • 美国Liqui-Sense蠕动泵监测系统 77096-05
    美国Liqui-Sense蠕动泵监测系统,24小时全天候监测流体传输,选择三种不同功能的传感器,根据不同的状况自动停止或运行蠕动泵监测系统可同时控制2台蠕动泵,允许连接2种传感器可混合个性化设计你的监测条件,如报警条件达到时,监测系统关闭正在使用的蠕动泵,打开备用蠕动泵第三个继电器(30V,1A)与外部报警器相连接,设置不同的音频、视频报警信号,用于反映不同的紧急情况手动重置功能防止断电/意外重起控制器安装非常简单方便:将传感器插入RJ12插孔,将泵插头插入控制器背部插孔每个传感器的灵敏度可单独调节电源:180-230V,50/60HZ,继电器6.3A,插口IEC 320F液位开关传感器(收集容器变满或变空):当液体到达指定液体,液位开关关闭,蠕动泵停止传输,液位降低,蠕动泵开启液位传感器末端为1/2NPT(M)接口,可固定于容器壁上流体检测片(发生泄漏):将流体检测片放在泵头、密封件、阀门、泵管等部件下方,一旦发生泄漏,液体滴漏到检测片上,检测片给信号蠕动泵停止运行流体检测片可检测的液体小于1ml气泡传感器(有气泡在液体中):红外线传感器设计,可探测透明液体或透明泵管中是否有空气最大泵管内径为1.3cm当进液管路被杂物堵住,或某段管路有空气泄漏,传感器探测到传递信号给蠕动泵停止运行货号产品描述77096-05美国Liqui-Sense蠕动泵监测系统07187-28液位开关传感器,PP材质(无连接线,需配77095-02)07187-30液位开关传感器,尼龙材质(无连接线,需配77095-02)77095-00流体检测片,包含1米连接线77095-50气泡传感器,包含0.9米连接线77095-02传感器连接线,1米长77095-03传感器连接线,3米长77095-04传感器连接线,4.5米长08330-20监测器,当报警时,自动拨打电话或呼机(需23000-70通讯线)23000-70通讯线77096-55蠕动泵与监测系统的连接线
  • 美国Liqui-Sense蠕动泵监测系统 77096-05
    美国Liqui-Sense蠕动泵监测系统,24小时全天候监测流体传输,选择三种不同功能的传感器,根据不同的状况自动停止或运行蠕动泵监测系统可同时控制2台蠕动泵,允许连接2种传感器可混合个性化设计你的监测条件,如报警条件达到时,监测系统关闭正在使用的蠕动泵,打开备用蠕动泵第三个继电器(30V,1A)与外部报警器相连接,设置不同的音频、视频报警信号,用于反映不同的紧急情况手动重置功能防止断电/意外重起控制器安装非常简单方便:将传感器插入RJ12插孔,将泵插头插入控制器背部插孔每个传感器的灵敏度可单独调节电源:180-230V,50/60HZ,继电器6.3A,插口IEC 320F液位开关传感器(收集容器变满或变空):当液体到达指定液体,液位开关关闭,蠕动泵停止传输,液位降低,蠕动泵开启液位传感器末端为1/2NPT(M)接口,可固定于容器壁上流体检测片(发生泄漏):将流体检测片放在泵头、密封件、阀门、泵管等部件下方,一旦发生泄漏,液体滴漏到检测片上,检测片给信号蠕动泵停止运行流体检测片可检测的液体小于1ml气泡传感器(有气泡在液体中):红外线传感器设计,可探测透明液体或透明泵管中是否有空气最大泵管内径为1.3cm当进液管路被杂物堵住,或某段管路有空气泄漏,传感器探测到传递信号给蠕动泵停止运行货号产品描述77096-05美国Liqui-Sense蠕动泵监测系统07187-28液位开关传感器,PP材质(无连接线,需配77095-02)07187-30液位开关传感器,尼龙材质(无连接线,需配77095-02)77095-00流体检测片,包含1米连接线77095-50气泡传感器,包含0.9米连接线77095-02传感器连接线,1米长77095-03传感器连接线,3米长77095-04传感器连接线,4.5米长08330-20监测器,当报警时,自动拨打电话或呼机(需23000-70通讯线)23000-70通讯线77096-55蠕动泵与监测系统的连接线

入河排污口监测相关的试剂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