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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的制度性保障。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19年至2022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分六批完成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个国务院部门和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 督察整改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环节,是检验督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被督察对象坚持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被督察对象通过省级党报、电视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人民群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开整改方案。2023年2月9日,江苏、内蒙古、西藏3省(区)公开整改方案。至此,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全部向社会公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围绕督察反馈意见研究确定整改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共明确整改任务2164项,根据调度情况,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1275项,完成率近60%,其余整改任务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16年第二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已组建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分别由马馼、朱之鑫、焦焕成、陆浩、张宝顺、李家祥、马中平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翟青、赵英民等同志担任,分别负责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7个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截至11月30日,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督察工作动员会上,各位组长强调,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通过督察,重点了解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被督察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在具体督察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7个省(市)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均作了表态讲话,强调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并要求所在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做好督察配合,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根据安排,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左右。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省(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2016年第二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一览表组别组 长副组长被督察地方进驻时间值班电话邮政信箱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马 馼赵英民北京市11月29日至12月29日010-84902313北京市1606号邮政信箱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朱之鑫黄润秋上海市11月28日至12月28日021-64377118上海市30-22号邮政信箱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焦焕成翟 青湖北省11月26日至12月26日027-87133086武汉市77123号邮政信箱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陆 浩翟 青广东省11月28日至12月28日020-83345565广州市850号邮政信箱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张宝顺翟 青重庆市11月24日至12月24日023-88592400重庆市6010号邮政信箱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李家祥赵英民陕西省11月28日至12月28日029-68899170西安市800号邮政信箱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马中平黄润秋甘肃省11月30日至12月30日0931-8920513兰州市193号邮政信箱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工作部署,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对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7个省(市)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具体如下:第一组:上海市,组长许达哲,副组长张雪樵;第二组:浙江省,组长宋秀岩,副组长董保同;第三组:江西省,组长刘 伟,副组长任京东;第四组:湖北省,组长李锦斌,副组长胡卫列;第五组:湖南省,组长蒋卓庆,副组长翟 青;第六组:重庆市,组长陈润儿,副组长郭 芳;第七组:云南省,组长叶冬松,副组长李云卿。督察组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重点督察省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省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地市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既关注长江经济带流域性整体性问题,以及生态环境共性问题;也注重结合各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禀赋、生态安全定位,找准各省(市)突出问题。在督察中,重点关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绿色低碳发展情况,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中的突出问题;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开发建设、破坏岸线,以及耕地生态破坏和长江十年禁渔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尤其是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三磷”污染治理情况;重要湖泊保护治理和重要支流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此前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督察组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