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用投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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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用投入品相关的耗材

  • 密闭高压消解罐粮油乳制品用压力罐重金属检测用消化罐
    高温高压消解罐产品介绍:高压消解罐,也称为密封高压消解罐、压力消解器、压力消解罐、消化罐、聚四氟乙烯高压罐,它是一种能分解难溶物质的密闭容器,在气相、液相、等离子光谱质谱、原子吸收和原子荧光等化学分析方法中做样品前处理,多用于食品、药品、疾控中心、乳制品、环境中心、农产品、海产品、水产品等行业对茶叶中美术绿、稀土,果蔬、粮油、蛋类、肉类,奶粉等里铅、铬、镉、甲基汞、无机砷等重金属的检测。符合样品前处理的检测:GB 5009.90-2016 食品中铁的测定GB 5009.92-2016食品中钙的测定GB 5009.137-2016 食品中锑的测定GB 5009.268-2016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GB 5009.269-2016 食品中滑石粉的测定 技术参数:规格ml5、10、15、20、25、30、50、60、100、200、250、500等组成方式一套包含:一个外罐和一个内杯外罐材料优质无磁不锈钢内杯材料及耐温1、国产聚四氟乙烯PTFE耐温200℃以内2、TFM耐受230-260℃,耐压性,恢复性更好,金属元素值低,铅、铀含量小于0.01ppb,无溶出与析出使用条件整套放烘箱内使用耐受5Mpa(50kg)注意事项1、消解用溶剂加入量根据不同实验而定,一般为内杯容量的1/3到1/52、如在实验中用到HClO4、H2O2,用量不宜过多,需进行冷硝化过夜处理3、刚消解结束由于里面压力过大,所以冷却至室温时才很容易打开了配套产品内杯可以配套赶酸器在后期做赶酸、消解实验茶叶中美术绿检测案例分享:用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300g,在用四分法分成两份,一份留样(﹥100g),另一份用粉碎机将样品粉碎成粉状[6],准确称取0.5 g样品于高压消解罐中加入硝酸8.0 mL, 放置过夜。将高压消解罐放入烤箱中,设定温度为130℃,恒温2h后升温至160℃保持4h。至消化完全冷却后开罐, 将消解内罐置于120℃赶酸仪上赶酸至溶液约1 mL。冷却后转移至25 mL比色管中, 用少许去离子水冲洗消化罐, 洗液并入比色管内, 定容至刻度, 摇匀待测。工作原理:高压消解罐,利用罐体内强酸或强碱且高温高压密闭的环境来达到快速消解难溶物质的目的,是测定微量元素及痕量元素时消解样品的得力助手。样品前处理消解重金属、农残、食品、淤泥、稀土、水产品、有机物等。产品特点:1、密封性好:高压消解罐的内杯凹凸榫槽设计, 内杯盖尖底设计,方便实验结束后样品收集; 2、安全:设计特别,做工精细,杯顶有泄气孔,安全系数高即使在温度失控的情况下,只会内杯变形,外罐不会坏;消解效率高,能力强,能消解许多传统方法难以消解的样品,适应面广;内杯元素值低,提高分析的准确度和精密度,降低了工作强度和对环境的污染;内杯/外罐顺序编号,方便均等机会使用;成本低,使用简便。前期后期投入都很少,操作容易,操作人员使用前几乎不需要培训,维护简单;内杯可以改为进口聚四氟乙烯(微波仪内罐材质)材质,耐渗透,耐变形,耐温性更好。内外罐优选材质,多年的生产经验,200多家用户的认可,品质保证。高压消解法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标准方法,比如GB/T5009、GB/T14962、GB/T6609、GB/T11914、GB/T17378、SN/T2004.1、2—2005、SN/T 1634-2005等。美国AOAC亦规定此法为测定As、Cd、Hg、Pb、Se、Zn等元素的样品标准分解方法。方法优点局限高压消解法安全、前期投入少、设备简单、操作容易、样品及试剂用量少、值低、避免玷污、样品处理安全、准确度高、可大批量处理样品样品处理周期稍长、不可控温控压、外观简陋常温消解法投入量少、设备简单、操作容易、试剂用量大、准确度一般、工作周期短、可大批量处理样品易玷污、污染环境、有损操作人员健康、精密度欠佳试剂用量稍多、对某些难溶样品有局限性 微波消解法安全、可以控温控压、小批量效率高、样品及试剂用量少、值低、避免玷污、准确度高、智能化程度高前期后期投入很大、对操作人员要求高、对某些样品有局限性、Cr和Pb损失大、消解不完全、工作温度低、不能同时高温高压南京滨正红仪器有限公司
  • 投入式智慧型COD传感器 不锈钢数字COD传感器 配件型号:HAD-SCOD
    1.投入式智慧型COD传感器 不锈钢数字COD传感器 配件型号:HAD-SCOD工作原理 双光源,UV254测量范围0~500mg/L equiv.HP分辨率:0.01mg/L equiv.HP测量精度:±5%FS温度测量范围0.0~60.0%温度补偿手动/自动校准间隔3-6个月一次校准方法:两点校正壳体材质316不锈钢工作电源DC12V/DC24V数据通讯RS485(MODBUS-RTU)压力范围0~3bar连接螺紋NPT3/4信号线长度标配5米(可定制)自清洗装置带清洁刷电气连接M13*1.25安装方式:投入式防护等级IP68应用场景:地表水、饮用水、市政污水、农业污水。工业废水、污水处理等行业2. 光谱吸收法智慧型色度传感器 在线水质色度仪 型号:HAD-SD8 测量原理 光谱吸收法测量范围 0...500 PCU分辨率 0.01PCU温度测量范围 0.0..65.0 ℃灵敏度 0.02 m/s壳体材质 不锈钢连接螺纹 NPT 3/4信号线长度 5m(可定制)精度 ±5.0%FS或±10 PCU取校准方法 零点标定、高点标定防护等级 Ip68耐压范围 0...3 bar输出 Rs485(MODBUS-RTU) 3.智慧型数字水中油传感器 河流、湖泊、池塘、海洋调查、养殖业、饮用水源 型号:HAD-ZY89应用:河流、湖泊、池塘、海洋调查、养殖业、饮用水源、 藻类和浮游植物状况研究、调查和监测 测量原理 紫外荧光法测量范围 0...50 ppm分辨率 0...0.5 FLU 可定制0.001 ppm温度测量范围 0.0..60.0 ℃介质流速 0.02 m/s壳体材质 不锈钢连接螺纹 NPT 3/4或M39*1.5信号线长度 5m(可定制)精度 ±3% FS校准方法 零点标定、高点标定防护等级 Ip68耐压范围 0...3 bar输出 Rs485(MODBUS-RTU) 4.智慧数字型氯离子传感器 氯离子电极 型号:HAD-CLS应用:工业、环保、教育、农业物联网等行业、规格:测量范围 1.8…35000ppmpH范围2…12pH分辨率0.001ppm测量精度±5%FSTemp测量范围 0.0…60.0℃斜率56±4mV(25℃)感应元件 固态膜再现性±3%膜电阻50 MΩ 输出:信号输出 4.….20 mA(可调/三线制)电流精度1%FS输出负载 小于750Ω数据通讯Rs485(MODBUS-RTU)其它:工作电源 DC9-30V(推荐12V)耐压范围0.….1bar壳体材质 PPS螺纹 3/4线长 5米标配(可定制)电气连接 插针式安装方式投入式防护等级 Ip68已知干扰 CN,Br,OH',T,S² ~,Nh₃ 5. 测量范围 0…14pH数字PH电极 PH传感器 型号:HAD-PH8应用:普通水处理、污水处理、水产养殖、地表水监测、环保工程、冷却塔循环水、工业污水排放监测、饮料食品等规格:测量范围 0…14pH分辨率 0.01pH测量精度±0.02pH温度测量范围0.0…60.0℃分辨率0.1℃测量精度±0.3 ℃补偿模式:自动/手动 6.智慧液位电极 数字液位传感器 485通讯 型号:技术参数测量范围 0.100m 中间量程任选测量介质 水、油等液体压力类型 表压/绝压(默认表压)工作电压 DC12V/DC24V输 出 Rs485壳体材质 不锈钢316连接螺纹 投入式、 G1/2、G1/4、M20*1.5 (可选)7.爆破冲击波检测仪 空气冲击波传感器 爆破测振仪 型号:HAD-4850-3 l根据《GB6722-2014爆破安全规程》要求设计;l准确度±5%(示值误差),规格:5~500Hz;,产品与windows操作系统100%兼容和稳定;l支持中英文双语界面,自动生成中文/英文测试报告;l通道数:3通道并行采集(有6通道可选);l量程:选配冲击波200KPa;l频响:标配振动速度X、Y、Z:5~500Hz,选配振动加速度:0~1000Hz;l显示方式:全中文液晶屏显示;l供电方式:内置高性能可充电锂电池,续航时间≧72小时,支持外接手机充电宝供电;l采样率:1 KHz ~ 100 KHz多档可调;lAD分辨率:24Bit;l记录时长:1s~5590s可调;l触发模式:内触发/外触发/同步触发;l存储容量:内置flash存储器,128GB,最大可记录 5.7 万条数据;l读数精度:1 ‰;l时钟精度:1个月≤5秒; 8.数字PH传感器 PH数字电极MODBUS-RTU通讯协议 型号:HAD-PH6 该款产品是将电子线路及微处理器集成于传感器内部的数字式传感器,简称数字电极,以下特点。 主要特点: 1、RS-485传输接口,MODBUS-RTU通讯协议,双向通讯。 2、电源及输出隔离设计,电气安全性。 3、内建保护电路,增强抗干扰能力,以适应复杂的环境。 4、通信协议简单易用,能够输出更多电极诊断信息,为智能化。 5、低功耗的设计以应对更多的使用场合,内部存储器在断电情况下能够保存校准及设置信息。 6、PPS壳体,耐腐蚀能力强,3/4前后螺纹,方便安装。 7、pH复合电极采⽤ 低阻抗敏感玻璃膜制成,能应用于多种 条件的pH测量,具有响应快,热稳定性好。 重现性,耐酸碱腐蚀,误差小,在0~14pH值范围内线性呈现性好。 9、Ag/AgCl与凝胶电解质盐桥组成的参比系统具有稳定的半电池电位和优良的抗污染性能。 10、环行聚四氟乙烯隔膜不易阻塞,可长期应用于在线检测。 技术参数: 测量范围 0~14pH 测量精度 ≤±0.02pH 适用温度 0~60℃ 响应时间 20sec 漂移度 ≤±0.1pH/24h 敏感膜阻抗 ≤500MΩ 斜率 ≥97%(25℃) 零电位点 7±0.5pH(25℃) 防水等级 IP68 供电电源 12-24VDC 功耗 <0.5w 安装螺纹 3/4″NPT螺纹 尺寸 27*167.5mm 线长 标配5米,可订制 电极材料 PC 输出方式 MODBUS/RS485 9.紫外辐射传感器光电测探器 接收紫外光波电信号 型号:HAD-ZW1 HAD-ZW1紫外辐射传感器采用光电测探器,接收紫外光波电信号。该产品用来测量大气中的太阳紫外线辐射(UVAβ波长范围)的精密仪器,与数据采集仪配合使用可提供公众所关心的信息:UV指数、UV红斑测量,UV对人体的影响及UV特殊的生物学和化学效应,因此倍受气象、工业、建筑、医学方面的重视,广泛应用于暴晒引起的红斑剂量、综合环境生态效应、气候变化的研究及紫外线监测和预报。 HAD-ZW1技术参数 测量范围:0~200W/m2光谱范围:280~400nm余弦响应:≤4%(太阳高度角为30°时)响应时间:≤1S(99%)供电方式: DC 5VDC 12V DC 24V 其他 输出形式:电压:0-2.5V 电压:0-5V 电流:4-20mA RS485 其他 工作环境:温度-50℃~50℃额定电压:300V温度等级:80℃ 10螺旋桨风传感器 风向风速传感器 型号:HAD-1 概述: 螺旋桨风传感器是用于测量水平方向风向风速的专业气象仪器,具有抗强风、耐海洋性气候、动态特性好等特点,仪器结构设计合理,工作稳定可靠,可在恶劣气候条件下工作。应用范围广泛如气象台站、石油平台、海岛、机场、风力发电、环境保护等方面。
  • 100ml土壤检测用消解罐密闭高压罐消化罐60ml
    60、100ml土壤检测用消解罐产品介绍:消解罐也称为密封高压消解罐、压力消解器、密闭消解罐、消化罐、聚四氟乙烯高压罐,它是一种能分解难溶物质的密闭容器,在气相、液相、等离子光谱质谱、原子吸收和原子荧光等化学分析方法中做样品前处理,多用于食品、药品、疾控中心、乳制品、环境中心、农产品、海产品、水产品等行业对茶叶中美术绿、稀土,果蔬、粮油、蛋类、肉类,奶粉等里铅、铬、镉、甲基汞、无机砷等重金属的检测。我单位消解罐解决了客户在消解过程中数量多、要求高、体积小和消解难的问题。技术参数:规格ml5、10、15、20、25、30、50、60、100、200、250、500等组成方式一套包含:一个外罐和一个内杯外罐材料国标优质无磁不锈钢内杯材料及耐温1、国产高纯实验级聚四氟乙烯PTFE耐温200℃以内2、进口聚四氟乙烯TFM耐受230-260℃,耐压性,恢复性好,金属元素本底值低,铅、铀含量小于0.01ppb,无溶出与析出使用条件整套放烘箱内使用耐受5Mpa(50kg)注意事项1、消解用溶剂加入量根据不同实验而定,一般为内杯容量的1/3到1/52、如在实验中用到高氯酸、双氧水,用量不宜过多,需进行冷硝化过夜处理3、刚消解结束由于里面压力过大,所以冷却至室温时才很容易打开了配套产品内杯可以配套赶酸器在后期做赶酸、消解实验土壤消解案例分享:一步:硝酸+氢氟酸160度消解6小时; 二步:打开高压罐加高氯酸赶酸仪赶酸至冒白烟后冷却。三步:加盐酸后赶酸至冒白烟后冷却定容高压消解法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标准方法,比如GB/T5009、GB/T14962、GB/T6609、GB/T11914、GB/T17378、SN/T2004.1、2—2005、SN/T 1634-2005等。美国AOAC亦规定此法为测定As、Cd、Hg、Pb、Se、Zn等元素的样品标准分解方法。方法优点局限高压消解法安全、前期投入少、设备简单、操作容易、样品及试剂用量少、本底值低、避免玷污、样品处理安全彻底、准确度高、可大批量处理样品样品处理周期稍长、不可控温控压、外观简陋常温消解法投入量少、设备简单、操作容易、试剂用量大、准确度一般、工作周期短、可大批量处理样品易玷污、污染环境、有损操作人员健康、精密度欠佳试剂用量稍多、对某些难溶样品有局限性微波消解法安全、可以控温控压、小批量效率高、样品及试剂用量少、本底值低、避免玷污、准确度高、智能化程度高前期后期投入很大、对操作人员要求高、对某些样品有局限性、Cr和Pb损失大、消解不彻底、工作温度低、不能同时高温高压

渔用投入品相关的仪器

  • JULABO FT200投入式冷却循环器详细说明JULABO投入式冷却器可使液体快速冷却至低温或者超低温,可以替代干冰进行超低温实验,由于全部的冷却功率集中在冷却头上,冷却效率高,占用体积小,降温速度快。与 JULABO 加热循环器配合使用 , 可以将系统温度降低到室温以下工作。 JULABO FT200投入式冷却循环产品特点温度范围:-100 ~ +30℃ 投入式冷却器可使液体快速冷却至低温或者低温,可替代干冰进行低温实验 由于冷却功率集中在冷却头上,冷却效率高,占用体积小,降温速度快 与 JULABO 加热循环器配合使用 , 可以将系统温度降低到室温以下工作 ( 详见投入式冷却器应用案例 ) 浸入式冷却头由高 品质不锈钢制成 FT402 和 FT902 具有数字化的温度设定和显示,可以准确控制外部体系的温度 ( 标准配置已经含外部 PT 100 温度传感器: 200xØ 6 mm,不锈钢,1.5m 电缆) FT402 和 FT902 的温度显示分辨率 : 0.1℃ 技术参数订货号9650820型号FT 200分类投入式冷却循环器温度范围(°C)-20 ~ +30制冷功率°C 20 10 -20kW 0.25 0.2 0.04环境温度5~40 °C1级压缩机制冷剂R134a1级压缩机制冷剂体积 (g)110R134a全球变暖潜能值14301级压缩机二氧化碳当量(t)0.157外形尺寸W x L x H (cm)18 x 27 x 39重量(kg)18冷却头尺寸9 x 4 (L x 直径) cm连接管长度 (L) cm120制冷压缩方式风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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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LABO FT902投入式冷却循环器详细说明JULABO投入式冷却器可使液体快速冷却至低温或者超低温,可以替代干冰进行超低温实验,由于全部的冷却功率集中在冷却头上,冷却效率高,占用体积小,降温速度快。与 JULABO 加热循环器配合使用 , 可以将系统温度降低到室温以下工作。 JULABO FT902投入式冷却循环器产品特点温度范围:-100 ~ +30℃ 投入式冷却器可使液体快速冷却至低温或者低温,可替代干冰进行低温实验 由于冷却功率集中在冷却头上,冷却效率高,占用体积小,降温速度快 与 JULABO 加热循环器配合使用 , 可以将系统温度降低到室温以下工作 ( 详见投入式冷却器应用案例 ) 浸入式冷却头由高 品质不锈钢制成 FT402 和 FT902 具有数字化的温度设定和显示,可以准确控制外部体系的温度 ( 标准配置已经含外部 PT 100 温度传感器: 200xØ 6 mm,不锈钢,1.5m 电缆) FT402 和 FT902 的温度显示分辨率 : 0.1℃ 技术参数订货号9650892型号FT 902分类浸入式冷却器温度范围(°C)-90 ~ +30温度稳定性±1温度显示LED制冷功率°C 20 10 -20 -40 -80kW 0.3 0.27 0.24 0.2 0.071级压缩机制冷剂R404A1级压缩机制冷剂体积 (g)310R404A全球变暖潜能值39221级压缩机二氧化碳当量(t)1.2162级压缩机制冷剂R232级压缩机制冷剂体积 (g)65R23全球变暖潜能值148002级压缩机二氧化碳当量(t)0.962环境温度5~35 °C外形尺寸W x L x H (cm)38x 55 x 60重量(kg)50冷却头尺寸65 x 1.5 (L x 直径) cm连接管长度 (L) cm160制冷压缩方式风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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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LABO FT400投入式冷却循环器详细说明JULABO投入式冷却器可使液体快速冷却至低温或者超低温,可以替代干冰进行超低温实验,由于全部的冷却功率集中在冷却头上,冷却效率高,占用体积小,降温速度快。与 JULABO 加热循环器配合使用 , 可以将系统温度降低到室温以下工作。 JULABO FT400投入式冷却循环器产品特点温度范围:-100 ~ +30℃ 投入式冷却器可使液体快速冷却至低温或者低温,可替代干冰进行低温实验 由于冷却功率集中在冷却头上,冷却效率高,占用体积小,降温速度快 与 JULABO 加热循环器配合使用 , 可以将系统温度降低到室温以下工作 ( 详见投入式冷却器应用案例 ) 浸入式冷却头由高 品质不锈钢制成 FT402 和 FT902 具有数字化的温度设定和显示,可以准确控制外部体系的温度 ( 标准配置已经含外部 PT 100 温度传感器: 200xØ 6 mm,不锈钢,1.5m 电缆) FT402 和 FT902 的温度显示分辨率 : 0.1℃ 技术参数订货号9650840型号FT 400分类浸入式冷却器温度范围(°C)-40 ~+30制冷功率°C 20 10 -20 -40 kW 0.45 0.36 0.14 0.03环境温度5~35°C1级压缩机制冷剂R404A1级压缩机制冷剂体积 (g)184R404A全球变暖潜能值39221级压缩机二氧化碳当量(t)0.722外形尺寸W x L x H (cm)20x 30 x 43重量(kg)24冷却头尺寸12 x 5 (L x 直径) cm连接管长度 (L) cm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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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用投入品相关的方案

  • 超高压液相色谱串联高分辨质谱筛查渔用投入品中禁限用药物
    建立了超高压液相色谱鄄静电场轨道离子阱质谱系统对渔用投入品中可能造成风险隐患的禁限用药物的快速筛查与定量技术。以水(含1% 甲酸)鄄乙腈(1颐9, V / V)溶液进行提取,通过稀释降低基质效应,在Accucore RP鄄MS 色谱柱(100 mm 伊2. 1 mm, 2. 6 滋m)上,以水(含0. 1%甲酸)和乙腈(含0. 1% 甲酸)溶液为流动相,利用梯度洗脱、HESI 离子化,Full鄄scan ddMS2 (TopN)扫描模式进行数据采集,通过与预先建立好的药物标准品质谱、色谱数据库进行比对分析,实现了53 种禁限用药同时筛查确证与定量分析。各药物最低检出浓度均低于10 ng/ mL,在0. 01 ~1. 0 滋g/ mL 范围内,各药物的线性相关系数均大于0. 98,根据实际测定结果设定对渔药及渔用饲料中筛查药物的检出限分别为0. 5 和5. 0 mg/ L,对渔药及渔用饲料基质添加10 和100 mg/ kg 的各筛查成分,定量回收率均高于50%,相对标准偏差均小于15%。将本方法用于农业部渔用投入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项目中,共筛查68 个样品,其中在29 个渔用兽药样品中筛查出15 种说明书中未标明成分。
  • Chromeleon报告显著降低了新西兰药品制造商的时间和成本投入
    present data, and to our understanding is far better than any othersoftware package ... With the Chromeleon Reports, we are seeing timeand cost savings saving equivalent to four to five full time employeesdepending on the workload in each month. These savings are higher thananticipated.” Bernd BoscoloQC Improvement Projects Team Leader and CDS AdministratorDouglas Manufacturing Ltd.Auckland, New ZealandBernd Boscolo received an EngineeringDiploma in chemistry from the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Isny, Germany. He worked for morethan three years at privately held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er SwissCaps AG, Kirchberg, Switzerland beforejoining Douglas Manufacturing eightyears ago. In his most recent positionas QC Improvement Projects TeamLeader, Bernd oversees ChromeleonCDS operation in his company’s QualityControl and New Product Developmentlaboratories. His duties include thedesign and validation of ChromeleonReport Templates.Chromeleon 报告显著降低了新西兰药品制造商的时间和成本投入Chromeloen 报告设计器是一款用于计算和显示数据的强大工具,据我们所知,此工具远胜于其它任意一种软件包̷̷根据每月的工作量,使用 Chromeloen 报告所节约的时间和成本相当于节省4 - 5 名全职雇员。其节约的时间和成本高于预期。
  • 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解决方案
    畜产品安全是食品质量安全癿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到人民癿身体健庩。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一个丐界性癿问题,在我国尤为突出。瘦肉精中毒事件、苏丹红事件、高致病性流感和禽流感等,严重危害到人民群伒癿身体健庩,给消费者癿消费心理造成严重癿影响,成为国内外癿兰注焦点。由亍畜产品涉及癿产业多,行业链条长,影响因素多,其质量安全不劢物癿生产管理、投入品安全、饲养环境状况以及劢物产品加工过秳有眣密切癿兰系。因此,分枂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癿主要危险因子以及对人体健庩癿危害,制定和实斲风险控制对策和措斲,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身体健庩,是当前一项非常重要癿工作。

渔用投入品相关的论坛

  • 【求助】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和生产记录

    农业厅关于加强奥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生产环节指导和监管,农业技术人员要深入田间地头宣传指导生产者依法合理使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并建立使用档案和生产记录。 请问:怎样制作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和基地生产记录格式样本?

  • 61万!2023年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监督监测和风险监测项目农产品、畜产品检测试剂耗材采购

    [quote][b]项目概况[/b]2023年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监督监测和风险监测项目农产品、畜产品检测试剂耗材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南昌路21号8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quote][font=inherit]一、项目基本情况[/font]项目编号:ZFCGSDDXD-2023-003项目名称:2023年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监督监测和风险监测项目农产品、畜产品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预算金额:61.27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61.27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font=inherit]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font]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font=inherit]三、获取招标文件[/font]时间:2023年03月02日 至 2023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南昌路21号8号楼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不按规定报名后果自负。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font=inherit]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font]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0号机场富华酒店2楼会议室。[font=inherit]五、公告期限[/font]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font=inherit]六、其他补充事宜[/font]详见招标文件要求[font=inherit]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font]1.采购人信息名 称: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广水路791号联系方式:张工 0532-876099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东鼎信达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南昌路21号8号楼联系方式:温经理 1867843508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温经理电 话:  18678435080

  • 23万!2023年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监督监测和风险监测项目种植业产品检测试剂耗材采购

    [quote][b]项目概况[/b]2023年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监督监测和风险监测项目种植业产品检测试剂耗材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南昌路21号8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quote][font=inherit]一、项目基本情况[/font]项目编号:ZFCGSDDXD-2023-001项目名称:2023年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监督监测和风险监测项目种植业产品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预算金额:23.74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23.74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font=inherit]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font]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font=inherit]三、获取招标文件[/font]时间:2023年03月02日 至 2023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南昌路21号8号楼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不按规定报名后果自负。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font=inherit]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font]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0号机场富华酒店2楼会议室[font=inherit]五、公告期限[/font]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font=inherit]六、其他补充事宜[/font]详见招标文件要求[font=inherit]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font]1.采购人信息名 称: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广水路791号联系方式:张工 0532-876099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东鼎信达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南昌路21号8号楼联系方式:温经理 1867843508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温经理电 话:  1867843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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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农村部 | 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深圳市海洋渔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依法打击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根据《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含义  各级地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含义及管理范畴,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应按兽药监督管理。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水产养殖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应按饲料监督管理;在水产养殖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应按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各地对无法界定的相关产品,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明确。  二、强化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  各地要依法加强对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形成监管合力。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应当按照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无论冠以“××剂”的名称,均应依法取得相应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方可生产、经营和使用。水产养殖用兽药的研制、生产、进口、经营、发布广告和使用等行为,应严格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监督管理。未经审查批准,不得生产、进口、经营水产养殖用兽药和发布水产养殖用兽药广告。市售所谓“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等产品中,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的,应按照兽药监督管理。禁止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禁止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和原料药。水产养殖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审定、登记、生产、经营和使用等行为,应严格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监督管理。依照《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水产养殖中禁止使用农药。  三、整治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相关违法行为  我部决定2021—2023年连续三年开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相关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各级地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列入重点工作,落实责任,常抓不懈。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加大对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未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水产养殖用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和农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故意以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等名义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兽药,逃避兽药监管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以及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渔政执法机构要依法、依职能,对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以及未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水产养殖用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和农药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地要强化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我部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试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  我部决定在全国试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白名单制度是指: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及其制定的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所列物质纳入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除合法使用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白名单投入品外,不得非法使用其他投入品,否则依法予以查处或警示。对发现养殖者使用白名单以外投入品养殖食用水产养殖动物的,由地方各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以及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渔政执法机构依法、依职能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各级地方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公开发布其养殖产品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警示信息。  五、提升普法宣传教育和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在相关行政审批业务,以及水产养殖者在规范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方面提供服务,优化审批流程,引导其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普及和政策宣传工作,地方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应准确把握兽药含义,不被部分生产者宣传的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等名称蒙蔽。要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进口)企业、经营门店和水产养殖场等场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相关企业不生产、进口和经营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以及未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水产养殖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教育养殖者应使用国家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自行配制饲料严格遵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教育养殖者应认准兽药标签上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号)和二维码标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产品标签、生产许可证、质量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等信息,拒绝购买和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假、劣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农药和未赋兽药二维码的兽药,以及禁用的、无产品标签等信息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教育相关企业杜绝生产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依法科学规范生产、销售和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同时报我部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2021—2023年,每年开展专项整治和白名单制度试行等工作情况的总结,请于当年11月30日前同时报我部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相关司局联系。  畜牧兽医局联系电话:010-59191430(兽药),010-59192831(饲料)  渔业渔政管理局联系电话:010-59192976农业农村部2021年1月6日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实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 使用白名单制度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主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依法打击水产养殖违法用药行为,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农渔发〔2021〕1号)文件具体部署,我部制定了《实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1年5月24日      实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 工作规范(试行)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农渔发〔2021〕1号)有关要求,为更好地指导各地试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以下称“白名单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白名单制度主要内容   白名单制度分为三项主要内容。一是明确白名单制度适用范围。投入品使用环节适用,供有关监管者、使用者和社会公众等查询。二是加强执法监督。依法加强对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督执法,加大对违法使用投入品行为查处力度。三是发布警示信息。对监管中发现养殖过程使用白名单以外投入品或养殖水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依法发布相关信息。   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查询方法   白名单制度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使用的水产养殖用兽药,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所列适用于水产养殖动物的物质,依法获得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等,纳入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实施动态管理。监管部门、执法机构、养殖用户和社会公众等均可通过查询农业农村部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官方网站,咨询业务主管部门等方式,核实相关产品或物质是否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内。查询方式如下。   (一)水产养殖用兽药查询方法。可以通过中国兽药信息网(www.ivdc.org.cn)“国家兽药基础数据”中“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以及“国家兽药综合查询App”手机软件等方式查询。   (二)水产养殖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查询方法。可以通过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www.moa.gov.cn)等方式查询。《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要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取消,改为产品配方备案。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配方备案信息和其他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等信息,可向省级饲料主管部门咨询。   三、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环节监督执法有关要求   各地要结合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相关违法行为三年专项整治,不断加大对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未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水产养殖用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和农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故意以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等名义使用假兽药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渔业)部门要依法、依职能,对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环节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发布有关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渔业)部门,应依法发布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和养殖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按照白名单制度有关要求,发布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信息发布主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渔业)部门负责汇总发布。省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可以安排相关市级、县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同时发布信息,但不可替代省级主管部门发布。   (二)信息发布范围。在省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官方网站发布,同时在本辖区主要报刊、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媒体进行宣传,在相关水产养殖生产单位所在的县、乡、村进行张贴公示。相关信息通报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建议在省会主要水产品批发市场张贴公示。   (三)信息发布频度。每季度至少发布一次,各地可以增加公布频次。   (四)信息公示格式。《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基本格式)》见附件,各地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依法增加信息公示的内容。   五、其他工作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渔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培训,将宣传与执法有机结合,重点教育水产养殖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以及执业兽医、水产技术推广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依法使用(或指导使用)国家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指导其认准兽药的产品批准文号(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号)和二维码标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拒绝购买和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假劣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农药和未赋兽药二维码的兽药,以及无产品标签等信息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依照本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更为细化的工作规范。地方各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考核,狠抓制度落实,及时总结经验,确保取得成效。各地在试行白名单制度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由省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汇总后,及时向农业农村部反映。   工作联系电话:010-59192976。
  • 2014农业部重点整治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违法
    日前,农业部印发《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方案中指出2014年将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主题,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强化执法监管,严查大案要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主要整治任务有: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ldquo 瘦肉精&rdquo 专项整治行动、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等七项。   全文如下: 农业部关于印发《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要求,在巩固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2014年农业部将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现将《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农业部   2014年2月28日 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要求,在巩固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2014年农业部将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从源头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ldquo 舌尖上的安全&rdquo 。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主题,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强化执法监管,严查大案要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案件查处率达到100%,举报受理率达到100%,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整治任务   (一)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在农药市场监管上,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捆绑销售未经登记农药的行为,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净化市场秩序 在农药使用管理上,以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鲜食农产品生产用药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及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等限用农药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强化农药质量管理。充分利用农药成分监测技术、农药执法信息平台,强化市场监督抽查,深入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抽查,依法查处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农药经营管理。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和示范门店创建。积极探索经营许可或备案管理制度,鼓励发展直供直销、连锁配送等现代营销体系。三是加强农药残留监测。进一步完善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残留标准体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科学使用农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组织有关检测机构加强蔬菜、水果、茶叶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基地(标准园)的农药残留监测。同时探索低毒生物农药补贴机制。四是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加大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培训和指导力度,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培训农民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人员。重点监督检查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标准园创建等施药现场和用药记录档案,确保农药安全合理使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此项行动由种植业司牵头负责,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二)&ldquo 瘦肉精&rdquo 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在饲料生产经营环节,以生猪、肉牛和肉羊育肥用饲料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饲料生产中非法添加&ldquo 瘦肉精&rdquo 和非法经营含&ldquo 瘦肉精&rdquo 饲料的行为。在养殖环节,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锁定问题多发地区,严厉打击养殖场(户)饲喂&ldquo 瘦肉精&rdquo 的行为。在收购贩运环节,严厉打击兜售&ldquo 瘦肉精&rdquo 、教唆养殖场(户)使用&ldquo 瘦肉精&rdquo 、收购贩运含&ldquo 瘦肉精&rdquo 活畜和贩运过程中使用&ldquo 瘦肉精&rdquo 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开展饲料生产经营环节整治。督促饲料生产企业全面贯彻落实新的饲料法规体系,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问题产品召回及报告等制度,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 加强饲料经营门店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严禁销售&ldquo 三无&rdquo 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 完善饲料中&ldquo 瘦肉精&rdquo 等禁用物质抽检制度,加强新型非法添加物隐患排查。二是开展养殖环节整治。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建立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 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ldquo 瘦肉精&rdquo 抽检,对确证含有&ldquo 瘦肉精&rdquo 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养殖场户宣传教育培训,&ldquo 瘦肉精&rdquo 有关法律法规要进村入户,让养殖户深知使用&ldquo 瘦肉精&rdquo 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三是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和活畜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活畜交易记录制度 探索通过备案形式管理活畜收购贩运人员,要求其做出不兜售、不教唆使用&ldquo 瘦肉精&rdquo 和不收购贩运含&ldquo 瘦肉精&rdquo 活畜的承诺 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监管信息 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加强查验过往运载活畜车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三)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突出奶牛主产省、奶牛养殖大县和奶牛养殖重点区域,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添加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收购生鲜乳、倒买倒卖不合格生鲜乳、恶意争抢奶源的行为,严打非法收购运输&ldquo 黑窝点&rdquo 。   2.主要措施:一是严格审查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重点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奶源的奶站和运输车的资质进行重新审核,建档立案,重点监管。二是强化奶站和运输车日常监管。重点对奶站和运输车标准化管理、生鲜乳质量检验、不合格生鲜乳处理、安全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力度。监测抽检覆盖所有奶站和运输车,监测指标覆盖国家公布的所有违禁添加物。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加大抽检密度,增加抽检频次。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测与执法联动,行政与司法衔接,对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五是督促奶站和运输车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省、市、县签订&ldquo 生鲜乳质量安全责任状&rdquo ,明确奶站、运输车监管责任人,落实监管责任。   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四)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在兽药生产经营上,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兽药、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行为,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在兽药使用上,以兽用处方药的使用为重点,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医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整治和规范生产环节。重点加大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行为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监督抽检、日常监管中发现违规添加组方外其他成分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动态跟踪,依法严肃查处其违法行为。加大力度排查地下制售假兽药&ldquo 黑窝点&rdquo ,及时捣毁制假黑窝点。对跨省作案的,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涉案省份,确保案件有效查处。二是整治和规范经营环节。重点规范兽用抗菌药,特别是兽用处方药的经营活动,加大假劣兽用抗菌药查处力度,对非法产品一律清缴销毁,追根溯源,立案调查,及时处理,并将查处情况通报标称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主管部门。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开展兽用抗菌药标签说明书的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增加产品有效成份、扩大适应症、改变用法用量等擅自改变标签说明书内容的违法行为。三是整治和规范使用环节。重点加强兽用抗菌药,特别是兽用处方药的使用监管,加大督查指导和巡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医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   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五)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围绕生猪私屠滥宰的高发时段和地域,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行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宰前使用&ldquo 瘦肉精&rdquo 的行为,特别是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切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许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准入条件和标准,加强小型屠宰场点设置的管理。严肃查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定点证书和标志牌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二是落实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ldquo 瘦肉精&rdquo 自检等制度。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场)收购、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宰前使用&ldquo 瘦肉精&rdquo 的行为,特别是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加强重要节假日期间,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比较集中区域的巡查,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违法行为,取缔私屠滥宰窝点,没收涉及的肉品和屠宰工具。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六)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重点:围绕国内市场销售的大宗品种和出口主要品种,以水产品养殖企业、获&ldquo 三品一标&rdquo 认证的水产品养殖场、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场为重点,严厉打击养殖者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物质添加为重点,针对市场上大众消费的主要品种和主要出口品种,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水产品坚决依法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二是引导落实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水产品养殖企业、获&ldquo 三品一标&rdquo 认证的水产品养殖场、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场(区)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强化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使生产者不敢、不能、不想生产不合格的水产品。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推动渔政机构建立健全日常执法监管机制,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检打联动,提高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严厉打击养殖者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以及原料药和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行为。   此项行动由渔业局牵头负责,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七)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整治重点: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产品为重点,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在农资主产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等重点区域,突出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开展源头治理。加强生产许可把关,严禁降低标准审批。全面清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重点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依法严肃查处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对农资经营门店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全面掌握、纠正和查处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针对突出问题,科学制定并实施农资产品监督抽查计划,强化地、县两级的作用,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强检打联动,实现检测与查处的&ldquo 无缝衔接&rdquo ,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三是严查大案要案。积极拓展案源渠道,认真研究违法行为的新特征和新方式,准确把握违法分子制售假劣农资的特点,做好线索的排查梳理。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按照&ldquo 五不放过&rdquo 的原则,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四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行分类监管,探索完善守信褒奖、失信惩戒机制,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优质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五是强化宣传服务。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畅通农资销售主渠道,扩大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做好农资信息的收集、发布、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满足农民对农资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此项行动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三、重大活动安排   2月底,组织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启动春季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3月份,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监管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组织2014年&ldquo 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rdquo ,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加大农资打假宣传力度,普及识假辨假知识,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氛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组织召开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座谈会,部署落实整治任务(兽医局牵头负责)。   3-6月,组织开展天然橡胶种苗基地实地调查和种苗质量抽查,确保胶农用上良种良苗(农垦局负责)。   4月份,组织开展&ldquo 菜篮子&rdquo 产品主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5月,组织开展上半年养殖场(户)&ldquo 瘦肉精&rdquo 跨省拉网监测,督促各地强化抽检把关和隐患排查(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6月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6-8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切实保障&ldquo 三夏&rdquo 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7月份,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管现场会,交流各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公布上半年查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7-8月份,组织工作组到农药生产使用大省及蔬菜水果茶叶生产重点省(区、市),深入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田间地头、管理机构等开展农药执法督导检查(种植业司牵头负责)。   9月份,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督促各地落实整治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组织开展下半年养殖场(户)&ldquo 瘦肉精&rdquo 跨省拉网监测,督促各地强化抽检把关和隐患排查(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10-11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2015年1月,公布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以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为重点,总结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大要案查办得力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部署2015年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农业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投入,加强工作力量,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重点要突出,措施要有力,任务要细化,要求要明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地落实方案的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实施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切实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二)加强检查和监测。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围绕整治重点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及&ldquo 潜规则&rdquo 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预警,主动设防,防患于未然。在此基础上,要加强巡查和执法检查,不给违法违规行为留有生存的空间。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监测计划,坚持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切实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发现问题。   (三)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各地农业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系统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查不清源头的决不放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完善大要案查处工作机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对于大要案查办得力的集体和个人,农业部将给予通报表扬,充分调动各地工作的积极性。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人民群众监督举报,积极拓宽案源线索。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着力突出源头治理,加强与工信、工商、食药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综合措施防止违禁化学物质及禁用药物流入种植养殖领域。对于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这一环节的监管职能,要与食药部门做好衔接 对于畜禽屠宰监管职能尚未划转到位的,要加强与商务部门的衔接,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案件查处过程中,要强化省际间的联合执法,建立案件会商、抽检结果共享、信息通报交流等制度,产地、销地衔接配合更加紧密,形成执法合力。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农业部门要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准出准入、质量追溯、诚信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机制,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大专项整治成效的宣传,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强化信息报送。建立固定的整治信息报送机制。常规信息(附表1)实行季报制度,2014年4、7、10月和2015年1月的15日前报送前一阶段整治的统计信息 案件信息(附表2)实行月报制度,每月的15日前报送案件查处信息,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各省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责任要落实到人,请于3月14日前确定一名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并将其姓名、单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报送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张玲、王为民 电话:010-59191871、1506、1503 传真:010-59193157 电子邮箱:qszzb@agri.gov.cn。   附件: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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