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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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产品相关的耗材

  • 普洛帝重油取样器
    产品介绍: 原油取样器 ,原油采样器,重油取样器符合GB/T4756《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6680《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国家标准。适合于各种粘稠样品(如原油、渣油)的采取,可采集上、中、下层任何液面的样品,具有使用方便,易于清洗等优点。适取样品:原油、渣油、重油、柴油、汽油、溶剂油、润滑油、煤油、航煤、甲醇、乙醇、水等各类液体。参数阐述:产品名称:重油取样器 渣油取样器 原油采样器工作温度:-60~+100℃适取场合:油罐、容器、油罐车、油船、管道等样品材 质:黄铜和不锈钢规 格:330ml、500ml、1000ml,可订制其他规格  品 牌:普勒/PULL 请认准普勒/PULL商标,以防假冒产 地:中国用 途:炼油厂、石化厂、石油销售公司、油库、油罐及加油站常用取样容器
  • pull系列重油采样器
    原油取样器符合GB/T4756《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6680《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国家标准,采用特殊工艺制成,进油口有闭合装置.适用于在常压及正常环境温度(油品安全温度)下液态的石油产品在油罐、容器、油罐车、油船、管道等各个深度的取样。具有不漏油、美观等特点。参数阐述:产品名称:原油取样器、原油采样器、重油取样器、重油采样器、渣油取样器工作温度:-60~+100℃适取场合:油罐、容器、油罐车、油船、管道等样品材 质:黄铜和不锈钢(图为黄铜)规 格:500ml、1000ml,可订制其他规格  产 地:中国用 途:炼油厂、石化厂、石油销售公司、油库、油罐及加油站专用取样工具
  • SYD-2430石油产品冰点试验器
    一、SYD-2430石油产品冰点试验器用途 本仪器是按照国家标准GB/T2430《喷气燃料冰点测定法》、国家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T0090《发动机冷却液冰点测定法》规定的要求设计制造的。选择不同的配置,可分别用于喷气燃料、发动机冷却液及其浓缩液冰点等指标的测定,是一款多用途的冰点试验器。 销售热线:15300030867 联系电话:15300030867二、SYD-2430石油产品冰点试验器技术参数 1、 工作电源: AC 220V± 10%;50Hz。 2、 工作冷槽: 不锈钢冷槽,双层真空玻璃观察窗。 3、 冷槽控温: +20℃~-70℃。 4、 控温精度: ± 0.5℃。 5、 浴液搅拌: 搅拌电机自动搅拌,功率6W,1200r/m。 6、 制冷系统: 新型制冷压缩机。 7、 试样搅拌: 电磁搅拌,0~120次/分钟,连续可调。 8、 环境温度: &le 30℃。 9、 相对湿度: &le 85%。 10、整机功耗: 不大于2000W。 三、SYD-2430石油产品冰点试验器成套 1、主件 主机 温度计(-37~2℃、-54~-15℃) 双壁冷却管 单壁小试管 温度计档圈(1#) 恒温浴盖 电磁搅拌机 电源线 (自制) 电磁搅拌机座 搅拌器 试管塞2、选配件 喷气燃料冰点试验装置 苯结晶点试验装置

炼油产品相关的仪器

  • 炼油废水处理:1、基本情况炼油废水主要有含油废水和含碱废水 组成,水呈碱性,pH在7.5~8 0.含油在100~2OOmg/L。开展炼油废水处理成油田同注水的研究,将前者只在炼厂内部按技术要求,利用现有设施作简单预处理,然后输到油田污水站,与采出水混合处理后注入地下,将既具有经济效益,又具有社会效益。炼油废水处理:2、炼油废水产生的机理与特点炼油废水主要来自于原油的直接蒸馏、重质油的裂化与蒸馏以及某些馏分的精制等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一般是根据废水水质进行分类分流的,包括游离态含油废水、乳化油废水、冷却水、锅炉排水、含硫废水、含碱废水、含酸废水以及一些特殊化合物废水等。其特点体现在:污水量大,废水组分复杂,有机物特别是烃类及其衍生物含量高,并且含有多种重金属。除一般有机物外,主要的污染物还有油脂、酚类、硫化物和氨氮等,其COD含量较高,难降解物质多,而且受碱渣废水和酸洗水的影响,废水的pH变化较大。粒径介于100~1000 nm的微小油珠易被表面活性剂和疏水固体所包围,形成乳化油,稳定地悬浮于水中,这种状态的油不能用静置法从废水中分离出来。而大于100μm的呈悬浮状态的可浮油,可以依靠油水相对密度差从水中分离出来。油类污染物排入水体后会形成一层分子膜,污染水体的水质,使水中溶解氧(DO)含量下降,并且生成CO2,形成H2CO3,使pH值下降,浊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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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2005石油产品馏程测定仪(单管)采用微机电子控制技术,按国家标准GB/T255《石油产品馏程测定法》的要求设计的。适应标准:GB/T255《石油产品馏程测定法》GB/T6536、ASTM D86、GB/T7534仪器特点1、采用7寸256色彩色液晶触摸显示屏终端,初馏点5%,10%,20%,30%,40%,50%,60%,70%,80%,90%,95%和终点时的温度(手动操作自动记录)定点打印测量数据。2、实现了自动控制冷浴温度达到恒温 回收室恒温并配有照明。调功系统采用电子固态调功器,可使加热功率连续可调。3、本仪器采用压缩机制冷,提高了产品的可靠性。4、广泛适用于炼油厂、铁路、航运、石油公司及油料商业部门对石油产品的蒸馏测定。 技术参数 • 量程:室温~400℃ 准确度:0.1℃• 加热功率:蒸馏:0~1000W连续可调;冷浴: 500W• 烧瓶板孔经:Φ50mm;控温原件:PT100铂电阻• 蒸馏烧瓶:125mL• 控温范围:0~80℃ 控温精度:±0.3℃• 测量系统:1套(单管)• 电源电压:AC220V 50Hz• 重 量:56公斤• 使用环境:5℃~45℃ 湿度≤85%• 外型尺寸:605×750×43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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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102石油产品密度计 400-860-5168转3986
    SH102石油产品密度测定仪本仪器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 1884《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密度计法)》所规定的要求设计制造的,是本公司最新研制的液体石油产品密度试验器,适用于测定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的密度。SH102石油产品密度计石油密度,指单位体积石油的质量,以克/立方厘米表示。原油及油品的密度和相对密度在生产和储运过程中有着重要意义,在原料及产品的计量以及炼油装置的设计等方面都是必不可少的。产品名称 SH102石油密度测定仪(带制冷)检测项目适用于测定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的密度符合标准国标准GB/T 1884 ISO3675主要技术特点参数● 本仪器采用一体机的形式,控制箱采用人性化设计,控制开关采用轻触键形式,设计新颖,结构紧凑,操作舒适,美观大方。● 采用数码管显示温控仪,控温迅速,响应快,超调小,控温精度达±0.2℃。● 采用硬质玻璃缸和电动搅拌装置,,试样观察清晰,浴缸内的温度均匀。● 工作电源: AC 220V±10% ,50Hz。● 浴缸容积: Ф250×300mm。● 试管容量: 500ml。● 加热功率: 700W● 温度控制器:⑴ 控温范围: 0℃~100℃。(带制冷)连续可调⑵ 控温精度: ±0.1℃。⑶ 温度传感器: 工业铂电阻,其分度号为Pt100。● 温度计: 分度值为0.2℃的全浸水银温度计。● 测量孔数: 2孔● 10支组密度管: 规格:600-1010kg/m³ ,分度值:0.5,全长:300mm● 外形尺寸 : 320*380*530mm ● 重 量: 12kg ● 制冷器尺寸 : 330*330*350mm ● 制冷器重量 : 10kg 山东盛泰仪器有限公司对出售给贵方的仪器提供如下质量保证:----提供的仪器材料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具有生产厂家合格证的货物;----提供的材料、主要元器件符合技术资料中规定的技术要求;----设备整机质量保证期为一年(不含易损件正常磨损)。----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仪器质量问题,我方负责免费维修。由于使用方责任造成设备故障,我方负责维修,合理收费。----设备终生优惠供应零部件,整机终生维护维修。----保质期满后,使用方需要维修及技术服务时,我方仅收成本费。 序 号名 称数 量单 位备 注1主机1台2水浴缸1个3水浴盖组件1套可放置2个量筒4低温制冷装置1台压缩机制冷5控制电缆1条6保险丝管1个7量筒 500ml 2支8使用说明书1份9装箱单1份10合格证保修卡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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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油直接制化学品:炼油业新趋势

    在成品油生产收益递减的困境下,原油直接制化学品(COTC)技术可能成为炼油商下一个发展方向。近日在阿布扎比举行的2019第九届中东炼油与石化技术论坛上,业内专家们表示,COTC代表着炼油行业的未来。  成品油市场趋于成熟  目前,全球成品油市场已经趋于饱和。成品油市场的增长潜力,主要来自于新兴经济体中不断壮大的中产阶级的需求。据估计,2030年前全球成品油的累计增长率仅为0.6%。  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和燃料效率的提高,将显著冲击成品油市场。再加上原油价格的空前波动,以及炼油行业炼油利润率的下降,炼油企业一直在为实现业绩增长而苦苦挣扎。因此,炼油企业越来越多地考虑通过一体化装置生产更多的石化产品,为快速增长的市场提供附加值更高的产品,以取代成品油。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受塑料产品需求的拉动,石油化工行业开始快速发展。一些炼油商看到了石化产品这一新市场的机会,但当时炼油和石油化工之间缺乏协同作用,炼油和化工的一体化发展并不为业界所看好。而且,当时炼油商的大部分利润来自销售汽油和柴油等道路运输燃料。  产品需求不平衡注入动力  但是,随着经济和产业结构的变化,利用一体化装置生产化工产品被提上日程。  在欧洲,随着主要道路运输燃料的柴油生产能力的扩张,副产了大量石脑油,这些石脑油可用于生产石油化工产品,现在欧洲约30%的石脑油来自炼油厂。在美国,汽油仍是主要的道路运输燃料,石脑油主要用于生产汽油,但现在页岩油和页岩气开发过程中产生的乙烷供应量越来越大,乙烯裂解装置的原料成本也越来越低。在中东,此前在原油生产过程中伴生的大量天然气被白白放空燃烧掉,不过后来,中东地区也决定利用廉价和充裕的乙烷供应发展石化产业,以生产高附加值的石化产品。沙特阿美与陶氏化学投资200亿美元的萨达尔石化工厂拥有26套生产装置,利用沙特阿美提供的廉价乙烷原料生产150万吨/年的乙烯及大约30种其他化工产品。  当前,从原油直接生产烯烃和芳烃等化学品,而不是通过以乙烷/或石脑油为原料的裂解装置或传统的重整工艺来生产烯烃和芳烃等化学品,已经成为市场新的趋势。目前,车用燃料(汽油、柴油)需求放缓,而烯烃(乙烯、丙烯)、芳烃(苯、甲苯和二甲苯)和碳四等石化产品市场快速增长,两者之间的不平衡给炼油和化工一体化项目注入了新的活力。对综合生产商(主要是大型国际石油公司)和大型化工公司而言,这种产品经济价值的转变,让以原油作为直接原料生产化工品的思路尤其具有吸引力。  由于汽车燃料的长期增长前景有限,许多炼油商发现,道路运输燃料销售额的减少不可逆转。业内人士认为,对石化一体化装置的兴趣重燃,说明炼油行业希望通过多生产化工产品,来对冲燃油市场萎缩的风险,并实现收入来源的多元化,以便在利润率较低的情况下生存。  “炼油厂配置与产品需求之间越来越匹配,这会推动炼油商加速石化装置的一体化进程,更加注重生产下游高价值化工产品。”业内人士表示。  炼油商加快布局  COTC项目在规模、复杂性、技术和项目执行技能方面都有较高的要求,因此,众多跨国石油公司均选在成本较低的成长型市场开展业务。  埃克森美孚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炼油和化工一体化,并开创了COTC的先河。该公司位于新加坡裕廊岛的100万吨/年乙烯装置与其炼油厂整合在一起,不仅共享公用事业等设施,还从炼油厂获得重质燃料原料用于烯烃的生产。  亚洲一些炼油厂同时拥有蒸汽裂解装置和对二甲苯(PX)装置,可提供高达40%的化工产品收率。该行业的预期是,未来炼油厂的化工产品收率将达到40%~80%。  沙特阿美和雪佛龙鲁玛斯全球公司已经签署联合开发协议,旨在展示和商业化沙特阿美公司的热原油化学品(TC2C?)技术。IHS Markit相关人生预计,该项目年产约470万吨乙烯,预计转化率为72%。这将是目前全球正在运行的规模最大的蒸汽裂解装置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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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炼油产能又上“紧箍咒”
    (中国能源报记者渠沛然)“到2025年,国内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千万吨级炼油产能占比55%左右,产能结构和生产力布局逐步优化,技术装备实力进一步增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炼油产能能效原则上达到基准水平、优于标杆水平的超过30%。”在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日前发布的《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再次明确并强调了炼油行业10亿吨产能红线。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能耗双控和“双碳”目标背景下,能源清洁替代、能源消费电能替代、车辆节能和燃油替代加速发展,原油加工过程成品油产率将逐年下降,减油增化趋势明显。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杨挺指出,未来石油材料化、减油增化和以化为主的深度炼化一体化将成为炼化行业的主要发展方向。3年内净增空间不足亿吨当前,我国千万吨及以上炼厂增至32家,炼油总产能达到9.2亿吨/年,首次跃居世界第一。与此同时,炼化行业供应仍处于产能投放周期,炼油产能过剩问题凸显。中国石油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王能全预计,今年中国炼油产能或将增加至9.8亿吨,有可能在2024年提前达到10亿吨大关。这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预测基本一致,该预测意味着,未来不到3年的净增空间不足1亿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高级专家谢朝刚此前表示,长期看,我国炼油能力正处于新一轮较快增长周期,2025年将突破10亿大关,未来过剩问题将更加突出。另一方面,随着发动机技术发展,以及各大汽车厂商纷纷布局新能源汽车,成品油消费需求也将进一步下降。国务院此前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到2025年,国内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提升至80%以上。“在石油需求减弱和石油消费碳达峰双重考虑下,新发布的《意见》意味着给炼油行业再上‘紧箍咒’。”一位炼化行业资深人士解释,“相当于给行业发展划定指标‘天花板’,在计划和指导下才能稳步有序发展。”落后产能加速淘汰在“限定10亿吨年产能”和“2025年千万吨级炼油产能达到55%占比”目标下,炼油行业高质量发展组合拳到底该怎么打?“总体看,设定一定的目标数值,旨在提高大炼化比率,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但具体操作还要看各地的‘打法’,即如何根据炼化产业特点进行关停和淘汰。”隆众资讯成品油分析师李彦说,“未来淘汰落后小产能装置的执行力度或将比以往更大。”根据《意见》,各地要依法依规推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有序淘汰退出。招商银行研究院相关研报显示,现阶段看,已获批的在建项目预计新增原油加工能力接近1.5亿吨,超额约5000万吨。由于新建项目均已通过国家审批,整体规模较大且新装置具备技术优势,取消或缩减可能性不大。对此,多位业内人士指出,为落实《意见》要求,淘汰落后小产能装置的执行力度将比以往更为严格。基于国家和地方可能为后续产业升级保留一定规模指标的考虑,预计原油一次加工能力的淘汰规模将达到1亿吨左右,行业将进入加速洗牌、产能升级的关键阶段。其中,山东作为地炼最集中地区,炼油企业整合和淘汰将持续加速。不宜全面减油增化当前,我国基础石油化工原料及高端化工品存在自给能力不足的问题,相应的化工原料产能亟待提升。因此,石化行业产能整体呈现出供需结构性错配的格局,减油增化空间很大。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相关研究表示,未来炼厂从炼油向化工转型不仅是单纯的产品结构调整,还是向中下游基础有机化工方向延伸、提高产品附加值的过程。但在减油增化趋势下,基础化工原料也迎来扩能高峰期,产能过剩危机预计将逐步浮现。“全面过剩,或将成为行业未来五年的主基调。” 对于如何应对减油增化带来的新问题、新危机,中国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院长李明丰表示,应清楚认识到,当前市场缺乏的是高端化学品,需要大量进口。但炼厂当前要转型的高端化学品生产技术,我国并未全面掌握,技术引进可能性也在逐渐降低。所以,应采用适当的节奏开展减油增化工作,不宜全面减油增化,还要特别重视新技术的研发投入。“炼油行业要很好地生存,必须有的放矢,明白谁该转、怎么转,不断提高技术,因地制宜,作好整体部署。”李彦说。
  • 多名院士汇聚中国炼油技术高端论坛,不来血亏
    我国炼油工业经过几代人的耕耘与奋斗,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主体领域形成了一批具有优势的技术,部分技术已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支撑了炼油工业的高速发展。目前,经济全球化格局驱动生产、资源配置、资本、贸易全球化,在给企业发展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与风险。面对复杂多变的局势,我国炼油科技将如何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大课题。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科技自立自强是我国发展的战略支撑,为加快推进将我国建设成为科技强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我国炼油与石化工业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中国石化出版社联合中国石油学会石油炼制分会邀请国内炼油与石化行业多位院士与顶尖专家召开“中国炼油技术高端论坛”,论坛主题是“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绿色引领产业转型”,将围绕“回顾百年炼油历程”“分析当前炼油工业的状况”“探讨中长期发展战略及相关支撑技术”等方面内容展开。论坛拟于2021年6月17~18日在北京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拟邀嘉宾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凌逸群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王基铭 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政协委员曹湘洪 中国工程院院士,美国国家工程院外籍院士,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刘根元 中国石油和石化工程研究会名誉理事长、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李大东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战略咨询委员会主任汪燮卿 中国工程院院士杨启业 中国工程院院士胡永康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舒兴田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战略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李 灿 中国科学院院士,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欧洲人文和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钱 锋 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市政协副主席谢在库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孙丽丽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谭天伟 中国工程院院院士,北京化工大学校长徐春明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原副校长俞仁明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炼油事业部总经理卞凤鸣 中国石化科技部总经理华 炜 中国化工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邢颖春 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副总经理何盛宝 中国石油石油化工研究院院长伏喜胜 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首席科学家吴 青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总工程师王少飞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赵 岩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总监李明丰 中国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院长达志坚 中国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原院长侯栓弟 中国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院长方向晨 中国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原院长聂 红 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首席专家许友好 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首席专家(嘉宾名单持续更新中… … )二、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国石化出版社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学会石油炼制分会支持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学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石油和石化工程研究会媒体支持:《石油炼制与化工》、《石油学报(石油加工)》、《科技创新与品牌》、《中外能源》、《中国经贸导刊》、《中国产业信息》、《中国石化报》、讯媒、中国石化新闻网、马后炮化工网、石油Link、昆仑咨询、蓝西资讯三、会议主题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 绿色引领产业转型四、会议内容(一)回顾百年炼油历程,包括我国炼油工业历史回顾与展望、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之作《中国炼油技术》(第四版)新书发布。(二)针对当前炼油工业面临的挑战,研讨炼油技术转型与发展对策。例如,油品质量进一步升级、重油转化以及全流程优化、向化工转型、智能赋能、环境保护等问题的探讨。(三)探讨炼油工业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及相关支撑技术。例如,石油化工未来发展战略,新能源如氢能等的发展规划与布局,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产业布局与支撑技术,新材料、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未来技术与发展。五、参会人员1.行业领导、院士、专家。2.各石油石化企业、科研机构、工程建设单位、高等院校及行业协会的有关领导、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3.石油石化战略合作单位及技术服务单位和产品供应单位领导与技术人员等。六、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时间:2021年6月17~18日(16日全天报到)会议地点:北京和园景逸大酒店酒店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边河路57号院二区,总机电话010-69457777(联系人:宋秀蕾 13466375060)本次会议不安排接送站,请代表自行抵达。附件中国炼油技术高端论坛主题报告1. 凌逸群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报告题目:(待定)2.王基铭 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政协委员报告题目:未来石化工业的发展战略3.曹湘洪 中国工程院院士,美国国家工程院外籍院士,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报告题目: 炼油及化工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的技术路径4.谢在库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报告题目: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前沿科技(暂定)5.汪燮卿 中国工程院院士报告题目:发展炼油技术任重道远(暂定)6.李 灿 中国科学院院士,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欧洲人文和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报告题目:绿色氢能和液态阳光甲醇:炼油和化工过程的绿色化(暂定)7.钱 锋 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报告题目:数字化转型赋能石化智造8.孙丽丽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报告题目:数字工程支撑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暂定)9.李明丰 中国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院长报告题目:未来废塑料的回收与利用10.达志坚 中国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原院长报告题目:组分分离与LCO准分子加工11.方向晨 中国石化大连石油化工研究院原院长报告题目: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石化转型发展的思考12.何盛宝 中国石油石油化工研究院院长报告题目:“双碳”目标下炼油工业的低碳可持续发展路径研究13.聂 红 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首席专家报告题目:化工型炼厂的核心技术14许友好 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首席专家报告题目:高效生产低碳烯烃的靶向催化裂化工艺研究与开发15.吴 青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总工程师报告题目:碳中性燃料与化学品生产的关键技术
  • 十一部门推进成品油升级 强化炼油企业出厂检测
    p   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环保部等11部门2月2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我国将严格按时限停售低标准油品:2016年1月1日起,东部地区11省市全面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区域内加油站(点)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 /p p   同时,该通知还强调加强炼厂质量升级和生产监管,炼油企业必须依据国家现行质量标准组织成品油生产,未取得工业产品许可证、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成品油产品不得出厂。各地质检部门需要督促炼油企业强化出厂检测,确保出厂成品油质量,同时加大对生产企业汽、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查处汽、柴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虚高标号等违法行为。 /p p   详细内容如下: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及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发改能源[2016]349号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企业: /p p   为应对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相继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系列政策措施,并部署开展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国家专项行动。总体上看,目前相关工作进展顺利。《普通柴油》等五项国家标准已批准发布 国Ⅵ车用汽、柴油强制性标准正加紧编制 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如期向东部地区11省市提前供应 全国范围全面供应国Ⅴ油品的筹备工作也在有序实施。但与此同时,随着油品升级步伐加快,“低品油退市难”问题正日渐突出,尤其是普通柴油违法销售给机动车,造成车用柴油销售不畅,影响了油品升级减排成效,扰乱了市场秩序。此外,部分地方炼厂升级改造滞后、不合格油品生产流通、各地执法标准不一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p p   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国家专项行动有关要求,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守法企业和消费者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严格按时限停售低标准油品 /p p   (一)2016年1月1日起,东部地区11省市全面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区域内加油站(点)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 /p p   (二)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 /p p   二、规范成品油流通管理 /p p   (三)严禁炼油企业将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成品油以其他产品名义销售给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 /p p   (四)严禁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从无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严禁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 /p p   (五)严禁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 /p p   (六)规范加油站(点)产品标示,按法规要求明确标注所售汽、柴油产品名称、牌号和等级(如:0号普通柴油,92号汽油(Ⅴ),0号车用柴油(Ⅳ)),便于消费者选择、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p p   (七)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完善相关制度,实现加油站车用汽、柴油封闭销售,除农村加油站(点)及水上加油站(点)外,加油站不得销售普通柴油。 /p p   (八)各地方政府组织公安、环保、商务、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审核,依法严格查处个别不法企业非法调和油品、销售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依法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及违规退税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p p   三、加强炼厂质量升级和生产监管 /p p   (九)中央及地方炼油企业(以下简称炼油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时限要求,实施成品油质量升级改造,保障清洁油品市场供应。 /p p   (十)炼油企业必须依据国家现行质量标准组织成品油生产,未取得工业产品许可证、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成品油产品不得出厂。 /p p   (十一)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会同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等单位继续深入开展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管,有效促进企业如期完成升级改造 各炼油企业按季度向相关派出机构报送升级改造、成品油生产情况等信息。 /p p   (十二)各地质检部门督促炼油企业强化出厂检测,确保出厂成品油质量,同时加大对生产企业汽、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查处汽、柴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虚高标号等违法行为。 /p p   四、落实相关管理责任 /p p   (十三)各省(区、市)政府应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国家专项行动有关精神,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前述要求,加紧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部门职责,逐项拆解任务,启动相关工作,并按季度向国家能源局报送进展。要畅通信息举报途径,做到“有疑必查、有举必究” 要加强信息共享,大力开展联合执法和联合惩戒,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阻” 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油品质量抽查不合格的成品油生产和销售企业。 /p p   (十四)下一步,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机制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适时督查。对于工作开展不力的,将依法依规严格问责。 /p p   国家发展改革委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公 安 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财 政 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环境保护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商 务 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 资 委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海 关 总 署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税 务 总 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工 商 总 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质 检 总 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家能源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2016年2月17日 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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