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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结中...有没有哪位高手知道环境风险评价与环境风险评估的区别?相同之处?
2011年01月,环境保护部核安全管理司编制了《辐射环境监测能力评估方案(暂行)》(以下简称《评估方案》),并于2011年02月24日发布实施。 其实早在2010年,环保部就对江苏、浙江、北京、四川、广东五省(直辖市)开展省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评估试点。发布实施《评估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接下来进行全国性的评估,进一步健全我国核与辐射环境监测体系,在对辐射环境监测实验室的资质认定做到有据可以,从而建立属于环保系统自身的技术壁垒。 环保部在2012年2月发布的《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优先发展污染治理设施的社会化专业化运营服务、重点发展综合环境服务、大力推进环境咨询服务、加快发展环境技术服务、逐步发展其他环境服务、加快建设环境服务支撑体系六项主要任务。其中关于“逐步发展其他环境服务”就提到:“逐步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化。制定社会化环境监测的管理制度与收费标准,明确社会化环境监测经营主体与监测的重点领域和范围,鼓励社会检测机构提供面向政府、企业及个人的环境监测与检测服务……”,在关于“加快建设环境服务支撑体系”提到:“建立健全培育和规范环境服务市场的监管制度。健全设施运营、环境综合服务、环境监测等领域的市场准入和监管等制度。开展咨询、设计、运营、监测等单位资质认可,健全和完善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设计、咨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环境规划、环保核查等职业资格制度……”。 《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更清晰明确了《评估方案》的必要性以及环保部预自建技术壁垒等目的。同时,《评估方案》也为其他环境服务业(特别是环境监测服务)建立全国性的管理办法和资质认可充当探路者的角色。1. 使用范围 关于辐射,广义上的辐射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等,而电离辐射又包括核辐射与非核辐射,由于《评估方案》是由环保部核安全司编制,其应该为规范环保部下属核辐射监测机构所用。所以个人认为电磁辐射和非核辐射应该不在其规定范围之中。 对于民营和其他非环保系统的核辐射监测机构,目前《评估方案》没有明确提出,但可以参考实施。根据《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要求,这些民营和非环保系统的核辐射监测机构肯定也将纳入《评估方案》的管辖范围。2. 评估管理和流程2.1 组织体系 辐射监测机构能力评估组织体系如下图: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241409_414918_1632583_3.png注:委托评估组织一般可能为省(市)级环保厅;评估组由环境保护部核安全管理司、评估专家组和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等有关单位的人员组成。2.2 评估流程 评估流程基本参考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评审流程,具体如下: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241410_414919_1632583_3.png3. 人员、场地和仪器要求《评估方案》没有关于辐射监测机构人员的具体要求,但可以参考《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的要求,如下: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241410_414920_1632583_3.png[size=10.5000p
来源: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于2006年11月正式成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承担并开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是以学会为一级法人,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专业技术机构,可接受行政管理机关、人民法院或其他社会组织等的委托,进行环境损害的现状、程度和损失大小的调查和评估,以及环境损害与污染及其他因素之间因果关系的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成立后,将逐步实现环境损害鉴定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在条件成熟时,将向司法部申请成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 近年来,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逐年递增。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作为环境司法和行政解决环境纠纷的必要环节和有效手段,目前在国外普遍受到重视并有长足的发展,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环境损害受理、评估和判定工作程序以及较为合理的环境补偿机制和法律体系。在我国,环境损害评估工作目前才刚刚起步,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有待逐步建立完整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体系。因此,为解决环境纠纷提供科学的判定依据,适时地开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已成为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迫切需要。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已开始着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研究和探索工作,先后设立了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拟定了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的内部管理体制、工作流程及规章制度;受理了黑龙江省某村氟污染导致氟骨症和山东省某电厂排放二氧化硫损害林木两个环境损害鉴定案例。同时还承担了国家环保总局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人体健康影响》编制工作,开展了广东省韶关典型区域环境健康调查,以及环境污染引起人体健康损害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体系的研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