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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我国拟立法确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 怪侠一点红
    2008/01/07
  • 私聊

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

  • 食品安全法草案12月26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从生产和经营两个方面确立了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草案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安全,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该食品、消费者停止使用该食品,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并记录召回情况。

    草案规定,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安全,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该食品、消费者停止使用该食品,并记录通知情况。

    草案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召回的食品应当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该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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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名

    第1楼2008/01/08

    关注这个题目,希望健康风险控制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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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戈壁明珠

    第2楼2008/10/31

    应助达人

    这个早就应该搞了,而且应该有处罚的,不然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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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jl19840309

    第3楼2008/12/09

    希望尽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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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jshht

    第4楼2008/12/09

    能够严格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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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sy18

    第5楼2008/12/09

    欢迎!欢迎!对不法厂商可以有个抑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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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海风

    第6楼2008/12/09

    我觉得作用用限,很多食品等检查出问题召回时可能已经吃进肚子里了,还是加强源头控制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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