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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最近公布的各类能力验证计划,包括司法、煤炭、建筑、纸张等等

能力验证

  • 关于开展2008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能力验证是司法行政机关实施司法鉴定质量管理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能力验证,可客观地评价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技术能力和水平,为司法鉴定的行政许可和认证认可提供科学的依据;能够发现、分析和解决鉴定活动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促进鉴定水平的提高;可有效促进司法鉴定机构的持续发展。同时,司法鉴定机构参加能力验证也是实施内部质量控制、不断提高鉴定质量的有效措施。
    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司法鉴定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08〕51号)和司法部司鉴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能力验证和能力测评试点工作的通知》〔(2008)司鉴9号〕要求,为了加强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鉴定能力,进一步规范鉴定活动,现将开展2008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项目

    能力验证计划项目。该部分为年度计划项目,项目内容是根据各专业鉴定项目范围采取年度滚动式的方式进行覆盖。各市司法局可有计划地组织和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参加。计划项目内容见附件1。

    二、建立能力验证常设项目计划

    从2008年度开始建立能力验证常设项目,今后逐步丰富项目内容。主要目的是满足司法鉴定机构申请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的需要,满足司法行政机关对新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技术能力进行验证的需要,并为司法鉴定行业质量管理提供长效监督手段。项目范围、实施对象和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组织实施的有关要求

    (一)组织分工。能力验证工作,由司法部司鉴局指导监督,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制定计划,区厅和各市管理机构组织落实。
    (二)实施时间。计划项目于4月初开始报名,截至日期为6月31日。
    (三)组织方式。能力验证计划项目,由各市司法局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由各市司法局组织向部司鉴所报名。参加能力验证的说明见附件3,报名表见附件4。
    在落实本通知过程中,请各市司法局及时向厅司法鉴定管理处报送相关情况。

    附件:1.2008年度能力验证和能力测评项目内容
    2.2008年度常设项目范围
    3.2008年度能力验证和能力测评项目参加说明
    4.2008能力验证和能力测评项目报名表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http://www.nxpfw.gov.cn/Law/111/20080411/111@1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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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arkwein

    第1楼2008/05/06

    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建筑工程室内环境及建筑节能质量检测能力比对验证工作的通知
    苏建质监函﹝2008﹞21号

    各有关检测机构:
    为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室内环境及建筑节能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其检测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度全省建筑工程室内环境及建筑节能质量检测能力比对验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1、全省已获得省建设厅室内环境或建筑节能备案检测的检测机构。
    2、2008年度拟申报省建设厅室内环境或建筑节能备案的检测机构;
    3、自愿参加的检测机构。
    二、比对项目
    1、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能力比对项目:甲醛指标、TVOC指标;
    2、建筑节能质量检测能力比对项目:材料导热系数。
    三、时间安排
    室内环境及建筑节能质量检测能力比对验证工作安排在5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本地区各检测机构积极参加比对,并将“2008年度全省建筑工程室内环境及建筑节能质量检测能力比对验证参加单位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于5月10日前报省质监总站,以便做好比对准备工作。
    2、具有上述检测项目的单位必须参加比对验证工作,各检测机构应积极开展内部练兵,参加全省比对工作。
    3、比对结果将作为检测机构评优,信用等级考核等重要依据。
    4、联系人:卜青青
    联系电话:025-83201933
    联系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0号3幢5楼检测科
    e-mail:jszljd@yahoo.com.cn



    附件:2008年度全省建筑工程室内环境及建筑节能质量检测能力比对验证参加单位名单汇总表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抄报:省建设厅
    抄送: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建工局),各检测机构
    http://www.jszljd.com/jsjszj/showinfo/showinfo.aspx?infoid=082142ad-b828-47a0-bffe-5d696b6f2a44&categoryNum=0010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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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arkwein

    第2楼2008/05/06

    关于印发“2008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鲁质监认便字(2008)62号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实验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通过资质认定实验室的监督管理,保证其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提高检测技术水平,按照《山东省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2008年将继续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在汇总分析各有关单位报送的能力验证建议方案的基础上,省质监局制定了“2008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能力验证项目技术牵头单位,按照计划提前做好检验细则的制定、样品的制备等有关的准备工作;各相关实验室可将应该参加项目列入本实验室2008年度能力验证计划,并按有关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予以运行。
    各能力验证项目的具体实施时间、实施方案将另行通知。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八三月三日

    2008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时间安排 备注
    1 煤炭检测 山东省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 3月份
    2 醇酸调合漆检测 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5月份
    3 饮料中食品添加剂与元素检测 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7月份
    4 贵金属(金、银、铂、钯)含量检测 国家黄金钻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9月份
    5 食品用陶瓷包装容器中重金属镉溶出量检测 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10月份
    http://www.zbzj.com/news_view.asp?newsid=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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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arkwein

    第3楼2008/05/06

    ASTM 2008 纱、线质量检测能力验证项目
    纱、线(成分质量)评估机构 质量保证项目
    2008 纱、线质量检测能力验证项目


    项目概况

    ASTM“检测能力验证项目”为评估机构提供了一种统计质量保证工具,评估机构可以采用ASTM方法,与全球其他实验室相比较,从而改进和保持高水平的检测能力。

    在每次的能力验证中,参检方都会收到一个缠有500码待检纱或线的不同线轴,并附有相应的互动电子数据报表和检测说明。参检实验室采用指定的ASTM项目方法,在所在单位进行平时所进行的检测项目。各实验室均须完成三次测定,然后对项目参与者提交的各项检测平均数据进行统计。

    检测完成之后,各实验室通过电子方式将各自的检测数据传送至ASTM PTP项目中心,用于生成统计汇总报告。报告终稿将在数据提交截止日期后一个月内通过电子方式发放,其中包括:
    - 所有检测结果(以编号形式为PTP客户保密)
    - 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
    - 检测结果图表与实验室代码

    实验室参与项目的必要性
    参与实验室将会收到检测结果(只有参检实验室方可享有),利用这一结果能够做到:
    - 对参与实验室的优势和劣势进行监控,保持合格状态。
    - 就检测结果和计算统计参数同全球其他实验室进行定期比 较
    - 展示其检测能力,以符合管制要求。

    检测样品
    每次检测能力验证都会向各参检实验室发放缠有500码30/3(50特)涤纱的线轴,同时附有样品检测和提交数据的相应说明。
    所有的项目检测均可在提供的线轴样品上进行。

    2008,项目启动在即! 费用: 290.00美元
    2008年6月份、12月份举行的能力验证项目即日起开始报名登记。首期“纱、线质量检测能力验证”项目将于2008年6月份举行。各实验室必须在2008年4月30日之前报名,方可参加2008年6月份的验证。4月30日之后,仍可报名参加12月份的验证,费用相应降低。








    样品发放
    检测样品由ASTM设在宾夕法尼亚州肯肖霍肯市(Conshohocken)的“检测能力验证项目”(PTP)中心统一发放。项目报名费含检测样品邮寄费。

    关于ASTM D13委员会
    D13委员会(纺织品委员会)现有成员519名,共发布了314项ASTM标准,是此次ASTM“检测能力验证项目”的技术支持单位。D13委员会利用项目获得的数据,致力于本PTP范围内标准检测能力的提高。提交给D13委员会的ASTM-PTP项目数据均以编号形式提交,为参检实验室保密。


    马上注册
    纱、线质量检测能力验证新项目(PTPYT2008费用:290美元)

    对于有多个注册地址的实验室,请另附具体邮寄信息,并随报名表一同寄回。关于报名的更多详情,
    请与Helen Mahy 联系(电话:(610) 832-9683或电子邮箱:hmahy@astm.org)。


    发票接收地址(必填信息): 样品邮寄地址(必填信息):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城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城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州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国家_______________ 州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国家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请勿填写邮政信箱号,否则样品无法送达。


    付款方式
     支票或汇票以美元支付(美国银行兑付)至:ASTM“检测能力验证项目”(PTPYT2008)
     随附订购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电子转帐(EFT)至:National Penn Bank,Philadelphia & Reading Aves, Boyertown,PA 19512
    帐号: 8165432
    银行代码: 031308784
    指定将所有款项作为ASTM-PTPYT2008费用转至此帐户,并附上贵公司名称
     信用卡支付:
    o 美国运通卡(American Express)
    o 维萨卡(Visa)
    o 万事达卡(Master Card)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___________
    持卡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将支付凭证寄至:ASTM INTERNATIONAL, 100 BARR HARBOR DRIVE, WEST CONSHOHOCKEN, PA 194828
    或传真至:610-832-9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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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arkwein

    第4楼2008/05/06

    关于开展煤炭检验能力验证的通知

    鲁质监认便字(2008)109号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实验室:

    为加强对通过资质认定实验室的监督管理,提高检测技术水平,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根据鲁质监认便字(2008)62号文的要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决定开展煤炭检验能力验证活动。本次能力验证项目为煤炭5项常规分析指标:灰分、挥发分、全硫 、发热量、元素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凡是具备煤炭(包括蜂窝煤等煤制品)检验能力,且已通过省质监局资质认定考核的检测机构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参加,验证项目为其已经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项目;其他检测机构自愿参加。对不按照规定要求参加的检测机构,省质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实施单位

    本次能力验证的技术牵头单位是山东省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省煤炭站”),由其负责样品的发放,并分析汇总检测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为保证检测要求的统一和检测结果的可比性,各参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2008年煤炭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附件1)的要求进行检测,并认真填写《2008年煤炭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附件4),检测结果报告单的信息必须齐全,按时上报。对上报结果不符合要求和过期不报的单位,其能力验证的结果均视为不合格。

    四、时间安排

    各有关检测机构请于2008年 4月27日前将《2008年煤炭能力验证报名回执表》(附件2)传真至省煤炭站,并于4月27日至29日到省煤炭站领取样品,或由省煤炭站4月28日前将需要邮寄的样品以特快专递方式将样品寄出。各单位领取或收到样品后,要立即检查样品状态,并填写《2008年煤炭能力验证收到样品确认函》(附件3),然后于 4月30日前将确认函传真至省煤炭站。

    检验工作要求在5月4日至5月6期间集中实施,检测结果务必于5月7日前传真或E_mail至山东省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书面检验结果单、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复印件需于5月9日前以特快专递上报至省煤炭站,并在信封上注明“2008年煤炭能力验证”字样。

    省煤炭站需于 5月30日前完成检测结果的统计和汇总分析,编写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并报省质监局认证处。

    五、其他

    参加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需交纳必要的费用,用于活动的组织、样品的制备、资料的印制等。经核算,此次能力验证的费用为1200元。
    http://www.sdqts.gov.cn/sdzjouter/TopicView.jsp?InfoId=136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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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arkwein

    第5楼2008/05/06

    关于开展食品检验能力验证的通知
    苏质技监认发[2008]77号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检验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提升江苏省区域内通过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检验机构的食品检测能力,促进全省食品检测检验机构整体水平的提高,保障对食品质量安全实行长效监控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县级以上质检机构食品检验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江苏省境内凡通过审查认可含食品中重金属污染物(铅)含量的检测和食品中致病菌的鉴定或上述两项指标的市级质检机构和县级质检机构。
    对未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或检验结果不满意的检测单位,将取消其相应项目检测资质。
    二、样品
    1、液体样品:食品中重金属污染物(铅)含量的检测。
    2、粉状样品:食品中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鉴定。
    三、判定原则
    1、食品中重金属污染物(铅)含量的检测:
    测定结果采用中位值和Z比分数进行判断,│Z│≤2为满意值,说明检验机构目前的检测能力状况良好。2<│Z│<3为可疑值或有问题值,说明检测机构目前的检测能力状况存在一定问题。│Z│≥3为不满意值或离群值,说明检验机构目前的检测能力状况不理想,存在较大问题。
    2、食品中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鉴定:
    A、B两样目标菌检出结果均正确,为满意结果;
    A、B两样中有一样或一样以上目标菌检出结果不正确,为不满意结果
    四、工作安排
    1、4月下旬向各质检机构寄发《食品检验能力验证报名表》(附件1)
    2、5月15至20日发放样品,由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领取样品,并负责分发至管辖内各质检机构。
    样品领取地点: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南京市石鼓路227号,邮编:210029);联系人:徐春祥;联系电话:025-86539968。
    3、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机构在确定具体做检验时间前,必须向所在地质监局通报,由其所在地质监局派出观察员全过程查看跟踪检验情况,如实填写《食品检验能力验证检验现场督察单》,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4、5月31日前,各能力验证的质检机构应将检测结果上报至省质检院,逾期不候。
    5、6月中旬组织专家组完成对各单位检验结果的评价。
    五、其他
    本次比对的具体工作由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承办,质检机构参加能力验证的费用为:
    1、食品中重金属污染物(铅)含量的检测 250元;
    2、食品中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鉴定 350元。
    为了便于能力验证工作公正准确,请参加的检验机构于2008年5月20日前将《样品确认单》邮寄或传真至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附件:1、食品检验能力验证报名表
    2、食品检验能力验证检验现场督察单
    3、食品检验能力验证操作指导书
    4、食品检验能力验证检验结果报告单
    5、省食品检验能力验证样品确认函



    二OO八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食品 能力验证 通知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8年4月14日印发
    共印100份

    食品能力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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