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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关于质量体系运行时间和实验室法律地位变更等问题的探讨

  • 智慧的弟弟
    2008/12/29
  • 私聊

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

  • 《实验室认可规则》(CNAS-RL01:2007)

    5.1.2.3 CNAS 秘书处审查申请人正式提交的申请资料,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齐全、填写清楚、正确,对CNAS 的相关要求基本了解,质量管理体系正式运行超过6个月,进行了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并至少参加一项适宜的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或比对计划,且获得满意结果的证明,则可予以正式受理。

    第一
    这六个月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假如是独立法人实验室,是从质量管理体系发布时候开始算?还是必须拿到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后,质量管理体系正是运行的时间?
    假如之前是一个非独立法人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过六个月,体系文件是按独立法人实验室编写,然后以独立法人实验室申请认可(营业执照等拿到手无6个月),那运行时间是按独立法人的6个月算?还是从拿到营业执照那天开始算?


    第二
    假如我们先以法人授权实验室申请认可,后进行法律地位变更,变为独立法人实验室。则必须按《实验室认可规则》(CNAS-RL01:2007)5.5处理,CNAS一般处理情况如下:
    a) 进行监督评审或提前进行复评审;
    b) 扩大、缩小、暂停或撤销认可;
    c) 对新申请的授权签字人候选人进行考核;
    d) 对变更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一般像我说的情况,CNAS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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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yyx_007

    第1楼2008/12/29

    第一,6个月的时间从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正式开始运作算起,从这个事件开始,所有的工作都要在管理体系的要求下进行,并有严格的运行记录
    第二,如果仅仅是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实验室递交名称变更申请,提交新的法律地位证明材料,CNAS对此作出备案处理

    tanghuizhi01 发表:《实验室认可规则》(CNAS-RL01:2007)

    5.1.2.3 CNAS 秘书处审查申请人正式提交的申请资料,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齐全、填写清楚、正确,对CNAS 的相关要求基本了解,质量管理体系正式运行超过6 个月,进行了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并至少参加一项适宜的能力验证计划、测量审核或比对计划,且获得满意结果的证明,则可予以正式受理。

    第一
    这六个月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假如是独立法人实验室,是从质量管理体系发布时候开始算?还是必须拿到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后,质量管理体系正是运行的时间?
    假如之前是一个非独立法人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过六个月,体系文件是按独立法人实验室编写,然后以独立法人实验室申请认可(营业执照等拿到手无6个月),那运行时间是按独立法人的6个月算?还是从拿到营业执照那天开始算?


    第二
    假如我们先以法人授权实验室申请认可,后进行法律地位变更,变为独立法人实验室。则必须按《实验室认可规则》(CNAS-RL01:2007)5.5处理,CNAS一般处理情况如下:
    a) 进行监督评审或提前进行复评审;
    b) 扩大、缩小、暂停或撤销认可;
    c) 对新申请的授权签字人候选人进行考核;
    d) 对变更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一般像我说的情况,CNAS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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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慧的弟弟

    第2楼2008/12/29

    如果只是名称变更,应该只要备案,但是法律地位变更,这个相对来说性质比较严重,而且“实验室认可规则”有规定处理情况如下:
    a) 进行监督评审或提前进行复评审;
    b) 扩大、缩小、暂停或撤销认可;
    c) 对新申请的授权签字人候选人进行考核;
    d) 对变更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只是没有明确一定会这么处理而已,想知道他们对于我说的那种情况,CNAS通常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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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慧的弟弟

    第3楼2008/12/29

    5.5 认可的变更
    5.5.1 获准认可实验室的变更
    5.5.1.1 变更通知
    获准认可实验室如发生下列变化,应在变更后 1 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CNAS:
    a) 获准认可实验室的名称、地址、法律地位和主要政策发生变化;
    b) 获准认可实验室的组织机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
    c) 认可范围内的重要试验设备、环境、检测、校准工作范围及有关项目发生重大改
    变;
    d) 其他可能影响其认可范围内业务活动和体系运行的变更。
    5.5.1.2 变更的处理
    CNAS 在得到变更通知并核实情况后,视变更性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a) 进行监督评审或提前进行复评审;
    b) 扩大、缩小、暂停或撤销认可;
    c) 对新申请的授权签字人候选人进行考核;
    d) 对变更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以上是《实验室认可规则》(CNAS-RL01:2007)原版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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